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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古代刺客 作者:瞎子-第3部分

小说: 古代刺客 作者:瞎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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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罢。这时好象看出了我的心思,轻轻问道:“你想听?”
  我点点头。她犹豫了片刻,说:“也好,我正好可以歇一会儿。”说完,她把篙放在一边,抱膝坐下,望着泛着细鳞光芒的水面,轻声唱了起来:
  “猗猗杨舟,载沉载浮,水之涣涣,心之悠悠;子将行兮,者莪依依,子忘归兮,蒹葭萋萋……”
  她的歌声轻柔甚至飘忽,仿佛一阵风,悄悄拂过面颊。但我能分辨出每一个字。我没有看她,只是专心地听。听着听着,一种熟悉的涌上心头,这首歌突然很清晰地在脑海里浮现出来。我不禁低声和她一起唱起来:
  “……荇菜参差,尤可采也,言笑晏晏,不可怀也,子之晏晏,不可怀也!”
  她非常吃惊地望着我:“你怎么也会这首歌?”
  我淡然一笑:“小时候听母亲唱过。她在给父亲织衣的时候,常常唱这首歌。”这时,我已经明了为什么会觉得这首歌那么陌生而又熟悉了。母亲在唱这歌的时候,总是低低的声音,歌词几乎听不见,只有旋律清婉得如一根丝。她会一边织衣,一边哼着,偶尔瞟一眼父亲,眼神里是糅杂着娇羞和嗔怪的笑意,现在想来,妩媚简直不可名状,而父亲,总是呆呆地站在那里倾听,眼睛虽然望着远处,却无法隐藏其中的温柔。
  关于他们的回忆在七年的遗忘后,瞬间如此清晰。我被这种清晰所淹没,只是怔怔地望着江水出神。
  “你老家也是齐国的?”她的问话把我从回忆中拉出来。我猛然一惊,转头看了她一眼:“是的……”飞快的一瞥,却仍然发现她的眼神因为惊喜而闪闪发光。
  “你叫什么名字?”她的声音自然而亲切,却还是轻轻的。
  “荆轲……你呢?”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不敢正面看她,回答的时候,也是看着河水的。
  “我叫雪娉。雪花的雪,娉婷的娉。”她在介绍自己的时候有些不大习惯,脸微微红了红。
  我有些口渴,感受着江面急而且凉的风,想起现在最需要做什么了。于是从怀里掏出个陶土的瓶子,里面装的是我唯一珍贵的东西:酒。当然是好酒。
  她只是微笑,看我慢慢一口一口地啜着。有一段时间,大家都没有说话。我本来就不是个爱说话的人,只是默默地望着波光粼粼的水面。她,则目光灼灼地注视着我。最后,还是她打破寂静,有点迟疑地问我:
  “你也唱一首歌,好不好?”
  我正好刚把一口酒倒进嘴里,听到这话,不知怎么回事突然呛住了,忍不住咳嗽起来,嗓子眼里,胃里一股火辣辣的热气弥漫开来。她看我这么狼狈,不禁笑出声来,赶紧用手背将嘴轻轻掩住。我能听出里面调皮的得意。
  “……唱歌……”我知道这决不是我擅长的事情,有些窘迫。突然想到了父亲在全家踏青的时候时常面对旷野唱的一首歌,血液似乎也因为酒的作用燃烧起来,“好,我唱一首。”
  我仰脖喝了一大口,抿抿嘴,站起身,面对着奔腾的易水,大声唱起来:
  “日居月诸,照我黄土,风雨如注,君子如故,天之苍荒,地之蘼芜,生有何欢,死亦何苦……”我一边唱着,一边如父亲般眺望遥远的旷野,忘记了周遭的一切。我用尽力气,声音如一阵狂风一般掠过,传得很远很远。在激扬的歌声中,我觉得前所未有的自由。其实我也很诧异自己能这么洒脱地唱歌,只能归咎于身体里流动着如父亲般骄傲的血。
  我没有看她,只是仰天长啸,我知道自己的目光中充满了倔强的荒凉。逆向吹来的急风也不能阻挡我歌声的穿透。我的衣裳猎猎作响。耀眼的朝阳给了我金色的轮廓,也刺痛了我的眼睛。
  她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我,这我知道。她的目光有一种异乎寻常的压力——也许是我对她有异乎寻常的敏感。因此我更不敢去瞅她一眼,我怕她眼中的光芒比太阳更让我不能直视。我只能接下去唱着:
  “如何如何,我心滂沱,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我的歌声渐渐低沉,一阵烟般在空气中飘散。她却垂着头,痴痴地望着易水,喃喃自语般重复着我的歌词: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我不禁回头,辉煌的阳光给了她无比瑰丽的装饰,风中,她的长发有些凌乱,耳边的发丝随风疾摆。她的肌肤似乎被阳光穿透,如玉一般晶莹温润。
  一瞬间,我被她极度的妩媚和娇柔所击倒,那种不经意流露的绝美使我的目光无法摆脱。我想自己的眼神一定非常专注和猛烈,因为她好象也察觉到了,迟疑了很久,但还是转过了脸。
  这是我第一次正面看她。额前飞扬的乱发不能遮挡她的眼睛。那双眸子我决然是一生永不忘记的了——它们是如此纯净而幽深,如果能投进去,一定可以洗涤灵魂。她也毫不退缩地注视着我,如果说我的眼睛里有炽烈的火焰的话,那她的双眸里肯定是最纯洁的清泉。
  有风吹来,将她长长睫毛上晶亮的泪水轻巧而毫不犹豫地带走。我们互相注视着,仿佛前生相识相知。大家都没有说一句话。难道还要说什么吗?我坚信,世上最美丽的事情,都是不可说,不能说,不必说的。
  我想,那一时刻我的脑子里一定如雷击般震荡,因为无论以后怎么回想,记忆中只有一团白光的无限扩大,然后是一片空白。唯一能够记起的是那种极端的喜悦与泪水交织而成的难以言说。
  轻轻牵起她的手,感觉纤细而柔软,我猛地想起了幼时偷偷抚摩母亲为父亲编织的那件白布外衣的感觉。她的手在我的掌中蜷缩着,让我安详而甜蜜。当时自己唯一的念头恐怕是不让这双手从掌中滑去。
  刺秦(五)
  在我的记忆中,快乐总是迅猛而短暂,如同夏日的雷雨。当我在易水的对岸停留了一夜,极力不让喜悦的这天溜走以后,在又一个寒冷的清晨,我再次醒来,发现自己只是在另一片不熟悉的旷野中的孤客而已。
  也许是因为快乐是一种让人疲惫的状态,那天夜里,我睡得很熟。按照在荒野生活的惯例,我在岸边生了堆火,并在火堆边睡下,可能这堆温暖也是让我沉睡的另一个原因。我头一次在醒来后不知道自己是否做过梦。
  在清晨的微曦中,我唯一肯定的是,岸边只有我自己。昨夜向我盈盈道别,返回船舱安歇的雪娉,连同她的小舟已然消失,仿佛在数个时辰前的事情只是一场梦,当时我真的这么怀疑。这种怀疑让我仔细判断了很久,甚至站起身来茫然四顾以确定自己究竟身在何方。
  当然我所能见的,只是满目的蓬蒿与湍急的易水。
  我所不知道的是,在我沉沉睡去之后,雪娉在火堆的光芒中注视我很久很久,甚至悄悄伸出手,轻柔地抚摸我年轻而骄傲的额头,而我在鼾声如雷中,对这一切恍然不觉。终于,当两滴冰凉而透明的泪水从她的长睫滑落至我的面颊之后,她站起身来,最后望了我一眼,在黎明第一道曙光出现以前的最黑暗的时刻,撑着她的小舟从我的视野中消失了。现在,除了一陶瓶满满的新补上的酒,她没有留给我任何可以回忆的东西。
  我安静地收拾好自己的物事,把那堆火弄灭。在又一个晨曦照耀的早上,继续上路了。我的面容与过去相比没有任何异样,甚至心情也是如此,至少,我必须告诉我自己应该如此。一路上没有经常地想念她,也没有特别留意经过的景色,这让我弄不清自己是格外冷酷坚强亦或只是特别善于欺骗自己。在我重新象过去一样仔细地审视自己的时候,我已经站在了蓟城热闹非凡、繁华掠影的大街上。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渴望来到这个城市,亦或是自己不愿去想清楚这个问题——在问题与思念有关的时候,我总是很勉强去正视,宁愿给自己其他更加道貌岸然的理由。总之,在我在这个当时的大都会因为茫然而驻足的时候,我已经明白自己是如此的风尘仆仆以至招来当地人或者好奇或者鄙夷或者羡慕的目光。
  对于好奇或者鄙夷的态度,我都能理解,因为我的衣裳已经、洗得灰白,虽然对于干净来说,还过得去——在保持整洁方面,我还是比较勤快的——也许正因为洗得太勤,袖口和衣襟已经陈旧,起了毛边甚至磨破了。我的鞋子也早是穿得不能再旧,虽然也不太脏,但这身类似注重个人卫生的乞丐般的打扮与当地人的光鲜形成了再截然不过的对比。一看就知道我是个外地人。不论在什么地方,本地居民对于外地人总是有好奇和不屑这两种态度的。
  但我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年轻人会流露出艳羡的神情,特别是那些穿着簇新却在显眼的地方露出磨损痕迹的年轻人,他们往往扎着与众不同的发髻,或者干脆披头散发。我百思不得其解,在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情绪中,我突然感觉极端的饥饿,于是开始找寻散发食物芳香的地方。顺着一阵异香扑鼻的狗肉味儿,我走进了这家在我生命中写下极其重要一笔的小餐馆。
  这是一家门面不大的餐馆,看里面的陈设,也就是个排挡,而且在一条窄小而且蜿蜒的巷子里。我敢说,如果不是那阵非常地道的烹制狗肉的香味,我这个异乡人是找不到这儿的。
  已然过了午饭的时间,却又没到晚饭的时间,餐馆里的人不是很多。我找了张台子坐下,立刻就有小二笑容满面地迎上来:
  “哟,客官,您早哪您。告诉您说,今儿您算赶着了,我们王掌柜正亲手熬狗肉汤呐!您的口福可真不浅哪!要不,来两斤?再给您来壶上好的二锅头?”小二的嘴皮子非常利索,舌头也带着卷儿,话里漫溢着一股亲热劲。
  说着,他手脚麻利地把锃亮的桌子又擦了擦。这时,他似乎留意到了我这身外乡人的打扮和腰间的长刀,不再说话,只诡秘地笑了笑,立刻退了下去。
  我有点纳闷兼不快,难道这儿的人如此排外,见到异乡人,热情马上就淡?但事实的发展证明我完全想岔了。不一会儿,一个彪形大汉来到了我的跟前,他满面红光,精气神十足,只是一双眼睛小得几乎看不见,身上似乎穿着厨子的衣服,遍是油污,还散发着浓烈的狗肉香味。
  小二在他走近之前就已经手脚迅速地把几壶二锅头和一大盆狗肉火锅放到了桌上,我甚至都还没开始点菜。不过,这不是我所注意的。他走到我的桌前微笑。透过早已警觉的敏锐,我看得出他的眼中并没有恶意。
  “兄弟,从外地来?挺辛苦的罢?俺是这儿的掌柜……兼厨子,叫王二狗。嘿嘿,虽然叫二狗,可专门做狗肉。来,来,您尝尝,这味道怎么样?今天这酒菜,算我请客!”
  “为什么?”突然碰到这种好事情,我反倒有些戒心了。
  “这个……这个……”他好象难以启齿,犹豫了半天,才憨憨地笑着说,“其实也没什么,说出来怕您笑话。俺有个铁哥儿们,是搞音乐的,姓高,对时装特有研究,总是穿得全燕国最酷最眩。”边说着,他边压低了嗓音,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可压抑不住声音里的自豪,“不瞒您说,他可是全燕最牛逼的摇滚歌星,就是在全周,都特有名。他摆弄的乐器也是全周独一份儿,叫筑。”他停了停,见我一直很专注地听着,又接着往下说,“您不知道,蓟城的衣服可是全周最派的,俺这个哥儿们更是浪尖儿的人物,每次他先穿的衣服,后面跟风的不知有多少!现在街面上正流行风尘装,不过都是些把新料子弄旧补来补去的假把式,没有感觉好的,俺那哥儿们特苦恼……您看您……”说到这儿,他又迟疑了一下,瞅着我嘿嘿的乐,“您这身一看就知道是有年头,有故事的真品,瞅瞅这边儿,这袖口,剧深沉!和这把特有内涵的剑配一块儿,感觉剧沧桑!不知……不知……”他结巴了半天,犹犹豫豫地说不出口,而我已经渐渐明白了:
  “行啊,我那儿还有一套,和这差不多,可能稍微新点儿。如果你那哥儿们不介意,我把身上这件给他。”我现在才恍然大悟为什么城中那些时髦的小青年会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我了,只觉得好笑,又不禁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灰白松垮的衣衫和那柄旧得连汗渍都深入手柄的刀。它们似乎真的在一种不起眼中诉说着不平凡。
  “您真是……您真是……”王二狗高兴得直搓手,说不出话来,半晌,高声冲里叫道,“小二!倒酒!倒酒!”
  看着他那喜不自胜的模样,我也开始喜欢上这个老实仗义的厨子了。
  肚子实在太饿了,我老实不客气地开始大吃起来。“味道怎么样?”王二狗吃的倒不是太多,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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