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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中国大审判-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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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短兵相接王洪文在庭审中供认不讳(3)

    三、王洪文供认他诬陷陈毅    
    12月6日上午9时,第一审判庭提审王洪文,对他进行第二次调查。起诉书指控王洪文于1968年11月,在张春桥的指使下,借为中共第九次代表大会准备材料之名,编造所谓《陈毅反动言论小集》,在上海的“九大”代表学习班中散发,对陈毅进行诬陷、迫害。同时,搜集了诬陷叶剑英、李先念、陈云、陈毅、聂荣臻、李富春、谭震林等人的材料共76份,1163页。    
    所谓《陈毅反动言论小集》,内容是从1953年至1966年期间,陈毅在上海和北京各种会议上的讲话、报告,以及和外宾谈话的记录中,摘抄拼凑的,共分为九个部分。诬陷陈毅“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反对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顽固反对在各项工作中突出无产阶级政治,为复辟资本主义大造舆论”;“贩卖赫鲁晓夫的‘三和’路线,美化和投降帝、修、反”等等。    
    审判长问王洪文:“你编印《陈毅反动言论小集》是不是事实,是谁指使你编的?”    
    王洪文回答:“是事实,是张春桥指使编的。”    
    王洪文供认,他把这本小册子散发给“九大”代表,目的是为了“整”陈毅。在“九大”期间,曾用这本小册子上的材料批斗过陈毅,然后由他把小册子强送给陈毅。    
    法庭投影出示了所谓《陈毅反动言论小集》,宣读了在押犯徐景贤的供词,“九大”代表刘万顺的证词。对于这些证据,王洪文都承认是事实。    
    为了陷害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在“九大”之前,张春桥还指使王洪文、徐景贤等专门成立了一个“九大材料小组”,搜集了叶剑英、陈毅、李先念、李富春、谭震林、聂荣臻等人的材料。    
    法庭投影出示了“九大材料小组”搜集整理的叶剑英等人的材料目录。审判员问王洪文是不是这个小组的负责人之一,王洪文承认是小组负责人之一,并供认说原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王少庸也是负责人之一。    
    在今天的法庭调查中,还对起诉书指控王洪文和姚文元于1976年1月至9月,指使《人民日报》原总编辑鲁瑛派人到中央一些部门和福建、江西、浙江、江苏、四川、云南、黑龙江等省,搜集党政军领导干部的材料,诬陷他们是“不肯改悔的走资派”、“还在走的走资派”、“组织还乡团”、“翻案复辟”等,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宣读了鲁瑛的证词和有关的出证材料。审判员问王洪文这是不是事实,王洪文回答是事实。    
    四、王洪文承认他策划并指挥上海两次武斗事件的犯罪事实    
    第一审判庭于12月6日还对上海两起武斗事件进行调查。王洪文于1966年12月底,在张春桥的指使下,伙同耿金章,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攻打上海“工人赤卫队”,制造了康平路武斗事件。据徐景贤等人起草的《上海一月革命大事记》中的记载,“工人赤卫队”共有91人受伤,到医院治疗。事后,王洪文还发了特急命令,把“工人赤卫队”的主要负责人“统统抓起来,押送公安局”。    
    法庭调查中,出示和宣读了证据。王洪文承认这些都是事实。    
    起诉书还指控王洪文于1967年8月4日,策划指挥围攻“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群众组织的武斗事件。    
    王洪文供认说:“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虽然人数不多,但对我们威胁很大,所以我们研究决定把这个组织搞掉。”    
    法庭宣读了张宝林和王承龙的证词:1967年8月4日,王洪文指挥陈阿大、黄金海、耿金章等人调集了十万生产工人和上千部车辆和船只,从水陆两路攻打,把上海柴油机厂团团围住。王洪文还调动了公安局的几部消防车,用高压水龙头掩护,用卡车、起重吊车,把厂门口的路障吊走,把围墙撞倒,冲进厂里边。“联司”许多人被打伤,好端端的厂房车间被砸烂。    
    现任上海柴油机厂党委副书记的徐潘清出庭作证。他说,当时王洪文一伙把“联司”的人抓一个毒打一个,把男的上衣都剥光,女的上衣撕破作为记号。被打伤650余人。有的肋骨被打断、眼球被打出、牙齿被打掉、内脏被打伤,有的被打得精神失常,怀孕的妇女被打流产。100多人至今还有严重的后遗症。私人财物如手表、钞票、自行车被抢劫一空。国家财产损失350万元,修理厂房就花了14万元。    
    法庭还投影这次武斗时拍摄的记录片中的五个镜头。    
    在人证和书证面前,王洪文认罪说:“这件事是我策划的,我是有罪的,我要向全国人民认罪。”    
    公诉人指出,攻打“工人赤卫队”和砸上海“联司”,都是张春桥、王洪文为了夺权、保权,以武力镇压群众的犯罪事实。


第二篇 短兵相接王洪文在庭审中供认不讳(4)

    五、王洪文供认他和张春桥策动上海武装叛乱    
    12月13日,审判庭对王洪文进行第三次调查。起诉书指控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和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等以上海为基地,抓武装力量,在他们面临覆灭之际,策动武装叛乱。    
    1967年7月,张春桥指使王洪文等在上海建立由他们控制的武装力量;1973年9月,王洪文对王秀珍说:“要建立全国民兵总指挥部,由我亲自来抓。”1974年3月,王洪文再次对王秀珍说:“军队不能领导民兵,民兵的指挥权要掌握在(上海)市委手里。”1975年1月和8月,王洪文在北京和上海,多次对马天水、徐景贤和王秀珍说:“我最担心的是军队不在我们手里。”王洪文还说:“要警惕修正主义上台”,“要准备打游击。”1976年2月,王洪文说:“上海民兵是我和张春桥搞起来的”,“我是抓住不放的,你们可给我抓好”,“部队靠不住”。    
    1976年8月,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突击给上海民兵发枪,9月23日,王洪文在电话中对王秀珍说:“要提高警惕,斗争并未结束,党内资产阶级是不会甘心失败的,总有人会抬出邓小平的。”    
    法庭出示了“四人帮”的余党为策动武装叛乱进行部署的文件,使用的武器和电台的照片等大量证据。武装叛乱的组织者、原上海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徐景贤、王秀珍,原上海民兵指挥部负责人施尚英出庭作证。    
    王洪文供认,上海武装叛乱是“四人帮”长期经营帮派武装的结果,“主要应由张春桥和我负责”。    
    审判长曾汉周宣布,法庭对王洪文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调查结束。    
    六、法庭辩论,王洪文请求法庭给他改造自己,重新做人的机会    
    1980年12月20日上午,第一审判庭开庭审问王洪文,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检察员敬毓嵩首先发言。他的发言共有四项,指出:    
    被告人王洪文被指控的各项罪行,经过法庭三次调查,完全属实。被告人王洪文同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勾结在一起,有预谋、有组织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周恩来、邓小平、陈毅。    
    被告人王洪文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法庭调查表明,被告人王洪文,多年来同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紧密勾结、狼狈为奸,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犯下了严重的罪行。王洪文拉队伍,亲自上阵制造武斗;亲自在上海建立帮派武装,同张春桥向上海传信,策动了上海的武装叛乱。    
    被告人王洪文的罪行所造成的危害和后果非常严重。检察员说到这里,特别提请法庭注意,他指出:王洪文的每一项罪行,无论是他单独进行的或者是共同进行的,都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篡国、祸国殃民罪行的一个组成部分。王洪文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并不是针对哪一个人,而是要把老一辈革命家一个一个统统打倒,以便他们夺权上台。王洪文制造武斗,建立帮派武装,也不是孤立的活动,是他们篡党篡国、夺取政权的一支武装力量。他们制造武斗,以武力镇压群众,是为“四人帮”在上海夺权打基础,而武斗之风影响了全国,搞乱了全国。    
    检察员敬毓嵩最后指出对王洪文的适用法律问题,指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二条、九十三条、九十八条、一百三十七条和一百三十八条。犯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策动武装叛乱罪、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诬告陷害罪和打砸抢罪。指出,被告人王洪文的罪行严重,民愤很大,同时被告人在预审中和法庭上有一定的认罪悔改表现,表示愿意承担责任,这也是应当注意到的。请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罪行和认罪态度,依法予以应得的惩处。    
    王洪文在预审时就声明不要律师。他只对法庭调查中,同案犯王秀珍出庭作证揭发他讲“军队里没有我们的人”这句话作了更正,他说,他的原话是“军队里有的不是我们的人”。    
    王洪文在最后陈述中说:“我没有什么可以辩论的。在‘文化大革命’中,我参与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活动,成了这个集团的重要成员,犯下了严重罪行。经过几年来的反省、交代,特别是在公安预审和检察院调查过程中,使我逐步认识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和我个人在这个集团中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他承认犯下的罪行,说:“我向全国人民认罪,我有决心转变立场,改造自己,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彻底决裂,脱胎换骨,重新做人。最后我向法庭表示,我完全服从对我的判决。”    
    审判长曾汉周宣布:本法庭对公诉人的发言和被告人王洪文的说明和表态,在评议的时候,予以考虑。    
    第一审判庭对被告王洪文经过三次法庭调查和一次法庭辩论,到此对王洪文的审理结束,等待宣判。


第二篇 短兵相接姚文元咬文嚼字狡辩抵赖(1)(图)

法庭被告席上的姚文元    

  一、阶级异己分子姚文元  姚文元,浙江省诸暨县人,1931年出生于地主兼资本家家庭。其父姚蓬子是叛徒、特务,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是左翼作家。1933年12月在天津被捕,他不仅供认了自己的中共党员身份,还供出了他的入党介绍人——潘汉年,供出了左联党员名单,供出了冯雪峰、田汉、钱杏邨是中共党员和一些人的地址,供出了他和鲁迅的接头地点等;1934年5月14日,他在国民党《中央日报》上发表了2000字的《脱离共产党宣言》,成为中统特务头子、中统局副局长徐恩曾领导下的文化特务,担任国民党中央文化委员。姚蓬子当了文化特务,叫儿子姚文元拜认徐恩曾和他的小老婆费侠为干爹干妈,姚文元成了特务头子的干儿子。  1948年姚文元混入党内,长期以来隐瞒地主家庭出身和他的政治历史问题,利用窃取的权力,勾结王洪文、张春桥、江青,采取极其恶劣的手段,包庇、保护有严重历史罪恶的叛徒、特务姚蓬子,并且在政治经济上同姚蓬子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1969年姚蓬子死后,姚文元还继承了除姚蓬子存款以外的全部家产。  姚文元,这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反革命舆论制造者,“文化大革命”的悲剧就是他的一连串文字狱拉开的帷幕,他的一篇文字,甚至一句话就可以宣判一个人的政治死刑。有谁能计算出在他的笔下屈死了多少人?他顽固地坚持地主资产阶级的反动立场,采取反革命两面派手法,结党营私,反对毛主席、党中央,进行分裂党的阴谋活动,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是隐藏在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  二、 “四人帮”相互包庇,销毁他们的反动历史材料  1976年10月,姚文元被隔离审查后,从他的住址查出他包庇隐藏的四件有关张春桥和他老婆文静的材料。这四件材料是金祖敏(“四人帮”上海同伙、全国总工会筹备组负责人)1969年11月5日,从上海秘密送给姚文元的。其中三件是1955、1956年上海市委组织部审查张春桥参加国民党复兴社和党籍问题的重要材料;另一件是反映文静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的材料。姚文元拆阅了这些材料,他不报告毛主席、党中央,做贼心虚地批注:“内件未拆,不知内容,请报告春桥同志、王洪文同志,按中央规定处理。”实际上姚文元把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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