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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中国大审判-第15部分

小说: 中国大审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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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青面对审判长的审问,只回答“不知道”、“不清楚”、“不记得”。    
    江青在法庭上受审,是什么心情,只有天知道。不过,想起江青当年与谢富治说过的一段话,还是可以寻找到江青心路的轨迹。江青在制造刘少奇、邓小平、陶铸的冤案时说:“现在弄不好也是要杀头的。一旦刘少奇、邓小平、陶铸、彭真这些家伙上了台,不割我们的脑袋才有鬼呢……”这叫邪恶者做贼心虚吧,也许她早就想到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自然规律,早有预感吧。然而,江青此时此刻不会不想到,一个当年在上海滩争风吃醋的电影演员,凭着自己的狐媚和手腕,一跃而成为“第一夫人”,又在政治风浪中几经沉浮,当上中国共产党最高层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只差一步就要黄袍加身了,猛然一个巨浪袭来,竟被砸到最底层,被押到法庭上受审,能甘心吗?她要挣扎,她要反扑,她要疯狂地抗拒,这是必然的。    
    江青用鼻子一哼说:“我从来天不怕!地不怕!怕你法庭?怕你杀头!将来有朝一日,有机会我来个东山再起!”她像一条疯狗似地要扑过来:“你们是什么人?来审判老娘!”    
    江青在充硬汉,其实她心虚得很,她来到法庭就知道她没有将来。江青明白她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无论怎样叫嚷,都无济于事,就又撇撇嘴,对法庭人员尖叫:“我是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我怕你们呀!连刘少奇、林彪我都没怕过,我能怕你吗?”    
    江青又喊错了。这是法庭审问、调查,不是小孩子打架唬人,法庭之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理服人,泼妇骂街是没有用的。    
    审判长宣布,江青否定犯罪事实,拒绝回答问题,记录在案。    
    法庭投影出示王洪文的亲笔交代材料,播放了姚文元的有关策划证词和姚文元10月18日的日记,以及其他证据。    
    当事人王洪文出庭作证。王洪文老老实实地一一回答了审判长的提问,详细讲述了他去长沙的经过。说明了他去长沙回来后又如何向江青汇报,讲了毛主席的批评。当时,张春桥、姚文元也在场,江青又找来王海容、唐闻生,又谈了很长时间,要王海容、唐闻生去长沙时,再向毛主席诬告周总理、邓小平……    
    江青对王洪文到庭作证讲了实话,很恼恨,一脸的阴险、凶相。    
    审判长问她,是不是事实?江青回答:“不是事实!”    
    审判长宣布:“被告人否认事实,记录在案。”    
    王海容、唐闻生出庭作证。1974年当时,王海容任外交部副部长,唐闻生任外交部美大司副司长。她二人当时都是毛主席身边的工作人员。王海容说,10月18日晚上,江青把我和唐闻生叫到钓鱼台十七号楼。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都在场。江青先让张春桥介绍所谓形势问题。张春桥颠倒是非地把“批林批孔”后国内财政收支和外贸中的逆差说成是国务院领导同志崇洋媚外造成的。张春桥又居心险恶地说,邓小平同志在“风庆轮”问题上跳出来,不是偶然的,他在“文化大革命”以前就主张造船不如买船,买船不如租船。张春桥还把17日晚的政治局会议比作“二月逆流”。江青以及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四个人要我们把他们讲的这些意见报告毛主席。但谈话中,他们又流露出王洪文已去长沙见过毛主席了。在我们追问下,王洪文不得不承认,他已偷偷地见过毛主席,毛主席叫他和邓小平同志搞好团结,说邓小平同志会打仗。我们听后,觉得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四个人要在四届人大前闹事,要打击邓小平同志,进而把矛头指向周总理和叶副主席等,以便篡党夺权。他们已在毛主席那里碰了壁,现在想利用我们再次向毛主席告状。于是,我们表示,既然你们已直接向毛主席讲了,毛主席也有指示,我们就不必再去讲了。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听了我们的表态后,不再说话,但江青还一再坚持要我们再去向毛主席报告,我们坚决拒绝了她。    
    王海容说,我们觉得江青以及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四个人的这种行为极不正常,第二天立即到医院向周总理报告了江青他们四个人找我们谈话的情况。周总理告诉我们,他已听说了17日晚政治局会议的事情,经他了解,并不像他们四个人所说的那样,而是他们四个人事先计划好要整邓小平同志,他们已多次搞过邓小平同志,邓小平同志已忍了他们很久。    
    王海容接着谈到她和唐闻生在20日陪外宾到长沙后,根据周总理的意见把跟周总理谈的情况以及周总理的意见报告了毛主席。毛主席听后很生气地说,“风庆轮”的问题本来是一件小事,而且李先念、纪登奎同志已在解决,但江青还这么闹。毛主席要王海容、唐闻生回北京转告周恩来、王洪文:“总理还是总理……建议邓小平同志任党的副主席、第一副总理、军委副主席兼总参谋长。”王海容说,毛主席对小平同志针锋相对地顶江青表示十分赞赏。    
    王海容最后说,去长沙,张玉凤曾告诉我们说,王洪文来长沙告了周总理的状,说周总理在医院搞串连,这次政治局会议像庐山会议。唐闻生的证词与王海容的证词是一致的。


第三篇 唇枪舌剑江青在庭审中的丑恶嘴脸(2)

    时隔20多天后的1974年11月12日,邓小平陪同外宾飞抵长沙,同行的有王海容、唐闻生。    
    毛主席一见到邓小平就幽默地说:“你开了个钢铁公司。”小平笑着说:“主席也知道了,我实在忍不住了,不止一次了!”    
    毛主席说:“好!我赞成你!”    
    就在这一天,江青托王海容、唐闻生带了一封信给毛主席。江青在信中提出,谢静宜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迟群当教育部长,乔冠华当副总理,毛远新、迟群、谢静宜、金祖敏列席政治局,作为“接班人”来培养。    
    毛泽东主席在江青的信上批示:    
    不要多露面;不要批文件;不要由你组阁(当后台老板)。你积怨甚多,要团结多数。至嘱。    
    人贵有自知之明。又及。    
    毛泽东        
    十一月十二日      
    1976年10月17日,王海容、唐闻生在揭发江青的材料中写道:    
    1974年11、12月(12月23日之前)中央酝酿四届人大的人事安排期间,江青把我们两人叫到钓鱼台十楼,要我们去长沙时向主席转达她的意见,由王洪文任副委员长,排在朱德、董必武之后。我们向毛主席报告后,主席对我们说:“江青有野心。她是想叫王洪文做委员长,她自己做党的主席。”    
    面对王海容、唐闻生的对质,江青仍然以“不知道”、“不记得”、“不是事实”来抵赖。公诉人江文发言一针见血地挑明了江青是主谋和反革命集团头子的真实面目,他指出:“王洪文是党的副主席,张春桥是常委,姚文元和江青是政治局委员,如果江青不是头子,怎么能召集这几个人开会?要王洪文去长沙告状。”    
    上午10时15分,审判长曾汉周郑重宣布:以上的证据和证人对质都证明了江青的犯罪事实,无论江青如何否认、狡辩,事实是抵赖不了的。并指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法庭的基本原则。江青的犯罪事实确凿,对江青否认犯罪事实的行为,法庭记录在案。然后宣布:本次调查结束,把被告江青带下去!    
    出人意料,江青竟赖着不肯走,并挣脱女法警的手臂,尖声叫嚷:“关于这个问题,我还要进行申辩!”    
    直到被法警带出法庭大门还气势汹汹地叫嚷:“骗人!《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是假的!王洪文发言为什么不让我对质?”    
    第一天的法庭审问江青就开始胡搅蛮缠了。    
    回到监狱后,江青的情绪很激动。    
    她又蛮横地对监管人员叫道:“我知道你们向他们去汇报,好商量下次怎么对付我。我不怕,我有‘五不怕’的精神,只要我不倒下,我就坚持到底。”    
    这天,江青的血压升得很高,医护人员对她进行了治疗。    
    二、邪行江青,蛇蝎歹毒,罪证如山,还拿不是当理说    
    1980年12月3日,12月5日,法庭继续对江青的罪行进行调查。这次是对江青诬陷、迫害国家主席刘少奇和夫人王光美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    
    江青被两名女法警押进法庭,她故意用手抻抻衣襟,抚平衣服,又伸手理了理头发,装模作样地镇定情绪,然后一屁股坐在被告席上。在开庭前的短暂静寂中,她向旁听的观众席上看了一眼,不由自主地浑身打了个寒颤,她看到一个人正在用冷峻的目光盯盯地注视着她,一双利剑般的目光直刺她的心窝子,她的心在收紧,她没有想到能有这一天。这一天她江青沦为阶下囚,而彼人今天却成了审判者!    
    啊,王光美!    
    旁听席的前排,一位身穿绿呢服装,脖子上围着一块黄色方巾的女人,正是被江青迫害过的王光美。    
    王光美的一双锐利目光逼视着江青,使她心虚胆颤,而不敢正视,只好低下头来看着自己的脚尖。    
    审判长不容江青多想,单刀直入地审问江青:“1967年5月,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成立后,这个专案组由你江青主管,由你直接控制,并且还伙同康生、谢富治两个主犯,由江青指挥‘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制造伪证,诬陷刘少奇、王光美是‘叛徒’、‘特务’、‘反革命’,这是不是事实?”    
    审判长的利箭直刺江青的心窝,她一时不知如何招架,下意识地打了个沉,定了定神,用手按住耳机,她听到袭来的一排子弹还在轰响,只得抬起头来望着审判台回答道:“我参加了专案组的工作,但我是受中央委托参加的……”她在想法减轻罪责……想了会儿说“……而且,而且……我当时是助手。”    
    狡猾的江青狡辩说:“现在中央委员会里大多数成员和我们绝大多数领导人,那时都争先恐后地批判刘少奇,如果我有罪,那你们所有的人呢?”    
    “住口,江青!”几位审判员异口同声高声喝道。此时的江青竟忘了自己是罪犯、被告人身份,真叫无耻。而江青竟耍起无赖,疯狂呼喊“革命无罪,造反有理!”


第三篇 唇枪舌剑江青在庭审中的丑恶嘴脸(3)

    江青在迫害刘少奇、王光美的犯罪中到底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请看事实。面对江青的无耻狡辩,法庭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证言。其中1968年2月26日,谢富治在“王光美专案组”一个报告上作的批语,就是铁证。批语写道:“大叛徒刘少奇一案,主要工作都是由江青同志亲自抓的。今后一切重要情况的报告和请示都要直接先报告江青同志。”还有:    
    1968年6月26日,江青为专案组只把材料摘抄件送给她而大发脾气,并写了一封信,说专案组不把材料原件送给她看,对她有“夺权现象”。作为专案组负责人的谢富治赶忙写出书面检讨,说自己“对江青同志主管的专案”、“向江青同志汇报和请示不够”。    
    法庭宣读了江青的信和谢富治的检讨,并让江青看了复印件。还有,那是她自己的供诉状:    
    法庭播放了江青1968年9月18日,在接见中国京剧团、中国乐团等单位代表的讲话录音。在讲话中,江青说:“我现在负担着第一个大专案……刘少奇是一个五毒俱全的大反革命、大内奸、大叛徒、大特务。”    
    审判长问江青,信是不是你写的,话是不是你讲的?    
    江青不得不承认是她写的,录音像是她的声音。但她却狡辩说,这“也不是罪行”。    
    公诉人江文对江青的无耻谰言进行了有力的驳斥。    
    被告江青为了诬陷迫害刘少奇、王光美,乱捕无辜,诱供逼供,编造假证,罪行累累。江青于1967年5月至10月擅自决定逮捕杨一辰,杨承祚、袁绍英夫妇,曹亮、梁濑德夫妇,丁觉群、张重一、冯少白、马国钓、苏士文等11人,甚至连厨师、保姆均不放过。江青决定在全国大批捕人,仅北京一地,被捕受审的就有64人。    
    审判员问江青:“是不是事实?”    
    江青回答说“不记得了”,隔了一会儿又说,这些“都是合法的”。    
    公诉人江文驳斥江青说,“文化大革命”中,国家法律都被你们践踏了,还讲什么“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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