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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4689-托普检讨-第27部分

小说: 4689-托普检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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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钱能使鬼推磨。”每一个生意人都知道这句话,宋如华也不例外。    
    此前,托普也曾有过几次赞助体育赛事的举动,比如1998年在成都举办的“世界女飞人挑战赛”和2000年的“世界青年羽毛球锦标赛”,但无论从投资额以及带来的社会影响来看,都无法与这次冠名“申花”同日而语。    
    只有男才女貌、门当户对,才能让人惊呼与羡慕,商业上的合作更是如此。    
    2001年3月25日,甲A第三轮,申花主场对阵青岛海牛。几乎从来不看甲A球赛的宋如华在一帮随从的簇拥下也来到了虹口足球场,在申花俱乐部的贵宾包厢,郁知非先是陪宋观看了一会比赛,然后一看球场形势不好,就下到球队领队席临场督战去了。    
    那场比赛申花的确不够争气,临到终场还2∶1落后,就在大家都以为申花主场落败时,奇迹出现了,利用青岛队后方的一个空挡,申花居然打进扳平的关键一球,2∶2!这时,裁判的结束哨声响了,上海球迷全疯了,宋如华也是情不自禁,退场时他刚刚走到楼梯口,就碰到了同样兴奋不已的郁,两人激动得一下子抱在了一起,孩子般地又笑又闹。    
    资本的光环在这个时候消失殆尽,也许这就是足球的魅力吧。    
    5月31日,申花托普队客场挑战四川商务通队。上午,郁知非带领全体球员及教练、领队等来到位于成都西郊的西部软件园参观,受到了托普集团董事局副主席高云秋等的热情接待——因为《商务早报》、《蜀报》被关停,当时的宋如华正在四处申冤。晚上的比赛,托普组织了一个约200人的方阵为“托普队”助威,本要组织500~1000人——因上一赛季四川球迷曾在上海受辱,考虑到“川沪情仇”,申花的拉拉队“蓝魔”没有来成都助阵,托普后来也相应减少了助阵人数——那场比赛,申花托普2∶1取胜,满意而归。    
    就是在这样一种“礼尚往来”的合作中,谁也没想到,牵手不到1年,托普与申花“分手就在眼前”。有过来人说,“情缘尽,债未了”,商业爱情的坟墓正是婚姻。    
    2001年新赛季第一场比赛,申花托普足球队取得了开门红,3比1胜深圳科健平安队。然而第二天3月12日,托普就给申花足球俱乐部写了一封意见书:    
    1球员比赛服胸前位置“托普”标识太小,导致在比赛现场和电视上都不能看出托普的名称和标志,希望贵方能按要求扩大托普名称和标志直到能在比赛现场和电视上都能看清该标识为止;    
    2球迷“蓝魔队”也应该在前胸位置印有同等醒目的托普标志和名称,呐喊助威的口号也应为“申花托普队”等类语言;    
    3虹口足球场入口处华联超市的广告牌的广告语是“上海申花争夺甲A之冠”,希望贵方督促其对该广告语进行修改,具体修改为“申花托普争夺甲A之冠”;    
    4公交车身广告,贵方提供的线路可以接受;但,10辆全车制作车身广告的公共汽车,希望能够提供5辆以上双层公交车或空调车;     
    5新民体育报、新民晚报、上海电视台等媒体仍在使用申花足球队这一名称,希望贵方督促其修改。    
    6昨天主场比赛,赛场内外广告宣传横幅,没有一个出现了“申花托普”字样,我方在13看台悬挂了一条横幅,内容为“申花托普再攀TOP”,意思为鼓励球队争攀顶峰,不知为何在比赛开始后就不见了,希望贵方给予协调。另外,有关球场广告宣传横幅等方面的问题,希望贵方能提供详细资料。    
    7昨天电视现场直播,目前收集到的信息:一是没有看到“炎黄在线”的广告,二是广告时段不好,希望贵方能够提供播出证明以及时段安排。另外有关广告审查的事宜,希望贵方尽快提供反馈意见,以确保下次广告的正常播出。    
    七条意见,条条都写着宋如华的不满,证明着1000万美元背后的“不和谐”。让人不敢相信,托普1000万美元换来的竟是如此仓促而问题如此之多的合作。事实上,“1000万美金”只是一个吸引人眼球的噱头而已——为了各自的需要,它是申花足球俱乐部和托普达成的一个心照不宣的商业默契。    
    在《托普集团冠名上海申花足球队协议》中,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内容:从2001年3月1日起,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取得申花俱乐部所属原上海申花足球队副冠名权,即上海申花足球队变更为上海申花托普足球队;冠名赞助时间为2001年3月1日至2004年2月28日;冠名赞助费用为2001年250万美金,2002年300万美金,2003年350万美金。    
    250、300、350,明明加起来是900,“1000万”的说法又从何而来?    
    这是一份最终协议,在此之前,双方还经过了多次的讨价还价,其中一个最典型的商讨谈判细节就是关于球队奖励办法的约定。该约定的初稿是这样写的:    
    当年球队夺冠,奖励申花俱乐部50万美金;夺得第二名,奖励30万美金;夺得第三名,奖励10万美金。按照申花当时一直保持前三甲的实力,取其中间值计算,三年获得100万美金的奖励应该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由此得了一个“1000万美金”的整数。    
    对初稿中1000万美元的说法,宋如华表示认可,但对约定的具体内容他非常不满,怒斥为“卖国条约”。后来,他改成了——“球队获得冠军、亚军(合同期内),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对俱乐部管理人员、球队奖励另定,奖励分配方案由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确定。”同时,他还将“球队当年未进入联赛前六名,上海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则退出冠名”修改为“如果当年未能进入前三名,双方对第二年的赞助费另行协商”。    
    噱头还源源不断。“1000万美元”表面看是按年度实施,实际上每个年度的赞助费又按联赛进程分了几个阶段执行,比如第一年托普赞助费是250万美元,赞助时间从2001年3月1日到2002年2月28日——协议生效七日内,支付费用总额的30%;联赛第二阶段七日内支付费用总额的40%;联赛结束七日内支付剩下的30%。    
    这些“全新的互动形式的”合作,一看就是“基础不稳”,将来必定“地动山摇”。果不其然,1年不到的时间,双方就撕破了脸皮走进了法院。


《托普检讨》 上市前夜的一份传真件《托普检讨》 宋如华偏不干

    ●好聚好散?宋如华偏不干    
    从相见恨晚到对簿公堂,托普总计支付给申花175万美金,不过,都是折合成人民币给的——第一次3月6 日,支付了75万美金,按照时价汇率折合人民币6207375万元;第二次7月13日,支付了100万美金,按照时价汇率折合人民币8276700万元。    
    剩下的30%即75万美元,本应联赛结束后的一周内支付给申花,最后期限2001年12月23日——12月16日,申花托普队主场两球完胜辽宁队,获得了2001年联赛亚军,两天后,19日,上海申花SVA文广俱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终止托普的冠名权利,球队更名为“上海申花SVA文广足球队”——托普就再也没有支付任何赞助费了。    
    申花易帜并非前申花俱乐部能够控制的事,那是在上海市政府要求下进行的一次资产重组。但无论如何,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利用人民币14484075万元,托普就取得了1000万美金才能获得的广告宣传效果,以一般正常人的思维来看,宋如华绝对占了一个天大的便宜,用上海话说,是“拣了一个皮夹子”。    
    其实,正是在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撮合下,申花才与托普达成了合作协议的。    
    为了一举拿下上海,出川迫在眉睫的宋如华亲自坐镇沪上,先是玩了一招“投石问路”。    
    上海科技馆,是上海市政府投资15亿兴建的重大公益性科普文化项目,也是2001年APEC会议的主会场。2000年10月25日,在上海科技馆捐赠仪式上,托普向科技馆正式捐赠人民币300万元,该捐赠款项仅仅次于上海科技发展总公司之后列第二位。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宋如华敢于一次豪赠300万,可谓意存高远。他知道,没有超人的胆识,初来乍到的企业要想在强手如林的上海滩立足,是不可能的事情。    
    话说回来,2001年初,在各足球俱乐部普遍经营下滑的大背景下,申花俱乐部盛名之下也是一言难尽。我们观察到,申花当时至少受到了两个方面的压力:一是新近崛起的中远俱乐部的挑战——它拥有上海的一支甲B队伍,有徐根宝、成耀东、吴兵等原申花队的将帅,这势必会抢走原属申花的部分球迷;二是甲A取消了升降级,比赛的激烈程度必然有所影响,而甲B还有升降级,球市肯定要火暴得多。    
    在如此严峻形势之下,如何制造一个令人关注的“热点”,抢占市场先机,以重新夺回球迷的目光,是摆在申花俱乐部及政府相关部门面前的一个难题。    
    正在这时,嗅觉灵敏的宋如华站了出来。4个月前的预热动作让“西部IT之王”博得了上海人的普遍好感,也为其“千万美金”拿下申花打下了伏笔。除了出川、借申花扬名上海滩的考虑因素外,拿下申花,托普还有另外两个目的:    
    一是通过申花与上海各界错综复杂的关系伺机选择切入上海“主流社会”,据一位相当接近申花、托普合作的知情人士透露,宋之所以选择申花、选择足球,也是为了向当时上海的某位要人示好,该人士的儿子就创办了一所足球学校。    
    二是“拉大旗作虎皮”,“作响上海”为大规模圈地做准备。    
    2001年前后,国家科技部制定了在中国东部从山东威海到浙江宁波这一狭长地带建立中国“民族软件园群”的战略,以此和印度、爱尔兰等地的著名软件园群抗衡,位于上海浦东南汇的上海东部软件园则是这个“软件园群”的核心部分。将投资重点从四川转移到上海,跟上海搞好关系,自然成了宋如华理所当然地选择。     
    为什么宋如华12年来总是能寻找到两厢情愿的合作方并且他还总是可以一举多得?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他脑袋聪明运气好,还是我们的制度有问题?    
    与托普的合作提前“终结”,可能也是郁知非没有想到的结果。没多久,这位中国足球职业化以来在位时间最长的俱乐部老板就离开了自己一手创办的申花,在加盟上海国际赛车场搞F1赛车前,他通过相关渠道向宋如华表达了三点意见:第一,剩下的75万美金,托普不用再支付了;第二,“国足”沈阳五里河联欢会上,托普承诺给申花队4位国脚(范志毅、谢晖、祁宏、吴承瑛)的4台托普笔记本电脑希望能兑现;第三,希望大家今后能继续保持一种良好的关系。    
    “三点意见”的态度很明显,有话好好说,好聚好散。就在大家都认为宋如华可能就此安静撒手时,他一反常态,如其2000年在西部论坛上历数四川不适合IT企业久居的原因一样,做出了一个令局内局外人都百思不得其解的举动——在进行大量取证后,2002年4月,托普一纸诉状把老申花俱乐部告上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在诉状上,托普表示,在东部软件园有限公司向申花俱乐部支付了175万美元冠名费用后,申花方面却将球队改组,致使“托普”冠名不复存在,“造成了东部软件园重大损失”。托普请求法院判令申花俱乐部在沪主要媒体上公开道歉,同时请求支付违约金1917万美元,赔偿损失人民币2602万元,并免除第一年冠名费75万美元。


《托普检讨》 上市前夜的一份传真件《托普检讨》 面子的问题

    ●面子的问题    
    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以宋如华的智商来看,他不可能不会算账,不可能不了解托普是怎么捡的便宜,他也不会不明白“强龙难压地头蛇”的道理,那他为什么还要义无反顾地去玩“老鼠戏猫”的游戏呢?    
    实际上,宋如华是在和自己的“心魔”打官司。    
    一方面,他感觉自己如日中天,在2001年托普集团的新年献辞中,宋如华以一个“政治家”的豪迈和一个“企业家”的“高瞻远瞩”写到:    
    2001年1月1日,当全球的托普员工在不同的地域和时刻迎接新世纪的曙光,我们激动万分……这是一个特殊的时刻,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千年跨越,她远远超越了托普初创阶段的空间和时间,超越了托普拓荒者们的梦想。……面对新千年,托普人应该珍惜机遇,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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