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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三张牌单文档版-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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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者坐在雾气蒙蒙的车窗后面,几乎看不清面容。
  他走开后,安德鲁从车厢底部拿出一具折叠的不锈钢架子,把它打开。这是一部轮椅。
  自一九五九年八月十九日以来,也就是从五年半前开始,奥黛塔·霍姆斯膝盖以下的肢体,就像那些不知所踪的空白时间一样,消失了。
  4
  在那场地铁事故之前,黛塔·沃克只是很少几回有脑子清醒的时候——那几回的情况有点像是孤伶伶地耸于海面的珊瑚岛,其实那只是一个凸显的结点,水下的大片岛屿尚浑浑噩噩。奥黛塔一点儿也没怀疑到黛塔的存在,而黛塔也压根儿不知道有奥黛塔这么个人……但黛塔至少还能清醒地认识到有什么事儿不对劲了,而这不对劲儿的事情恰恰跟他妈的她自己的生活掺和在一起。当黛塔控制她身体之时,奥黛塔的想像力把所有发牛过的事情都想像到了;黛塔没那么聪明。她以为她还能记得住那些事情一一某些事情,至少是这样吧。但大部分时间里她根本不记得。
  黛塔至少是部分地意识到这种空白。
  她还记得那个瓷盘。她还记得那个。她还记得把它偷偷塞进自己的裙子口袋里了,转过脑袋瞅一下蓝太太是不是在那儿偷看,确信她没在那儿。因为这瓷盘是属于蓝太太的。这瓷盘,黛塔好像模模糊糊地知道,是一件藏品(这是一个臆造出来的词,被黛塔·沃克用来形容那些漂亮的、装饰性的无用之物)。所以黛塔偷偷把它拿下了。黛塔还记得把它带到一个她知道(虽说她说不上她怎么会知道)的处所,一个叫做“抽屉”的地方,那是一个烟雾腾腾垃圾随处可见的洞穴,在那儿她还看见一个燃烧着的塑料娃娃。她记得自己小心翼翼地把盘子搁在砂石地面上,然后踩上去,然后又停下来,还记得脱了她的平纹全棉紧身衬裤,把它塞进那个搁过盘子的口袋里,然后小心地用左手食指滑进自己身上那个切口里,那是老蠢上帝与她,还有其他所有的女人们不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的地方,不过她感到那地方的某些感受肯定是不错的,因为记得是有震颤,记得想要顶进那部位,记得没有去顶,记得她那裸露的没有全棉紧身裤挡住的阴道有多么芬芳,她没有去顶它,始终没有,直到她用穿着黑漆皮鞋的脚去踩地上那个盘子,接着手指一边顶着那个裂口,一边拿脚用同样的方式去踩蓝太太的藏品,她记得穿着黑漆皮鞋的脚踏在盘子边沿雅致的蓝色网状花纹上,她记得自己脚下使劲碾压一下,她记得那是个叫“抽屉”的地方,用手指,还有脚,记得手指上和裂口处的芬芳,记得脚下瓷片发出碎裂的噼啪声时,同样的碎裂快感似箭一般地射进她体内,她记得唇齿问进发的一声叫喊,像是谷田里惊起的乌鸦发出的那种令人不快的怪声,她还记得自己无动于衷地看着盘子碎片,然后慢慢地从裙子口袋里掏出那条白色的全棉紧身裤,套上,记忆中无处容身的某个时候听他们这么命令过,这声音飘散开去像是潮水四漫,套上,好的,因为先得把你撇开才能做你的事,完事了再套回身上,先是一只闪闪发光的漆皮鞋,然后再套另一只,好的,紧身衬裤不错,她还记得它一套上大腿就挺熨帖的,然后拉过膝盖,左腿上一块结痂的疮疤快要蜕皮了,里边露出清清爽爽的婴儿般粉红色新皮,是的,她记得那么清楚,那肯定不是一个星期前或者是昨天发生的事儿,而只是发生在这一刻之前,她还记得裤腰带是如何褪到了她的舞会裙子的折边处,白色的全棉织物反衬着棕色皮肤,像是奶油,是的,就像是浮在咖啡奶罐匕面的白色奶油,紧身衬裤消失在裙子里,裙子是焦黄色的,紧身裤质地不比裙子好,还更低档,虽说是白的,却是尼龙,那种廉价的透明的尼龙质料,各方面都廉价,她还记得它也给脱了,她记得在道奇城(美国堪萨斯州的一个城市)德索托街四十六号的地板上这紧身裤泛着白光,是啊,它多白啊,它多贱啊,没有什么东西能像内衣那样让人变得高贵起来,而廉价衬裤的效果则正好相反,姑娘是贱的,紧身衬裤也是贱的,是被贱卖的,在街上甚至不像个妓女,倒像头纯种母猪;她不记得圆圆的盘子却记得一张男孩的圆圆的脸,那类动辄大呼小叫的大学生联谊会里的男孩,他没有圆圆的盘子却有张像蓝太太的瓷盘一般圆圆的脸,他的脸颊上映出横七竖八的线条,看上去像是蓝太太那个宝贝瓷器盘子边沿的花纹,那是霓虹灯的红色光影,花里胡哨的霓虹灯是那么眩目,黑暗中路边店的招牌映出一片血红,照在他那副看上去阴沉沉的脸颊上,那张脸曾让她抓挠过,当时他直喊叫:你干嘛要这样,你干嘛要这样,你干嘛要这样,然后打开车窗,把脸伸到外面呕吐起来,她还记得听见自动唱机里多蒂·史蒂文斯(一九六0 年代走红的美国女歌手)正在唱“那紫色帽带的巴拿马大佬穿一双系粉红鞋带的棕黄皮鞋”,她记得他呕吐的声音就像是水泥搅拌机在轰隆作响,他那根阴茎,刚刚还胀得乌黑发紫,从密密匝匝的一团阴毛中高高耸起,这会儿坍下来像一个虚弱的白色问号;她记得他粗嘎的呕吐声停下来,接着又要开始了,于是她想,嗯,我猜他压根儿还没打好基础呢,于是笑了,用自己的手指(那上面装饰了长长的指甲)
  顶进阴道里,那儿原是光秃秃的,而今不再是那样了,那地方长出了粗乱的毛发,里边同样有易碎的东西发出断裂的脆声,依然是有多少快乐就有多少痛楚,(总归好一些了,好多了,比什么都没有要好,)他盲目地抓挠她,用受伤的声音断断续续地喊叫:哦,你这该死的黑牝,他叫喊着,她嬉笑着,轻巧地躲开他,抓起自己的紧身衬裤,打开她这边的车门,这时觉出他在她上衣后背无力地挠了一把,可是她已经跑进了五月的夜晚,早开的杜鹃花吐出芬芳,粉红色的霓虹灯斑斑点点地洒落在停车场上——真有点像劫后余烬的荒芜之地,映在她的紧身衬裤上,她没把那手感滑溜的廉价尼龙衬裤塞进裙子口袋,却塞到那个装满了五颜六色乱七八糟玩意儿的少女用的化妆品包里,她跑了,灯光斑斑点点,她那时是二十三岁,对紧身衬裤已不在乎了,而开始留意人造丝披肩,她走过梅西公司的糈美小件日用品柜台时手便随意伸进皮包里——一条披肩的售价是一点九九美元。
  便宜。
  像那条尼龙紧身衬裤一样便宜。
  便宜。
  像她。
  她寄附的这具躯体属于一个继承了上百万家产的女人,当然这事儿无人知晓也毫无意义——披肩是白色的,镶着蓝边。当她靠在出租车后座椅上时心里又同样进发出小小的快感,她没在意司机,一只手举着披肩,直愣愣地瞧着,另一只手伸进花呢裙子下面绷住大腿的紧身衬裤底下,一根长长的黑手指对准那个需要被呵护的部位狠狠呵护了一下。
  所以,有时她会六神无主地彷徨起来,当她不在这儿时她在什么地方,可是多数时候她的需求是突如其来的,一刻不停地追着她,而不可能有什么周密思考,她只是实现需要实现的,做需要做的事情。
  罗兰将会明白。
  5
  奥黛塔本可以坐着豪华车到处跑,即便是在一九五九年——那时她父亲还在世,而她也没有富到一九六二年他去世时那种巨富的程度,在她二十五周岁生日时,她名下的钱财已交给她自己管理了,她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但是,她对某个保守的专栏作家一两年前杜撰的一个词压根儿不感兴趣——那个说法叫做“豪华车自由”。她年轻得不想让别人看出自己的真实地位,只是还没有幼稚到(或是愚蠢到!)相信自己老穿着一两条褪色的牛仔裤和卡其布衬衫就能真正改变她的社会地位的程度,当然她本可让司机接送却去搭乘公交车和地铁,(她太自我中心了,并没留意到安德鲁受到伤害和深为不解的脸色;他喜欢她,还以为这是她拒绝他的某种方式,)也并非出于那种信念,不过她还是幼稚得仍然相信某种表白的姿态有时会抵消(或至少是盖过)真实境况。
  一九五九年八月十九日晚上,她为这种姿态付出了膝盖以下两条腿的代价……还有她的一半心智。
  6
  奥黛塔先是被人用力拖,然后再是推,最后被卷进了汹涌翻腾的浪涛中。她是一九五七年开始卷进去的,那件事最终被称之为“运动”而没有命名。她知道某些背景,知道为平等权利的斗争并非始于解放宣言(指一一八六三年一月一日林肯总统发布的解放美国奴隶的法令),而是要追溯到第一艘驶入美国的贩运奴隶的船只(抵达佐治亚,事实上那是英国人在此安置流放罪犯和失债者的殖民地),但对奥黛塔来说,这一切似乎都是从同一个地方开始的,有同样的三个单词作为标记:我不走。
  这是在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一辆公交车上发生的,那儿个词从一个著名的黑人妇女嘴里说出,她名叫罗莎·李·派克(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女活动家。
  下文涉及的事件发生在一九五五年),这罗莎·李·派克就是不肯从公交车前面的车厢退到后面去,这当然是吉姆·克劳的公交车(原是十九世纪初一个黑人剧团的保留剧目,后来这个剧名专指黑人和他们的隔离生活。吉姆·克劳的公交车,指一九六0 年代以前美国南方各州在公交车上实行的种族隔离)。很久以后,奥黛塔也和人们一起这样高唱“我们不走”,这情景总让她想起罗莎·李·派克,她唱这歌时总有一种羞。隗之感。要和你的队伍一起,跟大家汇成人流一起唱出“我们”
  是容易的;甚至对于一个没有腿的女人也是一件不难的事。唱出“我们”是多么容易啊,做“我们”是多么容易啊。但在那辆车上并没有“我们”,那辆车上准是混合着陈年的皮革味儿和经久不散的烟味,车上的广告卡片上写着:幸运抽奖Ls。M。F。T。(当时美国的一种烟草促销广告)看在天国分上去你选择的教堂。喝下奥佛汀(十九世纪后期瑞士人发明的一种混合软饮料)!你会看见我们想让你看到的!带靠背的扶手座椅。二十一种了不起的烟草造出了二十支美妙的香烟,当时并没有“我们”在那个疑虑地瞪着你的司机眼皮底下,只有她一个人坐在一群白人乘客中间,坐在后边车厢里的黑人也同样用怀疑的眼光打量她。
  没有我们。
  没有成千上万游行的人们。
  只有罗莎·李·派克用那三个单词掀起的一阵巨浪:我不走。
  奥黛塔有时会想,如果我做了这样一件事——如果我有这么勇敢——我的余生将会非常幸福。但这样的勇气是我所不具备的。
  她曾在报上读到过派克遭遇的事情,一开始并不是很感兴趣,兴趣是一点一点来的。正如最初几乎无声无息的种族冲突,后来引发了整个南方的轩然大波,很难说她的激情与想像力是什么时候或怎样被这项运动所感染。
  一年或一年多以后,她和一位年轻男子不经常地有一些约会,那人带她去过格林威治村,那儿有一些年轻的(大部分是白人)乡村歌手,他们的演出节日里增添了某些令人惊讶的新歌——完全想像不到,他们往那些歌里加入了古老的戏谑调门,诸如约翰·亨利(十九世纪美国黑人大力士,作为一名工人在铺设切萨皮克一俄亥俄铁路工程中大显身手。在挖掘一处隧道时,他手持两柄二十磅大锤与新式蒸汽锤他的大锤玩转新式的蒸汽锤,(却在这过程中害了自己,主啊,主啊(在一首名为《约翰·亨利》的黑人歌谣中每一节都有“主啊,主啊”(Lawd,Lawd)的过门),)
  还有巴比利·艾伦' 巴比利·艾伦(Barbry Allen)' 怎样残忍地拒绝她那害相思病的年轻求婚者,(结果却死于羞愧,主啊,主啊,)音乐中注入了新的内容,唱出了在这个城市如何受忽视被歧视的感受;在一个明明可以胜任的工作中,怎样由于错误的肤色而让你卷铺盖走人;怎样被送进监狱被查利先生鞭打,只因为你的黑皮肤,而你竟然敢——主啊,主啊——在亚拉巴马,在蒙哥马利城,在伍尔沃思公司(詹姆斯·鲍德温一九六四年创作的话剧《致查利先生的布鲁斯》中的人物)的午餐桌。卜和白人坐在一起。
  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荒谬,从那以后,她才开始对自己的父母,父母的父母,父母的祖先感到好奇。她从来没看过那本《根》——她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阿历克斯·哈利(美国作家。其代表作《根》写于一九七六年)还远远没有开始写那本书,他甚至还没想过要写那本书。但这事儿却荒谬地出现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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