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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向天真女生投降-第27部分

小说: 向天真女生投降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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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食街已经不是过去的样子了,现在比以前扩大了许多,很多以前的小饭馆现在都变成了大餐厅。披头领小宝在小食街走的时候他几乎看不出过去小食街的样子。    
    “这里有很多可以吃饭的地方,你想吃什么?你说去哪儿我们就去哪儿。”    
    小宝左看右看不知道选哪家好,最后她终于拿定了主意。    
    “就这家吧!”她指着一家门口有漂亮门楼的餐厅说。    
    披头笑了起来:“小宝,你真是看哪儿漂亮就选择哪儿。”    
    “那当然!”小宝拉着披头的手进了餐厅,这是一家回民餐厅。    
    当披头把菜单点完,菜全上齐后,小宝才发起傻来,她发现没有一个是她喜欢吃的。    
    披头故意不理会小宝发傻的样子,一个劲儿鼓动小宝吃,小宝最后吃了几口羊排,然后对披头说:“我以后再不吃羊肉了。”    
    小宝的话让披头笑得前仰后合。    
    吃完饭回到酒店,披头照顾小宝洗了澡,然后把她抱到床上。小宝坐了一天车,累得不行了,她躺在床上倒头就睡了。    
    披头把路上穿脏的衣服都收集起来,交给服务小姐,让酒店去清洗。然后他换了身灰色宽大的旧衣服,把自己的脸涂抹成黑褐色,戴上宽宽的眼镜,他在镜子前审视了一下自己,看没有什么漏洞后就出了门。    
    他径直向钢厂家属院走去。走在熟悉的道路上,一切都让他感觉兴奋,尤其是他跨过院子大铁门,走进院子时,他的心就怦怦跳个不停。    
    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了,家家户户灯光通明。偶尔在路上披头也能遇到几个出来纳凉的路人。他拐过几个弯,走到一栋陈旧的三层楼前,在楼下堆满各种杂物的小棚前停留了一阵。他看看二楼左边的一扇窗户里射出的昏暗的灯光,从那昏暗的灯光中,隐隐透出人的影子在晃来晃去。披头低头思忖片刻最终他鼓足了勇气走进楼门。    
    上到二楼,站在左手边的门前,这是一扇油漆斑驳的红木门,有些年头的样子。披头抬手敲了敲,然后静静等待。过了一阵,里面传出一个苍老的声音。    
    “谁呀?”    
    披头犹豫了片刻,然后低声说:“范红兵在吗?”    
    “你是谁啊?”    
    “我是他的朋友,范红兵在不在?”    
    “他的朋友?”里面的老人嘴里嘟囔着,“他还能有什么好朋友。”    
    门开了,一个秃顶苍老的脑袋伸了出来,眯着眼看着站在楼道里的披头。    
    “你谁啊?找范红兵什么事儿?”    
    “我是他以前的同学,来看看他。”    
    “你叫什么?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披头看着老者笑了笑,继续问:“范红兵在吗?”    
    “在床上躺着呢?”    
    “哦!那能不能把他叫出来,我有事儿找他。”    
    老者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披头,似乎对他的话没听懂似的。    
    “叫出来?要能出来就好了,你自己进来看吧。”说着老者把门开大,示意披头进去。    
    披头跟在老者身后进了门,这里是披头以前经常来的地方,那气味和颜色依旧那么熟悉。老者到了门口,对披头说:“红兵就在里面,你进去看他吧。”然后又对里面大喊:“红兵,你同学来看你了。”披头推门挑帘进去,在房间的床上,披头看到自己过去的伙伴正躺在床上发呆,当披头进去的那一刻,里面的人仅仅用眼角扫视了披头一眼就眼睛圆睁,好像见了鬼一样。    
    “天——妈的,天——”躺在床上的人想挣扎着爬起来,同时几乎把披头的名字喊出声来,幸亏披头用放在嘴上的手势止住了他的叫喊。    
    披头身后的老者并没有进来,也许是房间小的缘故,老者站在门外对来客说起了客套话。    
    “爸!你去看电视吧!我和同学说会儿话。”躺在床上的年轻人喊。    
    老者听儿子不耐烦的口气,知道自己是多余的,于是知趣地把门带上进了另一个房间去了。    
    “妈的,大哥——你他妈死哪里去了?怎么成这副打扮?”    
    “先别说我,冬瓜。”披头把躺在床上的朋友的胳膊抓住,“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和死人一样,起不来了?”    
    冬瓜无奈地摇摇头:“我完了,现在是废人了,我现在整个是下肢瘫痪。”    
    “怎么搞的?”    
    “还能怎么搞,大前年和黑皮在路上放翻了几个小子,后来那几个小子报复,用铁棒打到我脊柱上了,就成这样了。”    
    “没去医院看看,难道就没办法啦?”    
    “看了,医生说要是动手术,还能治,可治疗费要七八万,你看我家这样,哪有这个钱。所以就拖着,等把钱凑够了就去医院。”    
    “你没找那几个小子讨要?”    
    “要什么要,那几个小子也是穷得屁响,事后都抓进号子判了,钱自然也就没了。”    
    “这样——”披头点点头,“黑皮怎么样?现在在干什么?”    
    “他现在老实了,找了个老婆,晚上和老婆一起在夜市上摆摊卖烧鸡呢。”    
    “哦!看来大家的变化真大啊!老大李实呢?”    
    “他去年犯案子被抓了,听说被判了无期,现在在劳改农场翻沙子呢。”    
    “老二怎么样?也被抓了?”    
    


第四部分第47节 油然而生

    “你不知道啊?他在后来对拖派的扫荡中被人用刀戳死了。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你这几年到哪儿去了。看你这身打扮,好像混得也不怎么样嘛!”    
    披头笑了笑,没有去反驳自己的朋友。他坐在床边仔仔细细看着自己过去的好兄弟,感慨之情油然而生。    
    “还好!你们两个还活着,我还能见到你们,真是太好了。”    
    “披头——”冬瓜看了看关紧的门,然后小声说:“你小子是不是在外面犯了大案了?”    
    “什么意思?”    
    “我可是听人说啊——”冬瓜声音更小了,“你在外面杀人了。”    
    “屁话!没有的事儿。”    
    “真的!公安局大前年来找过你,那时候我身体还没废呢。有一次一个公安到我家来专门问你的情况,问我知不知道你哪儿去了。我问什么事,对方支吾半天不说,非要我说你的去向,我哪知道你去哪儿了。后来我找朋友到公安局一打听,原来公安现在到处在抓你,说你杀了人了。”    
    “怎么会?我没杀人啊!”披头诧异地说。    
    “你是不是去过内蒙?”    
    “对!”    
    “你在一个煤矿上干过?”    
    “是啊!”    
    “那就对了,你后来是不是杀了人跑了。”    
    披头长叹了口气,他明白大概是怎么回事了。他沉思了片刻,对冬瓜说:“我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我用斧头砍伤过人,但我记得没砍在要害部位,按说应该不会死。但如果真是死了,那我也说不清了。”    
    “你干吗砍人?被人打啦?”    
    “说来话长。我其实并没想伤谁,那次其实我是去救人。我让一个朋友去外面报信,然后我就想去把矿上的电话线砍断,再把汽车毁了。可没想到我正砸汽车的时候,房子里冲出几个打手,我看见他们撒腿就跑。在山梁上,我被他们追上了,于是就打了起来。他们没家伙,我手里有斧头,最后我砍翻了三个,另两个被我踹下山了。就这么回事儿。”    
    “你好端端地干吗去砍人家电话线,砸人家汽车呢?”    
    “这事说起来就不简单了,我找时间跟你聊吧!我这次来是有其他的事情。”    
    “什么事?”    
    “冬瓜!我们是好兄弟,今天我就不和你说太多了。你大哥我现在已经隐姓埋名,不想让人知道真的身份。你替我保密好吧!我,你,还有黑皮,改天找个地方聚聚,好好叙叙旧!另外呢,你这病该治了,你先准备一下,看哪家医院好就让你住哪家医院。”    
    “大哥,你说笑吧!七八万呢,哪儿有钱?”    
    “你大哥在外面跑小买卖还挣了点,治你的病算是够了。”    
    “你别,大哥,你挣钱不容易,我的事儿你别操心了。”    
    “冬瓜,这事儿就这么定了,我明天来接你。”    
    披头临走的时候叮嘱冬瓜不要把他的身份暴露出去。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把里面几乎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放在床上。    
    “冬瓜,这钱你收起来,自己用,别让家里看到你突然有钱了。不好!”    
    冬瓜想推辞,但看披头态度坚决,他知道披头的脾气,也就不再推让了。    
    临走时披头问冬瓜:“我以前住的地方现在还空着吗?”    
    “不知道啊!我再没去过。”冬瓜说。    
    “那钥匙你这里还有吗?”    
    “不知道,你到我的抽屉看看,我记得扔在里面好久没用了。”    
    披头拉开桌子抽屉,找到钥匙取出来,放在眼前凝视一阵,似乎在回忆过去。    
    “我去看看,明天我会来接你。好好躺着吧,我走了,不用起来。”    
    披头离开冬瓜的家后径直穿过钢厂家属院走进厂区,他站在熟悉的厂房门前,这里曾留下他太多的记忆,让他痛苦、欢乐难以忘怀的记忆,这些记忆此时又如海潮一般在他心中汹涌澎湃。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推门进去,他穿过熟悉的车间,走到门口。他在门口屏气听了听,感觉里面没有任何动静。他推推门,门锁着。他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插入钥匙孔,轻轻一转,门开了,里面黑乎乎一片,一股久无人居的尘土气息扑面而来,他伸手把灯打开,灯亮了,经过这么多年灯依然能亮,他觉得很奇怪。他慢慢走进去,房子里积满了灰尘,但他惊讶得发现他那些东西还在,竟然都是被整整齐齐的摆放,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他想不明白会是谁来打扫他的房间,按他的推断,冬瓜和黑皮是绝对做不出这种事情的。    
    “五年了——”披头站在房间里感慨着,他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亲切,就像昨天一样。他用手抹了抹书架上的灰尘,随即抽出一本书翻了翻,那是他以前买的,现在已经落满了灰尘。后来他的目光停在了一本书上,立刻心中似乎被什么刺了一下,感觉隐隐作痛,他把书抽出来。    
    “大卫·科波菲尔——大卫·科波菲尔——”披头喃喃地说,“我的老朋友,没想到你竟然还在。”披头翻开书,在扉页上,他看到了自己写过的一行字:我要永远珍藏它。但令他惊奇的是在那行字下面竟还有几行字:王谦,我要走了,去遥远的南方。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曾经把这本书保存了三年,苦苦等待你三年,好把这本书还给你,然后向你倾诉我对你的思念。但从今天开始,我决定与过去告别,不再爱你,我把我从你这里拿走的东西还给你,包括我对你的爱和恨都全部还给你。从此以后我们将会是陌路人,也许有一天当你老的时候回到这里,看到我的留言,那就请你记住,你曾冷酷地伤害了一颗爱你的心,那心上的伤口将永不会愈合,一直到死。    
    披头呆呆地看着那让他熟悉不过的字体,那娟秀、柔弱的笔画,在这一刻,他真想放声大哭。姚兰!姚兰!这个名字重新从他的嘴里喊了出来,过去所发生的一幕幕景象在眼前如昨天一样清晰。他与姚兰的初次相见,并肩行走,以及与她在一起听课的点点滴滴的心痛感受都重新翻卷在脑海里。那离别的情景,姚兰对他倾诉爱情时的眼泪,那痛苦忧伤的目光都让他业已沉寂、死水一般的情感世界重新注入了活水。披头自从五年前离开后一直生活在一种单调麻木的生活中,他感觉自己像死人一样没有激情。在这五年中间,他从来未曾对哪个异性动过情,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似乎在他身上有一个咒,是那离别时刻姚兰的爱给他的咒,让他无论何时当遇到向他示爱的女孩子的时候,都不能冲动起来的咒,似乎他所有的激情都已经被姚兰的咒带走了。    
    最近以来,披头有一种思念,那从心底升腾而起的思念变得越来越强烈,他以前不能确定这是怎么了,这种思念让他不可遏制自己,他一直想弄明白这是为什么,自己钢铁一样冷漠的心如何会如此躁动不安。而此时,在他看到姚兰留言的时刻他突然明白了,彻底明白烦扰他内心的东西是什么,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其实一直在欺骗自己,他从来也没有忘却对这个女孩的特殊情感,那如火焰一般热烈,如冰山一般寒冷,如大海一般汹涌的感觉。在他的生命中从来不曾有过的特殊情感,对姚兰的感激、报恩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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