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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问题-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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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被端掉了。    
      商务印书馆版权处一负责人认为,印刷厂的恶性繁殖是盗版猖獗的根源所在。他分析说,全国目前只有565家出版社,而登记注册的印刷厂却多达18万家,未登记的则不计其数。这种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导致了印刷能力的严重过剩,也就必然使盗版泛滥。    
      新闻出版总署发行司副司长张慧光女士如是说:搞盗版的人甚多,而打击盗版的专业人员太少。地方的“扫黄”办、出版局、文化局都人手有限,跟铺天盖地的盗版相比,力量极不平衡,可谓寡不敌众。正版书有多大的市场空缺,盗版书就能弥补多少。     
    


第一章 说不完道不尽的盗版故事3。说不完道不尽的盗版故事(二) 

    盗版书猖獗有市场的原因:一是价格低廉,盗版书由于不支付版税、稿费,偷税漏税等原因,价格便宜。二是出版快。一些畅销书,正规书店还没有出售,书摊上已经随处可见了,许多追求先睹为快的人就从书摊上购买。另外,现在许多出版社忽视图书装帧、印刷质量,粗制滥造,从外观上看,质量甚至还没有盗印它的盗版书好。在这种情况下,不明底细的读者又何必花大价钱去买正版书呢?一位读者说:“虽然有关部门打击盗版书,但我还是很喜欢盗版书的,因为它价格低,如果不是有大量的盗版书,那些出版社及书店、书商、书贩还不知道将书价炒到什么程度呢,正是因为有了盗版书,对正版的高价位才有了制约作用,盗版书受到广大消费者欢迎是有道理的。”    
      另外,一些出版社为牟取经济效益,接连采用“卖书号”这种短平快的方式来创收,为非法图书的泛滥提供了合法的条件。国家明令规定,严禁出版社将书号以各种形式倒卖给任何个人和机构,出版社的每名编辑每年只能从新闻出版总署领取最多5个书号。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谋取更多的书号,一些出版社不顾自身的出版能力,将本社的图书发行人员、图书印制人员,甚至财务人员、返聘人员等等,无论有没有编辑资格,都列入出版社的编辑人员行列,上报到出版管理机构。国家的一些出版管理部门,对这种现象疏于管理,致使出版社通过这种途径捞取的范围外书号,有相当一部分被以二三万的价格卖给了不法书商。目前,无论是国营图书批发市场,还是在地铁、邮局、国营书店内批发、零售的印刷考究、装帧精美、折扣极低的礼品书(很多礼品书批发价、零售价低于1折,按照合法的出版运作方式和正常的价值规律原则,绝对不应出现如此低的折扣),很多都是通过买卖书号的方式运作出来的。这类礼品书,虽然不属于盗版,但也属于非法图书的范围。与盗版一样,很多书通过偷漏税、不付稿费、大批量印刷等手段,达到降低成本、谋取利益的目的。不过它的运作方式更隐蔽,并能满足低薪阶层的购书需求。    
      有关人士认为,解决非法图书的办法,除了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整顿图书市场,堵住盗版源头,加强书号颁发、使用的管理之外,出版社更应该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多出一些价位适中的图书,这样才能逐渐缩小非法图书的市场范围。    
      盗版图书的猖獗程度据版权管理部门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查处的侵权盗版案件达3400余起,平均每天466起。    
      非法图书的市场份额已经占中国图书市场总额的1/3,而且还有加大的趋势。那么别的部门查处的有多少?没查处到的有多少?没有统计,或者没法统计。三联书店发行部主任王明春认为,不夸张地说,图书市场上盗版与正版之间的比例应该是1∶1。有些非法出版商还善于钻法律的空子。据报载,五六年前就有非法出版商出高价请法律顾问,逐字逐句琢磨法律中的条文。图书凡畅销者必有盗版,几乎已成定式。新闻出版总署发行司副司长张慧光女士说,工具书、武侠小说、名人传记、名人随笔、教学辅导用书的盗版情况尤甚。    
      余秋雨先生在《山居笔记》内地版出版前,写了一篇“讨盗版檄”,附在书前,但载有“讨盗版檄”的《山居笔记》同样被盗版,而且“讨盗版檄”赫然印在盗版本的卷首;作家出版社出版余秋雨先生的《霜天话语》的消息披露后,又被人盗用书名,成集出版,逼得余秋雨先生不得不临时将《霜天话语》改名为《****》,不再透露书名,以防盗版。    
      此外,商务印书馆的《现代汉语辞典》、《新华字典》,三联书店的《金庸全集》,春风文艺出版社的布老虎丛书,文献出版社的《周恩来传》,赵忠祥的《岁月随想》,崔永元的《不过如此》,二月河的康雍乾系列,甚至包括《邓小平文选》,只要你能想起来的卖得好、读者多的书、刊,就一定有盗版本。正如北溟先生在《北京青年报》的评论:“关于图书盗版的故事就是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着,已谈不上有什么新闻价值:它们起先让人震惊并深恶痛绝之,继而发人深思,最后差不多就是司空见惯波澜不惊了——因为关于盗版和打击盗版的话题已经谈论了这么多,思考了这么多,有关各方面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代价,但盗版现象并未完全根绝,有些地方甚至有更加猖獗之势。”    
      盗版危害有多大    
      盗版泛滥不仅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国家税收的巨额损失,而且还阻碍了我国出版产业的良性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盗版横行,挤占了正版书的市场,无疑会严重打击著述者、出版者的积极性。试想,如果只须举手之劳就可以抢先摘到又红又大的苹果,那么有谁还会吃力不讨好地去种苹果树?盗版者好比是小偷,将手伸进读者、作家、出版社、国库的钱袋中,损害的不仅是金钱收入,还有我们日益提倡的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文明社会中应有的法制秩序。    
      盗版图书内容多是错字连篇,印刷粗糙。一般通俗的小说等文学作品也还罢了,若是工具书、教参、教辅读物遇上这种情况,那可是误人子弟,贻害无穷了。    
      入世后,按照国际规则,我国会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可是,想要彻底消除已经成为地下“产业”的盗版却并非易事。而中国社会普遍存在的图书盗版现象却直接败坏着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声誉,严重影响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文化、技术等领域的交流。试想,我们从国外买来一本书的版权,经过相关人员的翻译、编辑,在出版前后如果被大规模地盗版了,受到经济损失的不仅是引进版权的出版社,不仅是出售版权的国外机构或个人,还有中国出版产业的信誉。长此以往,中国在世界文化市场上极有可能成为盗版的代名词,谁还敢将书让中国人出版呢?但愿中国社会不会成为盗版者肆无忌惮、横行无阻的乐土,但愿版权局内负责版权引进的管理机构不会终日为中外版权纠纷而忙碌奔波。    
      出版商安波舜说:“我有时候觉得没有什么劲头。书只要一畅销就被盗版,正版书根本就无法与盗版书争市场。感觉上就像被人从后面捅了一刀。盗版如果治不住,早晚把中国出版毁了。”    
      余秋雨先生说:“在世纪之交,中国文化如果不驱逐文化盗贼和文化杀手,将从根本上失去原创力,在21世纪国际间诸种文化的对峙、对话中将处于弱势。……光说盗版,如果任其横行,正常的文化流通机制将快速破碎,更先进的体制在尚未建立之时就传染了病毒,中国文化的生态质量将会大幅度下降。……我们会面对中国文化的一个真正严峻的时刻。”     
    


第一章 说不完道不尽的盗版故事4。盗版迷局及出路 

    文/童大焕    
      不仅是非法图书,只要你走在大街上,稍微留心便随处可见“盗版”,不论是音像制品,还是图书,还是电脑软件。不夸张地说,只要跟上述文化产品常打交道的中国人,几乎没有几个敢保证自己从来没有买过用过盗版产品的。如今对于盗版,在出版界和影视音乐界可谓谈虎色变,一本书或一部电影尚未面世,盗版书或盗版影碟已经捷足先登大行其道,更不用说众多盗版书、盗版音像和电脑软件如影随形幽灵般地跟着正版。许多人恨之如不共戴天之仇敌,却又眼睁睁地看着它们在自己眼前耀武扬威地招摇过市而无可奈何!那种拔剑四顾心茫然的英雄气短,谁见了能不扼腕长叹?很多人被迫走上赤膊上阵亲自反盗版的道路,却又一个个败下阵来。著名学者余秋雨曾痛感非法盗版之猖獗,痛心疾首地发出了“我要罢笔”的呼喊,但最终又不得不妥协,书照写照出不误,反盗版的事却不提了,因为提也白提说也白说。最近张艺谋新片《英雄》在深圳首映时,为防盗版,除了不许观众携带涉嫌偷录的器具外,还要求观众必须出示身份证并将身份证号码写在电影票上,交检票者查验,以便日后万一发现盗版便于追查。结果引发争议:根据法律,放映方是无权查看观众身份证的,这是在蔑视和侵害公民权利!问题严重了,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啊!    
      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盗版者在暗处反盗版者在明处给盗版猖獗安上了一左一右两个翅膀。区区几万元可以购得一套制作光盘的设备,刻录一片光盘则只须三两元人民币;现代印刷和激光照排技术则可以使盗版图书做得跟正版图书一字不差,甚至连错别字也一模一样!当然,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事物发展的依据和根本。科学技术总是要越来越发达的,人则永远要成为科学技术的主人而不能成为其奴隶;而除非是明火执仗的强盗,非法盗版也总是在暗处的多。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让盗版横行无忌。许多市场发达国家的科学技术比我们发达,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却比我们好,盗版现象比我们少,只能说明我们知识产权及其保护机制本身出了问题。这个问题,从根本上说也是两方面:一是存不存在正版暴利?二是反盗版真正反到哪里去了?2002年7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判决,一场被称为“中国目前最大的软件盗版官司”尘埃落定。这一天,就此前媒体纷纷炒作的北大方正集团和红楼计算机科技研究所诉北京高术天力公司和高术科技公司软件侵权索赔300余万元一案,北京市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方正集团胜诉,高术天力公司被判侵权并向方正集团赔偿经济损失13万元。判决一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胜方方正集团大呼冤枉,而败方高术公司则表示基本满意。    
      胜者痛,败者快,是何缘故?谁才是真正的胜者?谁又是真正的败者?在这一场据称是国内迄今为止索赔额最高、影响力最大的软件侵权案件尘埃落定的同时,    
      许多人开始担心,从此以后,中国的软件企业谁还会再去与盗版斗争?高术被判决赔偿方正的金额,仅仅是一套正版软件的价格,客观上,这也势必纵容了那些盗版人群。有人说,仅仅一套软件的赔偿价格,不仅起不到打击盗版的作用,反而会倒过来鼓励那些不法分子。“以前还说铤而走险,现在干脆就没险了!大不过就是赔一套正版的钱呗。”    
      “方正案”只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一面镜子,类似的情形在我们的反盗版过程中不胜枚举。更多的反盗版甚至根本走不到法律的台面上,而只是在行政力量的博弈中不断周旋。而我们行政管理的基本通例是,对不法分子的盗版侵权行为,通常以罚款了事,很少涉及对被侵害方的利益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而只管罚款不管赔偿的行政管理方式,我把它称之为行政权力和不法分子共同“分赃”,而这样的结果,久而久之,甚至有可能使相关的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和不法分子成为某种程度上的利益共同体,其结果自然可想而知。如果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不法者撕破脸后比合法者更嚣张的事也就不足为奇了。另一方面,正版知识产权普遍存在的暴利行为,也是盗版的生存土壤。马克思曾说:“有百      打击盗版,二者缺一不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二章 死亡幽灵飘荡艾滋病村1。死亡幽灵飘荡艾滋病村王长权(一) 

     文/辛如记、赵飞    
      上篇:血祸    
      2001年8月,中国政府公布,中国存在经血液传播艾滋病的事实。河南省上蔡县的文楼村作为这种传播艾滋病类型的代表,无可回避地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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