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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5968-荒凉天使-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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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爵士乐的乐声冲击着我的意识,我闭上眼睛,物我两忘,倾听内心的意念。我想大叫:“我就是一个傻瓜!”那将是多么宏伟的音调!……而现在他们正挤在那里,听着强劲的鼓点和钢琴的和音……


《荒凉天使》 上 卷《荒凉天使》 孤独之荒凉(38)

    我问她:“怎样才能找到欧文的电话?”——而后,我忽然想起来,我刚才逛书店的时候,从美丽迷人的颂雅那里拿到了拉菲尔的号码。我拿了一个硬币溜到一边去打电话,就像某次,在纽约的“鸟岛”①酒吧,我溜到一边的电话亭,那里有种相对的宁静;忽然间,我听到附近洗手间传来斯坦·盖兹②的萨克斯风,是雷尼·特里斯泰诺①的乐队,音乐静静流泻,我意识到,斯坦·盖兹无所不能——我打通了拉菲尔的电话,他接起电话就问:“是谁?”    
    “拉菲尔?我是杰克——杰克·杜劳斯!”    
    “杰克!你在哪儿?”    
    “‘地窖’!你快来吧!”    
    “我去不了,我现在身无分文!”    
    “你就不能走过来吗?”    
    “走过去?!”    
    “我一会儿给欧文打电话,跟他一起搭出租车去接你。半个小时后我再回电话给你……”    
    我打欧文的电话,但他不在,哪儿都找不到他。“地窖”里每个人都显得昏昏然,酒吧招待自己把啤酒搅起泡沫,喝得满脸通红,一个个都喝高了——那个黑发的女人醉得从凳子上滑了下去,她的男人把她抱到了女厕所——不断有人涌进来……全都疯了……哦,孤独的我沉默的我……最后,理查德·德·切利②的到来盖过了这一切。这个疯子,夜里独自徒步旧金山,据说就为了考察当地的建筑、大杂烩风格的装饰、海湾窗户以及花园围墙。在夜里,一路傻笑着,踽踽独行。他滴酒不沾,倒是储藏着不少甜腻腻的糖果、巧克力。他的口袋里还掖着几段绳子、半把梳子和半把牙刷。不管他在谁家的房子里借宿,他都要把牙刷放到炉边烤半天,或者呆在浴室里不出来,洗上好几个钟头,用各种刷子刷他的头发。他完全无家可归,一直在别人家找张床睡觉,每月一度去银行领他的生活费,仅仅是够他勉强活下去。这笔钱是他家里寄来的,似乎是一个神秘而优雅的家庭,但他从来闭口不谈。他的衣服真是难以形容,像是围在脖子上的一块头巾,穿在身上的牛仔裤和一件可笑的夹克——不知道他从哪里翻出来的油漆斑斑的夹克;给你几颗薄荷糖,吃起来带肥皂味。理查德·德·切利,一个神秘者,六个月之前,他就已经踪影杳然,直到某天,我们开车经过一条街道,发现他正走进一家超市。“那是理查德!”我们全都跳下车来,跟着他进去。他弄了很多糖果,还有花生罐头,我们不得不帮他买单,他又跟我们混到了一起,带着他特有的、难以理喻的说话方式,比如“月亮是一片茶叶”,然后在座位上仰头望着它……六个月前,他去我在磨坊谷的棚屋里待了几天,受到了我的欢迎。他把所有的睡袋都挂在窗口(除了我藏在草丛里的睡袋),结果它们全都被扯破了。在我搭车前往荒凉峰之前,我最后一次去磨坊谷看那间棚屋,发现理查德正睡在一屋子的鸭毛里,令我目瞪口呆——这就是他的典型风格——在他腋下的纸袋里,装满了各种深奥的书籍——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认识的所有人当中最有智慧的一个;垃圾堆里放着他的肥皂、蜡烛和一堆动物内脏杂碎。哦,我的天哪,我已经记不清那些杂物清单了——最后,在一个飘着细雨的夜晚,他带我绕着旧金山走了好长一段路,就为了去一套临街公寓的窗户看上一眼——那是两个同性恋的房子,不过他们当时不在家……理查德走过“地窖”,走到我的身旁站着。像往常一样,在这种嘈杂的环境里,我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看上去很兴奋,四处张望,每个人都在等待着下一波刺激,但根本就没有下一波……    
    “我们一会儿干吗去?”我问——    
    谁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斯利沃,吉娅,理查德,等等,他们就那么站着,混在“地窖”的人群中,等待着时间流逝,等待着,就像贝克特笔下的主人公,无望地等待着……而我,我一定要去做点什么,到达某个地方,建立某种和谐,我要说话,我要行动,我要跟他们一起沉沦,跟他们一起癫狂……    
    那个黑发的漂亮女人醉得更厉害了——她穿着一袭漂亮的黑色紧身丝裙,将她美妙的身形展现得淋漓尽致。她刚走出洗手间,旋即又跌倒在地——四周都是疯子,我根本记不住那些精神错乱式的愚蠢交谈,那实在太疯狂了!    
    “我不行了,我要去睡了,明天我再去找你们……”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走过来,请我挪个地方,好让他们研究一番我身后墙上挂着的旧金山地图。理查德轻率地咧嘴笑着问他们:“你们是从波士顿来的游客吧?”    
    我又去打了一次电话,还是找不到欧文。那我只能回到贝尔旅馆蒙头大睡了,就像在山上那样入睡。这个时代的确太疯狂了——    
    但斯利沃和理查德都不想放我走。每次他们都只让我离开几步,我发现自己脚不点地,我们都脚不点地,似乎在期待着什么,而那“什么”却是虚无——它撕扯着我的神经,占据了我的意志,最后我不得不满怀伤感地跟他们道别,走进夜色之中——    
    “科迪明天十一点会来我家!”贝曼大喊大叫,我终于听清了他说的话。    
    在百老汇大街和哥伦布大街的转角,在一家著名的小吃店里,我跟拉菲尔通了电话,要他明天一早到贝曼家里碰头。    
    “好的,可是你听着!我在等你电话的时候刚写了一首诗!一首非常了不起的诗!是写你的!我要把它献给你!我能现在就在电话里念给你听吗?”    
    “念吧……”    
    “朝菩萨吐口水,”他开始念,“朝菩萨吐口水!”    
    “啊,真是太美了……”我说。    
    “诗的题目就叫《给杰克·杜劳斯,佛之囚徒》,这就是这首诗的风格……”他在电话里絮絮叨叨给我念完了这首精神错乱的长诗,我靠在汉堡柜台边听着,他边叫边念,我听懂了每个单词,明白了他的每个含义——这个曼哈顿东区底层的意大利天才,从文艺复兴时代复活的天才。我感到无比的悲伤,上帝啊——在城市里,我的诗人朋友们念给我听他们的诗——就像我在山顶所预知的一样。它在城市里进行着,颠倒混乱——    
    “真美,拉菲尔,真棒,你是最伟大的诗人——你现在已经做到了——真伟大——不要停顿,一定要毫不停顿地写下去,文不加点,不假思索,不停地写作。现在,我想听听你的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你看到了吗?看到我在做什么了吗?你明白吗?”他在发“明白”这个音的时候就像在说“明摆”,带着某种纽约的味道,带着世上某种新事物的味道,一个城市底层的诗人,就像克里斯托弗·斯马特①和布莱克②,就像疯子汤姆③,像那些街头巷尾的男人。伟大而又伟大的拉菲尔·乌尔索啊,在1953年,他跟我的姑娘上床,几乎令我发狂——可是,谁做错了什么呢?我的过错不比他们的少。这一切,都记载在《地下人》④里了——


《荒凉天使》 上 卷《荒凉天使》 孤独之荒凉(39)

    “了不起的拉菲尔,我们明天见。睡觉,安静——彻底安静下来,沉默就是终了,我曾经跟你说过,我的整个夏天就是这样度过的。”    
    “了不起,真了不起,我明白,你参透了沉默,”他的声音热情而悲哀,通过这可怜的电话机穿透过来,“你参透了沉默,令我哀伤,不过我也会的,相信我,我会的……”    
    我回到房间睡觉。    
    可是主啊!我碰到了一个老迈的夜班职员,一个法国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当我的老友马尔住在贝尔的时候,在他那间亮着电灯泡的房间里,我们大碗喝酒,向莪默·伽亚谟①致敬。漂亮的姑娘,垂着短短的发卷,待在我们身边。这个老职员对我们十分恼怒,总是对我们毫无理由地大喊大叫,令人生厌——时间过去两年了,他好像换了个人似的,一直弓着腰,嘴里咕哝着去给你开锁。这老头已经75岁了,他变得和蔼可亲,死亡的临近打开了他的眼睑,让他看到了启示之光。他不再疯疯癫癫,不再令人生厌了——甚至在我要求他(我真的要求了)站在椅子上弯腰把壁钟挂好的时候,他还温和地对我笑了——他腰酸背痛地下来,领我回我的房间——    
    “先生您也是法国人吗?”我说,“我本人就是法国人。”    
    他这种新的温和也是一种新的佛性虚空。他连问都不问,就帮我开了门,带着悲凉的笑容,仍然躬着腰,向我道别:“晚安,先生,一切都好,先生。”——我惊呆了——反复无常了73年之后,他开始等候着那一刻的到来,度过几年露水一般美好的时光,然后被埋葬。在墓穴里,仍然躬着腰,虽然我不知道到底会是怎样的情形——我会给他献上花束——我想从现在开始,为他献好几百万年的花束……    
    在我的房间,在我睡梦的床上,金色的、永恒的无形花朵撒落下来,撒落着,无处不在。这是圣特蕾莎的玫瑰花雨,撒遍地球上的每一角落,遍及每一个体——哪怕是那些混乱的男人和轻率的女人,哪怕是后巷里那些撒着酒疯的醉鬼,哪怕是千里之外、六千英里之上我的阁楼里那些吱吱嘎嘎的老鼠,也会永远地分沾她的玫瑰花雨——在我们的睡梦之中,我们了悟这一切。    
    七十八    
    我踏踏实实地睡了十个钟头,醒来的时候,像玫瑰一般新鲜——不过,已经赶不上跟科迪、拉菲尔和查克·贝曼的约会了——我赶紧跳起来,套上我的短袖纯棉运动衫,我的牛仔外套,斜纹棉布裤,匆匆忙忙向外冲。星期一的旧金山,吹拂着清晨的海风——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蓝白点染的城市!——这是多么清新的空气!——教堂的大钟悠然敲响,唐人街市场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在清爽的、铃声叮当的空气中,净洁的人行道拖着黑色的暗影,在兰波②式的风化乳白屋顶之下,白色的轮船触目可见,穿过金门大桥……    
    空气十分清澈。一路过去,大商店、蔬菜柜、各色酒类、糕点铺鳞次栉比——特里格拉夫山坡寂寥无语,混乱的木头房子里,传来孩子们的嬉闹声——    
    我穿着我的蓝色新布鞋大步向前,鞋底柔软,有如天堂——昨晚拉菲尔发表了他的评论:“喔,就像是同性恋穿的鞋!”——天哪,我看到欧文·加登就在马路对面走着——噢!——我朝他又叫又吹口哨又招手,他终于看到了我,睁圆了眼睛朝我挥了挥手,然后迈着他独特的步伐,穿过车流,跑了过来——他的脸上已经长满了阿拉伯式的胡须,他的眼睛闪着烛火一般的光芒,在眼窝里递送秋波,他丰满而诱人的红唇从大胡子的包围中突围出来,像古代的先知一样,似乎即将说出预言——很久以前,我就把他视为在最后一堵墙之前痛哭的犹太先知,但他现在已经成为公众人物了,纽约《时代周刊》曾经长篇累牍地报道过他——他是《嚎叫》的作者(即艾伦·金斯堡),一首狂野无羁的长诗,讲述我们自己的生活。它是这样开始的:    
    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心灵毁于疯狂    
    ……    
    不过,我不知道他说的疯狂所指何意。1948年的一个夜晚,他在哈雷姆区住宅出现了“天空降下巨大的机器”的幻觉——他臆想中的巨大的约柜和鸽子①,他不停地发问:“你明白我的精神状态吗?——以前你有没有出现过真正的幻觉?”    
    “当然有过。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永远不知道他在转着什么样的念头,有时我觉得他可能是拿撒勒②的耶稣再世,有时我被他搞得发疯,认定他就是陀斯妥耶夫斯基笔下那些穿着破裤子的可怜的魔鬼,在房子里傻笑——他是我少年时代的理想主义英雄,他应该在我17岁的年龄出现——我记得他那坚定而奇特的语调,他的声音低沉,清晰而富有激情——不过他看起来好像被这种旧金山式的激情弄得精疲力竭,而我如果怀有这种激情,肯定撑不过24小时就得趴下——    
    “你猜猜看谁来了?”    
    “我知道,是拉菲尔。我现在就赶去见他和科迪。”    
    “科迪也在?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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