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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我的闪婚老公-第37部分

小说: 我的闪婚老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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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完澡回到床上,我将脸埋进死耗子怀里,想着他猴急的样子,笑的浑身发软。

  “严肃点,我要劫个色!”死耗子托起我的脸,故意色迷迷吞咽了一把口水,逗的我再次哈哈大笑。

  “老婆,真的要去么?”死耗子又开始装可怜了,一只魔爪伸到我的胸前轻轻揉搓。

  “嗯,就几天而已嘛,别搞的象个没断奶的孩子似的,这可不好哦!”我伸出灵犀一指,轻轻点在死耗子额上。

  死耗子知道我去意已决,闭上嘴不再吭声,将头埋在我裸露的胸前蹭了几下,手嘴并用,弄的我浑身颤栗,很快便喘息着瘫软在他怀里……

  次日下午,执意拒绝了死耗子要我坐飞机的建议,买了一张去广州的特快火车票,我想我这辈子只怕都难以克服飞机的阴影了,好在去广州并不算远,在车上睡一觉就到了。

  人潮拥挤的站台,死耗子眼巴巴盯着我,眼里有着浓浓的眷恋。

  我洒脱的笑着伸出手扯住死耗子的两边脸打趣道:“乖木木笑一个,又不是生离死别,有什么好难过的?我很快便会回来的!”

  “呸呸呸,乌鸦嘴,什么生离死别?你少给我别胡说八道!”死耗子脸色一变,怒瞪着我。

  “嘻嘻,我闭嘴,我不瞎说,总行了吧!”我捂住嘴巴。

  “这才是我的好老婆嘛,车上要小心,到那边要注意安全,别乱吃东西,也不要和陌生人搭讪,遇到什么事马上给我打电话,听到没?”死耗子免强挤出一丝笑容,将我搂到胸前喋喋不休叮嘱。

  “知道啦,人家又不是三岁小孩!”我“吃吃”发笑。

  死耗子见我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无可奈何不住叹气,脸上越发的惆怅了!

  我踮起脚尖在死耗子脸上吻了一下,背着包跳上车,回眸扬了扬手便钻进车内,汽笛长鸣中,火车缓缓滑动,死耗子追着车跑,不住朝我挥手,我的泪水终于潸然而下,打在冰凉的桌面上。

  才刚刚离别,我的心却已经开始了想念!

  原来,我并不象自己所想的那么洒脱,离别终究还是让我心痛了!

  就几天而已,不哭不哭!

  我狠狠擦去脸上的泪水,朝着车窗外咧咧嘴。

  漫长的一夜过后,总算顺利到达了广州火车站。走出人潮拥挤的出站口,只见一位年轻的男孩高举着一本杂志,走过去一问,正是杂志社派来接我的人。

  “蓝小姐,你好,我叫肖宇,很高兴认识你!”名叫肖宇的男孩热情握了握我的手。

  “呃,你还是叫我蓝珞吧,呵呵,谢谢你!”我随意笑道。

  “好,看过你不少文章,给我感觉就是那种随和率真的女孩,果然跟我想象中一样,不过我有点不明白你为何要坐火车来,反正所有费用都是杂志社出,你何不坐飞机过来舒服些?”肖宇帮我提过背上的包,边走边纳闷问道。

  “嘿嘿,这个,我不敢坐飞机,怕被摔死!”我低头钻进出租车,抹了把冷汗讪笑。

  肖宇和司机哈哈大笑,窘的我尴尬至极。

  车子穿过几条大道,直向天河方向行去。四年没来广州了,虽然变化大,但还是能依稀找出让我熟悉的感觉。

  车内的音乐柔柔响起,是y。i。y。o 唱的《我来了》:

  等不及摇下车窗,和这个城市好好对看。我出发我到达我来了,来作梦的;我看着我想着我就等这么一刻。一个人一把吉他和一些愿望,我不信这城市会容纳不下,我要热我要光我要唱我相信,我的歌会有答案,一条路一个远方和一份信仰…… 

  仰*在椅背上,望着窗外飞速而过的风景,我的脸上露出会心的笑意,掏出手机发了一条短信。

  老公,我到广州了,想你! 

  

 
  
卷四 第67章 往事难忘 
  
 
  
 
  笔会聚点就在离五羊新城不远的杂志社大楼。
  这个地方,曾经是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四年前的夏天,刚挥手告别校园,我便头脑发热舍弃了长沙一家不错的单位,扛着简单的行礼,瞒着家人悄悄溜到了广州,就在五羊新城附近的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做平面设计师。

  说到这个私自南下,又让我想起那段与老妈的矛盾史,她老人家一门心思想让我留在长沙混个好单位,谁知道我根本不争气,不打商量就偷偷跑广州了,气的她硬是狠下心肠几个月没有理睬我,还对老爸扬言要与我断绝关系。每次我打电话回去,老妈一听我的声音,马上阴下脸将电话扔给老爸,自己则找了块抹布在一尘不染的茶己上抹来抹去。

  每每此时,老爸便会偏过头去暗笑,然后故意按了免提,让老妈听到我的声音。

  每次老爸绘声绘色将老妈这些行为描述给我听时,我的心总会酸的难受,儿行千里母担忧,老妈终究还是舍不得我,因此我常自责自己不该伤老妈的心! 

  后来,到了老妈的生日,我握着电话花言巧语舌生莲花说尽了好话,深情并茂唱起了生日歌,她老人家就是不吭声,急的我想吐血。唉,可怜的我已经口干舌燥头晕脑胀,快昏过去了。真不知道从小疼爱我的老妈怎么会变的这么绝情,下海捞金那是社会的潮流,也不能全怨我一个人吧?!

  没办法,一计不成只好再生一计,极力装出哀伤的样子,可怜巴巴说了几句绝望的话,然后憋着嗓子假哭。然而,不知是老妈的耐性实在太好,还是太了解我的德性,我都耍宝到这地步了,她仍是硬着心肠不作声,呜呜,狗急跳墙,看来只好动用我的杀手涧了。我用虚弱的声音说头好晕,故意将凳子踢翻,话筒扔掉,假装出晕倒在地上的情景。

  嘿嘿,我英明一世的老妈终于阴沟里翻了船,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在电话那头焦急呼喊我的名字,乐的我差点笑出声来,压抑两个月的心情终于轻松了!

  不过,可惜我的玩心太重,枯燥乏味的办公室生活很快便让我坐厌倦了,四个月后,义无反顾炒掉老板,换到了对面一家专门制作女士精品首饰的公司,主要设计一些别致的女士发卡、手袋什么的,仿欧洲时尚潮流,比原来那家公司有趣的多。

  也就是在那个公司,我结识了我的第一位广东好友,她叫阿翎,细瘦娇弱的身子,一头柔顺的长发,白白的皮肤,小巧的五官,说话很轻柔,一笑便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阿翎是公司的文员,我们不仅不在一个部门,还远隔了一栋楼,原本是不会相识的。

  那天上班没什么活干,我左右晃晃无聊透顶,信手拿着几支彩笔在画纸上涂鸦。先是画了一位古代的小姐,举着一把现代的折叠阳伞,在小姐的脚边画了一条白色的小洋狗。路边画了一栋古时的小茅屋,门上写着“新龙门客栈”。

  我越画越来劲,正待再画一辆坦克从前方开来,忽听身后传来一声轻笑,转回头去,一位文静秀气的长发女孩正盯着我的画看。

  “嘿嘿,不好意思,我无聊乱画来玩的!”我干笑。

  “你这人好有趣哦,这么怪的画都能画。我叫阿翎,你呢?”阿翎露齿一笑,左边脸颊绽出一个小小的酒窝。

  这个温柔娴静的女孩一下子获得了我的好感,通了姓名和她聊了起来。

  原来阿翎是过来送文件的,经过我的办公室,见到我伏在桌上满脸堆笑画着什么东西,一时好奇就走过来看看,却被我不伦不类的话逗的“扑哧”而笑。

  匆匆聊了几句,感觉很是投机,于是和阿翎互通了手机号码。

  与阿翎的友情就这样开始了。

  阿翎是本地人,家离我们上班的公司很近,骑摩托车也就几分钟的路程,我很快便成了他们家的常客。阿翎的母亲是从湖南郴州嫁过去的,很热情与我攀起了乡情。那段日子,真的过的非常开心!

  然而,好景不长,半年后,在老妈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威逼下,我摄于她老人家的淫威,只好恋恋不舍辞了那份让我很喜欢的工作回了长沙,过没多久没迎来了我生命中最离谱的一次艳遇,闪电般嫁给了死耗子。

  走的那天,阿翎到车站送我。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我永远无法忘记阿翎白晰的脸上那滚滚而下的泪水,离别时那一幕,至今仍清晰晃动在我的脑海,每次忆起便会鼻子发酸。

  一串串往事,让我不禁百感交集,内心有着抑制不住的激动。

  四年了,我的朋友,她还好吗?

  努力控制住想给阿翎打电话的冲动,决定等安顿好了再亲自上门去,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

  参加笔会的文友来自天南地北,其中还有几位我很欣赏的知名作家,令我喜不自胜。当然,最让我高兴的还是认识了欧阳风,一位频频见于各杂志报社的青年作家。

  欧阳风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高高的身材不胖不瘦,很健美,古铜色的国字脸,大眼浓眉,略卷的浓密黑短发,显得阳刚而帅气。他家也是长沙的,离我家只有几个公车站的距离,或许曾经在肩上擦肩而过多次也不一定。那种他乡遇故人的喜悦冲淡了不少离家的惆怅。

  见面会结束后,杂志社主任单独留下了我,说很欣赏我投的那些文章,问我愿不愿笔会结束后留在杂志社工作。

  我很意外他对我的额外看重,不过想到死耗子决不可能同意我留在广州工作,我也未必能做到为了前途而与他两地分居,便委婉的谢绝了主任的好意,虽然我很想留在那个杂志社,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呜呜,谁叫我头脑发昏,那么早就把自己嫁出去了!

  主任见我拒绝的很坚决,便也不好再多说,但希望我能定时投些稿件过去。这我倒是答应了,反正我自己也有时间写东西。

  

  

 
  
卷四 第68章 老友重逢 
  
 
  
 
  回到下榻的宾馆,欧阳风正在服务台前,双手背在身后,无聊的跳来跳去,成熟中隐约透着小男生的可爱,看到我走进大门,赶紧迎了过来。
  “嘻嘻,欧阳大哥,你很闲啊,居然在大厅练起蛤蟆功来了!”我嘻皮笑脸先声夺人。

  “什么啊,小丫头竟敢拿大哥和那欧阳老毒物比?小心我敲你!”欧阳风故意朝我一瞪眼,即而开朗的大笑起来。

  “不开玩笑了,我先上楼去了,呆会还要去天河那边探望一个朋友。”我摆摆手朝电梯走去。

  “别走那么快嘛,我也要上楼去,故意在这里等你的!”欧阳风快步跟了上来。

  “哦,有什么事吗?”我有点意外。

  “嘿嘿,没什么事了,想不到这次笔会能遇上这么近的老乡,忍不住想找你聊聊呗!”欧阳风干笑,又转头望着我道:“对了,主任找你有事吗?”

  “呵,他问我愿不愿留在杂志社工作,我拒绝了他的好意!”我淡淡一笑。

  “为什么啊?这杂志社挺不错的,很多人想进进不了呢,你还拒绝?”欧阳风一脸疑惑的表情。

  “没什么啊,我想回长沙去!”我边说边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同屋的东北女记者已经回房了,另外还坐了好几位笔会同仁,正在高谈阔论,气氛很活跃。

  我笑着向各位一一打过招呼。

  某杂志的主编杨童是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迫不急待坐到我身边来打趣道:“蓝珞,我读过你的文章,有点淡淡的幽怨和沧桑,真是做梦都没有想到你竟是个这么娇小纯真的小姑娘,太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

  “什么?哈哈,你说我是小姑娘?我都结婚两年了,叫我小妇人还差不多!”我戏谑大笑。

  “不可能吧?你结婚两年?我怎么看都不象少妇,瞎扯吧!”欧阳风提高声音惊叫。

  “骗你干什么?知道我为什么拒绝主任的好意吗?就是因为我老公不准我在外面打工,否则我就选择留在广州工作了。”我瞪着眼一本正经道。

  “我看也不象,你是不是怕这里的某位帅哥对你有不良企图,所以乱放烟幕弹?这样做可是不对的哟!”杨童扁着嘴,瞧瞧我又瞧瞧欧阳风,一脸暧昧之色。

  “我要昏迷了,你思想不健康,就会乱想,这种事我骗你们干什么啊?我老公是长沙某大学的美术教师,四川人,不相信的话,等回了长沙我一定介绍你们认识……”我脸上不禁一热。

  “你们这些男人净会瞎想,象蓝珞妹妹这么可爱的小女人,怎么可能没有老公呢?”女记者见我发窘,赶紧替我解围。

  “嘿嘿,就是,象我这么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枝海棠压群芳江湖绰号‘万人迷’,能没有男人娶吗?我老公可是天下第一可爱的男人,为了怕被别的女人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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