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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杂集]是谁在天边歌唱 作者: 蓉儿-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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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黄被一蓬新草埋葬。我又闻到了青草的气息,虽然这么说有点夸张,但却是事实。它让我想起了草原。 
  草原上重重叠叠的野花在我的视线中无限延展,直到天边和那些散落在地的白云汇合,纠缠、延伸,再纠缠、延伸,直到天的尽头,世界的另一边,我们永远也看不到的地方,那个地方就叫遥远。于是,我听到了身体内血液流动的声音,我知道我还活着,虽然活得有点艰难。 
  直到来年春天青草都绿了满地,我仍旧无法习惯这里的天气,混沌的天气;这里的气味,脂粉的气味;这里的空间,局促的空间。觉得自己的腿都要软了,站不起来,肌肉也失去了弹性,骨骼也失去了支撑,我能够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正在一点点耗尽,一点点耗尽,而她的生命,也在一点点耗尽,一点点耗尽。 
  欣欣向荣的外表之下,就是能源的耗竭。这个城市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灾荒,这一切都是因为土地的缺失引起的。人们聚集在一起,瓜分每一寸土地,并不断向外延扩张,所及之处遍地荒凉,密不透风的水泥之上不再生长任何生命的迹象。 
  她把两条链子连接在一起,把我拴在阳台的护栏上,尽可能多的给我自由,但还要防备我对路人的袭击。她忘了,虎落平阳变成了猫,她也忘了,龙游浅滩变成了蟹。 
  我在练习跑步,虽然说刚起步就到了终点,我仍旧希望有一天可以像从前那样奔跑,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她坐在阳台的摇椅上看太阳,身体一仰一合地晃动,好像这样就能吸取天地之灵气,恢复她青春的活力。    
  这幢别墅是期房,付了首付款之后还要每个月还银行一定数目的贷款。以前,淡梅从来不过问这些事情,田泽每个月都会按时交付,只是最近田泽老说忙,一直也没有过来,到了月底,物业管理部门就来人询问了,淡梅这才知道田泽忘了交。看了单子,才知道包括物业管理费、取暖费、收视费、水费,每个月足足要交四千多块钱,还不包括电费、煤气费,那是在银行另买的,平时淡梅就买这个。每个月,田泽都会往她银行账号上打三千块钱,足够淡梅日常开销的,但这个月淡梅并没有看到这笔钱。 
  到物业管理办公室交了钱,回到家,坐在沙发上,淡梅计算了一下,照这样下去,她所有的积蓄加在一起,也只能支撑两三年的开销,还贷却还要再持续十九年! 
  淡梅没有打电话询问田泽,想了又想,还是觉得没必要。如果他是真的忘了,早晚有一天他会想起来的,如果他是故意的,说什么还有用吗?虽然说当初田泽的一番好意造成了今天淡梅的骑虎难下,淡梅还是不会怨他,毕竟,他也曾经很诚心地对待过她。这已经很不容易了,她还能奢望什么呢?谁和谁真的能相守一世呢?两年也不算短了,她和丈夫在一起也不过才两年时间。该走的都会走,只是离开的方式不同罢了。即使这么安慰自己,淡梅的眼泪还是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暗色的红木桌椅,昏黄的灯光。即使是白天,也拉了厚重的窗帘,不让一丝光线进入。左手的香烟冒着若有若无、似断似续的白雾,右手一枝铅笔,在纤细、柔软的手指间硬硬地戳来戳去。她的眼睛盯着手指,或者是那一沓白纸,眼光似乎凝滞了,全无生机。 
  然而,她却突然笑了,笑得无声无息,笑得很诡秘,而她的眼睛,她的眼睛这一次彻底被凝固在了那里。好像那纸上的字迹开启了她灵魂深处的某个记忆,但是,太突然了,以至于她很震惊,停顿在了那里。 
  现在,她想起了每一件事情,以及照射在她记忆中的每一缕阳光。 
  时间像蜗牛一样向前蠕动着,又好像根本没有前进,空气也停止了流动似的,有点窒息的气氛。风停留在了某处的水面,没有一丝涟漪。太阳挂在屋顶上,阳光凝滞在空气里。还有暗影重重,匍匐在地。就像是在白天与黑夜的罅隙,就像是在混沌未开的世纪,所有的记忆纠缠在了一起。 
  在某一刻,我真的希望,时间可以是一匹脱缰的野马,能够带着她风驰电掣地冲破这种沉寂,冲破这白天与黑夜交汇的地方,奔向光明或是黑暗,只是不要在这夹缝中间游弋。真的希望,记忆可以是一片冬天的落叶,轻、干、薄、脆,可以让她的心轻易穿越。真的希望,那些文字是浩荡的南风,可以涤清她所有的记忆,不留痕迹。 
  好像过了一万年,她站了起来,又坐在了那架巨大的钢琴前。然后,她一整天都坐在那里,好像要永无止境地弹奏下去了。 
  琴声慷慨激昂,低回处沉郁婉转,刚中带柔,柔中带刚,拙朴中隐着洒脱,豪爽中藏着锋芒。流畅摇曳的线条,熟练多变的技法,俊秀飘逸的飘荡。 
  突然明白了她的心情,如野草一样生长着的心情。在无边无际的宇宙中,一粒草种发了芽,成长、茂盛、枯黄、腐烂,一个生命,自始至终飘在宇宙中。不过是一个生命,有枯有荣,无足轻重。 
  田泽还是会来,只不过没有以前那么频繁了,也就两周一次吧,来了并不提起钱的事儿,淡梅也不问。好像一切都和从前没有什么两样,又明明什么都改变了的,只是大家装作没变。或许她还在做着最后的努力,希望事情有所回环,毕竟,和一个人在一起容易,分开却要付出巨大的勇气和毅力,这也恰好是淡梅认为自己最欠缺的。 
  淡梅还是会为他弹奏,他还是坐在沙发上抽着烟悠闲地听,只是淡梅选择的曲目越来越欢快了,和她淡淡的面容有点不相称。这无妨大碍,气氛毕竟被调动了起来,笑容也被调动了起来,空气开始流动。 
  已是暮春,窗外的杨树叶片油亮油亮的,夕阳中闪着金属的光泽,空气里弥漫着浓稠的炎热。淡梅穿着一件粉蓝色的棉布旗袍,粉红色的碎花经了岁月之后被磨得发白,粗质的纹络便凸显了出来,就像一个磨旧的梦,在阳光下苍白了颜色。黑发松松盘起,在脑后挽成一个发髻,一根古朴的银簪连带出百年前一个女子的婉约。    
  她又想起了母亲,那个瘦小的上海女人。她没有见识过昔日大上海的奢华,但她的母亲一定见过,她从那些还没有推倒的西洋建筑中一定领悟到了什么。或许这些庞大的建筑比人更能留住一些东西,比方说,那个时代的记忆,所以,她毅然决然选择了做一个建筑师。或许她还领悟到了别的什么,生命过于沉重,人类越来越不堪重负,或许就是因为这越来越多沉重的建筑,她的女儿将要忍受比她沉重一千倍的生活,所以,她坚持不再生孩子。但父亲的解释是,上海女人太注重自己的美丽了,所以淡梅才是独生女。无论如何,母亲是自私的!如果淡梅还有一个弟弟或者妹妹,淡梅就可以解脱了,她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走进自己的天堂,再也不必牵挂任何人、任何事了。她相信自己的弟弟妹妹会安慰丧女的父亲的,而时间也会让他们忘记这个世界曾经有过她的存在。而现在,她总不至于让已然苍老的父亲白发人送黑发人吧?她相信他是受不了这个打击的,虽然说他是父亲,而她是孩子,有时候人的承受力是随着人的年龄锐减的。 
  或许这只是一个借口,一个让她活下去的借口,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发现自己越来越关注这份亲情,或许,也只有这份亲情是她能够真正抓住的、理所当然的情感,不受时间袭击的东西。这就是长大吧,抚去生活的浮华,留下的只是来到人世之初就已经拥有的。 
  最近,隔三差五,她经常去看望父亲。父亲退了休就在家里侍弄那些花草,那个小阿姨却心血来潮在附近的一家商场承包了一间成衣店,忙得不亦乐乎,父亲不得不承担起了所有家务。看起来,一切都在向好处发展,所有的隐患都藏匿得很深,只要在父亲的有生之年不爆发就好。她想不会爆发,毕竟父亲有恩于那个女人,让她在北京站住了脚,况且还有一大笔财产守候。 
  淡梅突然觉得自己很好笑,自己的担心是多么多余啊!在这样一个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的城市,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位置、自己的领域,对别人的担心纯属没有必要,还是管好自己就好! 
  淡梅决定出去工作。她打电话到原来弹琴的茶馆,刚好他们请的那个音乐学院的女学生提出辞职。只是晚上回家比较麻烦,十点过后就没有公交车了,打出租车费用又太高。原本,她可以在城里租间小屋住,但她不能不回来,扎巴还等着她呢!况且,白天她还有自己的事儿要做。计算了一下,还是包车便宜,就约定了一个陪练车的师傅每晚送她回家,这样,每月还能盈余三千多块钱。 
  田泽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了,就像昨日的一阵风,今日已无影踪。电话偶尔还是会有,不是说在云南,就是说在四川,反正,就是不在北京。淡梅总是笑着,就像他站在她面前那样笑着,温柔地笑着。 
  窗外已经有蝉开始没日没夜地嘶鸣,但她还是觉得冷,越来越冷。 
  她蜷缩在沙发上,抱着垫子,精疲力竭了似的,一丝不苟地精疲力竭着。 
  对于淡梅来讲,出去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赚钱生活。离开尘世太久,就感觉自己是游离在这个世界之外的,好像跨过了生死的界限,她已经是个幽灵了,但她明明还活着。虽然说,她预测自己是活不了多久的,可是现在,毕竟,她还活着。 
  又看见灯红酒绿,又看见人流穿梭,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她想,她是一个凭感觉生活的人,可是她却越来越找不到活着的感觉了。有时候她也会回忆起自己的童年、青春、婚姻,甚至她曾经遗忘了的某个细节。在她回眸的瞬间,那个细节在她心房里骤然炸裂,剧烈的声响、细微的气息在她柔软的内心反复回荡。那一刻,她惬意地以为自己已经拥有了一个完整的世界,而在她转身的瞬间,那个世界就灰飞烟灭了,和它来的时候一样突然,一样令人瞠目结舌。然后,她一次又一次地盯着那些无主的记忆碎片,纷纷扬扬地像雪花一样飞坠,最后降落在了坚硬的水泥地面,和尘土杂糅在一起,看不见了。 
  “行尸走肉症候群”,她想到了这个词,然后就笑了。世间的事儿有时就是这么奇怪,根本禁不起推敲,每个人都是停留在他们自己熟悉的环境里,追求着各种想象的逃避,但谁也不敢深究其中的道理。 
  淡梅又坐在了那里。既在茶厅中央又自偏安一隅的舞台,藏身于巨大的钢琴后,几乎没有人能注意到这个整天穿着白衣服的女人。这样很好,她就在人群中,却可以不受人群的打扰。她在表演,却在演着自己想做的角色。想想,人生真的如戏,一出出闹剧、一出出悲喜剧,剧剧都那么精彩,剧剧也都那么空虚,没什么道理,也没什么意义,人们却偏要给它套上一个光环,欺哄自己说那就是生命至高无上的目的。就像一根盲杖吧,它引领人们奔向光明的未来。    
  草原上的热是酷热,阳光直视大地,热力直通地心。城市的热却是燥热,混混沌沌的,胶结在一起。杨树的叶子卷了,不清不楚地收敛了生机。 
  那只猫又来了,趴在窗户外面向窗内探望。我悄悄地抬起身,猛地一抬头,吓了她一跳,“喵”的一声就逃跑了。她的家就在隔壁的那幢小楼,我散步的时候经常会看到她,是一个新邻居。大多看见她的时候她都卧在那一家的阳台围栏上晒太阳,半眯着眼,很享受的样子。偶尔也会见她像风一样奔跑,多半是因为她看见了一只蚱蜢。我喜欢看她挺立的样子,双目炯炯有神,小脑袋高高昂起,充满了自由、自豪感,和自然赋予她的骄傲权利。我猜想,如果她一出生就是在旷野,她的自由、自豪、骄傲感一定会更加真实,从前先祖的一切都会在她的胸膛里映现,她会找到她的同类,还会找到她的天敌,这样,才不至于枉费她矫健的身姿和身体中蕴涵的神奇。 
  突然很想带她走,离开这里,最好还有她的孩子,如果她有孩子的话。到草原去,回玛多去!玛多的老鼠太猖獗了,繁衍得很快。狼越来越少,狼牙制成了手链,鹰也越来越少,被制成了标本,鼠却越来越多,人们无能为力。很担心有一天草原会被这帮老鼠占据,它们虽小,却有夷高山为平地的本事,难保有一天草原不会被变成沙地。而猫是老鼠的天敌!或许,也只有他们才能挽救草原,草原将养生息之后才能恢复她仁慈的生机。 
  草的命贱啊,随便哪里都可以生长,只要给它一点土壤。但草的命也贵,有时候比人的命还贵,没有这些草,就没有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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