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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有一个美丽的地方-第25部分

小说: 有一个美丽的地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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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语惊四座。他像发表了一篇论文一样自鸣得意。    
    从此我们常常在校园的湖中那光滑坦荡的石肪上聊天,那里有星星点点的灯火,黑魆魆的塔影。我爱看烟头在他的嘴边闪灼的红光。他那并不漂亮的、常带着倦意的面孔,在专注的时候就透出魅力。    
    他的个子并不高。奇怪,我怎么就没去注意校园里那么多潇洒遒劲的高个儿男生?没有这样心心念念地被他们吸引过,更没有因为他们的一句话就弄得辗转无眠。    
    一套蓝色学生装,回力鞋,帆布书包。他的穿着停留在知青和学生的寒苦和朝气中,显示出一种对年华消逝的不屈服的劲头。    
    他正是我心目中高大俊伟的美男子。    
    不是吗?当他在校内那些学术会上发言,数百名爱高谈阔论的青年鸦雀无声,老教授们也屏神注意。他“镇”住了全场。    
    暑假。仿佛是蜜蜂离开了蜂巢,偌大的宿舍楼变得空荡荡的了。这正是相思着的男女生之间期待已久的倾吐心曲的良机。则行到我的宿舍里来了。    
    可是,邻屋的女孩子们不知为何,一个,又一个,也“偶然”地撞进我屋里来了。    
    小雪,是个从中学里直接考上来的“小孩”。她胖胖的,头发卷曲,神态娇柔;这帮“小的”都比我们这些“老的”要时髦多了。正当芳龄,考上名牌大学,俨如春风的化身。家里省吃俭用也得把她们供奉得像公主一样。她们直率地要求欢乐与享受,什么穿衣服要讲究“透明度”,走在大庭广众面前要比赛“回头率”。唉,真让这帮“老的”们讨厌而又有几分羡慕。    
    小雪拿着吉他进屋来,受了则行彬彬有礼的邀请,唱了几曲,又拿出她那在异性面前习惯性的忸怩来。吉他在她手中若断若续地拨拉着,完全是个道具。她并不真的会弹。    
    虽然我是个有自信的女子,虽然我常常暗笑妙龄女郎的肤浅,可是……    
    窗外阵雨放晴。在古老苍翠的校园里,蝉鸣声顿时换了一个调。秋的明静和低吟浅唱开始,这美中分明带着一种“弱下去”的气息,一种哀思。炎炎长夏虽然烦人,总是生机勃勃,无忧无虑,离衰亡之冬甚远呢。我有些害怕秋天了,害怕它来唤起我身上那种残秋的意识。多么可怕啊假如是一个不结籽实的萎落之秋。    
    小雪刚走,又进来一位接了她的班。这是和我同龄的邹新语。名门闺秀,据云其父是知名学者。她擅长考试,人称“女状元”。    
    一坐下来,她就当然地把我排除在外了。    
    她和彭则行都毕业于北京某著名中学。她首先历数那所学校历届所出的大人物们,继而谈起一些她和彭则行都认识的中学同学,然后,以权威性口吻,复述某名人某学者的近来言谈,以及名流间的瓜葛。她还约彭则行一起去参加某一位名人最近补行的追悼会……    
    我去打开水。    
    我又去打饭。    
    打来三个人的饭摆好了。    
    一边吃着,她仍在讲,讲那些我一无所知的话题。    
    吃完了饭,我收拾碗盏。则行告辞。    
    怅惘的我独步走向渐暗下来的湖边。    
    夜不知不觉地改变了岸柳和湖心岛的景色。这片刻酷似人生某种情绪的转换,迅速,柔和。    
    离开了那恋爱场,吉他和门第,我像一片秋天的落叶,像一个下台的演员,慢慢登上松林密布的小坡。一拐弯,在松的黑影中,神话般地闪出一座巍峨光明的宫殿。那是图书馆大楼。我的大学生活,在那阴影密布的人生蹊径上,也是这么突兀地出现的。    
    童话里有一个戴小红帽的女孩,在同伴们纷纷被妖精和恶狼惊散后,突然,在她疲惫的脚前矗立着一座宫殿知识女王之宫。    
    那强大的声音在向我召唤。知识,知识!我像一股欢快地向前奔跑的泉水那样向往着它。    
    我不是像小雪她们那样,被父母宝贝似地护送着走进大学的。我是代表那些和我同样年纪,同样性格和遭遇的人来进大学的。门第和吉他,以及恋爱场,对于我不应该是这样重要了。    
    不重要吗?


《有一个美丽的地方》 第三部分北国之春(3)

    我在夜中走向则行他们的宿舍楼,数过来,数过去,寻他的窗户之光。    
    一周后。    
    则行挟了几本书又来到我的宿舍,他说,要我把这些书转交给邹新语。她写了一个条子向他借书。    
    “你自己为什么不送去?”我问。    
    他忽然发火了:“你愿不愿意帮我转交?”    
    我默允了。    
    他让我转告邹新语,他最近很忙,不能满足她下次交谈的要求了。    
    然后,他向我提出,他希望帮助我修改我的那篇幼稚的文稿。    
    “知道吗?这几天我都在想念你。”他说。    
    从此,他成为我堂而皇之的男朋友。    
    “曹毓敏这个名字,你不爱她,我还爱她呢!”好像是,他比我更懂得我的价值。他不许我拿那种不成熟的东西去投稿:“我不许你在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上面签这个名字。”    
    执拗,独特,清新动人。    
    对一个爱打扮的漂亮女孩,他这样评价:    
    “这是一堆对学术讨论不起任何反应的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    
    对一个走后门出国去镀金的公子,他说:    
    “一头牛,牵遍了五大洲,它还是一头牛。”    
    常常为了好心催他去吃饭,反而受了他的一顿埋怨:    
    “吃饭吃饭我这时候吃得下去吗?把我捕捉到的思想丢了,吃人参也不抵事。还说是爱我。爱我,就得爱我的思想。经过十几年,几十年苦苦思索积累的东西,我失去了它,我还有什么?    
    “在家里,最烦就是我母亲来叫吃饭。也不管你在做什么。我本来以为你可以脱此俗气,想不到你也这样。光会叫‘吃饭吃饭’。你们这些女人,以为吃饭就是爱啦?    
    “爱一个人,就是要提高他她的价值。”    
    每次一起出门去,他都要提醒我:“戴校徽。”    
    我虽然珍爱我的白色校徽,可另一方面,我却又在为自己不再是青春妙龄,不再是人们心目中的那种鲜花般的大学生而暗含着辛酸。所以,我只是把校徽戴在蚊帐里头,只给自己看。    
    则行却浑然不觉,一面认真地往他那学生蓝的上衣前襟佩戴那块半红半白的研究生校徽,一面催促我。    
    抬起头来,他发现我还是没戴,便很不高兴地皱起了眉头: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愿意戴校徽?你不是说,你得到它多么不容易吗?告诉你,你怎么打扮我都不看。你的花容月貌,在这里!”他拍拍案头上我的文稿:“也在这里。”他又拾起我弃在桌上的白校徽。    
    他说开了兴头:    
    “自从我进了学校,每次出门我都戴校徽。有一次,我骑车闯了红灯,警察很严厉地跑了过来。看见我胸前的校徽,他的态度一下子就变客气了,说:‘你走吧,以后小心点。’他知道我不是游手好闲之徒。他还怕耽误了我的时间。他知道,我们这些人有正经事。    
    “有时候,进饭馆,我坐在那儿,只要一盘菜。服务员仍是很尊重很热情。为什么?就为了我戴着这块牌。旁边那些桌子上,比我穿得讲究的,七碟八碟,酒瓶林立,他们不过是有钱。可是我有力量,有一股潜在的实力。虽然,我不是什么,但人家心中不可小看。大学生,研究生,这都是某种神秘之物。你知道他将来要干出什么来?就像悬在空中的东西,有一种势能。    
    “当然,学生时代,是龙是蛇,尚难预料,也许将来你不过是平庸之辈。可这种时候,毕竟是气焰万丈,充满希望啊!”    
    他是从来不会觉得他自己也有可笑之处的。又虚荣又真诚,在这里面包含着一种庄严的东西。他也不想想,双双出门去,一人一个牌,让人家看着不有点傻气吗?我们都已年届三十了。我宁愿人家以为我们是上班去的青年夫妇。    
    他生气了,一甩手自己先出了门。等我出来,他一瞥眼,见我还是没戴上校徽,简直气得都不想出门了。不过看见我又固执又求饶的眼神,他还是和我一起走了,只说了一句:“真不知道你们女孩儿心里想些什么!”    
    枚园里,年少的女大学生像花蝴蝶一样自在。小雪们有时推开我的宿舍门飞进来:    
    “快看看这裙子,怎么样?头发呢?”    
    像一朵旋转的花,她们又消失了。    
    走廊上响起马队般的一串皮靴声,小伙子们攻进了我们这栋最有魅力的宿舍楼文科女生楼。我们楼的连衣裙是全校最多,也是最漂亮的,住在这儿的女孩子们多才多艺。每到学校举行舞会,早早地就有男生们在走廊上徘徊等待,等待着所中意的舞伴在屋里尽可能地收拾打扮。    
    在宿舍里,则行和我之间的学术讨论暂停了。他凝思片刻,幽默地说:“他们用他们的青春来压我们,我们就用我们的事业去压他们。”


《有一个美丽的地方》 第三部分北国之春(4)

    我沉默着,忧伤也许涌上了我的脸。他说:“不要心猿意马了。你的时间玩不起了。再说,难道你还不明白,光是年轻又有什么呢?人人都年轻过,人人都要老。什么脸蛋啦,风度啦,只要再来个十年,大家的模样都差不多。那时候,人生真正要比的东西就出来了。这就是事业。有事业的人就是最美的人,最值得人羡慕。    
    “有人劝我,趁年轻好好生活几年。也有人说,我不懂生活。问题是什么叫生活?生活,就是穿几套好衣裳,找个漂亮对象吗?对于我,思考就是生活,事业就是生活。思考得有成果,事业有进步,就是生活得好”    
    我无言地将头倚靠在他的肩上。他就这样驯服着我这南方的“蛮女”这是他对我的昵称。    
    他带我进城上他们家去。夜,我们漫步北京街头。    
    “怎么?一座桥!是什么河,从这大街上流过?”我诧异地问,指着前方高高的一串灯火。    
    他回头望着我,一笑说:“好,我们上那儿去看看。”    
    那是公路立交桥。    
    我们携手跑向高高的桥面。    
    桥下车声隆隆,往来不息的车流。一切对我这个边地蛮女都是新的大学,立交桥和爱情。    
    一辆洒水车开过来,喷了没处躲的我们一身水。    
    悠凉悠凉的大桥,好像真的有一江水在下面流呢。那是一江幸福与希望的春水。    
    啊,那迟来的难忘的大学时光,那迟来的难忘的知音之情。    
    在巍峨的五凤楼下面,毓敏看见,则行已经站在那儿,背对进入故宫的人流,低着头。    
    她含笑跑过去,“哎”了一声。他回过头来,原来正在吃手里的一块糕,也不用张纸垫着,像小孩子一样。    
    前几天,国庆节前他去找她,扑了个空。他觉得出她有点不愿意去他们家。而他,像京城里那些有教养的人家的子弟一样,是个孝顺儿子。直到现在,还是他妈妈买什么衣裳,他就穿什么衣裳。他从来把周末和节日留给家中的母亲。虽然,退休的母亲性情不好,很让人烦躁。但是,他是长子,弟弟不甚懂事。他下乡当知青那一年,父亲去世,从此母亲的感情更是主要寄托于他。他不仅眉目清俊酷肖父亲,而且,是在事业上也真正继承了彭家的书香子弟。母亲曾说过,弟弟找什么对象管不了啦,但是他的得管,因为母亲今后要跟他一起过。    
    可是母亲显然不喜欢毓敏。她还没来得及深入观察和品味这个未来的儿媳妇,便本能地对儿子爆发出的猛烈热情大为反感。有时,晚上则行送毓敏去上车返校,总是要在外面逛到末班车点,才把她送走回来。母亲就要说:“怎么才回来?”他说:“和她聊天。”母亲说:“有那么多好聊的吗?”他说:“和她聊天很有意思。”他心想以后引导她们聊聊,把毓敏的文章带给母亲看看。他希望母亲也爱毓敏的才。可这时,略通文采的母亲只想同自己心爱的儿子一起多聊聊,儿子那日益持重,淡雅宜人,时而神采飞扬的风度,是多么像他父亲啊。    
    她把那间带阳台的采光最好的屋子给儿子住虽然他多半住校而自己住着较小的一间。小儿子在市郊工厂上班,每周回来在哥哥的屋里搭个折叠床。当然,这间带阳台的屋子,也大有招徕儿媳妇的美意了。    
    可是这间屋子却没有成全则行与毓敏的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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