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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情迷翡翠冷-第6部分

小说: 情迷翡翠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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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关掉手机、小灵通,顺着车流漫无目的地开我那才惹了祸的面包车,一直到我眼泪被风吹干了,天也黑了,我才想到该找个地方坐一下。此刻我特想找一个陌生的人聊一聊,谁也无法想象一个 24 岁的女孩面对烟火弥漫的生意场所承载的压力,很多话甚至不能与苏交流,因为我不能让我的下属看到他们老板软弱的一面,其实我的内心充满了孤独,于是我决定去一个地方。    
    我在科华北路“阿伦故事咖啡酒廊”二楼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在那静静地坐了十多分钟后,我感觉僵硬的身体才有了一点温暖的感觉,我点了一瓶红酒,顺手拿过一个橘黄色的乒乓球写上我的桌号,交给点餐的小姐,我并不知道它的作用,只是我注意到每次同苏研来她都是兴致勃勃地先在乒乓球上写桌号,而且永远选择桔黄色的而不是白色的。


第二部分  永远也不远魔术瓶子(2)

    窗外我的车和那些大大小小的名车挤到一起,在冽冽的寒风中孤零零的好象在哭泣。苏告诉过我,这里有很多川大的美眉,也便聚集了很多年轻才俊,有很多北京、上海、深圳的外企人士,每每出差也必来这里。于是阿伦故事便有了几分神秘的感觉,再加之这里另类的装修风格更凭添了几分魅力,据说那个“时光隧道”源于一个韩国的咖啡馆,而奶酪区则取自越南的西贡。两杯红酒之后,我开始暖和起来,置身这样的氛围让我有种迷离的感觉 ……    
    我注意到我桌上电话的来电显示不停地闪烁,我拿起了电话,另一头是一个非常兴奋的声音:“我把你从魔术瓶子里捞起来”,我突然想起进门时看见几个人围着门口那两个陶瓷花瓶在捞着什么,想来一定是我的乒乓球被他捞了起来,我笑了:“你倒兴致蛮高呢?”,“我现在享有同你聊天的特权了,你坐在哪儿?”,“二楼”,“我带一瓶红酒上来,你不会让我太尴尬吧?”,“不会的,今天不会。”几分钟后他出现在我的面前,左手拎着一瓶红酒,右手握着两只高角杯,其中一只杯子里装着那只桔红色的乒乓球,造型特酷。    
    我哑然失笑,看他坐下,分别在两个杯子里酌上红酒,我注意到他酌酒很讲究,不超过酒杯的三分之一,他把一杯酒摆到我面前,很快扫了一眼我面前的酒瓶,“怎么,不开心!”    
    “本来挺开心的!”    
    “说说看,怎么回事?”    
    “算了吧,说了也没用。”    
    “不见得吧,常言道,多个朋友多条路,没准我就能帮上你呢!”    
    “你看我象干什么工作的”    
    “我还真猜不出来,不过没关系,说说看。如果你是售楼小姐,不定我可以帮忙买套房子;如果你是卖保险的,没准我可以帮忙买上几份;再者如果你发愁月饼卖不出去,没关系呀,我帮你扛了。”    
    我朗声笑起来:“你真会说话!也许你明明知道我不会是卖楼盘的,也不会是卖保险的,更别提卖月饼了,你才会这么说。”    
    “哈哈!”他也朗声笑起来:“看来你还真不属于这三个热门职业。”我啜口红酒,放下杯子,“我今天丢掉一单三百万的生意。”    
    “哇?口气满大的,看不出来我们的靓女还是生意场上的豪杰”看他并没有任何惊异的表情,我反而有种安慰感:“我开着面包车去签合同,他们老板对我公司的实力有怀疑,看他的表情,我觉得没希望了。”    
    “是我也不敢把这么大的单子拿给你做。不过呢钱是赚不完的,做人最重要的是让自己快乐,人生一共三万多天,除去童年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呢?如果整天不开心赚再多的钱有什么用?”    
    “如果我今天开的是‘宝马’,那这单生意就非我莫属了。男人可真够虚伪的,早知道,我随便让苏研到哪儿去给我弄部‘宝马’…… ”    
    那天我们聊到很晚,我的心情渐渐开朗。我到家的时候已经凌晨 3 点了,他送我 上车的时候我总算搞清楚他姓林美籍华人,来成都出差。他拍着我的车:“你这面包车也该是我的老朋友了,万一你这单生意做成了,也真该把他换了。”    
    “可那毕竟是 ‘ 万一 ' 的事。”    
    我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来,才打开手机,就有无数条办公室的来电显示。来不及读完,我匆匆赶往办公室。才推开大门,苏就跳了出来,她手里举着一大束玫瑰花,还有更令我惊异的,是和 MP 签的合同正本。我展开玫瑰花束里的信签,很漂亮的一行正楷:“还真被我说中了,帮不上你别的忙,但很巧的是我这一站正好检查成都的工作,我给我们那位 CEO 交代了不可以 ‘ 车 ' 帽取人,作为一个女孩,我很钦佩你的才干和勇气,你们的方案真是一流的,代我向你的同事表示感谢!如果这单运作成功我会再来成都和你谈整个 MP 中国区的业务,到时候一定要开你的宝马来接我哟 …… ”


第二部分  永远也不远老橡树上的黄丝带(1)

    这是一家叫做“自画像”的酒吧,古怪的一个名字,似乎每一个来此的客人都会看到自己的自画像似的。马晔慵懒地坐在靠近吧台的一张桌子上,食指与中指间叼着一支mildseven,烟灰老长了,她不急于弹掉,那烟灰就在烟头上摇摇欲坠着,让人很担心。面前是一瓶已经喝去一半的芝华士,她的脸酡红着也迷离着,昏黄的灯光在她眼角闪烁。    
    马晔已经三十岁了,从二十岁那年她第一次踏入一家酒吧开始,她就喜欢上了酒吧——安静与喧嚣,热闹与独立,如此矛盾的氛围。她所有的爱情都从酒吧展开,她觉得,每一次坐在这里,就是让往事堆积、也让未来展现的时刻,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画像”这个名字还是颇适宜的。    
    欧以达    
    她是随表哥一起到一家酒吧的。表哥在一家外企上班,收入颇丰。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她还记得那一次推门的刹那,美国老摇滚唱将The Door的音乐就铺面而来,那种嘶喊和绝望真让人揪心的疼痛。坐在酒吧里的人们得要用比平日说话大几十倍的声音讲话,人人都像吵架一样。但是,有一种放纵的快乐在里边。平日里人们得要遵循太多规矩,只有在这个地方才没有领导的训斥、同事的明争暗斗。那时候马晔还是大三的学生,她一方面震惊于酒吧的嘈杂,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内心里滋生出对这种嘈杂的热爱。只有在嘈杂中,人们才会拼命彰显自己,让平日里不为人知的一面袒露出来。    
    那天,表哥的许多朋友在那里。他们一律是那种快乐健康英俊的青年,他们都有着光明的前程。他们喝了许多酒,喝了酒就坐在桌上唱歌——不是卡拉OK,而是坐在座位上一人接一句的唱。可是马晔注意到,有一个男孩在其中显得很特别。他也喝酒,似乎量还很大,可是喝完酒后他的脸依然是青白的,眼神依然很清晰从容。他只是微笑着听他们唱,自己却一言不发。表哥注意到马晔看那男孩的眼神,便悄悄对马晔说:“他叫欧以达,这是我们公司最有为的青年。我们一同到公司,他现在已经是一个部门的主管了。”马晔不由得对那男孩另眼相看了。这时,那些青年哄闹着要马晔唱歌,他们都叫她“妹妹”,妹妹唱歌吧。于是马晔就唱了。周围的声音很大,她的声音只有他们这桌的人才听得到。她唱了一首很老的英文乡村歌曲,《老橡树上的黄丝带》。马晔的嗓音很独特,比一般女声低,低而暗沉,如同广阔的夜空一样让人想要深深陷落进去。渐渐的,不仅是她表哥的这些朋友停止了喧哗,连周围的客人也停止了声音、最后酒吧的DJ干脆把正在放的音乐关掉了,于是酒吧里只剩下了马晔的歌声。    
    第二天,马晔被宿舍管理人员的声音叫醒,她跑到楼下看,老天,管理人员那里摆放着五束“鲜花”,准确的说是四束鲜花,还有一束是植物。其中四束都躺在精美昂贵的包装纸里。她拿起那些鲜花一一看,看里边小卡片上的名字——呵,就是表哥的那些同事!他们在同一时间爱上了她,并且在同一时间用同样的方式来表达。骄傲的马晔啊,轻蔑地看了看那些鲜花,对管理人说:“大姐,这些花儿送你!”    
    然后她再拿起那束植物,在华丽的鲜花映衬下,它显得很不合群。是芦苇,很美很美,淡灰色的苇絮在半空中飘摇。那束芦苇上没写名字。    
    马晔抱着高高长长的芦苇回到寝室。刚把门打开,电话就打来了,一个声音很清澈的男孩说:“芦苇,喜欢吗?”    
    “你是谁?”    
    “欧以达。”    
    就是这么简单的,马晔因那束不同寻常的芦苇而爱上了欧以达。    
    每天下午,欧以达下班后开车来接马晔,带她吃饭。饭后,他将车开到郊外。车在夜晚郊外的山间公路上盘旋,夜风从车窗灌进来。车停在某处,两人就依偎着坐下,看天上的星星。“天上的星星,为何,像人群一样的拥挤;地上的人们又为何,像星星一样疏远……”马晔轻声唱歌。林达沉醉地倾听着,亲吻她的耳垂。他说她最美的地方就是那对小小的耳垂,晶莹剔透,就像两粒珍珠。    
    她二十一岁生日的时候,欧以达把她带到城郊的一个小酒吧。那个小酒吧生意清淡,但是有很好的氛围。他坐在她对面,烛光摇曳,他拿出一个小首饰盒说:“送给你,生日快乐。”    
    她打开看,是一对珍珠耳环。可是,显然那不是一般的珍珠。因为每一颗都有大拇指大小,乳白中透着淡粉,很可爱。他微笑着说:“很配你的耳垂啊!”    
    马晔以为这样的时光会一直持续下去,但是……    
    有一天,欧以达把她约到一个酒吧说,公司要派他去德国分公司,估计要去两年时间,他说:“小晔,你等我,两年时间很快就会过去了。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马晔泪如雨下,却郑重的点了头。    
    欧以达走后,他们每天都会发E…mail。这样持续了一个月后,欧以达告诉她接下来的时间很忙,估计不能每天发E…mail了。于是两三天,三四天,总还可以收到他的邮件。再过了一段时间,他竟然杳无音讯了。他变了!马晔绝望的想。异国他乡已经改变了他!身边的朋友也劝慰马晔,要她不要再等他。    
    有一天,表哥给马晔打来电话,语气郑重的对马晔说:“小晔,我必须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你要挺住!”    
    欧以达有一天加班很晚,去停车场开车时被汉堡的流氓抢劫!他死死拽着自己的钱包不肯让流氓抢走。流氓威胁他说,如果不放手就杀了他,他真傻啊,还是不放手,那些流氓竟然真的拿刀捅死了他。那些流氓把他的尸体埋在一座山上,公司的人以为欧以达失踪了,整整一个月后,欧以达的尸体才被发现。后来,那些流氓被德国警方找到了,钱包也找回了,现在已经随别人遗物一同送给了欧以达的妈妈。他妈妈发现,那张钱包里有一张年轻女孩的照片——是马晔。    
    他是不肯让流氓抢走马晔的照片才死去的。    
    欧以达死了,死了,死了!怎么可能?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消失!    
    马晔觉得自己也死了,她记起林达说的话,“等我两年,我们就结婚!”言犹在耳,斯人已去……    
    后来,马晔毕业了,就在当地一家报社做了记者。她常常独自去那家与欧以达相遇的酒吧。她喜欢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窗外的霓虹闪烁,而窗内的烛光映衬着她的脸。


第二部分  永远也不远老橡树上的黄丝带(2)

    欧呈挚    
    她不相信欧以达真的死了,她想,如果欧以达回来,一定会到这里来坐坐。然而欧以达没有出现,出现了另一个人。    
    那天她独自喝了很多酒,邻桌有不怀好意的人上前纠缠,她砰的给了别人一拳,这一拳竟然把别人吓退了。然后她继续喝酒,喝了许多酒以后,她干脆把鞋子脱掉,蹲在椅子上喝。她的长头发披散下来了,遮挡住半边脸。她的模样,要多狼狈有多狼狈。酒保上来,说:“小姐,您不要再喝了吧!”她冲口骂去:“滚!滚你的!”这时,一个男子来到她面前,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到酒吧门外,并且付了酒钱。在门外,男子“啪啪”打了她两巴掌。她楞楞地看着他说:“我不认识你,为什么打我?”男子恼怒地说:“你是不认识我,可是我认识你!从你第一次走进这家酒吧唱‘老橡树上的黄丝带’起我就开始注意你了。我每个星期都来,就是为了看到你。我还知道你的事情。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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