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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2部分

小说: 在那个恋爱的季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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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还在这儿啊,车晚点了,没听见?”我又折回了她身边儿。

  “听见了,嗯……你能借我手机使一下吗?我没电话,没法通知司机。”

  “太没问题了。”我把手机往她手里一递,看着她从兜里掏出一大把花花绿绿的纸片儿,找了半天,终于找到司机的电话拨了过去,心想:这姑娘可真够晕的。

  她在电话里简单地说了几句,匆匆挂线,把手机还给我,吐了一下舌头,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真谢谢你了,刚才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我一直确定,就在那一刻,我被她迷住了,直到好久以后,我对她的那个表情还是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我得说,这可真是一个生动的女孩儿,简直就是那种不管间隔着多少人也能一下儿抓住我的心的姑娘。

  “还要一个多钟头车才到呢,你得找个什么地方等着吧?跟这儿一直戳着可有点儿犯不上。”

  “我也不知道,我想找个安静点儿的地方好好准备准备,这是我头一次带团,脑子特乱。”

  “正好,那里面有一叫‘不见不散’的餐厅,环境挺不错的,倍儿安静。”我用手一指马路对面的“恒基中心”,“还有那儿做的蛋挞也特好吃,没吃过吧?”

  “是吗?”

  “你试试就知道了。我得先走了,司机还等着我呢。”

  “Bye…Bye,真的谢谢你。”她向我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Bye…Bye,别忘了蛋挞。”我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广场,对自己的灵活机智深感满意:要是我说和她一块儿去,一定又得遭到婉转拒绝,所有姑娘都是这路子—欲擒故纵,咱得活学活用呀。

  和司机东拉西扯了十来分钟后,我约摸着时机已到,冲出汽车,直奔“不见不散”,一边上楼梯一边心里嘀咕:她可千万得在这儿,她可千万别不来。一进门儿,我心里的石头就落了地,她就坐在靠窗户的一张桌子后面,桌上摆着一份儿蛋挞和一杯奶茶。

  我径直走到她的面前:“真巧,咱们又碰上了。”

  她毫无准备地抬起了头,看见是我,笑了。

  “能坐吗?”我指了指她对面的椅子,没等她同意就坐了下来。

  “一点儿也不巧,你是故意的。”她一针见血地揭穿了我的小阴谋。

  “没错儿。”我大言不惭地答复她。

  一个小时后,我结了我们两个人的帐,一共28块钱,除了一份儿蛋挞,两杯奶茶,还有她的呼机号码和名字—樊星。

  樊星是经贸学院西语系的学生,比我小一级,上大三,平生第一次带团,原因是想挣点儿外快给自己买一个三菱“小菲”的手机,让她没想到的是,此次带团还捎带着一个意外收获—认识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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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见不散(3)     

  樊星,那天回家的时候,我一路琢磨着这个名字,觉得还真挺好听的。至于那个“樊”字,我到家后查过字典才知道怎么写。

  3

  樊星走后,我在路边坐了足足有一个小时,直到双腿麻木、手脚冰凉才蹒跚起身,拦下一辆车回家。在漆黑的楼道里开门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真的要崩溃了,甚至产生了一种推开这扇门就要掉入万丈深渊的错觉。当然,错觉不过是错觉,没有什么深渊,我只是倒在了自己的床上而已。床上的枕头被子乱七八糟,带着樊星身上的淡淡香水味儿,我知道,如果仔细找找,床单上还会看见她落下的柔软长发。

  “这样不行,得振作一下。” 我强迫着自己翻身起床,把床单被子收拾得平平整整,把塞满烟头儿的烟灰缸冲洗得干干净净,又带着一股扫除一切不快的狠劲儿把整个房间都打扫了个遍,然后发现再也没事儿可干,只好走到阳台上,抬头看着云层密布的暗红天空,一连气抽了四五根儿烟,期间只觉得思绪纷飞、心如乱麻,至于想的到底是什么,倒也全然没放在心上,总之,一切与樊星有关。

  当最后一个烟头儿被风卷着盘旋向楼下坠落的时候,我决定:我不能再住在这儿了。我得搬走,换一个全新的环境,彻底切断和樊星之间的一切联系,这是唯一的办法。

  我走回屋里,抬眼一看表,已经一点多了,可气的是,我却依旧清醒异常,全无睡意。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睡觉简直成了我不可多得的享受之一,因为,只要是在睡梦中,我就能忘掉一切,就不会再感觉到那无处不在让人窒息的孤独和寂寞紧紧地包围着我,哪怕是做了噩梦,我也会告诉自己:全是假的,全是假的,那一点儿也不可怕。

  然而,可怕的是我现在还醒着,无事可做,没人陪伴,像一只奄奄一息的大青蛙端坐于枯井之中,坐卧不安,手足无措。我抓起电话给凌晨拨了过去,这种时候,只有朋友是我的救命稻草。

  “小谢,怎么这时候打电话?”

  “你在哪儿呢?一人还是和沈月在一块儿?”

  “别提了,正加班呢,这礼拜要赶出一个工程图,我都三天没睡整觉了。”

  “那算了,你这么忙。我也没什么事儿,就想叫你出来坐坐。”

  “你丫算是完了,这都什么作息制度啊,整个一昼伏夜出。嗯…要不,你过来找我吧,我正好也想出去吃点儿东西呢。”

  “行,哪儿见?”

  “火锅吧,就那家辣得变态的。”

  两个小时后,我和凌晨都吃顶了,双双目光呆滞地看着那锅油汪汪还在翻滚着的红汤,胃里忍受着辣椒过量带来的灼烧,突然感到一种无话可说的尴尬。事实上,从见面到现在,除了闷头吃饭喝酒,我们也没说过太多的话。

  “我和沈月可能快结婚了。”凌晨点上一根儿烟,深深地吸进一口,然后吐出笔直的烟柱,他的脸在烟雾后面显得模糊不清。

  “是吗,挺好。真他妈快,一转眼咱们都到了这岁数了。”

  “你要磕不上樊星,我也认识不了沈月,哪知道现在……”

  “走吗?”我问凌晨。我不想再顺着这个话题说下去了。

  “行,走吧。”

  我们结了账起身走到门外,一阵寒意扑面而来,冷得我们双双打了一个哆嗦。

  “今年冷得真早。”

  “嗯。”

  “小谢。”

  “怎么啦?”

  “算了吧,真的,老这样下去有什么好?”

  我低下头,把脸藏在高高竖起的衣服领子里,无言以对。

  “樊星是不错,可你们都分开那么长时间了,人家也又有主了,你再这么硬挺着也不是个事儿啊,何必呢?”凌晨一拍我的肩膀,“你丫原来不这样呀,为一姑娘弄得自个儿这么颓。”

  “退下来了,别提当年勇了。”我苦笑着说。

  “再找一个吧,不就那么回事儿嘛,谁能比谁差多少?”

  “话是这么说,我也不知道自个儿这是怎么了,怪丢人的。”

  4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那些年突然显得那么遥远,我知道,我再也不是那个找个姑娘随便乐乐,练上两次,然后转头就能把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只带着一腔可笑的得意忘形再扑向下一个目标的愣头小崽儿了。也许,我是有点儿老了,也许,我只是在和樊星的相处中变得越来越平淡了而已,谁说得清呢。

  可是,刚认识的时候,我们还都是那么年轻,好像谈着这个世界上最牛逼的恋爱,尽情扮演着一对儿让人赏心悦目的情侣,徜徉在北京的大街小巷,随心所欲,忘乎所以,全然无暇顾及以后会飘向何方,更不会想到今天的模样……

  草草送走那对墨西哥傍家儿之后,我马不停蹄地赶到了经贸学院。坐在离学校大门口不远的那片柔软的大草坪上,我呼了樊星两遍,然后悠闲地晒着午后的太阳,嘴里含着根刚拔下来的草根儿,一边注视着校园大道上过往不息的各色姑娘一边等着樊星的回信儿,校门口的两个保安远远地盯着我,神情鬼祟,我假装什么也没瞧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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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见不散(4)     

  过了几分钟,电话来了。我隔着话筒听出她的声音懒洋洋的,好像刚刚睡醒。

  “喂,请问谁呼了8251?”

  “我—谢天,还记得吗?”

  “哦,是你呀。”

  “对啊,打个电话问候你一下,怎么样,团带完了?”

  “带完了带完了,客人对我还挺满意的。对了,那天真的谢谢你,借我电话用,还请我吃了蛋挞。”

  “甭客气,举手之劳。不过你要真想谢谢我,干脆也请我吃一顿得了。”

  樊星在电话那头笑了:“你这人怎么这样呀,觉得那天吃亏了吧?”

  “嗯,我就是一著名的‘小便宜王’,最怕吃亏了,一琢磨你带团挣钱了,就急着想瓜分一下你的劳动果实。怎么着,同意吗?”

  “不同意。”

  “得,你还真干脆,连假装考虑一秒钟都不会,我觉得我这小要求也不算过分啊。唉,看来我这么大老远的来找你一趟算是白折腾了。”

  “你来找我了?得了吧,肯定又骗人呢,上次你还说你戴眼镜呢。”

  “这次狼是真来了,我就跟你们学校门口那块儿大草坪上呢。我可就等你10分钟,过期不侯,你看着办吧。”

  事实上,我并没有只等10分钟,樊星也一点儿没给我面子,足足过了半个小时,我才见到她的面儿。就在我犹豫着是不是直扑女生宿舍楼打听她住哪个房间的时候,她才姗姗来迟,还是穿着那件又肥又大的牛仔外套,嘴里嚼着口香糖,飘飘悠悠地来到我的面前:“你还真来了呀。”

  “那还能有假。我说,你这仔服是不是打哪儿顺来的啊,睡觉都舍不得脱吧?”

  “你还挺有眼力。”她下意识地拍了拍衣兜,“这衣服还真不是我的,是我一同屋的,这几天她借给我穿了。”

  “你那姐们儿看来块头儿够足的。”

  “才不是呢。她呀,比我还苗条好多呢。”

  “我操,这衣服套我身上都不嫌小,你们这都什么路子啊,整个一对儿怪胎。”

  樊星格格地笑出声来:“你就损吧。哎,说正经的,你怎么也不打招呼就来找我了,我下午还有课呢,没法跟你去吃饭,就算你请我我都没法去。”

  “别呀,我大老远的来一趟容易么?走吧走吧,上课有什么新鲜的,谁没上过课啊……”

  5

  “说吧,来找我有什么事儿,连课都不让我上。”我们俩端坐在学校附近一家体面干净的韩国餐厅里,温和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在我的脸上,我眯起了眼睛,看着对面的樊星双手托腮,忽闪着长长的睫毛,满脸认真。

  “没事儿,真没事儿,就想找你来说说话。”

  我们点的菜陆陆续续地上了桌,我闷头一顿足吃,忙了一上午,我是真的饿了。樊星却几乎一点儿也没动面前的饭菜,我连劝了好几次都毫无效果,她说中午已经在食堂吃过了。

  “哎,谢天。”

  “怎么了?”

  “你是不是没事儿就爱找女孩儿蹭饭啊?”

  “也不能这么说,哪有那么多女孩儿像你这么好说话啊。”

  “唉,我也就是刚才心一软,真应该坚定一下,不跟着你走。”

  “这么说我可不爱听了啊,跟我吃个饭怎么啦?你刚才要是不同意我就明天还来,非得蹭上你这一顿不可。”

  “我怕了你了。跟你说正经的,咱们这可是下不为例,你要老来找我我可受不了。”

  “这有什么受不了的,以后我结帐不就完了。”

  “你瞧你又不正经,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你结帐也不行。”

  “那是怎么回事儿啊?”

  “嗯…我也不知道怎么和你说…算了,不说了。”

  “有什么说什么呗。你是不是想和我说你已经有男朋友了,让我别跟这儿瞎忙活了?”

  我看到她脸上换上了一副如释重负的神情:“你怎么猜到的?”

  “还用猜啊,这不明摆着嘛—像你这样的姑娘,没男朋友才是怪事儿。”

  “那你还……”

  我向她做了一个“打住”的手势:“咱们不说这个。你该怎么着还怎么着,我忙活我自个的,你也甭操心。你要不烦我,咱们就像现在这样见个面儿聊聊天儿;你要烦我了就告诉我一声,我保证不让你为难,行吧?”

  樊星没再说什么,低下头用筷子摆弄着自己盘子里的泡菜,过了一会儿,忽然又抬头冲我笑了一下,笑容灿烂,让我心动,并油然而生一种好东西被别人抢走了的懊悔之情。

  实际上,我的懊悔情绪并无必要,我是说,我认识樊星的时机完全是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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