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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我的非正常生活-第5部分

小说: 我的非正常生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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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晃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不管是对工作还是在生活中。有一阵公司里津津乐道着晃在上海和出租车司机不仅对骂甚至大打出手的故事,大概就是因为司机态度恶劣又绕路不守行规之类的原因,结果反正就是一个名门闺秀和一个出租车司机在大庭广众下,好像还是在上海大剧院之类地方的大门口先骂然后又打起来了。如果是我或者大多数人碰到同样的情况,肯定就是忍气吞声不了了之算了,但是晃的巾帼作风总是在这种时候发挥得淋漓尽致,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公司里的男女同事提起这事时都是一副称赞的解气的口吻。    
    问题在于晃在公司里面也骂人,并且有一个特好的习惯,骂完了马上向被骂的人道歉。只要有人偷懒或者太笨或者犯头一天刚犯过的同样的错误,晃是一定要训人的,我私底下想过她骂人一定是有天赋,不打腹稿却可以出口成章,基本上所有被骂的人都插不上话,只有听骂的份儿。不仅听骂,还可以在被骂之后听到无比诚挚的又是作揖又要请客的道歉。虽然在办公室里骂人怎么都有点说不过去,但是被晃骂留下来的员工还是比她骂跑的员工多得多。我想大概是因为虽然骂人不对,但是大部分时候骂得还是有理有据,而且大部分人还是挺愿意和一个脾气有点坏但是的确是性情中人的上司共事。    
    偶尔,在某一天大家的心情和天气都阳光灿烂的时候,晃也会问我:你说我是不是不应该在办公室里骂人?是不是太伤人家的自尊心了……我真的不置可否,我想像不出一个不再骂人的不再随性的温吞的洪晃是个什么怪模样?!    
    新房子,旧房子    
    如果不算洪晃妈妈家那个北京著名的四合院,在我认识晃的这几年中,她也已经先后置办了四个家了。大概做一本家居杂志始终是晃心中的心愿,我们都觉得她简直是热爱装修、热爱设计、热爱关于家居的一切饰品。    
    最早的一个家是在琉璃厂里的一个小小的平房院,大概房子加上院子也就100平方米,所以晃的设计天才得到了充分发挥,床在大衣柜的上面,就是说上床要趴梯,床板上面伸腿就能够到房梁,床板下面是大衣柜,卧室和洗手间是一体的;厨房和客厅是一体的,屋子里的东西很多,可是觉得空间还挺大。在这间小屋里我饱尝了晃的好厨艺,现在想起来还流口水的是西式做法的中国面条,不知道她将红烧肉和什么西餐作料搞在了一起做的卤,特别香。    
    近几年北京的房地产业越来越火,出现了各种设计师的各种新想法的样板间。有一次,陪朋友去看一个据说大师设计的样板间,售楼小姐煞有介事地讲解说,现在最新的设计理念是主卧的洗手间不再封门,和主卧连成一体;而敞开式厨房和客厅连成一体……我当时就有点幸灾乐祸地对小姐说:不是最新的设计理念吧,我好几年前就在琉璃厂一个小院里见过了……    
    大概这个家的确太小了,晃随着一群艺术家“到农村去住”的搬迁热潮,脑子一热在昌平一个山沟里买了一块地,这回大发了,她要在这片空地上自己盖一个房子!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吓坏了,这块地里杂草丛生,凹凸不平,而晃和男友两个人蹲在地上在一大张废报纸上画着各种我看不懂的横线竖线。当时我觉得,这俩人也就是玩玩土木游戏,这房子盖不起来。    
    但是几个月后,房子真的盖好了,我还荣幸地被邀请成为第一拨入住的嘉宾。房子是一长溜的形状,外面的颜色红黄相接,我老觉得有点像聊斋里的房子。里面基本上是中式的风格,有一些漂亮的木棱窗和门。被《家居》之类的杂志拍了数十页做为乡间住房的经典作品登出来。从这个房子开始,我觉得这两个酷爱设计的人开始向“不实用的设计”发展,屋子里总有一两件不知道干嘛用还费死劲弄进门的东西。    
    比如在客厅里有一块大概直径有两米的大石墩子,我也没记清是两人谁送谁的生日礼物,从市区一个拆迁的老院里淘来,价钱很便宜,因为太重只好动用大吊车运到乡下,运费比石墩本身的价钱贵好几倍,最要命的是因为石墩本身的体积和重量,必须在房屋还没有封顶的时候直接用吊车吊进客厅,并且一次性摆好位置,否则四五个小伙子也根本搬不动它。总之,现在这个大石墩子已经得意洋洋地占据了客厅的主要位置,上面是主人随意放的一些干花之类的摆设。我第一次见到石墩就一针见血地问晃:你以后要搬家这玩意怎么弄?把房顶拆了才能搬走!晃和男友一起摇头,说不知道怎么办,到那一天再想办法,当时买它的时候谁都不信我们能给它运到昌平来,现在不也运来了……    
    这个昌平的小院得了主人两年的宠,主人已经又有新想法了。大概晃实在不堪忍受每天来回三个小时的上班车程,如果碰到雨雪的坏天气就要半天的时间花在路上的痛苦,终于决定还是在城里租个公寓平时可以安身。晃很快在三里屯附近租了个100多平方米的公寓,因为房子是人家的,装修也是现成的,所以两人的设计情结没机会发挥,很是郁闷,只是在客厅里做了一个巨大的金属和木头相接的桌子,大得能打乒乓球,晃开始热情邀请我们的编辑去她家里拍片子,说在这张桌上可以拍静物。我始终不知道这张可以睡人的大桌子平时干什么用,当然它是在客厅里做的,也搬不出去,除非把桌子拆了。    
    这间公寓显然不太合晃的胃口,所以不到半年她就找到了新的目标。这就是一间废弃的400多平方米的工厂厂房,晃和男友一时兴奋得像当年在昌平买了那块地一样,很是激动了一阵子,动不动就邀请亲朋好友去她们家的“厂房”参观。同时浩大的装修工程再次启动。    
    很块,又一个LOFT风格的新家诞生了,200多平方米的客厅大得有点让人晕,迄今已经成了party的专用场地,去年我们公司百八十人的Chrismas Party就在晃家的客厅里举办,并且有朋友在这里还成功组织了一场电影的新片发布会。    
    当然,两位主人的“不实用设计”依旧在继续,现在在客厅的一头,已经竖立起来顶天立地的四个像秋千一样的方形铁架,上接房顶,下入地面,有一根钢管为轴,人可以坐在上面旋转,我惟一想到的用途是如果在晃家做时装show;模特倒是可以坐在上面秀一下。至于平时,大概只能是自己解闷用了。


工作第11节 我的四个小祖宗

    我和我妈有个共同的毛病:干什么事情都讲究一个气氛。我妈写书之前要买新的文具,把桌子收拾干净,泡杯好的碧螺春。后来越发不可收拾,干脆在青岛买了一个小小的公寓,写东西就去青岛,看着大海写。这才有气氛。我呢,是办公司必须热闹,我希望一个公司里嘻嘻哈哈,打打闹闹,该吵架吵架,该高兴高兴。最快乐就是公司内部有两个人谈恋爱,成不成无所谓,最怕的就是人事纠纷,一点都不好玩,特别破坏气氛。    
    我们公司除了我比较闹以外,还有四个小祖宗,三个天天来上班,一上班就得和我理论点什么,还在一个我实在受不了,让我请走了,以自由撰稿人的方式给我们找麻烦。伊伟是《名牌世界·乐》的主编,这是一本城市指南,非常实用,有很多好看的短文章,绝对够一个月在咖啡馆、床头和马桶的阅读量。王勇是I Look的美术总监,性子慢得跟蜗牛差不多,我和小雪都经常跟他急,但是他当然更喜欢雪姑娘那种温柔的威胁,我跟他急也不管用,他已经有七七四十九招等着我。戴政是技术部的负责人,天天风风火火,忙忙碌碌,也不知道他干些什么,虽然他不是搞技术出身,但是已经学会了用所有中、英技术专业词汇来吓唬管理人员,知道我在听不明白的时候只好听他的。曹鹰是最早参加I Look的,还参加过无数失败的策划。我头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从来没办过刊物,现在说话却经常是“圈里人”“圈外人”的字眼。    
    我要不是真的缺字,绝对不敢找这四个小祖宗帮我写稿,第一,没什么好话,第二,肯定拖稿。果不出我所料,没一个准时的,除了戴政。伊伟和王勇说得比较实在,离他们本性不远,面子给足了,但是该说的也说,就是没敢狠狠地说。戴政的东西让我删了不少,他把我逗他们玩的脏笑话几乎都重复了一遍,也亏他想得出来,记得住,这些东西我不删,这本书就别出了。曹鹰的东西属于他平常最掉链子那种作品,不靠谱。我一看就知道这孩子又缺钱花了,字里行间都透露着催稿费的味道。    
    这章让这三个小祖宗先杜我的撰,然后我再杜他们。


工作第12节 伊伟说洪晃(1)

    洪晃是我老板,这是我下面这五千字的基本背景。我将要提到的任何事情,这是理解的一个基本前提。    
    四个小时之前我们刚刚为杂志的事情吵吵了一顿,原因是洪晃要把一个客户的连续5页广告放到新版第一期《名牌世界•;乐》的《封面故事》里。那个广告的要求是这样的:    
    连续4个放在右手页中间的六分之一广告,接最后一个右手页的整版广告。按我的经验,这东西放到封面故事里会很难看,而且不仅仅是难看这么简单,它还会彻底摧毁一期杂志最大选题的内容和节奏。但按照当时洪晃的思路,这东西再难看也比不过钱的好看,所以,我们俩就当着一大帮人在公司里打起来了。    
    洪晃是个很有艺术鉴赏能力的人,这一点我后面还要提到;同时洪晃还是一个天才的大Sales,从来不掩饰对钱的热爱。通常是人都有这两方面的特点——跟在艺术后面屁颠儿屁颠儿的和跟在钱后面屁颠儿屁颠儿的,但人前人后的,总会对前者表现得大张旗鼓,对后者就得有所收敛。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但洪晃不行,她不嫌丢人,喜欢什么就大呼小叫一往无前,这就让她旁边的人很为难,因为一些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小伎俩不大派得上用场。这种情况有点儿像三伏天穿梭在东京、香港写字楼之间的马路上的那些公司职员,天再热也一身职业套装事事儿地穿着。其实大家也都知道热,但是看见穿T恤短裤的还是会不屑,可文明社会不就是这么构成的么?偏偏洪晃喜欢把你拉到乌干达,那地方夏天也就一块布裹裹对付了。都是40度的天气,一个香港人西装笔挺地往乌干达农民跟前一站,肯定能体会什么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洪晃跟我说,她就要这么上广告,完全就是一乌干达农民。而且那种无赖劲头明摆着就是在跟你说,怎么着吧,反正我比你丫凉快。    
    在这里我需要插一段说明,就是本文的所有粗口都来自对洪晃的观察经验,每个人有自己习惯的表达方式,我不知道洪晃的英文和法文是哪一路子的,但洪晃的中文绝对是比较粗俗的那种。洪晃说粗话的时候比较像她自己,偶尔温文尔雅起来我总不太习惯,觉得她憋着什么坏,肯定是要阴人一道,所以才那么委屈自己。我加上这句话的目的是给本书的编辑看,因为我也没把握写到后面又会想起洪晃说过的哪一句不大文雅的话来,所以事先拜托编辑,为了主题的需要,千万别随便把里面的粗口删掉。    
    回来说那个广告。对一个做杂志的人来说,广告这东西除了能给你带来钱这一点之外,实在没什么可爱的地方。但哪怕就从“带来钱”这一点来说,广告就已经足够可爱了。    
    而我和洪晃的分歧在于,你应该为可爱的东西支付多大的代价。比如说,我觉得封面故事的代价就太大了,因为杂志还指着它卖呢。除非这一单广告收入够抵得上这期杂志的销售收入。进一步说,就算抵得上,对读者评价杂志的影响怎么算呢?    
    在我的经验范围内,出版人和主编永远是一对矛盾,而且这事儿恐怕很难完全摆平。一方面一个是给钱的,一个是花钱的;另一方面对出版人来说这本杂志全卖成广告才好,而对主编来说最希望的是人家说,你们杂志真好看。从职业的角度讲,主编的意思有点儿像职业经理人,所以最后当然要听出版人的。我跟洪晃打架的原因,也是因为我觉得那样上广告对杂志的损失太大,得不偿失,而一旦你的丫头有了前科,再找婆家总不如黄花闺女方便。而洪晃的思路是,有人愿意跟丫头合影,就先收一份合影的银子再说,有人要亲一下,然后再在姑娘肚皮上签个名,那也行。我们两个的分歧就在于,我觉得肚皮上的签名是洗不掉的,除非签字的是咱们女婿,否则还是再忍忍的好。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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