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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希区柯克悬念故事全集-第27部分

小说: 希区柯克悬念故事全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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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点头同意,我们转向利思,我对他说:我们和你讲个条件。”“条件?” 
  “打电话给你的朋友,说你又安排了两个活儿,告诉他,我们刚刚离开你的酒店,还有方向,当他要下手的时候,我们来料理他。” 
  “可是那对我无益呀!”利思抗议,“他会知道是我给你们安排的,而你们仍说我是共犯.,或者说我雇人下手的,或者随便你们加的罪名。那对我根本没有受益!” 
  “我们关心的是谁下手害人的,”我说,“假如我们能逮到他的话,他就是我们要惩罚要治罪的人,他没有办法置你于死地。现在,即使说你要坐一阵子牢——不错,是要坐一阵,但是,你合作的话,牢不会坐长。” 
  “可是这笔钱!假如我留下来,我可以把它藏起来——”“证据!利思。”吉姆微笑着把它放进口袋。“可是,你们不给我任何选择!”他狂叫。 
  “有一个。”我说着,指指前面的电话机。他站在那儿眨眼。然后,镜片后面的两眼更明亮了。“你们要用什么方法抓他?” 
  “走出你的后门,向南,上第三街。”我说。 
  他点头,走到前面的电话机。我持枪跟随在后,停立在储藏室的门边。 
  他拨电话,低语一阵,聆听一会,再低语一阵,挂上电话。我示意他回储藏室。 
  “他的外貌怎样?描绘一下。” 
  “高大,”利思说,“总是穿一件黑色皮夹克,不戴帽,金发,面颊有一道伤痕。”“他用什么武器?”吉姆问。“棍子。”利思说。 
  “看住他,”我对露伊丝说,“而且要仔细看祝”她微笑,手枪对住利思。她说:“我来看守,而且仔细地看守。” 
  吉姆和我各携一瓶酒,走出后门。我们步履瞒珊,慢慢的,摇摇摆摆的,故意装出醉后那种怪笑,但是我们的知觉灵敏而清醒,对周围的每个风吹草动和每个声音,都清清楚楚,沿途我们遇到六次有人要酒喝,但是那些人很容易推开,因为我们清醒着,他们可不然。 
  最后,我们进入一条没有灯的巷子,我们坐在一个水泥门阶上,半躺在那儿,呢呢喃喃,说说笑笑地等候一位高大、金发、身穿黑色皮夹克、面颊有伤痕的人。 
  各色各样的人,稀稀落落地经过巷口。 
  然后,一位有白色乱发,戴墨镜,一手持白色手杖,另一手牵狗的妇人出现了。绳子未端的狗是一条法国牧羊犬。妇人可怜兮兮地拖着一双穿破鞋子的脚。她佝偻着走路,好像半身不遂一样,嘴巴丑陋地撅起。 
  她差不多经过巷口时,转身放开牵狗的皮带,摘掉墨镜,放进她褴楼的毛衣口袋。她身躯不再佝偻,矫健如运动员般地向我们跑过来,牧羊犬跟随在后,它的金色眼睛闪着愉快和聪慧的光芒。 
  妇人高举手杖,凶恶地向吉姆头顶落下来。 
  但吉姆早已急速地滚开,我倏地站立,从夹克下掏出手枪。 
  当她看见手枪时,两眼张大,旋转身,企图逃路,但是我挡在她前面,伸出手臂阻止她。牧羊犬站在那儿,用愉快的金色眼睛,摇尾注视着这场行动。 
  吉姆站起来,亮亮皮夹,让她看“社团”为我们准备的警察身份证明。 
  “我知道这——”她开始要强辩。 
  “丹仁、莫里斯、亨伍、哈德、逊斯,都是死在这根拐杖下,它是特别制造用来完成工作的。”我说。 
  她的视线离开我,转到吉姆,再又转回,眼中露出惊恐,“怎么“利思,”我说,“我们从保险金的支付处找到他,证据确凿,他招供了。” 
  “可是,我刚刚和他谈……”她迷惑地说。“他是在我们监视下打的电话,现在他还在受监视中,走吧!“你们带我坐牢?”她说,丑陋的嘴在颤抖。 
  “对,”吉姆说,“不过先要到你的住所看看。”她的手抓紧手杖,两眼因为憎恨而阴暗下来。“你胆敢再用那东西的话,”我说,“我就用枪射你双眼之间,走吧!” 
  她所谓的“家”,是附近的一家旅馆,当我们把她夹在中间进人休息室的走廊时,那高大、浑身横肉的柜台账房怀疑地看着我们。 
  我的手枪隔着口袋对准她,相信她感觉得出那份压力。她又重戴上眼镜,身子倚着拐杖,另一只手牵着那头性情温驯的牧羊犬。 
  “曼蒂,你没事吧?”账房关心地问她。“没有事的,洪斯,”她说,“这两个是我的朋友。”他再审视我们一次,摇摇头,继续看他的廉价小说。 
  我们乘电梯上二楼,一起陪她进入凌乱不堪的房间,里面全是废物,而且有怪气味。曼蒂站在那堆凌乱东西中,看来垂头丧气。 
  她摘下眼镜,放在一个灰尘密布的柜顶,放开狗链,准备要大哭一常“我并没有做你们认为的事,”她说,“我看见你们在小巷里,我身上带了点钱,我怕你们跟踪我,抢走我的钱。我顶多是轻敲你们一下,我只是个可怜的老妇人……”“假盲,”我说,“假佝偻、假肢脚……我估计你要比外表年轻二十岁,不错,你是一位好老太太,不过,你受雇当凶手,不是吗?吉姆,去找。”吉姆开始翻寻。 
  曼蒂再次紧握那根特制的手杖,因为用力紧握,所以指节变白。她开始诅咒,说出难以入耳的字眼。她喊那只牧羊犬,“阻止他!” 
  狗只是快乐地摇尾,用明亮、可爱的眼睛看着吉姆。 
  然后,曼蒂又一次紧握那根特制的手杖,因为用力紧握,所以提起的速度很快,想打吉姆。我出手切她手腕,使手杖飞开。 
  她又开始诅咒,但是这时候要找的东西己找到,吉姆正数出两万多元的钞票,那些钱藏在她住处的每一个角落。吉姆把钱塞进口袋。 
  “你们不能拿!”曼蒂以柔和的声音叫,泪水开始滚落。“我们拿了。”吉姆说。 
  “然后你们还要送我去坐牢!”她说,泪水哗哗而下。 
  “不,我不送你坐牢,曼蒂,”我说,“我们要给你一个小机会,我的朋友和我,我们要留下钱,明白吗?”“可是——那是抢劫!”她哀求说。 
  她已恢复原来小妇人的角色,我怀疑这角色她扮演太久,以致时常相信就是那样。 
  “也许,”吉姆说,“不过,我们会开脱,不是吗?这方法我们可以留下钱,你可以有机会。”“什么样的机会?” 
  “逃走,”吉姆说,“那样我们不都够好吗?我们给你一个高尚的开始。”他咧嘴笑笑,然后弯腰,扯断墙上的电话线。 
  下楼进入休息室时,那个高大、名叫洪斯的账房仔细地看着我们。 
  我带着醉意地进入电话亭,拨电话。数分钟后,我听见露伊丝说:“喂?” 
  “我们已经盯牢凶手,露伊丝,我们一会儿就过来。所以,你不要试我们谈过的法子,我不想——”“对不起,”她说,“我们不放弃。”说着,挂上电话。 
  我步出电话亭,正巧遇见一位警察急急进入休息室,他以警觉、老练的眼光打量我们,对账房说:“洪斯,什么事?” 
  “曼蒂,她的房间就在这柜台上面,这两人和她上楼后,上面就像地狱一样,什么声响都有,杰克警员,你最好上去瞧瞧,我给她打电话也打不通。” 
  警员看看吉姆和我,命令说:“你俩留在这儿,别动。”“他们醉成那样,”洪斯从柜台后面说,“跑不远的。”警员点点头,进电梯,消逝了。 
  账房投给我一丝不怀好意的微笑,他说:“你们要是伤了曼蒂一根汗毛的话,你们就麻烦大了。曼蒂是位甜蜜的妇人,我的朋友们都知道。” 
  “不错,”吉姆说着,歪歪斜斜地走向柜台,“甜蜜的小妇人。”然后一个大拳头挥过去,落在洪斯的下巴尖。 
  高大的账房眼露惊异之色,然后身躯慢慢消失在柜台后面。 
  吉姆和我急急离开那儿,上街道,绕到酒店后面。后门开着。 
  我们进入里面,看见露伊丝面部向下,躺在地板上。我默默诅咒,急急和吉姆赶过去。“露伊丝……”我说着,看她的脸。一只眼睛睁开,她在挤眼睛。 
  “嘿,该死!”吉姆怒道:“我们以为——”我们扶她起来时,她说:“对不起,我要肯定一下是我们,而不是利思。”“你怎么做的?”我问。 
  “当我挂上电话时,我来这儿,告诉他站在我看得见的地方,但是之后,我故意破倒,让手枪滑落,这一会儿,他抓到机会,像饿鬼扑向面包一样,抓起手枪,向我连开四枪。相信我,我真高兴和他之间有些距离,枪虽然装了空包弹,可是近距离还是会疼。不过我没有受伤,而且装死装得挺像。老实说,我表演得不错吧。” 
  “你必定是疯了,露伊丝,”我动情他说,“绝对是疯了。不过,我很同意你表演得不赖。”我亲吻她的面颊。 
  她带着使人目眩的光彩微笑着:“现在说,那杀人凶手是……”“女凶手,”吉姆说,“一位有杀人本能的矮小老妇人。”“妇人?”露伊丝吃惊他说。 
  “嗯,不,她不是什么妇人,”我说,“她是个凶手,没错。我们找出大部分的保险金,我们可以直接分给那些应得的人。“可是,那妇人怎么办?”露伊丝问。 
  “逃!”吉姆肯定他说。“利思呢?”她问。 
  “他以为杀死你了,”我说,“因此,他会扔掉凶器,然后花点时间寻找我们。你知道,他以为我们已经死亡,身上又怀有两万五千元。毕竟曼蒂以前从未失手。但当他找不到我们的时候,他也会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露伊丝点点头;看来十分愉快。“就这样,对不对?”“还有一件。”吉姆说。 
  我们跟随他到前面,他拿起听筒,拨电话。数分钟之后,他对电话说: 
  “记下这件事,而且要记录正确。一连串醉倒在路旁遇害的五件命案,那五人是丹仁、莫里斯、亨伍、哈德、逊斯。他们五人的人寿险受益人都是利思。利思在街上开一家酒铺,他矮矮的,秃顶,戴近视眼镜。有个叫曼蒂的老妇人专门为他下手行凶。她一直假装盲人,也许戴墨镜,持白色手杖,还牵一条导盲犬。那条狗是牧羊犬,有对金色眼睛,性情非常好。或者她打扮起来,变得不破了,扔掉她的白色手杖和导盲犬。她的房间在‘亚加士旅馆’。 
  他们俩已经被吓坏了,正要离城逃走。现在由你们调查一切可能性,去逮捕他们。”他顿一顿,又说:“我是谁?”他笑着说,“就说是罗宾汉好了。” 
  然后挂上电话,我们三人一起离开酒店。 
《 完 》

罗马惊艳
  这是我第一次来罗马。我来自乡下,虽然还只有二十四岁,但几年的奔波已经足够让我对生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不再那么单纯而好幻想,因而来罗马之前,并不指望在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大城市里获得什么惊喜,更没有奢望不期而遇的罗曼史,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弥天大谎,我已不再指望什么。 
  罗马的风光虽然并没有人传说的那么美,但由于我早有心理准备,所以并不感觉过分的失望。生命中比预想要糟糕的事随处可见。在这样古老而繁华的大城市中,人又怎么能只有一种感觉呢? 
  我一边想着、一边独自漫步在罗马街头,两边的霓虹灯总是在以出乎人意料的节奏闪烁,汽车一辆接着一辆,各种音乐的喇叭在高歌、啼叫、冷笑、哀呜。车灯闪烁而过,映得行人的脸庞阴晴不定,似滑稽剧中的角色。罗马的歌剧总是以热闹著称,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任务。街上的行人就似歌剧中的角色,匆匆赶赴自己的夜生活。罗马是一个以夜生活为目的的城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夜生活。 
  只有我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 
  我觉得自己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在所有的人中,只有我是孤独的。这种感觉让我有些伤感,忽而又有些自豪,毕竟我是与众不同的。我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探险者,在这个一无所知的城市里寻找着与众不同的经历。已经有几年没有这种少年的自作多情了。我不由加快了脚步。 
  我穿过罗马最拥挤的一条小街,街两边拥挤着密密麻麻的食品店和咖啡厅,还有一座造型奇特的中世纪风格的小教堂。在小街的尽头,我走上石阶,转向另一条路,想绕回自己的旅店。 
  这是一条古老的街道,路两边斑驳的石阶诉说着它的沧桑。 
  路上冷冷清清,几乎没有什么行人,虽然与刚才那条街只隔了一个街区,但却恍若两个世纪。路的尽头,暮色中隐约可见一座大教堂。路的左边,是一片黑漆漆的公墓,但空气中却弥漫着一种比萨饼的香气。 
  我意识到,自己是这个路上唯一的行人,这条路是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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