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古代宫廷电子书 > 天生流氓 >

第31部分

天生流氓-第31部分

小说: 天生流氓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卷流氓成性

第53章 曾经我们做爱,但不接吻

就这样子,我和那小姐共同努力,不仅治好了她下身的尖锐湿优的性病,还做了处女膜,还教导她在床上跟嫁的男人搞武打动作时不要过于主动,尽量不要叫床。其实,这些不用我多教她,她本来在跟男人上床时动作就比较生涩,叫床也几近于无,只要稍微伪装一下,一般的男人是看不出她曾经的曾经的。虽然我明知道这样做没有诚信,但是在现今的找不出诚信的社会里,也算不上什么罪过,好在我的目的是为了一个小姐能走上正途,过她以后的幸福生活(我与她的故事,以后会好好写一写,起个比较好听的名字,说不定能赚点同情的眼泪呢,这就是写文的着力点的不同的好处)。

一下子扯这么老远,还是多写点小瑜吧。不要以为(又来了,看来我对这四个字是情有独钟)小瑜的光辉光是*着我们那山灵水秀的地气给了她傲视女人和男人的自然资本,她的后天的努力是非常感人的。听说,她还要赤身裸体到喜马拉雅山去锻练,还要顶着酒坛子一类的东西练站功,还要顶着一个易掉的小圆碗练走功。为了有好的耐力,她常常会保持一个弯腰蹬腿的动作四五个小时以上。她说的那些苦,我有些尝过,比如练站功,我们学员队晚上贴墙站立,一个小时下来,腿都麻得不会走路了。所以,我说:要敬业,就得吃平常人吃不了的好多苦,遭平常人遭不了的好多罪。

为了更好地为我服务,她用了四根藤条编的绳子,把那水上的床固定住了。然后几乎用尽了她身上能用的地方,比如乳房,比如大腿,还有她那灵巧的嘴,唉,女人身上的宝贝真多,讲男人女人之间的见识,与小瑜相比,我太孤陋寡闻了。

小瑜吃了我忍不住她的花巧功夫射在她嘴里的精液以后,就开始拿话臭我:你这什么色中之王呀,整个比愣青强不了哪里去。不行,这我得好好教教你。

说着话,她就对**练起来,要怎么练气忍精,久而不泄的功夫,连这她都会。我忍不住想笑,说:你累不累呀,我又不是要做男妓女,练那玩意儿干什么。

小瑜一边给我捏着我的根根的枯顶头,一边很严肃地说:这你就没眼光了,依我的观察,将来是女人跟男人要高潮的时代,你要想真正成为一代伟男,必须学会忍精的功夫,女人的骚手段多得是,你们男人要是没有七下子八下子的,将来肯定应付不来。

这都哪儿跟哪儿呀这是,我当时对小瑜的超前思维很不当回事,也就马马虎虎配合着她的教学,勉强算学会了。

达到教学效果以后,小瑜又开始了第三轮的对我的服务。由于,属于她的独创技艺,所以,在这儿就不能一一道出了。因为好多动作都属高难动作,光一个下腰的功夫,恐怕好多年龄大一点的女性都没办法完成。这方面,凭我多年的对女人们的实践,我感觉无人能出其右者,这是仅就技艺来讲的。

小瑜不仅有水上动作,还有陆地动作。她的各项展示把我弄得眼花瞭乱,爽性淫兴勃发,进一步深刻理解了女人对于男人挑逗的含意。

那是真正的女人的性功夫,只有本身的优异条件,加上后天的刻苦磨练才能达到那么一种境界。

所以我说,男人和女人不仅仅是进进出出的关系。

——我们的性活动从午后的两点左右持续到了有美好的夕照的黄昏了。最后的节目是拍照,如果不是因为要保持一定饱满的情绪,小瑜那天的服务恐怕还要持续很长时间。

她说,她喜欢太阳快要落山的就要逝去的美,那种美是空前绝后的,是一种撒手人间的瞬间的悲怆的美的绽放。

那时的相机用的都是胶卷,前前后后的用完了两个卷……摆的造型,最为醒目最有怀旧感的就是我们都穿上白西装,当然都是真空的,让相机自动拍摄一下。夏日的黄昏,会有许多说不清楚的东西绞在那留恋的晚霞里。

我和小瑜玩得都忘了时间……本来,我就是一个最不喜欢算计时间的人,光会想着眼前的高兴和快乐。等到小瑜说要回家了,我才醒悟过来,我带着离别的忧伤听她说:第一,你不要因为兰兰而受制,她不会强迫你做任何事,这是兰兰本来打算要亲口说给你的。第二,小馨幽,我过两天返团会把她带回去,也顺便见见你的女兵妹妹和贵夫人宋兰。小馨幽的事,你不要想得太多,我们文艺界的事,有我们文艺界的法子,吃人的人总得为了他们的吃人付出相应的代价。

小瑜这家伙跟扬扬她们早有联系,我一点儿也不知道。扬扬也是,这么大的事,她们就自作主张的告诉了小瑜这个极有野心的女人,她要不把那些自认为聪明的权贵们搅得天翻地覆才怪呢。

我由此认为,女人能够倾国倾城一点儿也不夸张。

……心思乱乱的站在高坡上凝望着渐走渐远的小瑜的我,如果不是阿举那亲密无间的喊叫,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想到自己掉头回家的。对于离别感伤的特软弱的我,会因为假期的合合分分,有好长时间才能把心疼抹去。这种忧伤是我人性中的大弱点。会在半夜起来想女人,掉眼泪。是真的裂了心的伤,这一点兰兰最了解。她就是因此以为,她抚平不了我内心的这种伤,才痛下决心离开我,想让我随意的来来去去少些负担。可是,我的可恨之处就在于,我不只是这样的想一个女人,而跟我在一起爽过的女人们,我都会对她们有这样的感伤,这当然不能算作是爱情,而是人本身里的脆弱的伤心导致,因为这种感伤就连跟我特要好的男人们,也一样存在着。

……

阿举带来的好消息是扬扬和兰兰都按照她们的第一志愿接到了通知书。坏消息是阿举没有接到阿芬所上的那个南方外国语学院的通知书,因为兰兰也是报考的这个学校,所以,好消息来的同时,也就等同于带来了坏消息。

那年月,我们的考大学是还没考试以前就得填志愿。这玩意儿考试的事,谁能前面有个天眼能看到自己考多少分呢。那黑色的七月不知埋葬了多少人的名牌大学梦,不过,唯一可以自傲的是国家包分配,不用象现在的大学生们无所不用其极的包装自己,寻个买家。我想,说句实话,现在忙着找单位的学子们,这样的局面,是高人口造成的。这么恶劣的就业环境,光凭个人的折腾还解决不了大面积的问题。我的几个老同事的孩子,人家整天坐在家里玩网络游戏就行了,工作单位早就定好了,只是到时候象征性地搞一下,履行一些程序就完事了。这年月,穷人家的孩子低人一等哪……人一定不能比人啊。

    一卷流氓成性

第54章 那年那时,人好疯

阿举目光游移地看着我说:你说咱这个大学是不是完了?

我说:哪能呢,你得对自己有信心。

我们几个的欢庆会因为阿举就得推迟几天,那时还没谢师宴和状元会一类的东西,顶多就是几个要好的死党凑在一起吃顿饭乐呵一下子,再到照相馆里照几张照片啥的。再然后,找几个好玩的地方转转,城里的到农村转转,农村的到城里转转。如果讲普及,那时的我们的专制的高中,谈恋爱远没有普及起来,可能普通高中的学生们会好过一些,可以进进出出的比较方便。

那几天过得很不是滋味,阿举跟神经了似的,早晨吃完饭,跟那夜游神似的,就粘乎上我了。没办法,我们只好几个人一起打扑克。兰兰在我眼前话少,在我家里可是最受欢迎的人。就是现在,只要她带着小菲菲一到我家,那欢迎仪式比国与国的欢迎政要还隆重。我哥那农用汽车都开到四五十里路去等兰兰的车,那玩意儿有什么用,人家自己有车,你们一大帮子的农村商人跟着瞎热心,不就为了兰兰能给他们带来国外生意吗?太势利眼了。

也是,我对商人一向是另一种低眼相看的。

兰兰的勤手勤脚是出了名的,在我母亲以及她的佛家弟子眼里,那是大雅大贤的人,据说有千年难遇的慧根。如果不是因为我母亲对于我的修佛的尚存的信心,还有兰兰的对我的无一句坏话的坚定,她的那些弟子们早就会因为我跟兰兰的离婚对我捏鼻涕了。

有兰兰在,我们就不用愁吃喝,再说,我家哪规模越来越大的超市,还有开了张的虽然算不上星级的酒店,但却可以供镇一级官员们招待上级领导的水准,使我们觉得,我们已经是脱离了社会主义初极阶段的先富起来的人,而可以比较自如地跟资本主义国家过差不多的享乐生活了。

这些感觉,当然都是我的一叶障目,不见主义。后来,听兰兰从国外回来说,人家资本主义那才叫资本主义呢,所以说,小平同志提出的香港政策一百年不变是非常有远见卓识的。

就这样,我们这些学子们,在阿举的整日游魂中,等来了他被新疆还是内蒙的什么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庆功宴会就在我家的酒店里举行了。显然,接到通知后有点打不起精神的阿举是受了阿芬的山盟海誓的鼓励了,要不然,他不可能神采飞扬。

那天,也是小瑜要带小馨幽回去的日子,我回到学校才知道,小馨幽根本就是不假外出。但是,以小瑜为首的决策层认为,这样的事根本就没有让我知道的必要,如果她们连这点事都摆不平,怎么能叫走在时代前列的人。也好,省得我动用宋兰的军方势力。

我们本来是打算喝得烂醉如泥的,虽然这与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的形象差距会很大,但是,当时的我们确实想这么大醉一场,当几年考大学的中国的高中学生有多少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闷。

母亲的用意是显而易见的,也不知她是怎么说服扬所和小瑜的,反正,那天,我的感觉是她用了阴谋。喝醉了的我睡得什么也不知道。结果那天一直烂睡的我的旁边是温柔地服侍着我的兰兰。

我记得当时是有许多名女人名男人之格言的。。。。。。。。突然写到脑袋疼了,一下子好象记不起来。只能先写唱歌和小瑜走猫步。

经过宋兰这位音乐先生的不倦教诲,我的爽性男高音,很自然地与扬扬可以一较高下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象那年特兴西北风歌,其中最爱唱的是《黄土高坡》,那词愣豪爽: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嗷——嗷——嗷,这是我特喜欢的嗷音)

大风从坡上刮过

不管是西北风,还是东南风(尾音是ENG音,带拐弯的那种)

都是我的歌,我的歌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

日头从坡上走过

照着我的窑洞

晒着我的胳膊

还有我的牛跟着我

不管过去了多少岁月

祖祖辈辈留下我

留下我一望无际唱着歌

还有身边这条黄河(嗷——嗷——嗷嗷嗷,这个嗷音有始有终,我唱得如痴如醉,放松死了)

接下来是个快版,我第一次对二重复的歌词要了命的喜欢: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

四季风从坡上刮过

不管是八百年还是一万年

都是我的歌,我的歌

很少有歌词能写到我扯着嗓子玩命地唱,咱虽然不说自己写的有多么多么地感人至深,但其码做到了真诚为文,不用假睁睁地骗看文的人,把自己写的东西当成好得不得了的东西,再炒作,赚名气,赚银子。先说点气话:写文人虽然赚钱不易,但不能太奴性了,得学会用两条腿走路的人的姿式,不要总仰人鼻息地爬着走路。

——喜欢黄土高坡的词有以下几个原因:日头,喜欢的原因是,是作者用土话运用到了音乐里,让我等草根人感到热到骨头里的亲切感。窖洞,牛,这些字眼的毫无娇饰地连接在黄土冽冽的大风歌词里,意境也有了,我怎能不喜欢呢。

当时,我记得小瑜那丫头都快疯了,完全是一幅演艺人的派头,用那句话,特舞台感。我家的那个卡拉OK厅,是见了大世面的丽丽和她的黑老公亲自在深圳挑的家伙式,录相机,音箱一对,话筒若干,为什么要若干,因为是新鲜事物,镇上的土包子官员一开始让唱歌都不唱,到喝了酒了想狼嚎了,就东倒西歪的抢话筒。丽丽没办法才那样子的,就那样其实也只两个人有音,因为录相机里只两个传音的洞洞。

据说,县城里的OK厅的套具与我家的极品还有一定距离。其实,我感觉,是在瞎吹,当我拿出宋兰那位对音乐要求相当高的真正的大贵家人说是五六百块钱买的录音机放出来的歌音一比,那才是有差距呢(我后来才知道那高级录音机是宋兰花三千多买的,怪不得当时那音特震呢)。所以,那天没有现场录音,我是凭嘴演唱的。连带着扬扬唱《我热恋的故乡》时,也放弃了她惯常的文雅,改去了她的半气音唱法,用上了我所说的底气音,就小腹热热涌动的那爽性感觉,我当时给扬扬描述位置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