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古代宫廷电子书 > 汉书 作者:(汉)班固 >

第49部分

汉书 作者:(汉)班固-第49部分

小说: 汉书 作者:(汉)班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余城,内怀骄恣,变见于外,天戒早矣。王不寤,后卒举兵,诛灭。京房《易传》
曰。“臣易上,政不顺,厥妖马生角,兹谓贤士不足。”又曰:“天子亲伐,马生
角。”
    成帝绥和二年二月,大厩马生角,在左耳前,围长各二寸。是时,王莽为大司
马,害上之萌自此始矣。哀帝建平二年,定襄牡马生驹,三足,随君饮食,太守以
闻,马,国之武用,三足,不任用之象也。后侍中董贤年二十二为大司马,居上公
之位,天下不宗。哀帝暴崩,成帝母王太后召弟子新都侯王莽入,收贤印绶,贤恐,
自杀,莽因代之,并诛外家丁、傅。又废哀帝傅皇后,令自杀,发掘帝祖母傅太后、
母丁太后陵,更以庶人葬之。辜及至尊,大臣微弱之祸也。
    文公十一年,“败狄于咸”。《穀梁》、《公羊传》曰,长狄兄弟三人,一者
之鲁,一者之齐,一者之晋。皆杀之,身横九亩;断其首而载之,眉见于轼。何以
书?记异也。刘向以为,是时周室衰微,三国为大,可责者也。天戒若曰,不行礼
义,大为夷狄之行,将致危亡。其后三国皆有篡弑之祸,近下人伐上之疴也。刘歆
以为人变,属黄样。一曰,属裸虫之孽。一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凡人为变,皆属
皇极下人伐上之疴云。京房《易传》曰:“君暴乱,疾有道,厥妖长狄入国。”又
曰:“丰其屋,下独苦。长狄生,世主虏。”
    史记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长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见
于监洮。天戒若曰,勿大为夷狄之行,将受其祸。是岁,始皇初并六国,反喜以为
瑞,销天下兵器,作金人十二以象之。遂自贤圣,燔《诗》、《书》,坑儒士;奢
淫暴虐,务欲广地;南戍五岭,北筑长城,以备胡、越;堑山填谷,西起临洮,东
至辽东,径数千里。故大人见于临洮,明祸乱之起。后十四年而秦亡,亡自戍卒陈
胜发。
    史记魏襄王十三年,魏有女子化为丈夫。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
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厥咎亡。”一曰,男化为女,宫
刑滥也;女化为男,妇政行也。
    哀帝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为女子,嫁为人妇,生一子,长安陈凤言此阳变为
阴,将亡继嗣,自相生之象。一曰,嫁为人妇生一子者,将复一世乃绝。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阳方与女子田无啬生子。先未生二月,兒啼腹中,乃生,
不举,葬之陌上,三日,人过闻啼声,母掘收养。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广牧女子赵春病死,敛棺积六日,出在棺外,自言见
失死父,曰:“年二十七,不当死。”太守谭以闻。京房《易传》曰:“‘干父之
蛊,有子,考亡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见先人之非,不则为私,
厥妖人死复生。”一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
    六月,长安女子有生兒,两头异颈面相乡,四臂共匈俱前乡,B071上有目长二
寸所。京房《易传》曰:“‘睽孤,见豕负涂’,厥妖人生两头。下相攘善,妖亦
同。人若六畜首目在下,兹谓亡上,正将变更。凡妖之作,以谴失正,各象其类。
二首,下不壹也;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胜任,或不任下也。凡下体生于上,
不敬也;上体生于下,媟渎也;生非其类,淫乱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
言,好虚也。群妖推此类,不改乃成凶也。”
    景帝二年九月,胶东下密人年七十余,生角,角有毛。时胶东、胶西、济南、
齐四王有举兵反谋,谋由吴王濞起,连楚、赵,凡七国。下密,县居四齐之中;角,
兵象,上乡者也;老人,吴王象也。年七十,七国象也。天戒若曰,人不当生角,
犹诸侯不当举兵以乡京师也;祸从老人生,七国俱败云。诸侯不寤。明年,吴王先
起,诸侯从之,七国俱灭。京房《易传》曰:“冢宰专政,厥妖人生角。”
    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师相惊,言大水至。渭水B055上小女陈持弓年九岁,
走入横城门,入未央宫尚方掖门,殿门门卫户者莫见,至句盾禁中而觉得。民以水
相惊者,阴气盛也。小女而入宫殿中者,下人将因女宠而居有宫室之象也。名曰持
弓,有似周家檿孤之祥。《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是时,帝母王太后
弟凤始为上将,秉国政,天知其后将威天下而入宫室,故象先见也。其后,王氏兄
弟父子五侯秉权,至莽卒篡天下,盖陈氏之后云。京房《易传》曰:“妖言动众,
兹谓不信,路将亡人,司马死。”
    成帝绥和二年八月庚申,郑通里男子王褒,衣绛衣小冠,带剑入北司马门殿东
门,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解帷组结佩之,招前殿署长业等曰:“天帝令我居此。”
业等收缚考问,褒故公车大谁卒,病狂易,不自知入宫状,下狱死。是时,王莽为
大司马,哀帝即位,莽乞骸骨就第,天知其必不退,故因是而见象也。姓名章服甚
明,径上前殿路寝,入室取组而佩之,称天帝命,然时人莫察。后莽就国,天之冤
之,哀帝征莽还京师。明年,帝崩,莽复为大司马,因是而篡国。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稿或C96A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道中相
过逢多至千数,或被发徒践,或夜折关,或逾墙入,或乘车骑奔驰,以置驿传行,
经历郡国二十六,至京师。其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阡陌,设张博具,歌舞祠西
王母。又传书曰:“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
至秋止。是时,帝祖母傅太后骄,与政事,故杜鄴对曰:“《春秋》灾异,以指象
为言语。筹,所以纪数。民,阴,水类也。水以东流为顺走,而西行,反类逆上。
象数度放溢,妄以相予,违忤民心之应也。西王母,妇人之称。博弈,男子之事。
于街巷阡陌,明离B072内,与疆外。临事盘乐。炕阳之意。白发,衰年之象,体尊
性弱,难理易乱。门,人之所由;枢,其要也。居人之所由,制持其要也。其明甚
著。今外家丁、傅并侍帷幄,布于列位,有罪恶者不坐辜罚,亡功能者毕受官爵。
皇甫、三桓,诗人所刺,《春秋》所讥,亡以甚此。指象昭昭,以觉圣朝,奈何不
应!”后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临朝,王莽为大司马,诛灭丁、傅。一曰丁、傅所
乱者小,此异乃王太后、莽之应云。
    
      ●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穀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
羊传》曰,食二日。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郑获鲁隐,灭戴,卫、
鲁、宋咸杀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变,
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不能,则灾息而
祸生。故经书灾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
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
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传》曰:“亡师兹谓不御,厥
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处。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光散。纵畔兹谓
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专禄不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
日出而黑,光反外烛。君臣不通兹谓亡,厥蚀三既。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
方有云,中央无云,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
食地震。诸侯相侵,兹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
先雨雹,杀走兽。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乡,兹
谓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鸣。冢宰专政,兹谓因,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云中,四
方亡云。伯正越职,兹谓分威,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于上,兹谓泰,厥食日伤月,
食半,天营而鸣。赋不得,兹谓竭,厥星随而下。受命之臣专征云试,厥食虽侵光
犹明,若文王臣独诛纣矣。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至大寒陨霜,若
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诸侯更制,兹谓叛,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地动。適让
庶,兹谓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见。酒亡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黑乍赤,
明日大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年
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隐三年之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从中成之形
也。后卫州吁弑君而立。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已大,后
事将至者又大,则既。先是,鲁、宋弑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
楚僭称王。后郑岠王师,射桓王,又二君相篡。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先是,
晋曲沃伯再弑晋侯,是岁晋大乱,灭其宗国。京房《易传》以为桓三年日食贯中央,
上下竟而黄,臣弑而不卒之形也。后楚严称王,兼地千里。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穀梁传》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刘向
以为是时卫侯朔有罪出奔齐,天子更立卫君。朔借助五国,举兵伐之而自立,王命
遂坏。鲁夫人淫失于齐,卒杀桓公。董仲舒以为,言朔不言日,恶鲁桓且有夫人之
祸,将不终日也。刘歆以为楚、郑分。
    严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穀梁传》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史
记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是为夜食。刘向以为,夜食者,阴因日明
之衰而夺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专会诸侯而行伯道。其后遂九合诸
侯,天子使世子会之,此其效也。《公羊传》曰食晦。董仲舒以为,宿在东壁,鲁
象也。后公子庆父、叔牙果通于夫人以劫公。刘歆以为,晦鲁、卫分。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毕,主边兵夷狄象也。
后狄灭邢、卫。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心为明堂,文
武之道废,中国不绝若线之象也。刘向以为,时戎侵曹,鲁夫人淫于庆父、叔牙,
将以弑君,故比年再蚀以见戒。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鲁二君弑,夫人诛,
两弟死,狄灭邢,徐取舒,晋杀世子,楚灭弦。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齐桓行伯,江、
黄自至,南服强楚。其后不内自正,而外执陈大夫,则陈、楚不附,郑伯逃盟,诸
侯将不从桓政,故天见戒。其后晋灭虢,楚围许,诸侯伐郑,晋弑二君,狄灭温,
楚伐黄,桓不能救。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是时楚灭黄,狄侵卫、
郑,莒灭巳。刘歆以为,三月齐、卫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象晋文公将行伯道,后遂伐卫,执曹伯,
败楚城濮,再会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恶也,夜食者掩其罪
也,以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国,虽不正犹可,盖《春秋》
实与而文不与之义也。董仲舒以为后秦获晋侯,齐灭项,楚败徐于娄林。刘歆以为,
二月朔齐、越分。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大夫始执国政,
公子遂如京师,后楚世子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弑君。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晋灭
江,楚灭六,大夫公孙敖、叔彭生并专会盟。刘歆以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宋、齐、莒、晋郑
八年之间五君杀死。楚灭舒蓼。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商臣弑父
而立,至于严王遂强。诸夏大国唯有齐、晋,齐、晋新有篡弑之祸,内皆未安,故
楚乘弱横行,八年之间六侵伐而一灭国,伐陆浑戎,观兵周室;后又入郑,郑伯肉
袒谢罪;北败晋师于邲,流血色水;围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刘歆以为,十月二日
楚、郑分。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陈夏征舒弑其君,楚灭
萧,晋灭二国,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刘歆以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