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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部分

汉书 作者:(汉)班固-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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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牡翔翔,德之令显,庆流于裔,宗周至汉,群后历世。
    肃肃楚傅,辅翼元、夷,厥驷有庸,惟慎惟祗。嗣王孔佚,越迁于邹,五世圹
僚,至我节侯。
    惟我节侯,显德遐闻,左右昭、宣,五吕以训。既耇致位,惟懿惟奂,厥赐祁
祁,百金洎馆。国彼扶阳,在京之东,惟帝是留,政谋是从。绎绎六辔,是列是理,
威仪济济,朝享天子。天子穆穆,是宗是师,四方遐尔,观国之辉。
    茅土之继,在我俊兄,惟我俊兄,是让是形。于休厥德,于赫有声,致我小子,
越留于京。惟我小子,不肃会同,惰彼车服,黜此附庸。
    赫赫显爵,自我队之;微微附庸,自我招之。谁能忍愧,寄之我颜;谁将遐征,
从之夷蛮。于赫三事,匪俊匪作,于蔑小子,终焉其度。谁谓华高,企其齐而;谁
谓德难,厉其庶而。嗟我小子,于贰其尤,队彼令声,申此择辞。四方群后,我监
我视,威仪车服,唯肃是履!
    初,宣帝宠姬张婕妤男淮阳宪王好政事,通法律,上奇其才,有意欲以为嗣,
然用太子起于细微,又早失母,故不忍也。久之,上欲感风宪王,辅以礼让之臣,
乃召拜玄成为淮阳中尉。是时,王未就国,玄成受诏,与太子太傅萧望之及《五经》
诸儒杂论同异于石渠阁,条奏其对。及元帝即位,以玄成为少府,迁太子太傅,至
御史大夫。永光中,代于定国为丞相。贬黜十年之间,遂继父相位,封侯故国,荣
当世焉。玄成复作诗,自著复玷缺之艰难,因以戒示子孙,曰:
    于肃君子,既令厥德,仪服此恭,棣棣其则。咨余小子,既德靡逮,曾是车服,
荒嫚以队。
    明明天子,俊德烈烈,不遂我遗,恤我九列。我既兹恤,惟夙惟夜,畏忌是申,
供事靡惰。天子我监,登我三事,顾我伤队,爵复我旧。
    我即此登,望我旧阶,先后兹度,涟涟孔怀。司直御事,我熙我盛;群公百僚,
我嘉我庆。于异卿士,非同我心,三事惟艰,莫我肯矜。赫赫三事,力虽此毕,非
我所度,退其罔日。昔我之队,畏不此居,今我度兹,戚戚其惧。
    嗟我后人,命其靡常,靖享尔位,瞻仰靡荒。慎尔会同,戒尔车服,无惰尔仪,
以保尔域。尔无我视,不慎不整;我之此复,惟禄之幸。於戏后人,惟肃惟栗。无
忝显祖,以蕃汉室!
    玄成为相七年,守正持重不及父贤,而文采过之。建昭三年薨,谥曰共侯。初,
贤以昭帝时徙平陵,玄成别徙杜陵,病且死,因使者自白曰:“不胜父子恩,愿乞
骸骨,归葬父墓。”上许焉。
    子顷侯宽嗣。薨,子僖侯育嗣。薨,子节侯沉嗣。自贤传国至玄孙乃绝。玄成
兄高寝令方山子安世历郡守、大鸿胪、长乐卫尉,朝廷称有宰相之器,会其病终。
而东海太守弘子赏亦明《诗》。哀帝为定陶王时,赏为太傅。哀帝即位,赏以旧恩
为大司马车骑将军,列为三公,赐爵关内侯,食邑千户,亦年八十余,以寿终。宗
族至吏二千石者十余人。
    初,高祖时,令诸侯王都皆立太上皇庙。至惠帝尊高帝庙为太祖庙,景帝尊孝
文庙为太宗庙,行所尝幸郡国各立太祖、太宗庙。至宣帝本始二年,复尊孝武庙为
世宗庙,行所巡狩亦立焉。凡祖宗庙在郡国六十八,合百六十七所。而京师自高祖
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庙,并为百七十六。又园中各有寝、便
殿,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寝,日四上食;庙,岁二十五祠;便殿,
岁四祠。又有一游衣冠。而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卫思
后、戾太子、戾后各有寝园,与诸帝合,凡三十所。一岁祠,上食二万四千四百五
十五,用卫士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九人,祝宰乐人万二千一百四十七人,养牺牲卒不
在数中。
    至元帝时,贡禹奏言:“古者天子七庙,今孝惠、孝景庙皆亲尽,宜毁。及郡
国庙不应古礼,宜正定。”天子是其议,未及施行而禹卒。光永四年,乃下诏先议
罢郡国庙,曰:“朕闻明王之御世也,遭时为法,因事制宜。往者天下初定,远方
未宾,因尝所亲以立宗庙,盖建威销萌,一民之至权也。今赖天地之灵,宗庙之福,
四方同轨,蛮貊贡职,久遵而不定,令疏远卑贱共承尊祀,殆非皇天祖宗之意,朕
甚惧焉。传不云乎?‘吾不与祭,如不祭。’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
诸大夫、博士、议郎议。”丞相玄成、御史大夫郑弘、太子太傅严彭祖、少府欧阳
地馀、谏大夫尹更始等七十人皆曰:“臣闻祭,非自外至者也,繇中出,生于心也。
故唯圣人为能飨帝,孝子为能飨亲。立庙京师之居,躬亲承事,四海之内各以其职
来助祭,尊亲之大义,五帝、三王所共,不易之道也。《诗》云:‘有来雍雍,至
止肃肃,相维辟公,天子穆穆。’《春秋》之义,父不祭于支庶之宅,君不祭于臣
仆之家,王不祭于下土诸侯。臣等愚以为宗庙在郡国,宜无修,臣请勿复修。”奏
可。因罢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园,皆不奉祠,裁置吏
卒守焉。
    罢郡国庙后月余,复下诏曰:“盖闻明王制礼,立亲庙四,祖宗之庙,万世不
毁,所以明尊祖敬宗,著亲亲也。朕获承祖宗之重,惟大礼未备,战栗恐惧,不敢
自颛,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玄成等四十四人
奏议曰:“《礼》,王者始受命,诸侯始封之君,皆为太祖。以下,五庙而迭毁,
毁庙之主臧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言一禘祫也。祫祭者,毁庙与未毁庙之主皆合
食于太祖,父为昭,子为穆,孙复为昭,古之正礼也。《祭义》曰:‘王者禘其祖
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言始受命而王,祭天以其祖配,而不为立庙,亲
尽也。立亲庙四,亲亲也。亲尽而迭毁,亲疏之杀,示有终也。周之所以七庙者,
以后稷始封,文王、武王受命而王,是以三庙不毁,与亲庙四而七。非有后稷始封,
文、武受命之功者,皆当亲尽而毁。成王成二圣之业,制礼作乐,功德茂盛,庙犹
不世,以行为谥而已。《礼》,庙在大门之内,不敢远亲也。臣愚以为高帝受命定
天下,宜为帝者太祖之庙,世世不毁,承后属尽者宜毁。今宗庙异处,昭穆不序,
宜入就太祖庙而序昭穆如礼。太上皇、孝惠、孝文、孝景庙皆亲尽宜毁,皇考庙亲
未尽,如故。”大司马车骑将军许嘉等二十九人以为,孝文皇帝除诽谤,去肉刑,
躬节俭,不受献,罪人不帑,不私其利,出美人,重绝人类,宾赐长老,收恤孤独,
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廷尉忠以为,孝武皇帝改正朔,易
服色,攘四夷,宜为世宗之庙。谏大夫尹更始等十八人以为,皇考庙上序于昭穆,
非正礼,宜毁。
    于是上重其事,依违者一年,乃下诏曰:“盖闻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尊尊之
大义也;存亲庙四,亲亲之至恩也。高皇帝为天下诛暴除乱,受命而帝,功莫大焉。
孝文皇帝国为代王,诸吕作乱,海内摇动,然群臣黎庶靡不一意,北面而归心,犹
谦辞固让而后即位,削乱秦之迹,兴三代之风,是以百姓晏然,咸获嘉福,德莫盛
焉。高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世世承祀,传之无穷,朕甚乐之。孝宣皇
帝为孝昭皇帝后,于义一体。孝景皇帝庙及皇考庙皆亲尽,其正礼仪。”玄成等奏
曰:“祖宗之庙世世不毁,继祖以下,五庙而迭毁。今高皇帝为太祖,孝文皇帝为
太宗,孝景皇帝为昭,孝武皇帝为穆,孝昭皇帝与孝宣皇帝俱为昭。皇考庙亲未尽。
太上、孝惠庙皆亲尽,宜毁。太上庙主宜瘗园,孝惠皇帝为穆,主迁于太祖庙,寝
园皆无复修。”奏可。
    议者又以为《清庙》之诗言交神之礼无不清静,今衣冠出游,有车骑之众,风
雨之气,非所谓清静也。“祭不欲数,数则渎,渎则不敬。”宜复古礼,四时祭于
庙,诸寝园日月间祀皆可勿复修。上亦不改也。明年,玄成复言:“古者制礼,别
尊卑贵贱,国君之母非適不得配食,则荐于寝,身没而已。陛下躬至孝,承天心,
建祖宗,定迭毁,序昭穆,大礼既定,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祠园宜如礼勿复修。”
奏可。
    后岁余,玄成薨,匡衡为丞相。上寝疾,梦祖宗谴罢郡国庙,上少弟楚孝王亦
梦焉。上诏问衡,议欲复之,衡深言不可。上疾久不平。衡惶恐,祷高祖、孝文、
孝武庙曰:“嗣曾孙皇帝恭承洪业,夙夜不敢康宁,思育休烈,以章祖宗之盛功。
故动作接神,必因古圣之经。往者有司以为前因所幸而立庙,将以系海内之心,非
为尊祖严亲也。今赖宗庙之灵,六合之内莫不附亲,庙宜一居京师,天子亲奉,郡
国庙可止毋修。皇帝祗肃旧礼,尊重神明,即告于祖宗而不敢失。今皇帝有疾不豫,
乃梦祖宗见戒以庙,楚王梦亦有其序。皇帝悼惧。即诏臣衡复修立。谨案上世帝王
承祖祢之大礼,皆不敢不自亲。郡国吏卑贱,不可使独承。又祭祀之义以民为本,
间者岁数不登,百姓困乏,郡国庙无以修立。《礼》,凶年则岁事不举,以祖祢之
意为不乐,是以不敢复。如诚非礼义之中,违祖宗之心,咎尽在臣衡,当受其殃,
大被其疾,队在沟渎之中。皇帝至孝肃慎,宜蒙祐福。唯高皇帝、孝文皇帝、孝武
皇帝省察,右飨皇帝之孝,开赐皇帝眉寿亡疆,令所疾日瘳,平复反常,永保宗庙,
天下幸甚!”
    又告谢毁庙曰:“往者大臣以为,在昔帝王承祖宗之休典,取象于天地,天序
五行,人亲五属,天子奉天,故率其意而尊其制。是以禘尝之序,靡有过五。受命
之君躬接于天,万世不堕。继烈以下,五庙而迁,上陈太祖,间岁而祫,其道应天,
故福禄永终。太上皇非受命而属尽,义则当迁。又以为孝莫大于严父,故父之所尊
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同。礼,公子不得为母信,为后则于子祭,于孙止,
尊祖严父之义也。寝日四上食,园庙间祠,皆可亡修。皇帝思慕悼惧,未敢尽从。
惟念高皇帝圣德茂盛,受命溥将,钦若稽古,承顺天心,子孙本支,陈锡亡疆。诚
以为迁庙合祭,久长之策,高皇帝之意,乃敢不听?即以令日迁太上、孝惠庙,孝
文太后、孝昭太后寝,将以昭祖宗之德,顺天人之序,定无穷之业。今皇帝未受兹
福,乃有不能共职之疾。皇帝愿复修承祀,臣衡等咸以为礼不得。如不合高皇帝、
孝惠皇帝、孝文皇帝、孝武皇帝、孝昭皇帝、孝宣皇帝、太上皇、孝文太后、孝昭
太后之意,罪尽在臣衡等,当受其咎。今皇帝尚未平,诏中朝臣具复毁庙之文。臣
衡中朝臣咸复以为天子之祀义有所断,礼有所承,违统背制,不可以奉先祖,皇天
不祐,鬼神不飨。《六艺》所载皆言不当,无所依缘以作其文。事如失指,罪乃在
臣衡,当深受其殃。皇帝宜厚蒙祉福,嘉气日兴,疾病平复,永保宗庙,与天亡极,
群生百神,有所归息。”诸庙皆同文。
    久之,上疾连年,遂尽复诸所罢寝庙园,皆修祀如故,初,上定迭毁礼,独尊
孝文庙为太宗,而孝武庙亲未尽,故未毁。上于是乃复申明之,曰:“孝宣皇帝尊
孝武庙曰世宗,损益之礼,不敢有与焉。他皆如旧制。”唯郡国庙遂废云。
    元帝崩,衡奏言:“前以上体不平,故复诸所罢祠,卒不蒙福。案卫思后、戾
太子、戾后园,亲未尽。孝惠、孝景庙亲尽,宜毁。及太上皇、孝文、孝昭太后、
昭灵后、昭哀后、武哀王祠,请悉罢,勿奉。”奏可。初,高后时患臣下妄非议先
帝宗庙寝园官,故定著令,敢有擅议者弃市。至元帝改制,蠲除此令。成帝时以无
继嗣,河平元年复复太上皇寝庙园,世世奉祠。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并食于太
上寝庙如故,又复擅议宗庙之命。
    成帝崩,哀帝即位。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言:“永光五年制书,高皇帝为
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建昭五年制书,孝武皇帝为世宗。损益之礼,不敢有与。
臣愚以为迭毁之次,当以时定,非令所为擅议宗庙之意也。臣请与群臣杂议。”奏
可。于是,光禄勋彭宣、詹事满昌、博士左咸等五十三人皆以为继祖宗以下,五庙
而迭毁,后虽有贤君,犹不得与祖宗并列。子孙虽欲褒大显扬而立之,鬼神不飨也。
孝武皇帝虽有功烈,亲尽宜殿。
    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议曰:
    臣闻周室既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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