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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满江红之崛起-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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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时期的印制业务,其票面图案经客户和上级机关审定后,即按批准之图案进行刻版印制。

中国近代地方官营和私营的纸币印刷

中国近代的纸币印刷,除中央一级政府控制的银行和印刷厂印发的纸币之外,各地方(省、县)政府及私人开办的金融机构也印发了不少纸币和兑换券,致使中国近代的纸币印刷和流通领域极其混乱。[h]这是中国地域广阔、政治不统一、经济发展不平衡、以自然经济为主和众多列强侵略瓜分等因素所造成的中国历史上特有的现象。地方官营金融机构印发纸币的情况、大致如下:

(1)直隶(河北)省。

河北省地方官私印发纸币的金融机构北洋天津银号、北洋银元局、直隶省银行、河北省银行、京兆银钱局、北平农工银行、北平市银行、天津市银行、河北银钱局等,都曾自行印发过纸币。其中:

北洋天津银号于1903年开始印发银两票。其1904年起印发的铜元票和1908年起印发的银元等,都是由英国印钞公司印制的。彩图17-33是河北省银行印制的拾元票。

北洋银元局曾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印制过铜元券。

直隶省银行曾发行纸币多种。其中1916年印发的纸币由英国印刷;1920年由美国钞票公司印刷;1925年、1929年、1932年、1934年,由财政部印刷局印刷;1940年由上海大东书局印刷。而河北省银钱局、北平农工银行、北平市银行的纸币则都由北平财政部印刷局印刷。具体情况从略。

(2)山东省。

山东省地方官私金融机构印发纸币的,有山东官银号、山东银行、山东省银行、山东民生银行、山东平市官钱局、青岛地方银行等。[f]其中:山东官银号成立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初名通济官钱局。光绪二十年(1902年)发行的银元票是由济南石印局石印的。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三十三年(1907年)改由日本印刷。清末民初,该银号停业。山东省地方当局又于民国元年八月从新组建了山东银行。

山东银行成立后,1912年由兆祥印刷厂印刷了银元券;1916年由商务印书馆印刷了一元、五元、十元券,还有一种是由上海商业印刷厂印刷的。到民国十四年,山东银行改为山东商业银行,继续印发银两票、银元票和钱票多种。

山东省银行成立于1925年9月,于筹备成立之时的1924年,该行即委托财政部印刷局为其印制一元、五元和十元等三种钞券。1925年起,由财政部印刷局和美国钞票公司两家分别印制。彩图17-34是财政部印刷局为其印制的一元、十元券。从这两张钞票,可以看出中国1925年时的印钞水平。

山东民生银行成立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成立后即发行山东省库券,后又发行辅币,以对抗当时流通着的;法币;。该行从1936年到1943年,共发行纸币十七种,都是由山东省政府印刷局印刷的。

此外,山东平市官钱局印发的铜元券,由山东省政府印刷局印刷;青岛地方银行发行的纸币由北平财政部印刷局印刷。

(3)河南省。

河南省地方官私金融机构印发纸币的,有豫泉官银钱局、河南省银行、河南兴业银行、河南农工银行等多家。[l]其中:

豫泉官银钱局的前身,是创办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的河南豫泉官钱局。光绪三十年八月在局内增设官银号,后局、号合并改称豫泉官银钱局。该局发行银两票、银元票和制钱票多种。民国以后,该局钞券延续使用发行,由财政部印刷局印刷。其间,美国钞票公司于1918年承印过一元、五元和十元银元票三种。1923年,河南省当局将该局改组为河南省银行,址设开封,继续印发钞券,由北平财政部印刷局承印。

民国十六年十二月(190年)河南省银行停业,遂于民国十七年三月(1928年)成立了河南农工银行。河南农工银行1930年发行的铜元票和汇兑券,由财政部印刷局印刷;1937年发行的汇兑券,由商务印书馆印刷;1940年发行的一元券,由兴国印刷厂印刷。

(4)辽宁省。

辽宁省地方印发纸币的官、私金融机构,有奉天华丰官帖和华盛官帖局、奉天官银号、东三省官银号、奉天合济平市钱号、奉天农业总银行、奉天兴业银行、奉天商业银行、东北边业银行、辽宁省城四行号联合发行准备库等。其中印发纸币最多的是奉天官银号,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和三十四年(1908年)由北洋官报局为其印刷过两次银元票。1909年,奉天官银号改称东三省官银号。彩图17-35是该银号于1924年印制的十元汇兑券和1929年印发的一百元券。东三省官银号的纸币发行量非常大,具体情况如表17-3所列。

奉天农业总行纸币由北洋官报局印刷。奉天兴业银行民国六年以前由北洋官报局印刷。民国七年(1918年)至民国十二年(1923年)六批钞票均由美国钞票公司印刷。

5)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印发纸币的金融机构有:黑龙江省广信公司、黑龙江省官银号、东三省银行等。其中:

东三省银行是张作霖于1920年发起创办的。该行1920年发行的钞券,由财政部印刷局印刷;1921年发行的三种钞券,由美国钞票公司印刷;此后又发行了四种辅币,亦由财政部印刷局印刷。

(6)吉林省。

吉林省地方印发纸币的官私金融机构,在清末到日本侵占东三省这段时间◆,有吉林永衡官帖局和吉林永衡官银钱号两家。这两家印发的纸币,除财政部印刷局和美国钞票公司外,大部分是由吉林永衡印书局印刷的。彩图17-36是吉林永衡官银钱号于1917年印发的五吊券。

(7)山西省。

山西省地方印发纸币的官私金融机构,有山西晋秦官银钱号、大汉银行山西官钱局、山西晋胜银行、山西省银行、晋绥地方铁路银号、绥西垦业银号、晋北盐业银号等。这些金融机构发行的纸币,除财政部印刷局承印部分外,大多由西北印刷厂印刷。

(8)江苏省。

江苏省地方印发纸币的官私金融机构,有江苏官银钱局、江苏银行、江苏省银行、江苏农民银行等四家。其中:江苏官银钱局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二月成立,下设裕宁、裕苏两个分官银钱局。[a]成立初期的制钱票是由日本大藏省印刷局印制的。其后改由商务印书馆印制。1905年和1907年,上海汉文印刷厂为其印刷了九种铜元票和银元票。

裕苏印发的银元票印制于1906年和1908年,由上海汉文、苏文两家承印。

江苏农民银行筹建于190年,1933年印发角票,由上海大东书局印刷。1936年大东书局和大业公司又为其印刷了三种角票。1939年、1940年、1941年,分别由大东书局、裕兴印刷。大东书局为其印刷一元券。1941年上海印刷了五元券。

当时的上海大东书局,印刷纸币较多。除上述外,还为徐州平市官钱局等印刷过钞券。

(9)浙江省。

浙江省地方印发纸币的官私金融机构,有浙江官银号、浙江银行、中华民国浙江银行、浙江地方实业银行、浙江地方银行、浙江省农业银行、浙江省银行等多家。为其印制钞券的厂家有上海商务印书馆、中华凹版印刷公司、大东书局等。其中,浙江地方银行印制的一分券,尺幅仅50×25毫米,票幅之小,世所罕见。印制浙江省各家纸币的厂家除上述外,台北市中央印制厂还于1949年为浙江省银行印刷了五种钞券。但只流通了十个月即停止使用。

(10)安徽省。

安徽省印发纸币的地方官私金融机构,有安徽裕皖官钱局、安徽中华银行、安徽省银行、安徽地方银行等。其中;安徽裕皖官钱局成立于清末,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曾印制制钱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商务印书馆为其印制了一元券、五元券两种。[r]

民国成立后,官钱局改为安徽中华银行,不久又倒闭,成立了安徽地方银行。安徽地方银行1937年开始发行纸币,印发了一角、二角、五角三种银元票。均由上海中华书局印刷。1939年,大东书局又为其印刷了六种钞票。1939年至1941年印发的三种本票,系由安徽省印刷局承印的。

(11)福建省。

福建省印发纸币的地方官私金融机构,有福建官钱局、福建银号、福建银行、福建省银行、福建东南银行。为其印制钞券的有商务印书馆、美国钞票公司和百城印务公司。彩图17-37是福建省银行于1939年印发的一元券。

12)江西省。

江西省印发纸币的官私地方金融机构,有江西官银钱总号、江西民国银行、江西银行、江西裕民银行、江西建设银行等。其中:江西官银钱总号曾发行银两票、银元票多种,主要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印刷。

江西银行的纸币,除上海商务印书馆承印外,武汉印书局和南京百花洲丰记石印局也曾为其印制。彩图17-38是江西银行1916年印发的五元兑换券。

江西的赣省银行成立于民国十一年(1922年);江西裕民银行曾于1928年、1932年、1933年、1934年、1935年、1938年,六次印发钞券,钞券种类达十种之多,由上海大东书局为其印制;江西建设银行是江西省建设厅用建设经费筹办的,总行设在南昌,大东书局、江西合群都曾为其印刷过钞券;南昌市立银行,由南昌市政府与市民合资组成,1929年开业,南昌印刷公司为其印刷过铜元券。[s]

(13)湖北省。

湖北省地方印发纸币的官私金融机构,有湖北银元局、湖北官钱局、鄂州兴业银行、湖北省银行等四家。其中:湖北银元局成立于光绪十九年(1893年),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发行银元票,由日本大藏省印刷局印制。

湖北官钱局成立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其发行的纸币大多由日本印刷;北平财政部印刷局为其印刷了1914年发行的一百枚铜元券。

湖北省银行成立于1928年。1928年武汉印书馆为其印刷了一角、二角、五角,三种竖版兑换券;1929年美国钞票公司为其印刷了一元、五元、十元钞券;1934年、1936年大业公司在香港为其印刷了一角、五角钞券;1940年京华印书馆为其印刷了五分币,1941年大东书局又为其印刷了一元、五元、十元钞券。

(14)湖南省。

湖南省地方印发纸币的官私金融机构,有湖南官钱局、湖南银行、湖南实业银行、宝兴矿业银行等十家单位。其中印钞量最大的单位是湖南官钱局。该局成立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当年即印发了官钱局银两票。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三十三年(1907年)由北洋官报局印刷银两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又由商务印书馆印刷了两种银两票。[2]中华民国成立后,湖南官钱局改称湖南银行。为其印刷钞票的主要是商务印书馆,曾于1913年、1917年两次大量印刷。此外,上海图书公司曾于1912年为其印刷过两种钞券;古莲石印局于1915年为其印刷过五种钞券;长沙商业公司、华兴石印局、长沙宏文图书社、长沙府正街商业代印社、美国钞票公司等,也都曾为其印刷过钞券。

湖南实业银行成立于民国元年(1912年),民国七年(1918年)倒闭。1912年楚南印刷公司为其印刷过银两票;1913年毕生五彩石印局为其印刷了银元票;同年,湘鄂印刷公司为其印刷了铜元票。

湖南省银行成立于1929年,其辅币大多由国内厂家印刷。其大致情况是:1930年至1936年,由湘鄂印刷公司和洞庭印刷公司印刷;1937年由商务印书馆印刷;1940年由大东书局印刷。

1932年湘鄂印刷公司为其印刷了一元券。其它元票则是在美国钞票公司印刷的长沙银行券上加盖;湖南省银行发行兑现;字样后上市流通。

宝兴矿业银行和裕湘银行都仅存在了两年。其印发的纸币,前者在长沙印刷;后者则由商务印书馆和美国钞票公司为其印制。

(15)广东省。

广东省地方印发纸币的官私金融机构,有广东官银钱局、广东实业银行、广东省银行、省立广东银行、中华民国银行、中央银行(广东)、广东中央银行、广州市银行、海南银行等。其中:广东官银钱局开办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其印发的钞票起初由北洋官报局印刷,因质量太差未曾使用,就改由日本帝国政府印刷局印制。[b]广东省银行和省立广东银行的钞券,从1918年至1922年,均由美国钞票公司印刷。此后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由香港新华印刷厂印刷一毫、五毫券;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由香港印字公司印刷二毫券;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至三十八年(1949年),由中华书局印刷了多种钞券。

中华民国银行、中央银行(广东),是孙中山先生领导的民国政府主办的,发行的纸币由美国钞票公司印刷。

广州市立银行的钞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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