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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174-我的传奇生涯-第4部分

小说: 174-我的传奇生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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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门口练着2级骷髅,没有大彤分享,只有天侠陪在边上呆看。有人提出赌博,他便和那人一起去掷骰子比大小。我机械地练着,开着包袱的窗口,时不时换符,解药包,混没注意自己的血在减少。等天侠赢钱归来,只看见我趴在地上,药和符都被偷袭者拣走了。    
      “我要杀人!”    
      天侠摞下这句话,冲进城去找凶手。杀了一次又一次,很快红了名。当他跑来跟我报信时,忘了城门口的危险,被大刀守卫一刀砍毙,在我面前倒下了。    
      “我杀了他好几次!”他躺在地上还哈哈大笑,随即坐牢去了。    
      天侠是因我而死次数最多的人,但我不能嫁给他。    
      两周过去了,我已经有了7级骷髅。没有代练者的情况下,这升级速度是很叫人刮目的。太专心练级了,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会忘记,自己已经有26了。    
      依然是在僵尸洞,一个道士可能嫌我打了他想要的僵尸,平白无故对我打了一符,我不由自主地跑了起来。平时只想练级,对打架一点兴趣没有,谁打我都逃。可这道士不依不饶,不住追杀。    
      我的7级宝宝和他的3级宝宝干架,没几下就胜出了,快步跟了上来。这时那道士才发觉我的级别其实比他高多了。本来是他追我,忽然扭头便跑,被宝宝跟上几步,照背脊猛砍了两斧头,一个随机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时我才哑然失笑,刚才我为什么要逃呢?单挑对砍他也不是对手啊。    
      有人在我穿轻盔的时候不止一次欺负过我,时隔没几天,毒蛇山谷又见面。对方依然带着金戒指,而我带着降妖除魔戒。    
      我瞧着对方嘿嘿冷笑:“不是说见一次杀一次么?你怎么不动手?”    
      对方急忙辩解:“不是我,是代练干的。”    
      传奇里的所有玩家都在级别低的时候受过气,也都有过“将来老子一定要找回场子”这样的决心,然而,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我想要的,也是练级的成就感所在。瞧他这么胆怯,我也就淡然道:“以后别没事欺负人,想打架玩还得看人乐意不乐意呢。你走吧。”    
         
    


10个僵尸的经验我的传奇生涯之三

         我的传奇生涯之三     
          虽说级低的时候没少被欺负,身前身后其实不乏关爱者,〖忽悠〗便是其中之一。     
          〖忽悠〗是个女道士号,现实里却是个儿子都5岁了的青年老爹,很爱面子的人。除了天侠那几个,会里最喜欢密我的就是〖忽悠〗了。和他组队打装备去的常有女武士紫色的虹、道士太不懂。与紫刹使者一样,他们同为青岛人氏,平素常在刀手的网吧里玩,自然都认得。     
          〖忽悠〗老怪刀手骗了他,当初注册时非要他练个女号,说什么女号容易得到人家帮助,容易要到好装备,结果搞的现在,活活作了人妖。     
          论嫁人,他有心理障碍,死活不愿意,要娶人的话,别人还得接受得了呢。     
          想想也好笑,一个酷爱穿重盔的女道士,居然一边开着和平模式用刀砍我,一边叫:“嫁给我吧!”怎不叫人气绝?     
          好斗是男人的通性,第一次见“她”便是穿着那身重盔,在僵尸洞里和人PK,很快趴在地上了。     
          我当时还穿轻盔呢,见着只会在行会聊天大呼小叫:“忽悠和人打架了哦!忽悠叫人杀了哦!”     
          忽悠躺在地上气愤地道:“小丫头闭嘴,别坏我名声。”     
          我哈哈大笑,变本加厉:“忽悠的东西都叫人拣走了哦……”     
          “死丫头,砍死你!” 说是这么说,“她”可不会真把我砍了。谁叫我是专职黑铁仓库呢?     
          对着忽悠的尸体,我笑嘻嘻蹲下身去,做出挖肉的姿势,嘴里道:“黑铁矿石被发现!”搞得“她”哭笑不得。     
          除了虫子洞,忽悠特别喜欢在矿区南部蹲点,另外有升级武器的爱好。知道我是职业矿工后,便经常问我买黑铁。通常我们两个组队,他和我的宝宝是杀僵尸的主力,我只管在边上挖黑铁,就算完成分内的任务了。     
          这家伙升级武器的运气也的确好,每次都把武器连升三级,还就是没爆过。03道的凝霜,03道的修罗,升什么他都一次成功,着实叫人妒嫉。     
          天侠喜欢帮我砍人,忽悠却喜欢砍我。我升级飞快,对忽悠也形成了不小的压力。起初他砍我,都是我支持不住,叫叫“不来了不来了”,后来随着级别落差的递减,他渐渐不能抵挡我的全攻,中场跑出去喘气不算,还要找借口――我网速有问题。     
          我1级时,忽悠28了。我27级时,他才29。眼看我要追上他了,他便坐卧不安,只能去练级。     
          我在僵尸洞跑跑打打,什么垃圾都检,时不时回城去卖了,顺便修理装备。忽悠笑话我尽把练级时间花在路上,怂恿我去虫子洞找他,一起蹲点,那里刷的怪特别多。     
          我一边打僵尸,一边数落他不会计算:“多有什么好的?一只一只连续消灭十个怪物,效率肯定比同时对付十个怪物高得多。     
          “哈哈,臭丫头胡说!”     
          “原因很简单啊,道士没有全体攻击的招数,挨个消灭的话,我和宝宝对付怪物始终处于二打一的状态,绝对最高效。如果招来十个僵尸再打,引怪浪费了时间不算,被攻击时还要浪费时间,另外骷髅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攻击方式,也容易让快死的怪物赢得回血的时间。(以僵尸为例,本来只要消灭总计1550个血,就可得到10个僵尸的经验,若连锅端一起打的话,就变成了必须消灭近1700点血,才能得到相同的经验。)这已经亏大了,更不提补血浪费的时间和药钱了。”     
          忽悠没法子反驳,只好使劲宣扬他的大男子气概:“可是怪多了打起来才爽啊!”     
          “不需要怪多,在我看只要一直在怪的身上招呼,不停磨刀,经验增长的速度一点也不会慢。你等刷新的时候难道就不浪费时间么?”     
          “哎,就算我想你了,过来吧。”     
          我一想,这个理由还说得过,便跑去虫子洞看他了。     
          忽悠笑话我打怪的时候特胆小,就那么三四个钳子,居然连宝宝都隐,我则笑话他死要面子活受罪,每打一轮虫子都被咬个半死,打的其实不比我更多。如此他蹲点我流窜,各玩各的套路,倒也都涨了10%的经验。     
          虫子洞爆物真多,没多久我便想回城去卖,叫他同去,偏忽悠老也舍不得放弃地盘,死活不愿意回城。这下可算糊涂到家了。     
          我打点了一下包袱,一路跑去看忽悠战况。眼见“她”身子光光只剩下三点式的一刹那,我还以为“她”要和我开玩笑,展露一下优美的体型,待见“她”发疯一样拼命刷屏大叫:“我的衣服没啦!我的四十万没啦!”才醒悟到他的加道重盔因长期不修,被虫子咬得千疮百孔,持久掉光了。     
          看到忽悠的下场,不由感慨:“看来蹲点是不太好哦!”     
          “都怪你,死丫头,逼得我学你成了练级疯子,硬是把刚花四十万买的极品重盔给打丢了。”忽悠开始迁怒。     
          “专心练级又不是罪过,你看我戴的垃圾珊瑚戒指持久才2,从来也没打丢。如果不是你逞强,不肯隐身,老让几只虫子咬,这身衣服也不会那么快就破了哦!”这下轮到我奚落她了。     
          “我砍死你!”忽悠扑过来猛攻。     
          “你连身子都光着了,也不打量我衣服还加攻呢!”虽然我总差他那么一级,但毫不示弱,当即还以颜色。     
          “哦,哦……”忽悠连声呻吟,只能罢手,恨恨地虚劈了几下,“死丫头,下手这么狠,打得我猛甩头!”     
          和行会里的朋友组队,好笑的事情一箩筐,终究没法彻底抵消对大彤的惦念。级别越高,对大彤的忧虑也就越甚。问了所有和他相识的人,都没他的联系方法,电话,信箱,QQ,没一个知道的。有些后悔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没问,总以为还有明天,谁知道明天也会失踪的。     
          每次想他的时候,我总独自去僵尸洞转。那是我们相识的地方,誓盟的地方。每个窟隆眼里钻出的僵尸,上辈子都曾是我们的见证人。大彤不见了,僵尸是和他相关的唯一事物。     
          路上只要看见有男道士打怪,我就给对方补血,一个又一个,只为所有的男道士都和大彤有相同的装束。     
          “回来,我要走了。”方才受我救助的道士偷偷密我,让我一头雾水。     
          “要帮什么忙么?”     
          “不用,只是先通知你一声我要走了,你快过来顶我位置把。”     
          有些不习惯:“可我喜欢跑着打怪啊……”     
          “哎,等刷新升级才快啊,真的不骗你,快来吧,我要下了!”     
          对方都这么说了,不接受好象有些辜负人家的好意。     
          我最终回到桥头。     
          桥,僵尸刷新又快又多,练级圣地。     
          为抢占这地方,往日打架的从不少见。纷争平息后,紧接着的便是一声声广告:“这里有人了,过路的让让!”“各位大哥请让让,小妹冲级!” ……诸如此类。     
          我一向觉得占场子的太霸道,谁能说诺大个僵尸洞,某些个僵尸就是他养的,别人打不得呢?故此,从来也没起意占地盘过。(当然也没人这么好心,象这次的道士那样把地盘让给我过。)     
          头回占场子,我学着人家的样子,不断播放广告:“桥上有人了,冲级中,谢谢各位手下留情!”其实刷了僵尸后,若过路的真去打了,我也不会把人怎么样。     
          这里每次冒出的僵尸真是出奇的多,忙得我七手八脚,满头大汗。可是打完后的等待也会非常无聊。     
          傻站在桥头,时间一长,脑子里尽转悠乱七八糟的念头。     
          人死了变僵尸,僵尸死了变经验……忽然发现僵尸比人强。     
          不会失约,3分钟一刷。     
          不会算计,只为挨打。     
          毫不利己,打了它还给我钱和东西。     
          最搞笑的是前赴后继,矢志不渝,死了还一次又一次复活过来,满地乱爬。让人联想起四大死神中的“永远不死”。     
          僵尸不会被恶心死,因为僵尸造型本身够恶心了。有这样的素质和精神,还有什么不能办到的呢?     
          于是我在僵尸洞刷屏:     
          “死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我们要学习僵尸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     
          “有的人活着,号已经死了,有的僵尸死了,可它还就活着!”     
          洞里回响起笑声。也有挖矿的凑趣,念起传奇劳动人民的经典诗:“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挖的尽是铜,纯度都是5!”(矿洞里最不值钱的矿藏便是铜,纯度低于5的铜更是垃圾中的垃圾。这首诗深刻揭示了矿工生活的无奈和愤慨,广为流传,如今都被盛大改成怪物口号了。)     
          smollett带着他的骷髅,走到我跟前:“你在这等刷新?”     
          “嗯,前面的道士走了,临走把地方让给我了。”     
          “呵呵,今天就让你吧,我去桥的下半边。”     
          头回见面,我们各自占了桥的两端,等待刷新的时候便聊天。可能我实在没有占地盘练级的命,和我聊天的又不是大彤,打着怪,打着字,慢慢地睡着了。醒来时发现自己趴在地上,和僵尸的尸体(好象不贴切,那这词组该怎么说?)混在一处。Smollett手持银蛇,正低头审视我的惨状。     
          “我和你说话,半天你没回应,所以才跑过来看看,谁知道……哈哈哈!” 占地盘的人唯恐怪不够多,生生被怪挂了的,的确好笑。     
          我只好羞愧地说:“我卡挂了。”被他知道我是睡着了,更要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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