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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那种风情-第3部分

小说: 那种风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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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辑 灯影里的酥油茶第8节 水果

    水果中我比较偏爱苹果,我知道这个爱好比较平庸,因为水果中有许多精灵古怪的家伙,多刺的菠萝,罕见的芒果,还有形状让人看上去不那么舒服的猕猴桃,据说这东西好得很,维生素ABCD多得要命,但它那不太舒展的外表总让人产生疙里疙瘩的感觉,吃它的欲望就小了许多。芒果是种亚热带水果,以前在北方并不多见。我第一次看见这种明黄的漂亮的水果,是在一个方方正正的玻璃盒子里,这玻璃盒子大约有我现在的电脑屏幕那么大,形状微扁,玻璃与玻璃的粘合处是用无色透明胶水粘住的,看上去粘合得非常牢固,盒子底下用一块深色的红绒布垫着,显得十分庄严,后来从大人们嘴里得知芒果是毛主席送给工人宣传队的礼物,因此人们就把芒果装在玻璃盒子里,当然大多数芒果是塑料的,不可能是真的,水果是最娇气的食物,放不了几天就会蔫、会烂。    
    水果中最平常、最好储藏、样子也最舒服的应属苹果。苹果大大方方的样子让人放心。苹果不做作,苹果那种方头大脑的样子甚至显得有点傻气,但我喜欢这类傻乎乎的东西,和人一样,太精灵、太会算计的人你往往不能和他成为朋友,苹果正是具有真正朋友的品格的水果,不太稀奇古怪,平和,自然,大度,从容。苹果的口味居中,不太酸也不太甜,很多水果在酸或甜的方面走了极端,让人无法爱它爱到底。    
    我不喜欢把水果晾晒成干或制作成果脯类的吃食,认为那是去精华留糟粕的一种做法。水果不同于粮食,水果吃的是水气,水果虽滋养人却不能当饭吃。有天我在超市看到几种我从未见过的水果,它们包在玻璃纸里,一盒一盒就像西装鸡那样在卖。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也许会看到西瓜大小的杏子或者杏子大小的西瓜吧?我已做好心理准备,看到怎样的水果也不再大惊小怪。    
    生活中最平实的东西往往是最好的东西。


第一辑 灯影里的酥油茶第9节 醉酒

    在蒙古包里喝酒没法儿不醉,那是醉酒氛围和歌唱的氛围,坐在蒙古包里想象办公室里的勾心斗角和用一大堆电器制造出来的音响效果,你会把你平时的日子对比得很不堪,很没劲,很假,很做作。在蒙古包里喝酒并不像我们平常所想象的那样,是大碗大碗地拼碰。相反,蒙古人喝酒用的是极小极斯文的盅(或许是照顾我们汉族人的原故?)。他们喝酒的气氛很宽松,用很小的盅给你倒酒,并不逼迫你喝,只是不停地说:    
    “满上满上,喝不喝在你呀。”    
    这话让人听着舒服,也觉得在理,于是就任人一次一次地加满酒杯。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越是小酒杯越容易让人喝醉,不知不觉就喝了许多,到后来多一杯少一杯已经无所谓了,甚至自己人跟自己人对着干起来,我们还主动挑衅向人敬酒,反客为主地大包大揽,忘了自己平时是几斤几两了。    
    蒙古人喝酒,酒桌上是歌声不断的。蒙古女孩的嗓子极为高亢,声音里有一种尖而有力的东西,穿透力极强,她来到蒙古包里给每一位客人唱歌,她站着,我们坐着,虽是她给我们敬酒,但我们全都得集体仰脸看着她,好像学生在听老师讲课,需仰视才见。    
    那女孩穿着深红色蒙古袍,腰带和滚边是金黄色的,刺目而且灿烂,有一种纯朴与辉煌浑然一体的感觉。她的嗓音很高,是“刺破青天”的唱法,她唱歌的时候给周围空气一种无形的压力,让人不知不觉进入她的磁场当中,目光和心思全都跟着她转。她唱的是蒙语歌,我们一句也听不懂,但她的声音在高音区徘徊,久久不肯离去。    
    草原的歌声是非常具有表现力的,而且我惊奇地发现,草原男人的歌声比女人更缠绵,是那种柔柔的绕在舌尖的唱法,男人的柔情比女人的柔情更容易打动人。    
    唱一支歌就得喝一杯酒,这是规矩。不知不觉,我已喝到了脸色煞白、喝倒了算的程度,那时候,胆量也上来了,豪情也上来了,连自己是个女的都给忘了,吆五喝六,大声挑衅,让别人舔一下酒杯我就能干一杯,我听到自己的声音越来越遥远,仿佛不是从我体内发出来的,而是来自一个别的什么地方。后来我知道,那就是醉了。


第一辑 灯影里的酥油茶第10节 遵义蒋三米粉

    那次旅行路过遵义,遵义的“蒋三米粉”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也许是一种不起眼的小吃,也许没有兰州拉面、桂林米粉那么有名,但它确实很好吃,以至于过了好几年,想起遵义那座城市来,我总是想起它早点摊上的“蒋三米粉”。    
    如果我们总是呆在大饭店里吃早餐,我们永远不会和“蒋三米粉”这样好吃的东西相遇。一大早,是当地的朋友带我们去的,步行穿过坑洼不平的街市,来到一处吃早点的密集区,只见热气腾腾小吃摊位一个紧挨一个,吃的都是一些比较新奇的东西,没有一一记住名称,大都是一些汤汤水水。    
    当地的朋友带着我们往小吃街纵深处走,很有经验地在“蒋三米粉”摊前坐下来。低矮的条凳上,人挨人地坐着,旁边的一口大铁锅里,沸水像一朵花瓣洁白的菊花,不断腾起、开放又落下,摊主抓起一把米粉朝锅里一丢,至于切得极薄的羊肉片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我竟没看见。    
    很快地,一碗又油又香的蒋三米粉就端上来了,上面漂着一层红油,滚烫的油将切得极薄的羊肉烫熟,那羊肉片虽然很薄,但却浮在碗面上丝毫也不卷曲,一般薄羊肉片在遇热后都将缩小、变形,而蒋三米粉里的羊肉可能是经过特殊处理,平展得就像用熨斗熨过一般。    
    蒋三米粉实在是太好吃了,米粉雪白柔嫩,光滑得在筷子尖上抖抖的,活像有灵性的、就要逃走的活物。羊肉入口即化,鲜得来,没等尝出什么味来,那肉片已经逃也似地没了。再喝一口汤,辣烫辣烫的,口腔里的味觉都让它挑逗起来,张开嘴“哈哈”呼着辣气,仿佛被烫伤了似的,又好像受了什么委屈,眼儿红红的,但是,诱惑就在一个“辣”字上,越辣越想吃。我体会贵州人吃辣的本事,一点也不比四川人逊色,甚至略胜一筹。    
    蒋三米粉虽然油,虽然辣,但汤却十分清亮。桂林米粉是完全无汤的。我在桂林吃过桂林米粉,酒店里吃到的“改良型”和在民间吃到的“正宗型”完全是两码事。正宗的桂林米粉装在其貌不扬的普通搪瓷碗里,那种搪瓷碗黄黄的、扁扁的,就是任何一个建筑工地民工使的那种。而且有的搪瓷碗由于年代久远,还被摔得碗沿上掉了一大块瓷,露出里面黑黢黢的铁来。就是这样的碗,一点也不影响桂林米粉的口感,它干干的,不像遵义米粉那般有汤有水,但也味道十足,配料里用的是马肉,据说,只有用马肉才算得上正宗。    
    我在北京十分向往米粉这种吃食,但却难觅踪影。最近在西单找到一家卖米线的,味道虽然也还不错,但想起遵义的蒋三米粉来,仍觉得嘴馋。也许那味道已镶嵌进记忆里了吧。


第一辑 灯影里的酥油茶第11节 桂林的茶

    我在桂林茶艺室里第一次喝到那种奇怪的茶,带我们品茶的那个女孩,手脚轻盈地带着我们走在通往二楼茶室的木楼梯上。下午的阳光透过楼梯旁边的五彩玻璃,漫不经心地照射进来,使时间变得暖洋洋的。    
    她带我们来到二层,二层有许多曲曲折折的隔间,隔间是用像苇席那种质地的东西隔开的,既开放又封闭,有点像迷宫。女孩带我们进了迷宫的一间,里面有一张硕大而又低矮的木桌,木桌的边缘是像湖岸那样的曲线,令人看了着迷。木桌边放了些低矮的小木墩,如同坐在空气清新的林子里一般。    
    等大家都坐定了,女孩拿出一只茶盘,几只很小的红泥茶碗,她将给我们泡三种茶。第一种茶似乎是一种野生植物,那种叶子闻上去有种苦苦的味道,他们给它起了一个很怪的名字,我当时记住了,可一离开桂林就忘了。那种茶的味道我一直记得,喝起来涩涩的,微麻,微苦,没有别的茶叶那种张扬的香味,而是内敛而含蓄的,闻上去不香,但喝起来却有一种别样的味。在我们每人喝过一杯之后,女孩给我们一人斟了一小盅白水,在她的提示下,我们发现那盅白水喝起来竟是甜的。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苦涩垫底,那杯白水才会变做甜水。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了平常的忙碌垫底,这片刻闲暇才显得如此悠闲。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了想飞的心境,我们坐在窗边就可以想象飞翔。我想象这种奇怪的叶子在没干的时候,一定是一种绿疯了的植物,它爬满天空,或者,爬满某一种坚硬的支撑物。它的绿浓极了,是许多绿色叠压在一起的绿。    
    然后,这些绿被轻盈的小手采摘下来,放在篮子里。手指被染绿了,篮子也被染绿了。铺天盖地的绿色被铺陈在太阳底下,浓绿的叶子开始一点点地变干变浅,叶子如火苗中的纸片那般卷曲起来,我看见一些绿色的火苗正在兴致勃勃地燃烧,它们中的水分被太阳光吸走了,精华却凝固其中。


第一辑 灯影里的酥油茶第12节 品味孤独

    我一个人坐着,喝了两杯酒。桌上是形状细长的啤酒杯,用它来喝那种叫做“百年孤独”的白酒,显然是太大了。    
    细长的酒杯是花瓣形的,酒从狭窄幽深的杯底,走过长长的、透明的杯壁,抵达我的红唇,仿佛要经过一百年。    
    一个人的夜里,一杯酒,一盏灯,一本书,静静地品味孤独的滋味。纯粮酿制的佳酿,是酒中的精华,它虽然色淡如水,味道却浓烈如火。窗外是孤傲的风声,室内的景物凝然不动,玻璃器皿、浅褐色的用布纹纸包裹的“孤独酒”、宝蓝色的笔筒、黑色的小说封面,它们被灯光敷着一层薄薄的淡金,看上去就像是画中的物件。    
    品味孤独的时候,也许该听听许巍的歌,“今夜我只想静静抱着你,倾听你为我心跳的声音”,他用那种很松弛的嗓音唱出来,把忧伤和“孤独酒”一起揉进我微醺的梦里。    
    然后我开始出现幻觉。我看见我小说中的人物在天花板上行走,男主人公的面容越来越清晰,他微笑、说话、接电话、吃东西,他像在遥远的另一个地方,又好像近在咫尺。在半醉半醒的狭缝里,我听到齐秦“痛并快乐着”的歌声,且爱且狂的歌声,我看到许多的人从我书房的架子上走下来,他们是一些孤独的饮者,他们在暗夜里听歌、饮酒,他们看上去是孤独的,其实心却相通。    
    饮酒,饮到最妙处是微醺,身体既轻又重,思绪轻飘飘的,带着些华丽的小鼓点。玻璃酒杯正在变软,里面塞满了用报纸团成的小纸团。钟的指针停止走动,键盘上的字母统统失踪。电视屏幕一忽儿变得全红,一忽儿变得全蓝,却始终不见一个人。    
    孤独并不见得是不快乐,孤独并不见得是没朋友。孤独像酒需要品,孤独像酒需要珍藏。孤独是那些歌喉哑哑的歌手,声音里面都是血。孤独是那些在午夜里凝望情人照片的女人,把爱隐藏在深处,一生一世,爱着那个也许并不属于她的男人。    
    品酒就是品味孤独。我喜欢一个人,面对一只修长的玻璃杯,关掉所有的灯,只开一盏台灯,我,玻璃杯与台灯,组成了一个三角关系,然后拿出那只装潢素雅的酒瓶,酒瓶上“百年孤独”四个字深深地吸引着我,抚摸那块质地粗糙的皮子,像在抚摸岁月的磨痕。酒,是岁月的精灵,酒,是文字的精灵,酒,是爱情的精灵。酒使柔情者更柔情,酒使侠胆者更侠胆,酒使我们思绪飞扬,酒使我们充满表达和倾诉的欲望。酒使人飞扬。酒使人下坠。酒使人疯狂。酒使人安静。    
    我看见霓虹灯一样液态的玻璃,在人的皮肤下面飞奔流淌,我看见饮过酒的人通体发亮,皮肤变得越来越透明,眼睛变得越来越迷蒙。天空和土地对调了位置,海水和陆地对调了颜色。这时候,房间里走进来一个男人,而我却听到一个女人飞扬的歌声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过来。    
    我问友人:“是谁在唱?”    
    友人答:“一个品味孤独的女人。”


第一辑 灯影里的酥油茶第13节 作客

    作客在北方也叫串门,在以前是经常见的事。过去的人没什么事干,从东家串到西家,坐下喝杯茶,说说话,就算极好的娱乐了。如果遇到逢年过节,那么别的事可以不做,到亲戚家去串个门是一定要的。在北方还有一个风俗,那就是星期天谁家包了饺子,就一定要给邻居家送去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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