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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我是刘翔-第2部分

小说: 我是刘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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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值得一提的是,小时候我一直玩得脏兮兮的,长大后,我就渐渐要干净了。有不少媒体报道我比较喜爱干净,我觉得事实确实如此,而且这个习惯是从小养成的。当然,除了在玩耍的时候。饭前便后洗手自然是不用说了,我姑父回忆我小时候有“洁癖”的一个经典事例是:我跟爸爸妈妈到亲戚家做客,我从来是不换鞋子的,可能那时候的人家也没那么多讲究。而客人到我家来,比如我姑父,若不换鞋子,我嘴上不会说什么,但会拿一块小抹布,像个小跟屁虫一样跟在客人后面,客人走到哪里,我就在他后面擦地板擦到哪里,直到客人不好意思,也换上拖鞋为止。

    刘学根(刘翔的父亲):小家伙从小到大,卫生习惯倒真是挺好的。别的父母要千叮万嘱自己小孩吃饭前去洗手,我们不用操这个心,他很自觉的。小时候送他去幼儿园,有时候衣服来不及洗,给他换上昨天的衣服,他就要提意见:“爸爸,这是昨天穿过的衣服,脏的!”

    到后来他住到体校去的时候,他自己的床,自己的写字台总是整理得最干净的。有时候要出国比赛,他也会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得井井有条。有时候我会去帮他拿箱子,拉开他的箱子想帮他再加点东西,发现连一双袜子都塞不进,他已有条有理放得满满的,一点空间也没有了和许多小男孩一样,我也喜欢枪,也拥有过不少枪,其中最多的是水枪。这恐怕因为水枪在所有允许小孩玩的玩具枪里,是最具“子弹射出并且可击中目标”的真实感的一种。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我对水特别有好感。我妈妈当时最头痛的,就是我走路喜欢往有积水的水塘里踩。记得有一句话说:“当你穿着套鞋,看到水塘的时候还小心翼翼地避开,那说明你的童年已离你远去了。”而我的“魄力”在于,不穿套鞋,也敢往水塘里踩。记得有一次,大冬天,妈妈和我一起走回家。我穿着崭新的棉鞋跟在后面,一有机会就往水塘里踩,直到棉鞋全部湿透。妈妈回家揍了我一顿,然后一边揉着我那冻得通红的小脚,一边心疼地流泪。

    吉粉花(刘翔母亲):我们家翔翔,小时候我帮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洗鞋子,因为他实在太顽皮,带他出门,从来牵不到他的手,一会跳,一会跑,专找不平的路面走,而他的鞋子几乎天天要洗。

    记得有一次,我和他爸爸带他去公园,他穿了一双新的奶黄色小皮鞋。因为是新鞋,有点磨脚,把他的皮磨破了。我看了心疼,专门为他到旁边小店里买了双白色的跑鞋给他换上。这个小家伙,你猜怎么?才穿上5分钟,“扑通扑通”几声,他穿着新的白色跑鞋就跑进一个水塘里了! 
 既然说到玩了,索性就让我说个痛快吧。大概每一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初出生的男孩,都会痴迷于电子游戏机。那时候流行任天堂的红白机,《魂斗罗》、《坦克大战》是我的最爱,但很快就觉得没什么挑战性了。后来去区体校后,周边的小游戏机房就成了我们的“第二训练基地”。我和几个朋友训练完了以后经常去打街机玩。钱花得不多,每天顶多用两三块钱。一块钱三个牌子,我们可以玩上两三个小时。我比较喜欢打《名将》,选刀手,来回刀抽杀,一般总能通关到底;《三国志II》也很拿手,一块牌子能打过吕布。

    当然,属于我这个时代的男孩子,还会被一样东西深深吸引,那就是变形金刚,这个至少影响过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所有男孩的神奇系列玩具。当时每集的《变形金刚》电视节目,我是一集都不落的,而更重要的是,我喜欢变形金刚的玩具。但相信经历过那个时代的朋友都知道,当时一个变形金刚的价格,对于大多数中国普通家庭来说,都是昂贵的。记得在我5岁的时候,有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出去玩,我看中了一个超级帅的变形金刚玩具,那是我梦寐以求的一个组合啊!但看了看价钱:58元,真的非常贵。我知道这对父母而言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但我又实在喜欢,只能在柜台前站了好一会,然后依依不舍地跟父母走了。一路上,我也不说话,但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流了下来——父母不给我买什么东西,我从来不闹,但我也无法掩饰自己的失望。爸爸妈妈怎会不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们还是硬着心肠拉我走。走了一段,妈妈心软,停了下来,小声问我:“你很喜欢那个变形金刚对吗?”我点头。“妈妈如果给你买,你就一定要答应妈妈做到一些事好吗?”我一看大有希望,忙用力点头。于是,妈妈无非提了一些让我准时睡觉、不能调皮之类的要求,我把头点得像鸡啄米!最终,我得到了那个变形金刚,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刻我的兴奋之情,一样看似不可能到手的东西,居然被我所拥有!晚上,我把那个变形金刚放在自己的枕头边才肯入睡,因为这对那时的我来说,是最珍贵的一件东西,正如16年后的雅典之夜,我把奥运金牌放在枕头底下才能入睡一样。

    到了入学前,我的身高其实已超过同年龄段的其他孩子很多了。当然,我后来会长高到1米89;恐怕我父母也没想到,因为他们俩的身高都不是太高。我妈妈分析下来的原因是,我外婆身材很高,而我几个舅舅也全超过了1米80;所以有些遗传成分。另一方面,可能小时候父母在营养方面比较注意,那时候我妈妈在饭店里做事,而爸爸经常出差,会带些小甲鱼之类的东西回来;另外,牛奶是不可缺的。总之,我在吃的方面可谓是得到了充分的保证。
 第一章第4节

  在我的印象里,我并不是很喜欢上学。上托儿所、幼儿园的时候,我和一些同龄人一样,似乎更喜欢待在家里。当然,也免不了编出一些借口来逃避每天被送去幼儿园。当时我比较常用的借口是“牙痛”,因为说自己咳嗽很难装出来,而发烧更是需要额头的温度来证明,只有牙痛是自己知道,别人看也看不出来。不过,聪明的爸爸妈妈自然是不会被我这套小伎俩骗过的,在我印象里,“牙痛”手法鲜有成功的案例。

  终于到了上学的年龄,我和其他孩子一样背起书包,快快乐乐地奔向学堂。记得一年级是在中山北路第一小学上的,后来因为搬家的缘故,二年级就到管弄小学去读了。

  必须承认,直到现在,我对上学还是有一种莫名的抵触情绪。不过在那时候,每个孩子都对能背着书包,坐到教室里听课有一种非常新奇的感觉。至于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将度过整整16年的读书生涯甚至更长,这就不是我们这个年龄的小孩子可以预见的了。

  相对而言,我对文科要比对理科更感兴趣一些,当然,我作为正常学生的读书生涯到小学四年级就画上了一个句号,也体会不到不少学生要为文理作出取舍的烦恼,但那时候,我确实更喜欢语文多一些,可能是因为我小时候看连环画看得比较多的缘故吧。那时候,我比较得意的是我字写得不错,从小学一年级写拼音开始,老师就夸我字好,还会把我的写的字贴在墙上给同学们看。我爸爸自然是不会轻易表扬我的,但到了奥运会之后,他看到我给别人的签名和我给别人写的赠言,也吃了一惊:“翔翔,你的字是不是专门练过了?”我说没啊。其实我觉得我的字非常一般,只是我写的时候尽可能让字自然一点,工整一点,别矫揉造作就好。可能做其他事情,也是这个道理。

  说到表扬,我得承认,我是个需要表扬和鼓励的人,我觉得这是我获得信心和动力的源泉。或许正因为如此,小学时的一次班干部选举,给我印象十分深刻。 

那是一次班干部的改选,由班主任主持。按照程序,是由老师报几个候选同学的名字,然后由同学们举手表决,如果同学觉得有其他合适人选,也可以提出。

  我对这样的选举方式颇不以为然,因为在我们那个时代,老师的话对学生而言无疑就是“最高指示”,由老师推荐的同学,得票率个个接近百分之一百,而老师没有推荐的同学,等于是老师并不看好他们,那同学们自然也不会“多事”。

  当然,必须承认,我认为这样的选举方式不公正,是因为我自己太过顽皮,在老师眼里已扮演了一个“皮大王”的角色,才没有资格做班干部的。而事实上,我那时的学习成绩同样很出色,也很愿意为班里做些事情,但我隐隐感到,老师不会给我这样一个机会。

  选举的进程自然是从大到小,先是大队长,我有自知之明,不吭声。然后是选举中队长和中队委员,其实我觉得那几个候选同学学习成绩和我差不多,有的还不如我,我开始有点急了。中队干部选举之后,是小队长的选举,这是最后的机会了,可老师报的候选名字里,还是没出现“刘翔”。

  我真的急了,因为我知道,错过这个村,就不会有下个店了。我咬了咬牙,举起了手。

  “刘翔,手可以放下了。”老师在大家举手表决后对我说,但我的手仍倔强地举着。“有什么事要说吗?”老师开始感到疑惑,但她给了我发言机会。我“呼”的一下站了起来,说:“报告老师,我要选一个同学!”老师笑了:“你要选谁?”

  “我选我自己!”我坚定地回答。

  全班哄堂大笑。 

在我读书的那个时候,选自己毕竟还是件非常新鲜的事,大家都抱着一种谦虚的态度来看待选举,在同学们的概念里,选举自然是要别人来推荐的,哪有自己选自己的道理?更何况我还这样理直气壮。而在我看来,我不行,我就不上,但如果我行,为什么不争取一个机会?

  老师也愣了一下,但她还是给了我机会:“那好,选刘翔的同学请举手!”

  稀稀拉拉地,举起了几只小手,我一看,都是平日里和我一起玩耍的几个要好男同学。

  毫无疑问,我的这次“毛遂自荐”行动最终以惨败而告终,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同学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现在回想起来,这毕竟是一件小事,老师那样做也很自然。但不知为什么,从那次事件之后,我就开始对学习慢慢失去了兴趣,或者说,失去了一种动力。可见那时对能当一名班干部的荣誉感,在小学生心目中还是挺重要的。有时我在想,老师那次如果能给我一次机会,我肯定会用加倍的努力来回报她的信任。可惜,我没得到这次机会。

    刘学根:这件事情我也有印象,好像对他的影响是挺大的。

    那天他放学回家,闷闷不乐,很明显碰到了不开心的事。我就问他怎么了。一开始他不肯讲,被问得急了,终于告诉我,今天班里进行班干部改选了。 
我问他:“那你被选上了吗?”他把嘴一撇,说:“哼,我才不要当那班干部呢!”

    我一愣,想这小子难道真有那么“清高”?后来一打听,我乐了,原来我儿子哪里是不想当班干部,而想当得很,想当得都自己推荐自己了,结果还是没当上。但我还是觉得挺高兴的,想当干部,说明他有这份上进心,而自己选自己也没什么好难为情的,反而让我觉得这小家伙还真有点敢说敢做的魄力。

    第一章第5节

    喜欢打玻璃球,喜欢枪,喜欢变形金刚,和那个时代的所有男孩一样,我也拥有一个充满美好回忆的童年。站在现在这个角度再回首我的童年,感受到的,是无尽的怀念。

    奥运会回来之后,有一次回家,路过小区弄堂的时候,看到一群五六岁的孩子正在嬉戏追闹,在比谁跑得快,领先的一个男孩子大喊:“你们跑不过我的,我是刘翔!”后面几个叽叽喳喳:“我才是刘翔!”“我才是!”

    我不禁莞尔。幼年时的我,不正和他们一样调皮捣蛋吗?而这群玩耍的孩子中间,有谁能保证,今后不出另一个刘翔,另一个能为祖国去争荣誉的刘翔。

'自传连载'第二章 我的家人(全文连载)我父亲名叫刘学根,是自来水公司的一名司机,他让我从小就享受着金杯面包车“专车接送”的待遇。当然,打起我来最狠的一个,也是他在我的记忆里,最疼我的是爷爷。最著名的一个事例我听自妈妈的口中:爸爸打我,我哭,我爷爷转而打我爸爸,爸爸逃。

    夺得奥运金牌之后,我说我要感谢我的父母,这是肺腑之言。

    第二章第1节

    我的爸爸叫刘学根,是自来水公司的司机,所以我从小就享受着金杯面包车“专车接送”的待遇。但打起我来最狠的,也是他。

    可以这么说,我就是在我爸爸噼噼啪啪的巴掌声中“茁壮”成长起来的。我看到他发怒的样子是真的害怕。小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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