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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公子有闲-第37部分

小说: 公子有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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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名贵我不敢要…”
他按着我的手,“贵是贵在其价值,意义,倘若与金银财帛价钱混为一谈,这不过是一个护身符,保你平安。”
我点点头,“多谢。”谢完扯了扯嘴角,回报一个微笑,再加上几分落落寡欢,故作坚强,私以为尚能骗取几分同情。
李翊轩觉得我这次的表现很识抬举,高高兴兴地牵着我的手回宫去了。
不得不说,这厮的演技是我认识的人中最好的。
先是旁敲侧击,告诉你斯人已逝,节哀顺变吧,跟着再用佛经大道理给你洗脑,最后送上小礼物一份,安慰你受伤的心。整个过程循序渐进,层次分明,令人大开眼界。只不过本阁主如今也不是菜鸟级的了,原先一直哭哭啼啼,扮演弱小女子,之后处于麻木伤情的阶段,现在可以正式进入话本子里常有的女主角梅开二度,劫后余生的相公再挑选模式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浩瀚的天,但见碧空如洗,纸鸢已是无影无踪。
人浮于事,虽能独活,却不见得能做到轻易放下,我有一个心愿,便是随他而去,远走高飞。但这是一个秘密,谁都不能说。只有天上那一对双宿双飞的纸鸢知道我在祈祷。
李翊轩见我恋恋不舍的望着天空,便停下脚步,等我回神。我解释说:“如今就连纸鸢都飞走了,可我来了这么久,哪儿都没去过。我也想去外面看看……”
趁着他如今心情好,私以为正是施展以退为进的最佳时机。我赶紧又委屈的眨了眨眼,垂首闷声道:“你可以派人跟着我的。”
他不以为意,笑笑。“不必了,让纪嫣然陪着你去就是。”
窈窕得令,当天下午就速速现身了,带着男扮女装的我上街体察民情。
京城街道宽阔,商铺鳞次栉比,人来人往,繁华无双。



☆、甜水乡战事——连兵符传说

花楼里的姑娘手都很滑;四季坊作为连锁企业,实力不容小觑啊。赌坊也很人性化;笼络赌徒别有新招;好像若是遇到借贷不还的,并非持刀恐吓砍杀;而是对其进行再就业改造,逐月按比例归还;跟着继续发展其对赌博的深层次热爱,着实令我拜服。
和甜水乡不同的是,这里的酒馆茶楼不时兴说书先生谈古论今;而讲究融文字于表演;戏曲事业发展的很壮大。
落日融金;我和窈窕逛得累了,便找了一家茶楼,要了些点心,听听坊间的曲子,摇头晃脑的哼一哼,乐不思蜀。
生旦净末丑,轮番上演。
有动魄惊心,有哀怨缠绵。
未曾料到的是,戏文里竟有一句我熟悉的唱词: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
我举起酒盅的手一顿,问窈窕:“这出戏…叫什么?”
她低声说:“孔…孔雀…东南飞。”
“呵!”我仰头饮尽杯中佳酿,同一时间,见到一袭碧色的身影从楼梯上缓缓入了眼帘,透过芸芸人丛,他也瞧见了我,稍稍一愣,然而却并没有过来同我打招呼,而是与友人自顾自走开,进了一间雅居。
“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我复又连念了三遍,“原来,说的是这个意思啊!”
“什么意思?”窈窕疑惑的望着我。
我苦笑道:“意思么,就是在我以为故人回来的时候,却是我与另一个人的分离。”
她默了默,抬眼朝方才那人的方向瞥了一眼,继尔拍拍我的肩安慰道:“你别这样,其实薛大人也是有苦衷的。”
“苦衷?”我怅然道,“那又如何呢?人活着,谁没有苦衷?”
“我听说薛大人跟殿下提了要辞官,估摸着多半和你有关,所以…你和他真的再没可能了?”她边说边打量我的神色。
“是么…”我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打趣道:“老纪啊,听说翰林院的慕修远似乎很喜欢你啊?”
“没有没有。”她两手乱挥,脸上一团红云。“哪儿有的事!”
“呵!我在李翊轩的书房见过他,怎么觉得他和你家中许多画像里的某个男子,是同一个人呢。”
窈窕无力的垂肩,嗫嚅道:“别提了,都过去了…”
我直视她的眼眸:“你看,你难道不该是最明白我的么…其实原不原谅有什么差别呢,他骗了我,他漠视阿红的死,他伤了杜云锦,这些事桩桩件件,都是我亲身经历的,我伤心过,哭过,直到灰心麻木,不得不放弃。有时候我想,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与他竟然已经各奔东西了。”
这些日子以来,他都不曾找过我,就连刚才与我打了个照面,也没有上前来说话。可见彼此已心照不宣,我们再也回不到过去。身体受了伤,可以愈合。感情受了伤,心已有磨损。即使委曲求全,伤痕犹在。
我握住窈窕的手,装作醉醺醺的靠在她肩上,低声说:“帮我个忙。”
“嗯?”她一愣,随即明白过来。“你说。”
我用筷子蘸着酒水,在桌子上写下李翊轩书房内誊在锦帛绢上的那个字。“你替我想想,这到底什么意思,我总觉得和杜阿三脱不了干系。”
她皱着眉看了一会儿,点头道:“我记住了,尽快给你回复。”
随后搀扶着装醉的我,起身。结账。走人。
当夜,李翊轩还不忘漏夜前来问我看戏的感想,我道:“情节是不错,就是唱功差强人意,那音一起我就跟着肝儿颤,撕心裂肺的。”
他抿嘴一笑:“京师不同于平州,你若是喜欢听说书,改日找几个先生进府就是了。”
我点头应好。
他凑近烛火,手微微一拢,吹熄。
凉风幽月,寂寥的夜,窗外徘徊的月色射进纱帐,薄衾上的芙蕖花银丝暗绣,一针一线图案纷繁,却到底非活物,显得寡淡寥落。他拂衣浅坐,一言不发,身居高位者无人与其推心置腹,久而久之,自己亦沉默寡言,虽偶尔故作潇洒风流,兜转于市井,夜深人静时,才知一路走来,得到与失去同样多,已成就真正的寡人。
李翊轩有过片刻的踌躇,但之后仍是俯□定定望着我,漆黑的眸子如大雨中的夜星,忽明忽灭,闪闪烁烁,我知他不会失落太久,亦不会犹豫太久,终究是大掌覆盖在我腰际,最后指尖发力,点中麻穴。
近些日子,他为防我漏夜逃走都是这般对付我的,一如当初马车内他对我的那样。
本阁主有时也会忍不住暗暗佩服自己有先见之明,倘若不是当时藏拙留了一手,今日又怎能瞒天过海。他不知我筋脉异常,只以为这种普通的点穴手法当时能起作用,现在一样也能。
长长的一声叹息,若有似无,他起身缓缓踱出房门,不知为何,脚步似有不稳。
我竖起耳朵,听出门外大约有二十多个守卫的呼吸。禁卫军每夜的轮班我已摸索出规律,两个时辰换一次,下一次会在子时。
天上夜鸦不安的扑动翅膀,花树似沉默的观赏者,无声的目睹我一跃上了屋顶,再沿最近的小道去到太子府的侧门,翻身跨过墙头。
长街尽处一团漆黑,窈窕在暗影中等着我。
她对那个字的破解印证了我的猜想。
自记起梦里的紫衣人,我就有一个怀疑,天翼关那一战的指挥将领并非杜云锦,而是他和李翊轩口中一并提过的,他的二哥杜云鸿。
所以在太子府里的每一天,我都不住思索,假设死的那个真是杜云鸿,那么整件事当中很多症结都得以迎刃而解。譬如说那一股子蛮横杀伐的好战气息,正是出于对战争盲目的狂热。我的锦哥哥就算失忆,也不至于连人生观都天翻地覆。这不合理。再譬如紫衣人当时对我的侮辱和莫名其妙的话,也都有了合情合理的解释,是为了要替杜云锦除掉我这个羁绊他的人。并且在我恢复记忆以后,这番言论与八岁那年对我动手的紫衣人不谋而合。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问题,不管死的是杜云锦还是杜云鸿,都不可能这样悄无声息,他们的尸首去了哪儿?
楼船是燕王为了送战死的乌溪士兵入皇室地陵,也就是说,倘若那时候杜家的任何一个皇子被一并送到皇陵里的话,绝对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窈窕说,绢帛上的那个字,与其说是字,不如说更像道士写的符咒。我原先百思不得其解,顶上有山字,两旁各含一个日字,下面一堆方框垒起来像一个鬼字。那到底是山,是日,还是鬼?
她的结论是,此乃一张由字拼成的地图。李翊轩放在身边,目的是不想让人家猜出来,但又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于是便化简为繁,将几个字凑在一起做障眼法。实际上意思很简单,就是:日照高山,山下埋冢,冢内有棺,棺下压鬼。
皇陵的真正位置巧在利用八卦,随日升日落而变换无穷,每天太阳照射珞珈山,于天翼关上的打下的阴影,便是皇陵的入口。
我按照年月时辰算出生、伤、休、杜、景、死、惊、开八门,生门是落在朱雀台侧边一处台阶下,我伸手推了推那块石砖,无法往里,只能往外,便用小刀砍出一个缺口,轻轻拉了出来。
下一刻,脚下土地仿佛被瞬间移走,还没来记得喊一声‘啊!救命!’便急急朝下跌去,由于甬道并不太深,我并没有受伤。
从地上爬起来以后,环顾四周,是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本阁主长这么大,义庄去过,死尸也见了不少,但皇家规格的陵墓还真是第一次。听上了年纪的老人家说盗墓在民间又叫‘翻窑’,皇帝与皇后的墓称为‘黄窑’,王家世族或封疆大吏的墓叫做‘红窑’,不同于平民百姓的小土丘,这两种墓穴都十分凶险,为防盗墓贼,可谓机关重重,有去无回。



☆、甜水乡战事——乌云台一役

本阁主长这么大;义庄去过,死尸也见了不少;但皇家规格的陵墓还真是第一次。听上了年纪的老人家说盗墓在民间又叫‘翻窑’;皇帝与皇后的墓称为‘黄窑’,王家世族或封疆大吏的墓叫做‘红窑’;不同于平民百姓的小土丘,这两种墓穴都十分凶险;为防盗墓贼,可谓机关重重,有去无回。
我身上事先准备了火折子;然而坟冢之地不能带火把;容易引起尸变;便不敢用。
只是时间紧迫,又不能止步不前,便唯有壮着胆子摸黑乱走一通。
结果四面都是墙壁,撞了一头的包。
举头三尺有神明,考虑到自己在人家的地方做客,不能硬来,我最后只有朝东南西北四个角各磕了一个头。很快,传来咔嚓咔嚓的声响,接着其中一面墙开始缓缓朝后退,退却的瞬间,露出一条长形走廊,两边各一座长明灯,火星噼啪一摇,我正式进入地宫。
地宫浩大,壮烈的士兵为群葬,裹在最外围守护中心区域。我深入其中,发现内部的棺椁排列星罗棋布,很有些古怪,还好绕来绕去,没有遇到流沙,射箭,任何足以取我性命的陷阱,便开始一心一意琢磨每口棺材位置的意义,发现基本上都是根据易数六十四卦而摆放在吉位,唯独一口棺材,占的是师卦的位置。大凶!
师卦属于六十四卦中的第七卦,阴气浊而下沉,喻寓兵凶战危。
摆在最凶的位置便是要那个往生者不得入轮回,生生世世只能作鬼。是极恶毒的。
我走到那口棺材前,运气大掌一挥,棺盖移开,里面的人清晰可见。
紫衣金冠,唇眉朱黛分明,根本不似往生之人。
虽然明白棺中躺着的人有一半的几率是杜云鸿,可看到这张脸,眼泪还是不争气的掉下来。
伸出一只手轻轻抚摸他的脸庞,霎那肌肤冰冷的触感透过指尖传来。
自古都有人牲一说。
将人当作建筑的地基以求顺利完工,后来变相衍生成各种乌蛊之术祈求上天施予幸福而奉献人为祭品。其实就是用一条命来换取欲望所求之物。
保大覃江山稳固万年,定鼎龙脉需要人牲,由一个命相高贵的俘虏来充当再好不过。
我压下心头的悲凉,提醒自己要记得先做正经事,只不过杜云鸿杜云锦两兄弟除了杜云鸿肤色稍稍深一些之外,几乎没有差别,尤其是如今棺木中躺着的人,因已往生且地处阴蔽,脸色不但白,还呈现出一种透明的白。我不得不动手揭开紫衣人的襟口。
身上有死前留下的印迹,箭拔了,胸口那个不大不小的黑红窟窿还在。
只是除此以外,再无其他。
往生之人,因其皮肤不如活人,失去水分而皱起来,显得干瘪。
我很清楚小伙计身上有多少疤,所以就比较疤痕来说,面对皱起来的皮肤,我根本无从着手。
然而却不至于泯灭所有痕迹。
还记得夜探金记那回,小伙计曾中过一箭,箭头断在琵琶骨,当时我为他把箭□,清清楚楚看到在这个部位有一颗红痣。
按照正常逻辑,如果多了一颗红痣,我们可以解释为从高处摔下,血肉模糊的细小伤口。或者被人用针刺过之类的,总之,可能性有很多。而要凭空消失一颗红痣,这就不正常了。杜云锦的肩胛骨稍微向上一些的地方,有一颗小红痣,这种事情别人不知道,只有当事人,和我这个应大色狼要求呵痒痒补偿他,没事就与他蹭来蹭去的人知道。自然,这种话没办法对别人说,是属于我和他私密的不能再私密的事儿了。
谁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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