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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3部分

读者十年精华-第553部分

小说: 读者十年精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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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呀!军士。”军士理直气壮地解释说:“那么,士兵就每天提前一小时起床!”

Number:2208

Title:电视迷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22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王青子

“今晚,我建议你们观看月食。”一位天文老师对全班同学说。

“几频道?”一个学生问。

Number:2209

Title:5632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22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过良

某人是学音乐的,他妻子也懂音乐。有一天,他家中没米下锅了,于是妻子就到办公室来找他,恰巧他不在,就在他桌上留张字条,上书“5632”。友人看不懂,等他回来问他。答曰:“5632”为音乐之简谱记号,“速拿米来”是也。

Number:2210

Title:每天读15分钟

作者:路易斯·绍尔斯

出处《读者》:总第22期

Provenance:英语世界

Date:1983。1

Nation:美国

Translator:胡文仲

假定你是一个中等水平的读者,你可以以每分钟300字的速度读一本一般性的书籍。就多数小说、传记、游记以及有关个人爱好和兴趣方面的书而言,每60秒钟读300字,不仅理解而且能够欣赏,对你来说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尽管数学统计并不总是有实用价值,但也不妨看看下面这些数据:假如一个中等水平的读者读一本一般性的书,每分钟能读300字,十五分钟就能读4;500字。一周七天读31;500字,一个月是126;000字,一年的阅读量可以达到1;512;000字。而书籍的篇幅从60;000字到100,000字不等,平均起来大约75,000字。每天读15分钟,一年就可以读二十本书,这个数目是可观的,比从美国公共图书馆借书的人们的阅读量大三倍,然而这却并不难实现。

威廉·奥斯罗爵士是当代最伟大的内科医生之一。当今很多显赫有名的医生都曾是他的门生。几乎所有目前行医的医生都是他的医科教科书培养出来的。

人们认为,他的杰出成就不单单是由于他有着渊博的医学知识和深刻的洞察力,而且因为他具有丰富的一般知识。他是一位很有文化素养的人。他对人类历代的成就和思想成果很感兴趣。他很清楚要了解人类最杰出成就的唯一方法是读前人写下的东西。但是,奥斯罗有着一般人都有的困难,而且困难要更大。他不仅是工作繁忙的内科医生,在医学院任教,同时还是医学研究专家。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的几个小时以外,他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中所有其他时间都理所当然地被上述三项工作占去了。

奥斯罗很早就想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他把每天睡觉前十五分钟用来读书。如果就寝时间定为晚上十一点,他就从十一点读到十一点十五分。如果研究工作进行到两点,那么,他就从两点读到两点十五分。他一旦规定这么做,在整个一生中就再不破例。有证据说明,在一段时间之后,他如果不读上十五分钟书就简直无法入睡。

在奥斯罗的一生中,他读了数量相当可观的书籍。半个世纪,每日阅读十五分钟,算算看,这总共是多少本书。试想,在一个人一生中,可能培养多么广泛的兴趣,可能涉及到多么丰富的学科。除医学专业以外,奥斯罗涉猎范围十分广阔。由于他养成了每天阅读十五分钟的习惯,他得以在专业之外,发展了他的业余专长。他极好地解答了我们每一个工作繁忙的人必须回答的问题如何才能找到时间读书。

解决的办法并非一定是就寝前十五分钟。这十五分钟或许是一天的其他什么时间。即使在排得最满的时间表中,大概也会有不止十五分钟的空余时间在什么地方藏着。

在二次大战的最后一年,在我服役期间,我发现在我所在的中队里有一个一等兵异乎寻常地知识渊博。他服役期间的读书量简直大得惊人。我对他读书的方法很感兴趣。每天,士兵们都要进行一个小时的队列操练。在这一小时当中,起码要有一段比较长的休息时间。我第一次去操练场的时候,惊奇地发现“稍息”令下达后,在长长的队列中,有一个人掏出一本袖珍的简装书,站着读了起来。

后来,在和他交谈中发现,从童年起,他就养成了在衣袋中装本小书的习惯,每逢空闲时就拿出来阅读。他发现在等待的时候,有本书特别有用,使人心情轻松。我们大家每天都要等吃饭,等坐车,等看病,等理发,等电话,等约会,等待演出开始,或是等待别的什么事情发生。在这些时间里,他找到了每天阅读用的十五分钟,甚至不止十五分钟,从而获得了一年的二十本书,一生中的一千本书。

没有任何一种普遍适用的公式。我们每个人必须找出自己的每天十五分钟。最好是每天有固定时间,这样所有其他的空闲时间就都是额外的收获了。找到额外阅读时间的机会确实是很多的,而且是意想不到的。昨天晚上有位朋友不请自到,使得桥牌桌上多了一个人,我手边恰好有一本简装书,使得我尽管没有打成桥牌却也过得很愉快。

唯一需要的是读书的决心。有了决心,不管多忙,你一定能找到这十五分钟。同时,一定要手边有书。一旦开始阅读,这十五分钟里的每一秒都不应该浪费。事先把要读的书准备好,穿衣服的时候就把书放在衣袋里,床头放上一本书,洗澡间放上一本,饭桌旁边也放上一本。

这样你一定会每天读十五分钟书。这意味着你将一周读半本书,一个月读两本,一年读二十本,一生读一千本或者超过一千本。这是一个简单易行的博览群书的办法。

Number:2211

Title:卖书的

作者:仵从巨

出处《读者》:总第22期

Provenance:人民日报

Date:1982。11。22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这小镇只有一家书店。书店只有一位镇上人称呼为“卖书的”,就是她。

她卖了多久书了?没有人说得清。在人们的记忆中,似乎这里有了书店就有了她,也只有她。老年人记得:她刚卖书那阵儿还是个刚出校门的学生娃。撅着一双羊角小辫,斯斯文文,见了谁都是笑模笑样。

她很忙。书店里的事全由她一个人办理:进书,卖书,下乡送书,卖画,预订书,包括每日一次的结帐,店堂里的内外清扫……她忙得过来吗?不知道。也没有人认真想过。反正她是忙过来了,几十年如一日地忙过来了。怎样忙过来的?说不清,也没人注意。像地上的草,绿了,黄了,黄了,绿了,“一岁一枯荣”吧。除了诗人们,一般人是不大注意到这些小草的变化的。

岁月流逝。如今,读过她卖出的小人书的小姑娘早已当了妈妈,连她们的孩子也已不大喜欢小人书而喜爱抱着厚厚的小说看了。书架上的书,也如同变幻的人生,历经了不少坎坷,但毕竟是越来越丰实,光看看那些五花八门的书名,看看那各具风格的封面,就知道书是越来越多了。

人爱书了,生意能不红火么?

岁月无情,我们的主人公看去50上下了,额际和眼角已隐隐刻上细细的皱纹。可她那一双眸子却如秋日潭水般清明。那传神的眸子中有的是单纯,真诚。看她一眼,像看一座平原:一目收尽,一览无余,坦坦荡荡。大概也正因此,那些素来拘谨、甚至怯懦的卖鸡蛋的老婆婆们敢于不买书走进店来,坐在店堂歇乏,拉家常,向她讨水喝。当然,她们也一反生活拮据的家庭主妇的锱铢必较,大把大把地掏出鲜枣、红果,强留在柜面上。她们以自己的直感信任了她:她虽是个挣钱的女人,但不傲世欺民,她是个好人。

有一天,小书店里来了一位年轻的客人。

这时辰正是书店里的冷清时刻。我们的主人公正倚靠在柜台上看刚刚收到的报纸。见有客人,她站起来:“您要买书?”

“不,看看,先看看……”年轻人有一股文气。光那一副眼镜也足以证明他读了不少的书。

“请您取一下那本书。”他指着书架正中的一册36开本的小书。那是一本诗集,装帧精美,雅致。书名是《孩子和书》。

“您看过这本书吗?”他抚摩着手中的诗集,问。

她赧然了:“没有……”真的,她卖过的书太多,多得无数。但她读过的书太少,少得屈指可数。这实在是因为太忙了。她常常只能把每次新进的书翻一翻:看看封面、内容提要、插图、定价。这也是为了向客人们介绍、推荐。让顾客买了不合适的书,她觉得对不起人家,尤其是那些农家孩子们她的小主顾、小客人。她知道他们手中的一把镍币是从妈妈的盐钱里一点一点抠来的。

那年轻人并未注意她的窘态,继续问道:“这本书买的人多吗?”

“不少。进了50本,已快完了。”这她心中有数,答得挺爽快。“主要是中学生和老师买。听说报纸上有介绍,向学生推荐。”她补充说。

“您,认识我吗?”他突然一句,两眼盯住了她。

她愣了。仔细观察他,希望能记得起来。可是回忆带给她的是一片空白。

客人笑了,笑得很轻,很动人。“您真好……”说着,他放下手中的诗集,从身边的提包里取出一本书,送到她的面前,“这是我送给您的……”

她茫然,甚至有点不知所措。“为什么送我书?”

他见她不接,就把那书放在柜面上,凝视着她:“您还记得15年前一个偷书的孩子吗?”他顿了一下,似乎为了唤起她的记忆。“他偷了您的书,您没有打他……您自己付了书钱把书送给他……还给他取了两块点心,是白皮的,一杯水,放了糖……那时他很饿,很可怜……他的爸爸、妈妈都死了……他受人欺侮……”

他的话终于使她渐渐记起了一件往事。是的,十五、六年前,对,那时正是“大革命”的时代,书遭殃了,她店里的书被封,只留下些红皮书。不少封存的书放在柜台后面,贴上了封条。有一天,她听到一阵“”的响声,先认为是老鼠,但老鼠不会有那么大的声音。她走过去,啊!一个孩子,蓬头垢面,一脸汗珠,他正从一个书捆里掏出一本书匆匆往怀里塞。她咳嗽了一声。他静止了,一动不动,尔后又抬起头。于是她看到一双慌张中带着倔犟,倔犟中带着粗野的眼睛……后来,像他所说的,她没有训他,送了那本书给他,自己付了钱,她记得那本书好像是《牛虻》。他被感动了,哭了,告诉她,他的父母不久前都被“革了命”……他无依无靠,四处流浪,没有钱,没有吃的,可是他爱读书……她听了,爱怜地为他擦去汗珠,挑了几本书送给他,还给了他一点钱和吃食。为了这件事,她后来也吃了点苦头。从那以后,他就失踪了。她虽然不时想到,但十几年过去了,已渐渐淡忘,难道眼前的他就是当年的他。

当她从回忆中醒来,发现那年轻人不知什么时候走了。她赶紧走出店门,想把他找回来,问问他现在的情况,可是,一眼可以望尽的小街上,没有他的影子。她走回来,翻看年轻人留给她的那本书,惊讶地发现,那是同样的一本诗集:《孩子和书》。

她打开扉页,上有几行秀气的字。

阿姨:

您也许还记得一个偷书的孩子?

送这本书给您是我写的一个关于您、我、书的故事。

我,是一个诗人了。但,没有您,就只是一个偷书的孩子。

也许您早已忘记我了,那证明了您的崇高:

崇高的人不记得自己的善举:那正是她的伟大。

偷书、爱书、写书的人

×年×月

她惊诧了。“天哪,他是诗人了!”诗人在她、在小镇人的心目中如同古希腊人心目中的太阳神阿波罗。而且,使人惊异的是,这诗人的成就竟和她有关,她不敢相信。

……

“我要买书……”一声营营细语从柜面下发出,惊醒了她。

她弯下高大的身体,看到一个不盈三尺的小女孩,一只胖胖的小手中攥着几枚分币,另一只手隔玻璃指着一本小人书。她急忙招呼这位小客人,“兴许,她将来也会成为诗人的。不写诗,能成为有文化、有学识的人也好嘛!”她心里好高兴。她的客人中出了诗人,而且和她相关,她感到荣耀,感到欣慰,就像自己当了诗人一样。

门外传来一阵孩子的喧闹。这是信号:放学了,成群的小客人们来了。小书店的“高峰”到了。她又要忙起来了。

忙中,可以看出她满脸满心的兴奋和喜悦。

Number:2212

Title:归来

作者:PeteHamill

出处《读者》:总第22期

Provenance:《读者文摘》

Date:

Nation:美国

Translator:

几年前我第一次听到这故事,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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