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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3部分

读者十年精华-第2573部分

小说: 读者十年精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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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想午夜是太晚了。

    她读《年轻女孩须知》。

    她不和曾喝过酒的男孩约会。

    她认为在大学学到的东西会让人聪明起来。

    她把每件事都告诉妈妈。

    她喜欢做具体的事。

    她的口头禅:妈妈最了解。

    她认为所有的男人都是好人。

  大二

    她听到下流玩笑时微微一笑。

    她说:“噢,请不要讲。”

    她要嫁给一个电影明星。

    她认为大学教育是能通向社会和文化的东西。

    她想午夜有些晚。

    她读《怎样赢得朋友、影响他人》。

    她不与刚喝了点儿酒的男孩约会。

    她认为在大学学到的东西会让人聪明一些。

    她把每件事都告诉室友。

    她喜欢做具体的事。

    她的口头禅:要死在失去荣誉之前。

    她认为有的男人不是好人。

  大三

    她听到下流玩笑时放声大笑。

    她说:“噢,请讲。”

    她要嫁给一个大富翁。

    她认为大学教育是能通向社会的东西。

    她想午夜并不那么晚。

    她读《爱的艺术》。

    她不和才痛饮完酒的男孩约会。

    她认为在大学学到东西已经足够了。

    她把每件事都倾诉在日记里。

    她喜欢做具体的事。

    她的口头禅:不冒险就没收获。

    她认为大多数男人都不是好人。

  大四

    她讲起下流玩笑。

    她说:“噢!”

    她要嫁给一个男人。

    她认为大学教育能通向一些东西。

    她想午夜就是午夜。

    她读《有些男人比其余的好些》。

    她不和不饮酒的男孩约会。

    她认为在大学学到的东西不过如此。

    她什么乱七八糟的事都不再讲。

    她喜欢做具体的事。

    她的口头禅:男孩就只是男孩。

    她不认识一个好男人。

    她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喝着任何饮品。

 

Number : 9614 

Title :双面碑

作者 :流沙河

出处《读者》 : 总第 188期

Provenance :流沙河随笔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书桌抽屉深处,翻出一枚海贝,1987年1月游麦哲伦海滩拾得的。这枚海贝形色皆差,不美也不值钱,深藏之只为了纪念伟大的航海家麦哲伦。是他,葡萄牙人斐迪南·麦哲伦,16世纪西班牙派遣的一位船长,在人类的航海史上,扬帆首次环航地球一圈,从而证实了大地是圆球,此后才有“地球”一词,拓张人类眼界,功莫大焉。不过,一圈之说欠妥。准确说,麦哲伦他本人只转了地球大半圈,中途登陆菲律宾的马克坦岛,不幸死于土人蛮刀之下。多亏他麾下的船员们继续扬帆,穿越南太平洋,西渡印度洋,绕南非好望角而北上,返回西班牙,才完成他未竟之业。他死难所在的那段海滩就在马克坦岛,后人凭吊,叫做麦哲伦海滩。考证起来,马克坦(Mactan)其实是麦哲伦(Magellan)的读音讹误。马克坦岛就是麦哲伦岛。

  这是个小岛,今有路桥连接菲律宾的第二大城市宿务,遂成半岛。我随菲国作家从宿务乘小车去岛上,竟无渡海登岛之感。车到终点,下来一看,我好迷惑。眼前一尊铜像,矗立高台,举盾提刀,昂头猛进。这半裸的勇士难道是麦哲伦?观其面目,蟹脸高颧,鼻不凸梁,眼不凹窝,肤色深棕油亮,哪里像“红毛国”的船长,明明是菲律宾土著的泰加罗人。“哦!对了,是他蛮刀一砍,杀了麦哲伦呀!”我这才憬悟了,觉得莫名其妙。原先说的是来凭吊麦哲伦遗踪的啊。

  铜像一侧,有碑亭焉。入亭读碑,知道这位提刀勇士名叫拉浦拉浦,或译那不那不,乃土著酋长也。碑面黑石白字,书以英文,题曰《拉浦拉浦》。我将碑文恭译如下,以飨读者:

  时维公元1521年4月27日,拉浦拉浦率其丁众,于此击溃西班牙侵略者,殪其帅魁斐迪南·麦哲伦。

  菲律宾人抵抗欧洲人之入侵,拉浦拉浦乃首倡其义者,以此故也。

  看见我崇拜的航海家麦哲伦被人家泐碑记罪,用洋话说便是“钉在耻辱柱上”,鄙人心头非常不是滋味,就像左脸挨了一掴。抬头又见亭壁有画,画的正是当年海滩之战横幅全景。近百人的两两拼刀,杀声可闻,双方战士水中乱砍,你死我活。战阵中心,仔细辨认,总算瞻仰到了英雄酋长拉浦拉浦同志,见他半裸,双手高举蛮刀,即将猛砍下去。在他刀下,一个全副戎装老贼,狗头豹眼,一瞥便知是大坏蛋。老贼此时手忙脚乱,进退两难,正欲抽刀出鞘。抽你妈个鸟刀,老贼,你这侵略头子,一刹那就要你狗头开花了!

  天哟我的天,那老贼居然是麦哲伦!

  能这样丑化吗?鄙人心头火冒三寸,蠢蠢想同不在场的菲国画家争辩,奈何另一个我悄悄提醒:“注意立场!”于是自我消防灭火,赶快与拉同志保持一致,免得又犯错误。

  菲国作家笑笑说:“请看石碑背面。”

  原来这是双面碑。碑阴也是黑石白字,同样书以英文,题曰《斐迪南·麦哲伦之死》。我将碑文恭译如下,以飨自己(这是站在反面看呀):

  时维公元1521年4月27日,斐迪南·麦哲伦与马克坦岛酋长拉浦拉浦麾下丁众交锋,身受重戕,殒于此焉。其后,麦哲伦之船队有维多利亚号一艘,胡安·塞巴斯蒂安·埃尔卡诺率领之,是年5月1日航离宿务,翌年9月6日泊归巴拉米达之圣罗卡港,遂首次完成地球之环航。

  这篇碑文《斐迪南·麦哲伦之死》比那篇碑文《拉浦拉浦》长些,文内不再说侵略了,而且写明首次环航地球,伟大意义不言自喻。一碑两文,菲国政府这样处理,既维护了国家体面,又尊重了历史公道,颇具匠心。当然,如果是西班牙政府为麦哲伦记功,碑文恐怕不会这样写吧。侵略(invade)一词是不会用的,至多用用殖民(colonize)一词,正如日本教科书以“进入”偷换“入侵”。麦哲伦也不会被画成狗头豹眼,肯定画成光辉形象,而且是“被土人杀害”的。至于拉浦拉浦,那不那不,算个什么,那不必写。历史小姑娘嘛,怎样打扮她都不闹。

  读毕双面碑,且去看海滩。时值午潮,但见白波一线,一线踵跟一线,迎面推来,不肯罢休,似诉说航海家的遗恨。不,不应有恨了。南半地球有麦哲伦海峡,南半天球有麦哲伦星云,他与天地同在,够辉煌了,够永恒了。杀他的酋长也沾他的光,得以法相庄严,铜身巍峨,流芳百世。设想当年蛮刀一砍,脑袋开花的是名不见经传的张三李四,或是庸庸如我,或是碌碌如你,谁还记得有个土著酋长名叫拉浦拉浦的呢!所以,想要出名,最好去揪住大人物打官司,或是拿枪射总统。怕犯险,提棍子打文豪,也行。如果还怕,就脱裤子趴在地,骂他的娘,让他来打。

  我是几年前去凭吊麦哲伦海滩的,那时菲律宾社会尚未全安定,海滩游客很少。现在想必旅游业兴盛了,麦哲伦一定会给拉浦拉浦的子孙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当年蛮刀一砍,英明万分,乃是最省钱最赚钱的投资啊。

 

Number : 9615 

Title :诗四首

作者 :

出处《读者》 : 总第 189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抒 情 曲

       ● 〔美〕庞      德

       ○ 赵毅衡 译

    我的爱人是深处的火焰

         躲藏在水底。

    ——我的爱人快乐而善良

    我的爱人不容易找到

       就像水底的火焰。

    风的手指

      迎着她的手指

    送来一个微弱的

      快速的敬礼。

    我的爱人快乐

      而且善良

        但是不容易

           遇见。

    就像水底的火焰

      不容易遇见。

  (陶天真摘自《世界抒情诗选》一书)

  小  诗(二)

        ●林徽因

    小蚌壳里有所有的颜色,

    整一条虹藏在里面。

    绚彩的存在是他的秘密,

    外面没有夕阳,也不见雨点。

    黑夜天空上只一片渺茫;

    整宇宙星斗那里闪亮,

    远距离光明如无边海面,

    是每小粒晶莹,给了你方向。

  (摘自上海文艺出版社

  《中国新文学大系》一书)

  我的花

   ● 〔法〕罗兰德·奥费—比里

   ○ 程春明 译

    我盯着她的光彩

    我忘了为她浇水

    给我的花。

    我没有瞧见她的身躯

    已经露出。

    我没有看出她已离我而去

    今晨或是昨日。

    我不知道她已成仙

    我一直看着的是她的光彩。

  (摘自《外国文艺》1996年第3期)

  气 息

     ● 〔法〕雅克·普雷韦尔

     ○ 唐 英 译

    被她打开过的那扇门

    被她关上过的那扇门

    被她坐过的那把椅子

    被她抚摸过的那只猫

    被她轻咬过的那个水果

    被她读过的那封信

    被她打翻过的那把椅子

    被她打开过的那扇门

    那条路 她曾奔跑过

    那片林 她穿越过

    那条河 她沐浴过

    那医院 她最后走过□

 

Number : 9616 

Title :他要一颗钮扣

作者 :施蛰存

出处《读者》 : 总第 189期

Provenance :茶余酒后——文人笔下的吃穿住行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可惜我已经记不起他的名字了。”

  薛小姐在第二十五军医院服务了八个月,回到昆明来休息,她给我们讲了许多故事。当她在昆明耽搁了一个多月之后,预备动身到重庆去的前夕,她在我们家里晚饭后喝茶之际,开始给我们讲了最后一个故事。

  “但是不要紧,我记得他是574号。我们从来不记得每一个伤兵的名字,我们所要记住的是他的病床号数。然而当他离院之后,不论是因为伤愈离院或身故离院,我们随即连他的病床号数也忘记了。不是,我不是说忘记了那病床号数,这是我被派定了要看护的床位,我无论如何忘记不掉,不过你知道,这时候这个号数又该属于另外一个伤兵了,在我手里经过的574号伤兵,也少不了三四十个,然而我只记得他这么一个。所以,我们就称他为574号吧。

  “当他第一天被抬来移放在这个号数的病床上,不久,经我们的吴医官揭开那遮盖在他身上的灰毡察看伤势的时候,我在旁边吓了一跳。为什么?我并不是害怕那满身的血迹,那我已经看惯了。哪一个被抬送医院的伤兵不是带了满身血迹,甚至肢体破裂的呢?我所觉得可怕的倒是一个伤兵的反常情形。原来他在笑。他张开了嘴,从满嘴的血和污泥中间,我看出了他的确在笑。从来没有一个挂彩的伤兵会在没有动手医治之前就笑的。我立刻想到这一定是个伤害了神经的,所以他会不觉得痛苦,反而笑起来。这一定是一种严重的情形,即使他肉体上的伤势不重,也很难于治好的。因为我听说有一个伤兵就是这样的变成了疯人,永远的疯了。

  “吴医生检视的结果,知道他并没有致命的伤创,虽然流了许多血,大腿上中了一弹,左手掌被炸掉了,头面上有许多不重要的创伤。我们给他洗拭掉血污,用了药,包裹了那条腿和没有了手掌的手,他居然就睡熟了。他一声也没有痛楚的叫喊,像别个伤兵一样的。我们的领班赵小姐轻轻地告诉我,这个兵恐怕疯了,当心他醒过来的时候会发作。因为她从前看护过这样的伤兵。我当时就觉得很怕,在给别个病床上的伤兵敷药或裹绷带的时候,不时地注意那574号病床,只怕他醒了会跳下床来做出不知怎么样可怕的事情来。

  “然而他睡得很好,很长久。他是在头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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