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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0部分

读者十年精华-第1610部分

小说: 读者十年精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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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6155

Title:逼真的模仿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20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军82名军官和1023名士兵组成的第23特别大队,不费一枪一弹,居然魔术般地拖住正面之敌,使敌军陷入被动挨打的困境。

  23大队使用的“武器”是一些充气的橡皮大炮、橡皮坦克、橡皮车辆和不断变换的肩章及扩音设备等。1944年至1945年上半年,23大队先后装扮了美军第5装甲师、第4步兵师、第6装甲师等在北欧战场作战的部队。由于模仿逼真,不仅使德军深信不疑,也使友军信以为真。在卢森堡南部,他们装扮成美军装甲师,在地上轧出坦克的印痕,白天摆出几百辆用伪装网半遮半掩的橡皮坦克让德军侦察,夜间播放坦克、车辆开动和人员喧闹的录音,吓得德军一个师7天未敢离开驻地。

Number:6156

Title:芯

作者:孙卫

出处《读者》:总第120期

Provenance:三月风

Date:1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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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间破屋,原也空着。女人来借,主人便借了。便搬了来,只有些桌椅被褥,简单得很。

  女人总是夜间挟只小包悄然出门,白日多半在家,洗两件素色的衫于竹竿上悬着荡来荡去。见人点点头脸上缀层浅笑。再就闭上门,窗上蒙了帘无声无息。

  对面空坪上架张台球桌。几个后生整日啪啪地打。有两个唇上有些短髭的,停了杆定定地看对面的帘。些时,嘴便凑到对方耳廓上说:“别是干那个的?”咯地发一声笑旋即收了大声说:“看啥看啥还小点儿呢,你们懂这事?”

  又夜了,女人携了包,悄然走出,不提防身后随了两条影。第二天台球桌边便有了新闻:“报社的。”

  顿时恭敬起来。看见的时候,脸上便带了谦谦的笑,女人还了一笑,便忙忙地弯一弯腰。

  一日,一个男的寻来问:“芯在这里住吗?”

  于是,都晓得那女的叫芯。

  而芯却抵了门对那颇人样的男人说:“你给我走!”调儿低低的。男人立一歇才转了身。

  “老公。”看的说。

  “或是相好的。”另一个洋派地耸耸肩。

  芯听见了说:“以后再来,说我不在。”

  奉旨一般应了。

  芯正洗着衣衫男人又来,一股血红直冲上芯苍白的脸说话也大了声:“离都离了,还想干会么?”男人软叽叽说些财产什么的,芯气急了说:“你守着小命似地守着吧。”便关了门。男人脸色似酱,醉酒似一路晃去。

  “贱气。”看的鼻孔里甩出个鄙夷。

  自此安静。芯依旧夜出日进。因为熟了便敢进去坐坐,见芯总在纸上写些文字,又想起报社的事,芯说是干校对的,于是都说哦。

  落了雨,青石板路滑搭搭像抹了油。晃来个白发老妇,颤颤地叩响芯的门。

  “车祸了,我儿子……”老妇说得哆嗦一脸凄凉。芯不看她,两只手交互地拧。

  “废了……”老妇泪落下来,“我又老了,谁个服侍他。”

  芯低了头说您老走好,拢了门送出来。

  四五日无动静。而后见芯提只箱,走了。

  又过几个月,来辆汽车。坐着那男人,气色还好却不能动,脸上惶愧的样儿。芯说声等着便进屋去搬哪几件家什。几个后生欢呼一声都拥去搬,芯笑了说老麻烦你们。都说哪儿的话以后常来玩。芯说一定的。

  以后便常谈起芯,又谈不出什么,只好说:“这女人,嘿。”

Number:6157

Title:庄老之哀

作者:张磊

出处《读者》:总第120期

Provenance:丁玉良

Date:1991。3

Nation:

Translator:

  庄老是研究庄子的著名专家,著述等身,闻名遐迩。

  这日,庄老的老伴突然病逝,弟子们云集庄府吊唁。

  庄老立在老伴的遗体旁,平和端庄。他看到弟子们痛哭悲悼的模样说道:

  “不要这样,看来你们只是从表面上去研究庄子,而没有能学到他思想的精髓,你们徒有虚名呀。阿健,你不是写过一篇很有影响的关于庄子之妻亡故的文章吗?”

  “是的先生,是论庄子的‘鼓盆而歌’。”那位叫阿健的弟子说道。

  “对了,人的生命来自于‘无’,复归于‘无’,人从气息到形体到生命到死亡的演变,就像春夏秋冬四时的循环,生也自然,死也自然,有什么值得凄凄哀鸣的呢。所以妻子死了庄子鼓盆而歌。”

  弟子们顿司。深感自己的肤浅。

  次日,举行了与遗体告别的仪式。没有哭声,没有哀乐,很平静和超脱。庄老深情地看着老伴,整了整她额上散落的一绺白发,此刻,录音机里缓缓地流出那首老伴生前最喜爱的二胡曲《二泉映月》。

  庄老紧紧地握着老伴留在白布外的手,随着低沉的节拍,轻轻地在她的手背上拍打着,拍打着……

  独特的仪式,弟子们的心灵有一种平静自然的净化感,同时感受到了人类的真情。

  而邻居和老伴的亲戚们却骇然。

  灵车缓缓地向火葬场开云。

  突然灵车停住了,四周响起了警笛声,庄老和送葬的弟子们将头伸出了窗外,只见四五辆警车拦在车前。一位警员向庄老走来:

  “你就是庄教授吗?对不起,请协助我们执行任务。你老伴的遗体暂不能火化,我们要送到医院进行检查,你老也随我们走一趟。”

  “为什么!”

  “对不起,无可奉告”。

  深夜,庄老回到了家中,等待在家中的弟子们忙上前问其原委。

  原来有人向公安局刑警队反映:虽然庄老的妻子病故,但几日来庄府情况反常,没有一丝的悲痛迹象,甚至大放欢乐的乐曲。

  庄妻死因不明!

  听说庄老一年来与一女学生往来过密……

  众弟子木然。

  突然,庄老跌坐在沙发上,对着老伴的遗像恸哭起来。

Number:6158

Title:寂寞的旅伴

作者:张海声

出处《读者》:总第120期

Provenance:青春

Date:1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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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次独自外出,我带足了干粮,以免在旅途中因人与物分离的不慎带来某些损失。这可好,同舱的人都上船尾餐厅吃午饭去了,我便自然而然地充当了本舱室的临时看管者。无聊之极,我走进了琼瑶虚构的悲悲戚戚之中。

  寂静的舱里突然传来了皮鞋声,我抬眼一望,面前已经立着一位五十来岁的男子。这人的脸十分陌生,我敢肯定他并非我的同舱人。警惕之弦立时绷紧了。

  我不打算理他。他却弓下腰用讨好的语气问我:“小鬼,看啥书呀?”一口地道的北京话。

  我把书一合,擎起朝他晃晃:“喏!琼瑶的小说,解解闷。”

  “琼什么?”他的好奇挺真实。

  “嘻嘻!连琼瑶都不知道,真是孤陋寡闻哩!她是台湾有名的女作家啊。专写爱情的,年轻人都喜欢读她的小说。不过,你这大年纪的人早已过了恋爱季节,难怪对她不熟悉。”我天生一张刻薄嘴,爱嘲讽人。

  他倒不恼,微笑着小心翼翼地坐在我对面的铺上,前倾着身子又问:“你一个人出差?”

  “对,一个人。出来毕业实习,算出差吧。你哪?没买到等级舱票?”

  “啊不!我在前面的舱里,刚吃过午饭,又睡不着,感到很闷,出来走走。看到这舱里只你一个人在看书,就进来了。”

  原来是个耐不住旅途寂寞的人。面对这个陌生的、难以揣摸的旅伴,我突然想拿他开开心。我从枕头下摸出扑克牌,说:“我也怪闷的,你就陪我打牌吧。”

  “打牌?嗯好吧!我可只会‘争上游’,还打得不好。”

  “管它!不过,来点小刺激的,谁输了就用头顶这枕头,不许耍赖。怎样?哈!你同意了,够意思!人在旅途需要点刺激,他妈的”糟啦!我怎么骂人啦?这么轻易地脱口而出?而且还是在一个近乎长辈的男人面前?

  看到我一脸无地自容的窘态,他宽厚无比地乐了起来,边洗着牌边说:“没什么没什么,出门在外何必受太多的约束。”见我还在难为情,他又说:“这么着吧,干脆,我也来一句,咱俩就算平等了。他妈的”

  我愣了一下,继而望着他开怀畅笑起来。

  果然,他的牌运和牌术糟糕极了。但输得很骨气,一直认真而忠实地顶着枕头,还不时用手扶着,生怕掉下来。我老是赢,赢得失去了兴致。

  “喂!你喝不喝水?我去给你泡杯茶。”

  “我去吧。”他拿起我的杯子,走了几步,又折回来,“这……”他指着头顶。

  我一瞧乐疯了:“你顶这破玩艺儿有瘾了啊?真是一个活生生的老小孩!”

  他端着水很快回来,我俩又聊了一会儿。同舱室的人陆续回来时,他就起身告辞了,说:“我该走了,谢谢你!”

  谢谢你?谢我什么?我不解。

  船到终点港,我背着包站在走道里,看见他正从二等舱里气宇轩昂地出来,被一群人前呼后拥着。他看见了我,目光竟是冷漠的。我朝他笑笑,他无任何反应,好像从未认识过我似的。

Number:6159

Title:骄傲的头

作者:A·库利克

出处《读者》:总第120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王春丽

  是谁显示出了更大的勇气鹿还是猎手?

  为什么我放弃了打猎?咳,说来也简单,可是我怀疑你是否真的理解。

  我去打猎的季节总是使我入迷。我迫不急待地想着那些干燥、寒冷的早晨,那杯热咖啡,然后手里提着一杆精良的猎枪,徒步在雪地上行走。

  我没少射死过鹿。射杀鹿无疑是激动人心的。看到一头雄鹿冲出灌木丛,一种兴奋感就传遍全身,我想这种情感是从我们的祖先遗传下来。你等待着那头公鹿,只要你的手指节一弯就能置它于死地。打死了它之后的事也是美妙的。有了向朋友吹嘘的话题,漂亮的鹿头钉在墙上,的确,所有这一切都让人感到兴奋。

  森林是美丽的,特别是晚秋的森林,有时候你行走在阳光斑驳的高大林木间。森林这儿那儿地涂抹着白色、绿色和金色,深广而且寂静。森林的寂静像教堂里的肃穆一样令人起敬。

  我最后一次去克莱利威尔森林的时候,森林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我独自一个人带着一杆枪、一暖瓶咖啡和三块厚厚的三明治。

  我走进山麓小丘,向一个我知道的鹿常出没的小径走去。我估计得不错,雪地上有新的鹿蹄印。在这条小径的一边,在一个小山顶的下面恰好有一个天然的隐蔽处,我爬到那上面,把几块石头翻过来弄掉上面的积雪,然后坐了下来。天挺冷,可我并不在乎,因为我穿的挺暖和。我在那儿坐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什么也没露面。我吃了两块三明治,喝了点咖啡,还是什么也没有。树林可真安静呵,一股极微弱的风也是向我吹来的,我处在下风头。

  就在这时我看见了这头鹿,一个头上长着八个美丽角叉的公鹿。它出现在距我不到20英尺远的地方。它周围30码之内没有掩蔽物。我一定能打中它!

  大概我必能打中这一事实导致了下面的事情。我等待着那头公鹿意识到我的存在。我等待着它喷鼻息,惊讶得目瞪口呆,然后突然转身逃跑。但是,这头公鹿彻头彻尾地耍弄了我,它向我走过来了!我猜想它是出于好奇,或者是出于愚蠢除此之外你还能怎样解释呢?

  因为这头公鹿已经不是小鹿了,而是正年富力强的公鹿。它一定已经领教了人和枪。但是它走得更近了,而我还在等待。它有一个非常美丽的头颅,一对完美无暇的鹿角。它继续缓慢地、胸有成竹地、一步一步地向前走来。它那两只大眼睛一直盯着我的脸,毫不移动。

  没错,我开始有点紧张了谁又能不紧张呢?一头大公鹿可以造成很严重的伤害,而这头公鹿又毫无疑问,确实很大。咳,这头公鹿一直走到我坐着的地方。这时,它停下来看着我!

  接下来发生的事令人难以置信,然而的的确确是真实的。而且一切似乎都十分自然。就像一头友好的小狗走近你的时候一样,我把手向上伸到它的两角之间,搔它的头。它喜欢我的抓搔。这头硕大、野性、美丽的公鹿像一匹小马似的低下了头。实际上它是在要求我给它多搔一会儿!

  我搔它的头,抚摸它的肋部,我用没带手套的手轻轻地在它温暖的毛皮上滑动。它的鼻子拱着我的肩膀。它甚至都不颤抖。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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