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文学其他电子书 > 08年2月 >

第44部分

08年2月-第44部分

小说: 08年2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多次叙述、书写之后,我已经不确信,吊床上的女人,骑摩托车的少年,炽热的婴孩,他们是否能够再次回到我的记忆里来,那么贴近,让我可以闻到他们的气息,像那个夜晚和次日的清晨一样。
  私奔
  1
  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在长大之前,可以找到一个可心的男子,和他一起私奔一场。从知道这个词开始,就觉得它非常美妙。“私”的隐秘,和“奔”的狂野,是这样冲撞地交合。
  记不清在多少篇小说中,曾写到过私奔的情景。写过那么多次,写得那么纵情,是因为直至长大,我都未能私奔一次。
  2
  我的中学,就是我在小说中曾描述过的,那个在哥特式教堂的对面,能够见到敲钟人和修女的学校,出门是成排上了年纪的法桐,隔街就是一座大学的老校园。那是我们的乐园。三层的旧教学楼上长满了爬山虎,深处有神秘的防空洞。傍晚时我们走到学生宿舍尽头的白桦树林,看到大学里的男生和女生,坐在残缺的石头椅子上,面对一条肮脏的小河,拥抱和接吻。苍蝇在他们的身边飞舞,地上有踩扁的啤酒易拉罐,无聊的校内广播电台正在发出大扫除的紧急通知。他们的爱情感动了我,可是我的疑惑是:他们为什么要留在这里。他们为什么不私奔呢?
  在每周上交的作文本的最后几页,我开始偷偷地写私奔的故事。就在这座沉闷的校园里,周一升完国旗,英俊的升旗手和美丽的护旗手,白手套都没有来得及脱,背起装满衣服和食物的书包,就上路了。虽然故意写得很凌乱、随性,但潜意识里,是希望那位优雅的语文老师可以看到,并且赏识。可她非常粗心,一直没有发现。
  初二念完,我和女伴靓靓坐火车去海边。我们并排躺在旅馆里煞白的床单上,睁着疲倦的眼睛,不肯睡去。这一场远途春游,因为瞒着父母,骗了一点钱,事先做过充分的谋划而变得刺激起来,简直被视作一场伟大的私奔了。我们相约等到高中毕业的时候,要和两个男生再私奔一次,去很远的地方。那时候,我们都不懂得爱情,以为那是一种和自由、流浪、挥霍无度紧密相联的神奇能量。所以必须私奔。私奔是这种能量的爆发形式,唯一的,必需的。
  初三的寒假,我和临班的男生坐在白桦树林,面对结冰的小河亲吻。我希望可以吻得久一点,直至被经过的老师抓住。我们将受到惩罚,被驱逐,最后只有私奔。我向男生说了对私奔的向往,他的眼神里掠过一丝恐惧,很快用一种成人的口吻说:事情没有你想象得那么简单,要做很多准备。我想也没想就说:那么就开始准备吧。
  这场恋爱,是以准备一场私奔为继续的。我们花了很多时间讨论,去哪里,背包里要装什么,穿什么样的衣服。还设想了路途中会遇到一些什么样的困难。买了地图,指南针,他有一只容积可观的登山包,到时可以派上用场。我们还得意去了一次火车站看列车时刻表。
  没有具体的目的地。只是打算去南方。没有确定的出发时间,一拖再拖,直至初中生活结束。我们安静地分开。最后一次见面,私奔的事只字未提。可是不提这件事,两人几乎是没有话题的。面对面枯坐,希望这个下午快点过去。放在书包前层口袋里的指南针,原本是打算还给他的,也没有拿出来。
  毕业后不久,我们的校长和副校长就私奔了。校长四十三岁,是非常好胜,专制的男子。副校长,那个已经四十六岁的女人,美丽优雅,但神情恍惚,上课的时候总是不断地扶眼镜。他们双双辞去工作,弃下伴侣和孩子,离开了这座城市。有与他们相熟的人,曾收到过寄自浙江某个小镇的包裹,上好的茶叶和清洁饱满的无花果干,据说是在镇上的中学教书。这是发生在那年夏天里,最振奋人心的事。我许多次回到学校,骑车在门口的巷子里穿行,侧眼看进去,门口放盆栽的地方,已经空阔,校长再也不会昂胸站在门口,过问植物的长势,检查学生是否都穿了校服。学生们也不会再看到那个女人,穿开司米开襟毛衣和印着大花的漂亮裙子,抱着语文课本及教案,从二楼缓缓走下来。但这里到处充斥着他们的气息,抑或是一种因为缺了他们而显露出来的荒凉气息。总之,他们和这里有关,这里是他们一段旅途的起点。我坐在教堂后面的草坪上,看着学校白晃晃的一角,敏锐地捕捉上课和下课的铃声。是这样留恋这座学校。因为我迷上了他们的爱情故事,虽然永远也无法知道更多。
  次年春天,曾在学校对面的大学校园里,看到过校长非常宠爱的独生子。他比我们高两个年纪,很英俊。与另外两个男孩打篮球,累了,就靠在一边的围栏上休息。他看起来那么忧郁,非常与众不同。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觉得,他也许并不记恨父亲。相反地,他非常喜欢这个私奔的故事。这种强烈的直觉,几乎令我想要走上和他说话。
  3
  时间的抚摸,可以把一个人变得温和体贴。成年后,没有再拿私奔的事来为难恋人。有过几次似是而非的出游,在异地陌生的酒馆或旅店里,在非常安静、适于交谈的夜晚,对面的爱人,眉目越来越温柔。私奔的话题,从很深的地方泛上来,胸腔觉得一阵阵酸痛。我知道,其实说出来也无妨。它不再是一个倡议,不过是年少时天真幼稚的梦想。可我只是不想看到,对方听后,对此抱以轻浅而友善的微笑。与他无关,与所有人都没有关联。这个话题根本不值得展开,它将很快地被掠过。对面的人也许根本不会记得女孩说起过对私奔的迷恋。所以他当然也无从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种迷恋。
  私奔是一种格局很小的爱情。像是把两个人,装进一只透明的密封罐里,外面的风景旖旎变换,里面的空气越来越稀薄。两个人从恩爱纠缠,到争抢互搏。直至二人呼吸急促,面目狰狞。爱情的气数,就这样用尽。
  所以,私奔是一场脆生生的拗断。生猛惨烈,戛然而止。符合我的审美,却有悖这个世界的规律。世界总是希望慢慢融化,一点点吞噬。后来,我毫不意外地归顺了世界,渐渐习惯了它的腐蚀规律,也开始懂得欣赏自己身上的斑斑锈迹。
  只是还有一个情结在,解不开。写小说的时候,一旦经过它,就无法绕开。
  十七岁的时候,我写了《霓路》,与少年时那场荒诞不经的爱情,是一种暗合和呼应。我给了男女主人公足够的勇气,让私奔发生,宛如点燃一根火柴,静看它的燃烧,直至熄灭。彼时我就知晓,它的短命,却仿佛视若不见,只想赞美它燃烧时的火焰。
  二十岁的时候,我写了《跳舞的人们都已长眠山下》,《吉诺的跳马》,《红鞋》,其中都有更短促和支离破碎的私奔。几乎不成形,就被扼杀了。其时我已经对私奔持非常悲观的态度,却仍旧无法抛弃这个念头。
  二十四岁的时候,我写了《誓鸟》,此间有更虚弱的私奔,已经是非常星微的火光,却仍是舍不得掐灭,把它捧在手心里,小心地呵护。
  但它终究要离去,有一天,我会为再也写不出有着私奔气息的小说而悲伤。与此同时,我将看到自己的轰然老去。对于私奔的念念不忘。其实是一种对衰老的反抗。它注定失败,却至少可以证明,生命曾经这样旺盛。
  4
  记得一些电影中私奔的画面。
  邦妮和克莱德。一九三零年代的雌雄大盗。跛脚的男人想偷母亲的汽车,女孩非但没有制止,几句交谈之后,便与他一起上路。从此亡命天涯。路途中不停地换车,抢劫银行。在爱情结束之前,掐断生命。阳光下相视一笑,被警察打成色子。
  遇见一九六七女神。把头顶染成瓜皮色的日本男子为了心仪的汽车,雪铁龙一九六七女神,千里迢迢来到澳洲。遇到了红发盲女。他们开车上路,寻找汽车真正的主人。澳洲广袤的草原上,艳红的汽车在公路上飞奔。那样大片的美,不能够被人信服。在一家古老的旅馆里,男人教女孩跳舞,女孩的红发让人不安,宛如壁炉里乱窜的火苗。日本男子开车的时候,女孩忽然让男人闭上眼睛,倾听昆虫撞在车子挡风玻璃上发出的死亡的声音。男子不敢。
  我心狂野。没有尽头的公路,敞篷汽车。穿蛇皮夹克的男子,深旷的眼神。金发姑娘的网眼袜。光线晦暗的汽车旅馆。白床单及烟头。
  失乐园。凛子和久木。饮毒酒而亡的男女。在雪地里抱在一起。二人平静地回顾人生:凛子:七岁时,在莲花池迷路,夕阳西下,我孤单一人;
  久木:九岁时,父亲买给我一双棒球手套,我高兴地戴着它睡着了。
  凛子:十四岁时,第一次穿上丝袜,双脚在低腰皮鞋里滑动。
  久木:十七岁时,肯尼迪总统被暗杀,我在电视机旁呆住了。
  凛子:二十五岁时,给家人安排结婚,婚礼当日刚好遇上台风。
  久木:二十七岁时,女儿出生,工作太忙,连医院也没有去。
  凛子:三十八岁的夏天,我遇到你,我们相爱了。
  久木:五十岁时,我第一次为一个女人着迷。
  凛子:三十八岁的冬天,我与你一起。
  久木:永远一起。
  5
  两个人,靠那么近,长久地靠那么近,生命粘连,血液交融,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味,腥腻甜美。浓度之重,不似人间。在出游的异乡夜晚,我之所以那样难过,是因为觉得就要闻到那种气味了,只差一点点。只差一点点。我沮丧地哭起来。
  责任编辑 李 平
  衣说
  马小淘
  挑剔的皮毛
  我喜欢毛茸茸的动物,总觉得带着那一身温暖的动物憨态可掬,有点不知人间险恶的单纯。而动物的皮毛到了人身上,就凌厉起来,散发另外的气息。当皮毛变做皮草成衣,常常褪去了松垮的憨,摇身一变显露出妖冶雍容,穿着它的女人总显得高贵冷艳。当然,搭配得不好也显得憨,比动物还憨,会出现某小品中说的“全村狗都撵她”的效果。冬日的北方街头,这种拙劣装束比比皆是,总是有勇气可嘉者以最粗鄙也最生动的方式解释着雪上加霜的含义。
  妈妈在穿着上是动物保护主义者,她不穿皮毛。同时她也是霸权主义者,自己不穿也不允许我穿。虽说我对皮草本身没多大兴趣,可是凡被强制禁止的总容易勾起人更深切甜蜜的兴趣,并且我对动物保护的认识十分模糊,不知道是所有动物都不能杀,还是只有濒临灭绝的不能杀。我绝对不会凶残地披上藏羚羊变成的“沙图什”披肩,但或许会十分伪善地穿起其他皮毛,心里故作平静地想,这就是生物链,这就是强者的权力。说到底还是不能完全摆脱华丽衣裳的吸引,不敢说今后自己舍得永远不碰那份张扬桀骜的美。
  总觉得穿皮草的女人是强势独立的,皮肤外多加一层动物皮毛,仿佛添加了动物的野性,有个温暖的皮毛风雨同舟,心里也一下子多了些厚实的安全感。身着皮草,即使沉默寡言,也让人不敢忽视,就像主宰了那动物的命运一样,亦应该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活得很用力。
  时常想到白先勇在《永远的尹雪艳》中精到传神的描写,一件皮毛,轻易勾勒出尹雪艳的清冷狡黠优雅光鲜。“每当盛宴华筵,无论在场的贵人名媛,穿着紫貂,围着火狸,当尹雪艳披着她那件翻领束腰的银狐大氅,像一阵三月的微风,轻盈盈地闪进来时,全场的人都好像给这阵风熏中了一般,总是情不自禁地向她迎过来。”皮毛外套的不同,昭示着内心的差异,永远得体又永远出挑,尹雪艳的质感、色彩悄然从那大氅中飘出来。这个银狐般精明的女子,当然懂得如何在庸脂俗粉中脱颖而出,恰到好处地让自己周身闪烁着鬼魅迷离的气息,让人心驰神往欲罢不能。她简直就是一只看透了自己命运的狐狸,对这世间一切都了如指掌游刃有余。她是柔的,却是百炼成钢的柔,滴水不漏的柔,奇峰突起的柔,勇往直前的柔,毒药的柔,水井的柔。我总是怀疑午夜时分潜入她的房间会看见她精心的画皮,目光陶醉而专注,内心没有一点彷徨也从来不会绝望。她是尘世中太醒目的女子,不衰老、不动情,冷眼旁观他者的起伏跌荡,安之若素看别人意乱情迷,在这无精打采的人间保持着活色生香的无动于衷。
  像个解不开的悬念,透着隐约的不祥,尹雪艳是千锤百炼出深山的凛然女子,即使穿皮毛亦不会让人觉得温暖。她是冷的,冷酷、冷艳、冷血。她谁也不爱,包括她自己。她没有破绽,不露痕迹,似早已绝尘地超脱,却总路路畅通巧过情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