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电子书 > 文学其他电子书 > 影子情人 >

第3部分

影子情人-第3部分

小说: 影子情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意趁机上来捏一把,他只是激动地红着脸,一个劲强调他可以给我找个心理医生,那人主持过夜鹰热线很有名的。他还一本正经地说他看过有关方面的书,他说我也许常常会无名紧张,性生活不是太少就是太过。    
    我记得当时我就顺手拉过旁边一个同样喝得差不多的男人跳起了扭扭舞,我在那个妄图想试探我性生活数量的男人面前表现出很滥的样子,心里却痛苦不堪。    
    在演员雷的面前,我提醒着自己不要露出哭丧着脸的表情,时不时故意咧一下嘴角,装出很开心时刻在过新生活的样子来。    
    记得当时还很陌生的雷对我说:“你的脸上一片茫然,好像既在等待又想寻找,像写着一行字‘我不知道我要什么’。”    
    我故意轻松地笑:“怎么会呢,我现在只不过是要完成杂志社的任务,采访你罢了。”    
    “别掩饰,我眼睛很毒的。”他往后背椅上靠靠,接着说,“那么你说吧,你们杂志社想派你来了解什么呢?”    
    “你随便说吧,我喜欢随便了解。也许作为国内第一部大胆的情欲片,我倒更愿意了解那些床上戏是怎么拍的。”    
    雷向我抬起脸,一双眼睛,据他说是很毒的眼睛向我看来,似乎他愿意我像那片中的女主角浑身像酥了一样喝醉酒般用目光与他回应,可这没有发生,我仍然麻木不仁,我承认他有一张略有风霜的老脸,四十岁出头的男人,大概经常健身,透出几分俊朗,一点玩世,我看得出这个男人天分不错,可天庭略暗运气不是很好。他是一个演员,所以可能常常习惯了硬撑着自己在人前表演,说话做事带着等待喝彩的兴味,希望每个人都觉得他很棒,而这显然不可能,所以他将注定要累下去。    
    要一个男人为满足我的好奇心继续强撑着自己表演那不人道,我有些于心不忍。    
    我说:“你真的可以随便点,我回去整理一下就能交差。”    
    停顿了一下我又补充,希望他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说话,就当这是一种休息。我真的只是出于一种单纯的想法说这个话,只是希望他保持松弛,但愿他没往复杂的地方想。    
    他疑惑地看看我,显然还是想多了又搞不清的样子,他是一种演硬派演惯了的男人,不愿女人占一种主动的位置。    
    我柔声对他解释:“我不习惯被一个演员长久地注视,像在演戏,在影片里你曾经闭上眼睛,我喜欢看你那样。”    
    他坏坏地问:“哪样?”    
    “表面平静如木头,内心却在浮想翩翩喽。”    
    “现在杂志社里出来的年轻记者真是很可怕。”他还说他倒真是想休息一下,昨天陪酒喝多了。闭上眼睛,想了想,问:“要我从哪里开始说,告诉你那时,我一看那个女主角肚子上像蚯蚓样的刀疤就亲热不起来。”    
    “哪的事,不是亲热得很好吗,从房间这边抱着亲到房间那头,翻江倒海的。”    
    “看来你看得还很在意,不过和她真搞过的男人就在一边,事先还让我放胆地演,不一次通过我还得多遭点罪呢。”    
    “她的男人?导演还是摄影师?”    
    他警觉了,眯开了小眼:“和你瞎聊,你不会拆我的台乱写吧?”    
    我撇撇嘴:“现在谁不知道你们演艺界内幕,女演员已经公开说了‘不上床就上不了戏’,你还避谁呢?”    
    “也是,不过那妞太傻,再捧也不会红。”他甚至带着点狠气地说。    
    我看着他的脸,此刻闭上眼睛的脸。生活每时每刻都在给我上课,如果一个被银幕上的惊天动地的爱情感动的观众此刻听到银幕下的男主角这样评价和他配戏彼此吻得死去活来的女演员,他们会怎样想呢?戏就是戏,生活是生活,戏来自生活,还是生活中无处不在演戏?    
    女记者二毛常常觉得这个工作是残酷的,时刻在面对许多不能揭穿的真相。雷这个男人是个美男子,美男子是需要女人吹捧的,就像那个还未出名肚子上已经为献身艺术拉了一条大口子的年轻女演员,现在在同一个宾馆的某一个房间里,她也正被一个或几个男记者包围,在接受采访,明天的晚报上会出现她在沪停留期间的近照。女人比男人更容易成名,特别在这样一个行当里,我面对的男人雷已经厌倦了这一点,他此刻恨恨地闭着眼睛。    
    我同样地厌恶这一切,但我还会做着这个工作,为了有限的稿费或者无限的在这个行当里的名声,不断地变换面对的采访对象,做他们的幕后英雄。为他们写一些锦上添花的文章,常常和谈话无关,配上几张最迷人的肖像照,有着正向人放电的美目显得特别地神采奕奕,和现在一副烂局面完全不同。    
    每次,当我在电脑前打完文章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才会回到文章开头,在标题的下面用圆珠笔端正地署上我的名字:二毛。    
    我做着这一切,这一切只是我惯常做的工作。我想雷只是利用我而已,如同许多男人和女人都利用过我,他们把我视为一架免费的宣传机器。他们要掌握无数架宣传机器,有时才能被无数的人认出脸来,有时还没等多少人能认出他们来,自己可怜的脸就已经老了,再多的粉也盖不住皱褶了。所以,宣传机器也是无所谓被人利用的,我不幻想其他。    
    


第一部分到上海来看我(2)

    接到小锋从洛杉矶发过来的电子邮件,我真是有些开心。他说他就要离开那个该死的奇大无比的荒凉之地到上海来看我了。他是我的前男友,从前在上海时是一位年轻的画家,五年前我们彻底宣布分手,宣布分手之后我才真正觉得有一天他会前途无量,但是那时候已经只想和他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当然,在我们分手以前我们之间曾像很多对隐隐地有预感觉得最终总会分手,因此生活在一起的时候拼命作天作地的情侣一样,发生了在外人看来惊天动地的一系列事情。    
    在某些痛苦得几乎熬不下去相互摧残的关头,我曾经固执地相信,爱情的痛苦正是一种幸福,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撞上。当时我甚至不惜为他放弃生命,当然很难说那时想放弃生命就是为了小锋,似乎这之间又没有完全相合的关联,人都有活腻的时候,或早或晚,只不过小锋的出现加速了我那段时间对生命腻烦的进程而已。    
    我的小命侥幸捡了回来,这事,以后我会再说起。我是一个反复无常的女人,说话也是这样。之后他去了美国,按他的性格他其实应该是在纽约,因为纽约像上海,人多,事多,热闹,他喜欢热闹,这个我最知道。他应该留在纽约继续画画的,可他还是去了该死的洛杉矶,常常开着一部北京吉普或叫城市猎人那样底盘厚重的车子,经常像逃犯一样开很长的路只为找一家对胃口的餐馆。在洛杉矶要像从上海开到苏州那样长的路花一个半小时才能找到一个饭店,而且中国餐厅的厨房里常常是一个黑人在掌勺,我不知道小锋怎么能忍受这一切的。    
    我想我后来想明白了小锋放弃纽约而远避在洛杉矶的原因,他在上海时曾因在大学里搞动乱被抓进牢里呆了二年,那段日子之后使他惧怕起全世界的警察,纽约是个多事之都,警察随时都可能在街头出现,所以他还是情愿放弃在纽约画家朋友多、很多能在这方面有好收益的事实而躲到相对安全的洛杉矶去。其实小锋坐牢的日子除了留下一些心里或短或长的刻痕或者叫创伤,对于我们的爱情,却是在那一段日子得到了最深的验证。隔着探视窗的铁栅栏,我们用眼睛深询,像要把对方身上看出一个大洞来。    
    那时候的我是多么地会流眼泪,感情又是多么地充沛真诚,我怀念那一段相信爱的日子,除了爱一无所有的日子,那是只知道自己因为爱而无怨无悔的时候。我远在云南的母亲如果知道她把我生养了二十多年,换来的却是对她的信无动于衷、白白地想着一个关在牢里的野男人时,她大概也会感到生孩子的无趣的。    
    两年后,小锋从监狱里出来,用两个月的时间疯狂地在我身上发泄一种叫做爱的东西,那时候我已经开始迷惘,不知道我追求的是否真的就是我所得到的。两个月之后,小锋变得正常起来,他重新抬起了一张像个正人君子似的严肃的脸,对着我说话的时候,常常变得心不在焉,他似乎在思考何去何从的问题,画画画不下去,他就在那间我们租下来住又做他画室的小房间里像个困兽一样抱着头。我第一次对他感到陌生起来。    
    我不愿再多想往事,现在对于我和小锋来说,只是怀着一种相识相处过相知太深的熟稔,五年前他从上海一去异国,再也没有回来过。我们间或地通通电子邮件,因为闲来无事,也因为用这种方式互通有无既快又便宜,没有多少值得牵记的人,也就没有理由我们再视做陌路。在这种断断续续的联系中,他希望我结婚了,生孩子了,等到孩子满月的那一天他能从美国赶回来给他带一大包美国产的对孩子的屁股能真正保护起来的尿不湿。    
    他大概忘记了我的身体已经被他搞坏了,哪壶不开提哪壶。六年前我们的关系发展到最歇斯底里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在家酗酒,喝光的瓶子被他砸碎的碎片满地都是,我一个人哭,一个人笑,一个人自言自语,而他只是对着住在楼下听到动静赶过来的留着一个大头的艺评家一个劲地说,这日子没法过了,你看看她的样子,看看她的样子。那个艺评家替我问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她原来好好的,怎么会弄成现在这副样子的?    
    一个陌生人原来可以懂得你,一味的相爱,要求得到一点点可怜的证明,得到的却是锋利的伤害。那时候我太年轻,以为很懂人生,其实什么都不懂,只有很强的自尊,以及一点疯狂的胆量。第一天我想从四楼的那个窗口往下跳的时候艺评家拦住了我,而我抛弃了父母从云南追随到上海的男人却在一边坐着狠狠地抽烟,他让他放开我,他说我是吓唬他不敢来真的。我的赤着的双脚被玻璃的碎片划了一条条的口子,而脚上的痛此时升上来却让脑子变清醒,让我重新觉得好过起来。    
    我是在第二天小锋替我去楼下艺评家家里取药的时候跳下楼的,自从前一天晚上酒醒以后,我就不再哭了,也不闹了,小锋在艺评家的催促下为我包了流血的脚,在那一刻,我已发觉我不爱他了,我的心很平静,随他去外面干什么,去偷去抢去乱嫖女人,不画画胡乱挥霍他的岁月对我都无所谓了。我是在安静地睁着眼睛休息了一个晚上之后第二天才从四楼往下跳的,我想得很清楚,我不是为任何人,只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活着的无意义,为了惩罚,从前所有的任性、盲目,自以为是的坚持,面对母亲泪眼的无情,逃课为了爱的冲动,种种,种种不足挂齿的事情都将在我的一跳里得到解脱。我是微不足道的,生活了二十二个春秋是这样,再生活个二十二个春秋也改变不了,想明白这一点,我就显得大义凛然地跳下去了。    
    


第一部分到上海来看我(3)

    也许是老天爷觉得有必要让我成为一架日后的宣传机器,也许是他觉得我那时候就走未免还没有尽到活过就要被利用一遭的义务,总之,我活了下来,在五年前跳到一楼被几根牵扯着的电线挡了一下反弹到地上时,我反应过来,我还是活着的,心还在跳,眼睛还看得见从房间里冲到院子里来的艺评家的脸,我正好摔在他家的院子里,但事先我并没想到这一点,真的,他是一个好朋友,有着敏锐的观察能力和审美能力,在他的帮助下,小锋的画卖到了几个老外手里,那些美金曾经带给我和小锋快乐,而快乐的时候,我错误地以为小锋是爱我的,我不知道这个男人天生长不大,天生自私,天生爱着自己以及自己的成功。幸亏我没死,不然我会为我的尸体弄脏了艺评家的院子而感到难过的,我只是想到解脱,却忘了死相是难看的,尸体是讨人厌的,死过人的地方会让人感到不吉利。    
    我用我仍旧活着的头和目光向艺评家示意,表示我的抱歉,艺评家的脸煞白煞白的,他看着我怀疑我是不是又喝了酒或是服用了会迷幻人的减肥药。我镇静地躺在他的手上,向他保证我什么也没吃,脑袋很清醒,而且我现在终于不觉得痛苦了。    
    小锋是随着一大拨里弄里的婆婆阿姨降临的,我不怪他,尽管我看见他当时的脸并未发青。在医院中我知道我的背上的椎骨摔坏了,当然医生说我年轻,躺一段时间应该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