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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部分

丑女如菊-第123部分

小说: 丑女如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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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表雨拿定了主意,心情好了很多,吃着娘做的干菜焖肉,觉得特有味道,狠狠地扒了一碗饭下肚。
他放下碗,先不去盛饭,对方氏道:“娘,你做饭的手艺好得很,不比菊花差。你平常应该多想想,咋能把种出来的东西做成好吃的,最好还能装在罐子里搁一段时候,不就能对外卖了么。”
方氏白了他一眼道:“我忙得很,伺候你们爷们几个都不得闲,哪有空想那些。”
李耕田听了却若有所思。
李长雨笑道:“又没让你啥也不干,就想这些。总归你不就是干家务、做吃的么,那为啥不能在做的时候多想想哩?你瞧,人人都腌菜,可是菊花腌出了辣白菜;家家都杀猪,菊花就灌了香肠;这山芋粉丝咱早就吃过了吧?她就用辣白菜和粉丝一起,做出了酸辣粉丝。娘你的茶饭手艺这么好,动脑子多想想、多试试,肯定也能做出好东西来
李耕田连连点头道:“是这么回事。他娘,雨儿说的对,你是要上心点,我也觉得你肯定能做好的,主要是多试试。”
李长雨道:“对,你得敢想敢试。我听菊花说,她跟刘小妹正在试着做新东西。比如刘小妹就在想法子炒瓜子,要是把瓜子炒出新鲜的味道来,咱不就多一样东西卖了么;菊花在试着做鱼干,她说想把鱼干做成零食,或者当成开胃小菜吃,你说,这不也是跟往常想法不一样么?咱们庄稼人,田里、地里出产的东西多着哩,要是直接卖,没人买不说,还卖不上价,所以得想点子。”
李耕田和李长风都赞叹地点头,李明瑞笑对儿子道:“长雨出来做事,这脑子都活络了不少哩。”

第一百七十四章 众志成城
李耕田乐呵呵地瞧着小儿子,觉得不念书,经商也没啥丕姘看,才几个月的工夫,儿子老成多了。
方氏被李长雨说得也动心了,她迟疑道:“旁的我也没想到,就是这笋子,我觉得上回干焖了些,吃着味儿倒好。要是不放油,用作料卤出来再晒干,也能当零嘴吃的。”
李耕田急忙道:“我记得,我记得。那回你做的干笋是好吃,是用卤猪下水的汤做的吧?”
方氏点点头道:“我舍不得那汤,就用汤烧笋,也没再放旁的东西,煮干了觉得那笋格外香哩。”
李长雨急不可耐地对她道:“娘,那你就试着把这笋做出来嘛。你要常常的试着做这些,也不要用贵重料来配——那样本钱高哩——只要味道新奇,又能存放就成了。做好了你儿子帮你卖。帮你攒些钱,将来留着哄孙子。”
大家听了都哄笑起来。
方氏见他那样子,抿嘴笑道:“好,娘就多动脑子、动动手。”
这下连李耕田也高兴了,他觉得媳妇肯定能做出好东西来的。
这时,院子里传来一声“爷爷”的脆唤,紧接着李金香两净握在嘴边哈着热气就跑进来了。
李明瑞就笑得眯缝了老眼叫道:“金香,咋没早点来哩?你大伯母做了好些菜,你要是早点来,在这吃晚饭多好。”
李耕田则看向院子,见后边没人了,便用责怪的语气对她道:“你一人来的?咋没叫上长云哩,外边天都黑了,你这娃儿胆子也太大了。”
方氏也不赞成地瞧着金香。
李金香急忙跑到爷爷跟前,把手塞给他握着,一边对大伯说道:“长云送我到院门口哩,他有事去找张杨了。”
李耕田这才放心不语了。
金香却大惊小怪地冲着长风和长雨叫道:“长风哥,长雨,你们回来也不去我那里?哼,是不是啥也没带给我?我还帮你们做了鞋哩。”
李长雨见她来了,笑得满脸开花:“金香姐,我哪回没帮你带东西?不过是今儿有点事,想着等明天再去二叔那罢了。鞋子哩?还有我托你帮我做个荷包你做了么?”
李金香立即跟他吵了起来,说他带回来的东西还没影儿哩,倒找自己要东西了。
李耕田两口子见侄女和儿子吵个不停,只在旁边笑看着——这是儿子每回回来都会上演的戏码。
李长风就进房间去拿了两个精致的盒子出来,含笑递给金香道:“这个是姑姑给你买的;这里面是副银耳环,是我给你买的。长风哥又不挣钱,还在靠人养活,也买不起好东西,上回县学举行诗文大赛,我得了十两银子的彩头,就帮家里人买东西了。长雨做了几个月的生意,赚了点小钱,他肯定有好东西给你。”
李金香一边喜滋滋地接过盒子,一边斜了一眼李长雨,一副有好东西快拿出来的表情。
李长雨见哥哥害自己,苦着脸对他叹了口气,就进房间去拿礼物了。
他进了房间,找出自己帮金香买的一块藕荷色的料子,不甚华贵,但在这乡村里却是很抢眼了;想了想,又从怀里掏出那副绣花的锦缎,一并拿了出来。
金香见了那料子,果然高兴得合不拢嘴——这料子做了衣裳还不把人羡慕死了!
接着又看到那块绣花的锦缎,惊叫道:“这个好好看哩。不过,这太……太贵重了,我要了来干啥哩?”
李长雨尴尬地说道:“要不你用来镶个小屏风做摆设?不正好给你添嫁妆了么?”
他暗骂自己太笨,连金香都说这东西没用哩,他居然想送菊花。
方氏和李耕田也说镶屏风好,这上面的花色也好看的很,要是做其他的东西,白费了这好料子。
金香忙瞪了长雨一眼,赶快把东西都收了起来,觉得镶屏风是不错,她也该攒嫁妆了,想到这里脸就红了起来。
她忙转向方氏,转移话题道:“大伯母,我要找你商量事哩。菊花让我们一人琢磨一样吃的东西用来卖,我倒是做了好几样,就是放不长。你茶饭那么好,帮我想想主意。”
方氏听了,就瞧了李长雨一眼,忍不住笑道:“我们刚刚还在说这事哩。”
于是把李长雨跟她说的话又说了一遍。
金香听了大喜,急忙问方氏那笋要如何做。
方氏笑对她道:“这也是急不来的。今儿天晚了,明天你过来,咱娘俩一块琢磨着。
要是做出了好东西,让长雨帮着卖,你挣了钱还能攒些嫁妆哩。”
大家都笑了起来,金香就羞红了脸。
且说郑家,等张槐和李长雨走后,菊花对青木道:“哥,等明年把这灌香肠的秘方卖了,咱要在下塘集买地盖房子。”
青木如今考虑问题也是不再局限于村里了,他一听菊花的话就明白她的意思——这是要抢先在下塘集占住地方。
不管将来下塘集能不能发展起来,都要先占住一块地。
他点点头道:“是要买。要是等下塘集火起来再买的话,说不定就晚了。”
他又问道:“菊花,你还想做其他的东西卖么?”
菊花笑道:“嗳!我忽然发现有好多的东西要做哩。
不过一时半会儿的也顾不上,慢慢来吧。反正长雨还没在清辉站稳哩。咱可不能啥事都指望陈家,更不要说什么方老爷了。总得自己做出些样子来,人家才对你的东西更有兴趣。”
青木点点头,见她窝在火桶里不想动弹的样子,想着她身子实在是不好,一到冬天就冷得很,前一阵子灌香肠也是很吃了些苦,就心疼得紧。
他想了想,对菊花道:“我觉得你该让刘小妹、李金香她们也尝试着做一些,你不是说她们的厨艺也不错么,多个人也多个主意,不能啥事都你一个人想。”
菊花就开心地笑道:“哥哥算是说对了。我早跟她们说过了哩。如今她们各人都在琢磨一样东西。等琢磨好了拿来让大伙品尝,看能不能拿出去对外卖;要是能卖的话,再商量有没有更省劲、更简单的法子降低成本。”
青木眼睛一亮道:“这倒是个好法子。要是有钱挣的话,那她们做这些也比平常做饭要用心些。”
菊花“扑哧”笑道:“可不是么!不说刘小妹、李金香这两个爱做饭的,就是梅子我都交了一项任务给她—-—让她跟她奶奶把那辣椒片儿和腌生姜的味道再改进改进,务必要做出好味道来。这两样东西用处大着哩。”
青木就问道:“那刘小妹和金香做啥?”
菊花道:“刘小妹在炒瓜子;金香哩,我没说让她干啥,叫她自个想去了。还有竹子和林子,小秀和小翠,都有跟她们说,叫她们想法子捣腾出一样吃食来。必须是用咱农家出产的东西做的,用的作料还不能太贵。”
她得意地笑着,觉得自己此举十分的英明——这等于成立了一个食品研发小组,众志成城,啥事干不出来?
她从来就没有小瞧这些人。
要不是这些老百姓,几千年的文明难道是靠一两个杰出人士能建立起来的?还不是一代又一代的先辈从生活中积累下来的。
这用土灶煮饭,做饭的人锅上一把,锅下一把,火候很不好掌握,所以很多人不耐烦,烧了一辈子饭,那手艺也不见长进,而且个人的兴趣也不同,有些人就是讨厌做饭的,你让她琢磨这些,那简直是不可能出成绩的。
所以,她只找那些厨艺比较好、又爱做些新鲜吃食的人来做这件事。
为此,她还特意跟石头娘打了招呼,让石头外婆也留心琢磨着——她的茶饭手艺可是比菊花都要强哩——要是捣腾出一样好东西来,能挣好多的钱。
石头娘心花怒放地答应了——菊花靠这些挣钱她可是亲眼见到的,还带着自家一块挣,她当然相信她、感激她了。
青木见菊花得意的样子,想着一堆女娃子聚在一起,比赛似的拿出一样又一样的吃食,也笑出声来。
忙忙碌碌的,终于又到了年三十。
今年虽然田地里的收成没有大的变化,但大伙喂的猪却见了成效了。
跟往年不同,往年家里能杀一头猪就不错了,有些为了卖个好价,还要把猪留到春上或者割麦子的时候才杀。今年家家都有猪杀。最令人高兴的是,杀了一头猪栏里还剩一头大肥猪,有些人家甚至还有两头,那是留到春上再杀了卖的。
虽然不是每户人家都像郑家一样发了财—这是大伙私下里认为的——但农户人家,年底多那么几两银子的收入,猪栏里还有待宰的肥猪,那个心情有多高兴,是可想而知的了。
因此,清南村今年过年空前的热闹。
吃过年夜饭,张槐照例跟张杨过来郑家玩,小石头和狗蛋也跟着来了,狗蛋还带来了梅子托他转交给菊花的两只小小的罐子。
几人高兴地先给郑长河和杨氏拜了年,张槐就坐到了青木身边,几个小的则围着菊花的火桶坐了下来。
小石头懊恼地对菊花道,妹妹早早地就睡着了,他本来还想抱她到菊花姐姐这来玩哩。

第一百七十五章 齐聚
菊花笑道:“清儿还小,晚上当然要早早地睡。等明年这时候,你就能带她出来玩了。”
张杨笑道:“你幸亏没带她出来,不然咱光替她把屎把尿了,说不定还哭个不停,到时候谁喂她奶?”
小石头立即跟他争论起来,说妹妹最乖,从不随便哭。
两人就打起了嘴仗,全没有在学堂里的斯文相。
张槐则跟青木轻声谈笑着,说起清辉县的见闻,偶尔瞧一眼菊花,享受着这温馨的大年三十夜。
等明年搬过来,就不用跑这么远了,他想。
菊花不知怎的,现在见了张槐有些受不了——他总是微微对她一笑,或是关心地一瞥,也不见过多的亲热,却是目光微闪,准确地传达了自己的情义。
有时她不用看他,也知道他在注视自己。
这时候她是万万不敢抬头看他的,要是不信邪,抬头准碰见他的目光,十分的令人尴尬,而且她有些管不住自己,被他这么的一瞧,那脸就忍不住飞红。
她脸上明明蒙了面巾,满脸发烧的样子虽然不能被人瞧见,但眼神却含羞如水般柔润起来。张槐见了就微笑着垂下眼睑,不再看她,似乎掩藏了无限柔情和心思,那样子格外让人怦然心动。
菊花被他若有若无的柔情撩得忍无可忍,不住在心里大骂“死小子”。
她郁闷地发现,往常因为心理年龄的缘故,对他总有种居高临下的大人瞧小孩似的心态,如今这心态好像渐渐消失了——她越来越无法在他温柔的目光下保持淡然,有时候神情还颇为狼狈,要不是脸上的面巾,还不晓得要怎样丢人哩。
难道自己真的喜欢这娃儿了?
嗯,是有些动心,不过她还没有下定决心。
要是真喜欢了的话,她肯定也不会矫情的——要是矫情一番,结果却弄巧成拙,把好夫君叫旁人给得去了,那不是亏大了。
她一向是个稳妥的性子,还没拿定主意的时候,轻易不会松口;该自己得的,坚决不放弃。
她默默地想,既然有些动心了,那就尝试着去了解他吧,最起码她要搞清楚一件事:他是如何转过弯来,由最初的不愿意娶她到现在想求娶。倒不是她喜欢钻牛角尖,而是她想确定这份感情是否坚定牢固。
她很自信自己的眼光,也从未怀疑过张槐的人品,觉得他肯定不会是因为钱财,更不会因为容貌——对于外人来说,这面巾下的癞皮脸依旧存在,而且脸上夹子是夏天脱落的,那时候槐子就已经对自己情根深种了,更何况就算这夹子掉了,那皮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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