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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当代-2003年第2期-第66部分

小说: 当代-2003年第2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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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小人的机敏灵活,我不能上,我的朋友上。我的朋友上,其实也就等于我上。果然,凤阳总督出缺,马士英被委任。随后,李自成攻进北京,朱由检自缢身亡,事态遽变,在南都,握有军权的马士英,和一肚子坏水的阮大铖合谋,排挤史可法,拥立福王,是为南明弘光政权。 
  由于翊戴有功,阮大铖甚至当上了兵部尚书。最滑稽的,老东林党人钱谦益,也耐不住寂寞,巴结阮大胡子来了。早些年,他连正眼都不瞧这个败类的。现在,他和他的新太太柳如是,从常熟赶来凑热闹,以求分一杯羹。这位风流女子,白衣白马,在下关,先慰问阮的江防部队,当了一回劳军女郎;然后,又移莲步,阮府赴宴,坐在髯翁身边,频频劝酒,嗲态百出。 
  我估计,盲翁陈寅恪,作《柳如是传》,写到这里,肯定心里有一股酸溜溜的滋味。同样,复社的“红卫兵”们,眼看着石头城上乌云密布起来,也是想笑都笑不起来了。 
  前面说过,小人之不可得罪,就因为有小人得志的这一天,一旦得了志,他是要秋后算账的,凡开罪于他者,都会加倍地遭到报复。现在,轮到他笑了,那可是魔鬼的笑,刽子手的笑,决不心慈手软、开刀问斩的笑。 
  阮大铖先将“大字报”的力主者周镳,投刑部狱杀害,然后下令逮捕复社的吴应箕、黄宗羲、陈贞慧、侯方域等人。这还不够,难解他心头之恨,扩而大之,“士大夫及七郡清流,如黄道周、杨廷麟、刘宗周、顾杲等七十二人皆不免,于是,缇骑遍七郡矣。”(朱一是《周雷赐死始末》) 
  这期间,那些跟阮大铖来不来的复社名流,陈贞慧捕入锦衣卫,差一点被整死,侯方域逃得快,没有落入阮的魔掌,沈士柱、吴次尾隐名埋姓,躲到外县,黄宗羲跑到余姚,入山抗清,冒襄遁回老家如皋,在水绘园一声不作……倘不是清军迅速南下,挥师江浙,弘光帝成了俘虏,阮大铖继续得志下去,还不知有多少人头落地? 
   
  '滴溜子'禄山的,禄山的,潼关直犯。哥舒翰,哥舒翰,全军奔散,大驾去长安西畔,传闻凝碧池,胡奴开宴。趁此悄地更衣,奔从雕辇。 
  '尾声'朝冠脱却,轻裘换,将紫绶身中密绾,说不尽的家常凭伊自管看。 
  扈驾西巡何日还,不堪烽火满长安。 
  出门哪敢高声哭,多少胡儿勒马看! 
  (第二十一出《扈奔》) 
   
  《燕子笺》中,公元六世纪胡人杀进长安的情景,到了公元1644年,竟原样不差地出现在阮大铖的眼前。不过,那是胡人,这是清兵,那是长安,这是金陵。在戏文里,他使剧中人郦尚书扈驾出奔,忠心耿耿,矢志不渝;在现实中,这位先事阉党,感觉臭得不够,再投清廷,以求臭上加臭的阮大铖,很快就变节投降,像当年汉奸为日本鬼子带路扫荡那样,发蓄辫,胡服左衽,从清军攻仙霞关,自告奋勇,作马前卒,走在最前面。 
  他没想到,在山高路陡的峰巅,不小心碰到一块石头,像是挡住他脚步,不让他往前走,绊了一跤,立即仆倒在地,此人遂像一摊牛粪似的再也站不起来。 
  于是,这个中国文学史上的第一败类,结束了他卑鄙无耻的一生。 
  他死了,不等于中国文坛再也不会有类似人物出现,不过,能写出《燕子笺》优美文字如阮大铖者,恐怕再也不会有了。也许因为他这样一个为人为文反差极大的先例在,所以,对时下的一些作品不怎么样,而人品更不怎么样的同行,混迹文坛,洋洋得意,名利场中,狗屁捣灶,也就不好多说什么了。 
  因为,这帮小玩闹,纵使蹦,又能蹦多高?纵使跳,又能跳多久?随他去罢! 

遭遇黑塞
虎 头 
  我是一个最不会领略大自然风情的人。我是一个最不喜欢参观名人故居的人。我是一个最不喜欢黑塞的人。时值2002年暮冬,我乘坐的公车正劈开德国早晨清冽的空气沿着博登湖畔疾驰,目标是黑塞故居所在的盖荷芬(Gaienhofen)。 
  博登湖在冬季宛如温柔的处子,蓝绸缎样不动声色地在青山翠树间蜿蜒直到地球尽头,然后在恍惚之间与碧透欲滴的长空宛转相接,猛一看似乎博登湖浩瀚戾天,倒挂苍穹。参观黑塞故居,非我情愿,它是我们这次赴德进修的重头戏之一,必须参加。这个必须令我头疼。倒退十五年,我也算是“搞德国文学的”(当然是搞得很烂的那种),但知道黑塞生于1877年死于1962年,却纯粹是因为我生于他死的那一年。还知道他写过《轮下》、《荒原狼》、《玻璃珠戏》等作品,并于194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所以最不喜欢他,有两个理由。第一个就是他的名字黑塞,你看看这俩字儿,又黑又塞,有个好儿吗?其实只不过是他的姓Hesse的译音而已,但是不明白为什么当初不能译得悦耳一点,比如“好色”之类。第二个就是自己虽然在很多条河中扑腾过,但不知为什么总认为自己是大作家的材料。黑塞?算什么?!所以不喜欢他。 
  日耳曼学是我的职业,而我却一看德国小说就昏昏欲睡,因为它们对我来说太深刻了。我不仅看德国小说昏昏欲睡,而且坐车也昏昏欲睡。公车在我的昏昏中到达位于博登湖会里(Hri)半岛最顶端的盖荷芬。会里是德国非常有名的度夏胜地,类似青岛。盖荷芬是个典型的德国小镇,居民只有3200人,还不如我现在工作的大学人多。凉凉的空气中满目青翠,比起严冬中凋零肃杀的北德,自然两重天。随着兴高采烈的同事们穿行在一栋栋精致漂亮的德式洋楼之间,我被冻得半梦半醒。走到一栋木头两层楼前,看见远处有个高个子穿着很正规的燕尾服大步流星地直冲我们而来。待燕尾服到跟前儿站定自我介绍,才知道他就是镇长。见了官,我顿时清醒了许多。 
  踩着咯吱吱响的木楼梯上了二楼,在一排排的长木凳上坐下,听镇长讲话。镇长刚说到今年是黑塞诞生125周年,也是他逝世40周年,我就打了一个寒噤:真巧,因为我今年也是40岁。其实当然他死了多少年我就有多少岁,如果我信佛教的话,说不定我还是黑塞的转世灵童呢。就因为这个其实已经存在了40年的巧合,我彻底地清醒了,并且决定要全情投入参观。反正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当然也有赖于镇长及其两个女手下声情并茂的介绍。 
  世界上的事情怕就怕认真二字。我这一全情投入,收获还真大。 
  收获之一:黑塞著作的全球发行量已超一亿册。连翻译带写作,我也算是有过三五本书的人了,我的作品总发行量,绝对到不了一万册。作家以著作决胜,虽然我的书不消说质量超过黑塞一万倍,但作为作家,残酷的事实是一时间我还难以望其项背。 
  收获之二:人家黑塞老婆比我多。我在圈子里一向被公认为很黄色。其实我才是真正的模范新好男人,年过40,正式老婆还只得一个。人家黑塞虽然生活在十分不开化的年代,可人家仅正式老婆就有仨(当然不是说同时有仨,而是按前后算起来有仨)。我对人家老婆的事情向来比较重视,所以就搞得比较清楚,在这里要重点地说一下。 
  头一个老婆玛丽亚(MariaBernoulli)来自瑞士的巴塞尔,比他大九岁,按“女大三抱金砖”,黑塞就抱了三块儿金砖,一结婚就发了。玛丽亚的父亲反对他们的婚事,因为他怕黑塞养不活他女儿。而黑塞也没有让老丈杆子失望,完全向着养不活老婆的方向发展,一结婚就辞了职,准备靠稿费生活。他们就是这个时候搬到盖荷芬的,因为盖荷芬这座房子年租金只有150马克。黑塞的第一次婚姻堪称幸福。玛丽亚不仅替他生了三个儿子,还是一个出色的摄影师。她为他拍的照片,在一百年之后放成真人一样大,依然栩栩如生,而当时的摄影技术之原始,正好用来证明她是多么出色的摄影师。但后来黑塞却对这个婚姻有了意见,原因正是因为这婚姻太幸福了。他觉得这影响了他的独立性。黑塞有一句名言:“我很愿意用我的房子和这一点点幸福交换一顶旧帽子和一个旅行背囊”。此名言后来遭到广大女权主义者的口诛笔伐,认为他对家庭幸福如此举重若轻,实在是“狗坐鸳兜——不识抬举”。其实这正是一个真正作家的心声。一个真正的作家,永远是一个精神上的吉卜赛人,一个为地平线上的天际所无限吸引的流浪者。他不仅视作品胜于他自己的生命,也胜于他生命中的任何其它东西。所以,作一个真正作家(尤其是虽然真正但还没有出名的作家)的父母妻儿,是非常痛苦的事情。这一点已经为古今中外所有著名作家的经历所证明,当然也为黑塞的经历所证明。玛丽亚后来得了精神病,黑塞要同时照顾病妻和孩子,顿觉不堪生活重负:因为他向来都是靠别人照顾的,而且也从来没有考虑过要学习着照顾别人。所以他把妻子和儿子们留在盖荷芬,追随他父亲的足迹,去了印度游历。在游历的过程中,他信奉了佛教。游历之后,妻子的病更加沉重,后来更是只能住在医院里,似乎要终生住院。到了1918年黑塞和玛丽亚离了婚,当然,他负担前妻和孩子的一切费用。这个悲剧具有喜剧色彩的一面是,玛丽亚后来的病不仅好了,而且高寿,一直活到了90岁,比黑塞只早死了4年。 
  黑塞的第二个老婆茹特(RuthWenger)比他小20岁,因为仰慕名作家而下嫁,以为婚后生活舞会加宴会,铁定多姿多彩。岂知结婚之后整日价在家枯坐,无味得紧。盖黑塞性好沉思默想,亲近大自然,极少去社交派对,尤其不带老婆去,令其大失所望。按黑塞的说法,这次婚姻的结束在婚礼举行之后两个月就注定了。所以很快就分居并起诉离婚。但当时在德国离婚跟现在叛国差不多,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何况黑塞的爹是正经在印度传过教的国际传教士,所以起诉归起诉,根本就离不了。凑巧的是,黑塞名著《荒原狼》正好在此时出版,小说中的主人公非常自我,对家人不管不顾。结果女方认定书中的主人公就是黑塞自己,居然就以这部小说为证据来要求离婚,而法官居然就采信了这个证据,判决他们离婚。所以后来有人说:这是黑塞第一次被自己的作品打败。在巴塞尔法院离婚判决书中白纸黑字地写着:被告是个离群索居者,而且自己都说自己是隐士和精神变态。 
  黑塞的第三个老婆昵侬(NinonAuslⅲder)14岁时就读黑塞的成名作《彼得·卡门青德》,是个青梅崇拜者,为嫁给黑塞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她婚姻不幸,遂投奔黑塞,可是黑塞不允许她住在自己的附近,而且只是偶尔去看看她,并且拒绝事先告诉大概什么时候会去。因为怕黑塞来时自己正好不在,昵侬只好天天在家等他。昵侬写了很多缠绵绯恻的情书给黑塞,而得到的回答经常是:“我并不真正喜欢你!”、“我对你不合适”、“我太老了”之类便条,意思是“只要曾经拥有”就很好了。但昵侬不干,经过长时间韧的战斗,终于在1931年成功地正式嫁给了黑塞,而黑塞于1946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也充分证明当初她买到的确实是原始股。黑塞本人对于获奖实际上看得很淡,他在给一个朋友写的信中说:“遗憾的是,生命中外在的满足总在它们已经不能带来兴奋的时候才降临。不过至少昵侬高兴得像个孩子。”黑塞的朋友们为了庆祝他获奖喝了无数香槟,而他自己那时正在进行他这辈子头一次的禁酒禁欲。尽管如此,昵侬还是没有躲过那个已婚女人的黑洞:她发现,崇拜一个著名作家和当他的太太之间的差距完全可以用天堂和地狱来形容。黑塞在家经常半天一言不发,或者突然之间就暴跳如雷,有时甚至毫无来由地拒绝吃饭。她不能随便就跟他说话,否则就要招致长时间的疾风暴雨,因为她打断了他的思路。 
  黑塞的坏脾气著名到什么程度呢?有个故事可以证明。他住在瑞士的时候,是租房子住,搬来搬去,老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家。后来有个大款和他一起喝酒,问他理想的房子是什么样子,黑塞就很兴奋,在纸上画来画去,曰:我的理想是这样这样。这个大款是个真正有钱的,并非刘晓庆一类吹出来的大款。他当场就让人完全按这个样子盖一栋大房子,送给黑塞住一辈子,把个昵侬高兴得差点当场昏过去。这栋房子在巴塞尔。因为黑塞获了诺贝尔奖,所以这栋房子就成了巴塞尔的“名房”,不仅当地居民趋之若鹜,而且经常有导游带游客来观光。来得多了,甚至不经同意就跑到他们家窗户根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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