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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第2部分

小说: 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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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而且永远是新的。你希望读完这本新书之后,能够留住这种最初的新的感觉,并且永远不再去探索新、追求新了。这回你能如愿以偿吗?不知道。让我们先看看它最初给你的印象吧。

  也许在书店里你就开始翻阅这本书了。也许你没能翻阅,因为它那时外面还包着一层玻璃纸。现在你站在公共汽车上,挤在乘客之中,一只手还抓着车上的扶手,你开始用另一只手撕开包装纸,你的动作有点像猴子,像一手抓住树枝一手剥香蕉皮的猴子。喂,你的胳膊肘碰着人了;向人道歉!唉,起码应该这样。

  也许书店老板没有把书包上,给你放在塑料袋里了。这样就简单多了。你坐在你的小车方向盘后,汽车停在交通信号灯下;你从塑料袋里取出书,撕开外面的透明玻璃纸,开始阅读开头的几行。这时喇叭齐鸣:绿灯,你堵塞交通了。

  你坐在你的办公桌前,把书放在一堆文件中间,仿佛随意丢在那里。过会儿,你把文件移开,这本书便出现在你的眼前。你漫不经心地打开书,把两肘撑在书桌上,双手握拳支撑着太阳穴,好像在聚精会神地研究文件,其实你在试读这本小说的开头几页。渐渐地你把脊背靠向椅子背,把书捧到鼻尖下,进而把椅子倾斜使其支撑在两条后腿上,并抽出写字台一侧的一个抽屉,把脚跷上去(脚的位置在阅读时十分重要),最后你干脆把腿伸到写字台上,跷到尚未办理的文件上。

  你不觉得这样未免有点不够恭敬吗?当然不是说你对工作不够恭敬(谁也不会对你的工作效益说长道短;我们承认你的工作属于非生产性活动的范畴,它在国民经济和世界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而是说你对这本书不够恭敬。如果你属于这种人:他们认为工作应该一丝不苟(不管是出于对工作的爱好还是迫于生计),应该有所作为、利人利己(不论是存心地还是无意地)。如果你属于这种人的话,那就更糟糕了,因为你把这本书当做护身符或吉祥物带到你的工作岗位上,你就会断断续续地受到它的引诱,每次都会使你的注意力有几秒钟时间离开你的主要对象,例如计算机房里的打孔机,厨房里的炉灶,推土机上的操纵杆,或者是躺在手术台上打开腹腔露出肚肠的患者。

  总而言之,你最好克制一下急不可待的心情,等回到家里之后再打开这本书。现在可以打开它了,你待在自己房间里,家里很安静。你把书翻到第一页,不,翻到最后一页,因为你首先想知道这本小说有多长。谢天谢地,不算太长。今天写长篇小说也许有点逆历史潮流而动,因为现在的时间已被分割成许多片段,我们度过的或用于思考的时间都是些片段,它们按照各不相同的轨道行驶与消逝。时间的连续性我们只能在历史上那样一个时期的小说中才能看到,那时的时间既非静止不动的亦非四分五裂的,可惜那个时代仅仅待续了百年左右,后来时间的连续性就不复存在了。

  你把书捧在手里翻过来转过去地看,看看护封与封里上的文字,都是些一般的话,没有多大意思。对呀,任何封皮上的话都不能越俎代庖,不能告诉你应该由书本直接告诉你的东西,也不能代替你将从书中汲取的东西(尽管你可能受益匪浅也可能受益不大)。当然,把刚买来的书拿在手里反复看看外表,读书本的内部之前先读读它的外部,也是新书能带给人的一种乐趣。然而一切起初的快感都有个最佳时限,如果想使它变成一种持久的快乐,亦即阅读的快乐,就应掌握好这个时限。

  喏,你现在已准备好开始看第一页前几行了。你希望立即能看出作者那独特的风格。遗憾,你没看出来。你又仔细想想,谁说这位作家有种独特的风格呢?恰恰相反,大家都知道,他的作品每一本书都不相同。他的独特性就是他的多变性。他的这部小说仿佛与他至今所写的所有小说毫不相同,至少与你能回忆起来的他的那些小说不同。你感到失望?等着瞧吧。开始时也许你感到有点晕头转向,犹如你看到一个人,他的名字使你想到一种长相,可是你看到的相貌与你记忆中的长相对不上号。你往下看,觉得这本小说尽管不符合你对作者的期望,但还可以读,它引起了你的兴趣。如果你再细想想,会觉得这样更好。如果要你选择,你会选择这本你还说不出个子午卯酉的书。


寒冬夜行人

  故事发生在某火车站上。一辆火车头喷着白烟,蒸汽机活塞发出的声响掩盖了你打开书本的声音,一股白色的蒸汽部分遮盖了小说的第一章第一段。火车站的气味中夹杂着一股小吃部的气味。有人站在小吃部结满水汽的玻璃门窗内向外观看,玻璃门打开了,小卖部内外都雾气腾腾的,就像近视眼或被煤灰眯了眼睛的人看外界时的情景。这本小说的文字模糊,就像旧时火车上的玻璃窗户结满了水汽一样,雾气罩住了书页。这是个冬雨淅沥的夜晚,主人公走进小吃部,脱下潮湿的外衣,一股水汽顷刻裹住他的身躯。车站上传来一声长鸣,火车在雨水中闪烁着寒光的铁轨尽头消逝了。

  年迈的小吃部老板正用蒸汽咖啡机煮咖啡。咖啡机发出啸叫,喷出水汽,仿佛老板在发出信号(起码小说第二段的一连串句子给人这么一种印象)。听到这个信号,坐在桌边玩扑克的人立即把自己的牌往胸口上一贴,转过身来望着这位新来者摇头晃肩,而站在柜台旁的顾客则端起杯子,撅着嘴唇,眯缝着眼睛吹咖啡,或者小心翼翼地在盛满啤酒的杯口咂口酒。猫儿拱了拱腰,收款员关上钱柜发出叮咚一响。所有这些迹象都表明这是个乡间小火车站,陌生的面孔会立即被识别出来。

  火车站都大同小异,即使灯光不亮也没什么关系,你对它们早已十分熟悉了。它们都有股火车气味,即使火车都开走了也有火车气味;它们都有火车站的特殊气味,即最后一趟火车开出后的那种气味。这个车站上的灯光以及你正在念叨的这些话,都仿佛不是为了让你透过黑暗与烟雾看清各种东西,而是要使这些东西与黑暗和烟雾浑然成为一体。

  我今天晚上在这个车站下车,有生以来第一次来到这里,可我觉得非常熟悉这里的情形。我从这个小吃部里走出去又走进来。时而是站台的气味,时而是厕所里湿锯末的气味,各种气味混杂在一起就是等候火车的气味。还有在电话亭里打电话的气味。如果你拨的号码没有反应需要回收硬币时就能闻到电话亭的气味。

  我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在小吃部与电话亭之间穿梭而行。或者说,小说的主人公名字叫“我”,除此之外你对这个人物还什么也不知道;对这个车站也是如此,你只知道它叫“车站”,除此之外你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你从这里打电话没人接。也许在某个遥远的城市里有个电话铃在响,但没有人接。

  我挂上听筒,等硬币从电话机里哐啷啷退出来,然后再回到小吃部,推开玻璃门,走向那堆刚刚洗过却仍散发着热气的咖啡杯。

  火车站酒吧(亦称车站小吃部)里的蒸汽咖啡机一会儿发出啸叫,一会儿喷出蒸汽,炫耀着它与火车机车的亲缘关系,即它与过去的蒸汽机车和现在的电力机车有着相似的地方。我在车站上走来走去,已奔波很长时间了,因为我在这里陷入了圈套,陷入了火车站上不免发生的缺乏时间概念的圈套。铁路电气化已实现多年了,可车站上的空气里还飘荡着煤的粉尘,一部描述火车与车站的小说必不可免地要讲到这股烟尘味儿。你看这篇小说已看了几页了,应该向你交待清楚,我在这里下车的这个火车站,是过去的火车站呢,还是现在的火车站。可是,书中的文字描述的却是一种没有明确概念的时空,讲述的是既无具体人物又无特色的事件。当心啊!这是吸引你的办法,一步步引你上钩你还不知道呢,这就是圈套。也许作者和你一样,还未考虑成熟,你这个读者不是也还搞不清楚,读这篇小说会给你带来什么欢乐吗?

  喏,我来到这个老火车站。这里的一切也许使你想起过去,使你重新看到了已经失去的时间与地点;也许这里电灯的光线与蒸汽咖啡机的声响使你仿佛生活在当代,享受着当今生活能够带给你的乐趣。这个酒吧也许是我的眼睛,一双近视的或被灰尘眯了的眼睛,看什么也看不清楚,一切都仿佛烟雾腾腾的。但这并不排除它实际上可能灯火辉煌,霓虹灯管发出的光和反光镜反射的光把这里的每个角落都照得通明,音响器播出震耳欲聋的音乐,台球桌边和电子游戏机旁人们正在游戏,电视机屏幕上彩色图像不断变化,鱼缸里热带鱼欢乐地游着,加气管里冒出一串串气泡。我的胳膊不再是挂着一个塞得鼓鼓囊囊的旧塑料口袋,而是推着一个装有走轮与电镀折叠把手的方形旅行箱。

  读者你以为我站在这个旧车站的站台上,眼睛盯着挂钟的指针,徒劳地要使那巨大的时针倒转,倒着经历那已经属于过去的时刻。难道你就没有想到我手表上的日历在那个小方框里啪啪倒退,仿佛断头台上被屠刀砍下的头颅一个个从我脚下滚过吗?不管怎么形容,结果都一样:我手握把手,推着这个带走轮的旅行箱在平滑的站台上向前走,但我的手自然而然地表示出我内心的反感,仿佛这个诚实的行李箱正在对我说,它已经成为我的负担,令我感到厌恶与疲劳。

  一定是什么东西出了差错,比如火车出了差错,晚点了,耽误了换车时机。也许我来时应该有人来接,来接这只箱子;它现在好像令我十分担忧,不知是怕丢失它呢,还是急于想摆脱它。但可以肯定,这只箱子不同寻常,不能交给行李寄存处暂存,也不能随便丢在候车室里不管。我现在看表已无济于事,倘若有人来接我,现在人家早就走了。我想方设法使时钟倒转、日历倒退都是枉然,不可能倒退到从前那个时刻了,那时这个差错尚未发生。假若我在这个火车站上应该遇上什么人,他与这个火车站也毫无关系,只是在这里下车再换乘另一趟车离开这里,就像我一样本来要在这里转车,我们两人之中一个人应该把某种东西交给另一个人,比如说我应该把这只带走轮的箱子交给他,可我没能把箱子交给他,现在它留在我身边,让我感到棘手。那么我该怎么办呢?惟一的办法就是竭尽全力重新建立那已经失去的联系。

  我已经数次穿过小吃部走到车站门口,门外广场上漆黑一团,仿佛一堵墙壁阻挡着不让我向前。一边是黑暗的铁道,一边是黑暗的城区,我只能待在这个有灯光照明的中间地带里。我能上哪儿呢?外边那个城市还没个名字,我们还不知道它将被排斥在这本小说之外呢,还是被包含在这本小说的文字之中。现在我只知道这本小说的第一章一直在描写这个火车站和小吃部,迟迟不愿离开这里,我若离开这里,也未免太不谨慎,因为有人可能来这里找我,而且我也不能让人看见我带着这个大箱子。因此,我不停地往那公用电话里塞硬币(它每次都给我吐出来),塞好多好多,就像打长途电话那样。谁知道那些应该给我下指示,或者说给我下命令的人现在上什么地方去了呢?我是为人办事的,我的这副样子不像为私事或经商而出门的人,倒有点像一个执行任务的人,像一局重大博弈中的小卒,像一部大机器中的小齿轮,小到不应该引人注意的程度。事实上我的任务是经过这里而不留下任何痕迹,可我在这里每逗留一分钟都会留下痕迹:我若不讲话会留下一个不愿开口的人的痕迹;我若讲话,我的每一句话都会留下来,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为人引用。也许正因为如此,作者才连篇累续地提出各种设想而不写下任何对话,让我在这层由铅字组成的密密麻麻的昏暗的掩体之下悄悄通过、逃之夭夭。

  我这个人一点也不引人注意,既无姓名也无背景。读者你之所以在下车的旅客中注意到了我并注视着我在酒吧与公共电话亭之间的穿梭行动,那是因为我的名字叫“我”。虽然你对我的了解仅此而已,但已足以促使你把你的一部分与这个你所不了解的人物“我”联系起来。作者也是这样,虽然他不愿谈论自己,他却决定把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称为“我”,使主人公不引人注目,因为这样他就不需要再详细描述主人公了;如果给主人公起个别的名字或加个什么修饰语,比起用“我”这个干巴巴的代词来就多多少少对主人公进行了说明。作者和你一样,写下这个“我”字时,就把他的一部分与这个“我”联系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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