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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064穿入聊斋 作者:南朝陈(起点vip2012.10.28完结)-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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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倒不是皇帝怕道门造反,危及己身的统治地位。事实上古往今来,道释之学从来都不是主流,不是王道。

    一来两家入门不易,真正的传人基本都凤毛麟角,数量很是稀少;

    二来就算入门,但修炼更难,修道有六大境界:开窍、阴神、金丹、元婴、法相、人仙;释家则是有九转之境界,一转凡身、二转皮身、三转肉身、四转骨身、五转心身、六转精身、七转法身、八转真身、九转金身!

    两家除非修炼到了最高的境界,道门人仙,或者释家九转金身,否则都有一个共同的弱点,就是畏惧忌惮血气!

    人,皆有血气,身体越强壮,精神越饱满,信念越纯正,血气就越是旺盛。

    而在人类中,血气最为旺盛的人,毫无疑问就是军人——纪律严明,经过尸山血海的战场洗礼过的军人。

    军人,就是王朝统治的根基,最为依仗的力量所在。

    天统王朝,立朝近千年,麾下有一支极其精锐的队伍,编制人数多达十万,名曰“黑衫卫”。这些黑衫卫,标志性的装束就是身穿一身绣竹黑衣服。

    一丛挺直的竹子,就绣在袖子上,具备鲜明的标志作用;而通体衣服的颜色漆黑如墨,黑得深沉,使人一看,就觉得有一股像山一样的压迫感。

    每一个黑衫卫,都是千挑万选、经过无数磨砺的,手上,不知沾着多少鲜血,真正的杀气冲天,血气张扬。

    每一个人,就如同一束焚烧猎猎的火炬,鬼神辟易,根本不敢靠身。而无论道门还是释家的弟子,修为境界差一些的,面对黑衫卫时,根本就不敢出窍来施展法术,如果他们出窍,只怕还没有近身,神魂当场就会化为灰灰了。

    所以,有这么一支强大的军队守护,皇帝完全无所畏惧,他玩手段,只是出于政治上的某种需要而已。

    看来,这位登基不久的正明帝并不简单。

    ……

    此时王复又提议道:“留仙,今天风和日丽的,我们出去走走吧。你总是呆在屋子里,也不怕闷坏了。”

    陈剑臣转念一想,答应了,揣了些铜钱,和王复出门而去。

    说起来,他入驻江州城府已有些时日,但并未真正的四下走动过,观察过,眼下倒是个好机会。

    但当陈剑臣说出这个想法时,王复脑袋却摇得像拨浪鼓般,连连否定,说道:“江州城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街道、房子,和人嘛,不如我们去遛鸟楼吧,再去看看诸葛老先生。”

    看他兴奋的样子,只怕去看诸葛先生是假,“遛鸟”才是本意。

    陈剑臣却知道诸葛卧龙已经离开了,其送《石头梦记》给自己的时候就说过,第二天要出走,继续四海漂泊。他一把年纪的,想起来不免让人有几分担心。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志向,却不好干涉改变。

    王复见陈剑臣不肯去,继续游说:“留仙,愚兄知道你有顾忌,但去遛鸟楼,好玩的东西多着呢,并不像你所想的那么龌龊。比如说,遛鸟楼有个清倌人叫鲁公女,年方十四,风韵娇美,姿态秀丽,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非常了不得,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据说她还掌握着一门针灸医术,技艺神乎其神呢。”

    陈剑臣淡然道:“既然她如此出色,岂会到青楼里去做清倌人?”

    ——所谓清倌人,说得好听,卖艺不卖身,但一旦被某些强势大人物看中,根本就没有做主的余地了。

    王复回答:“听说这鲁公女以前出身大户人家,只是家道中落,父母早逝,家产都被豪强侵占了去。她一个弱小女子抗争不得,唯有流离到遛鸟楼。”

    陈剑臣哦了声。

    王复催道:“留仙,你到底去不去嘛?听说今天那鲁公女会出来弹奏一曲《灞上曲》,这可是非常难得的机会,平时花钱都求不得的。”

    陈剑臣冁然一笑,道:“我不大习惯,你还是自己去吧。”

    闻言,王复颇感失望,不过他也没有再说什么,自顾告辞赶过去了。而陈剑臣则迈步开始在江州府城闲逛,完全没有目的,只是东看看西望望,以了解城府结构,和人土风情为主。

    咦,那不是那天漂流舟上的胡须佬吗?

    正顾盼张望间,陈剑臣乍然见到对面一间酒肆之上,一位身形昂藏的汉子在独自喝酒。

    那天去踏青,陈剑臣恰好见到鉴江上一舟漂流而下,舟头处站一汉子,气宇不凡,虬须似铁,给予他非常深刻的印象,只是无缘结识,深以为憾。没想到碰巧在这里看到了,当下就有了决定,快步走过去。

    汉子独自占据一桌,桌上只有一盘寻常的菜肴,倒是好酒摆了两大坛在上面。其装束和当日并无什么改变,引人注目的那把巨大的剑匣紧紧地背负在身上,颇有点“剑在人在”的萧杀意味。

    陈剑臣走过去,拱一拱手:“在下陈剑臣,可否请君一饮?”

    汉子抬头瞥了他一眼,冷然道:“某家向不与生人饮。”

    陈剑臣呵呵一笑,很洒脱地坐下来:“一回生,二回熟嘛。”

    他的话语引得汉子眉毛一挑,认真打量了陈剑臣一下,语气依然生硬:“看公子衣着,当为读书人,何故如此唐突?”

    陈剑臣却自来熟地叫店小二上了几样好菜,笑道:“读书人也是人,我见阁下形容豪杰,顿生结识之心,只是机会难得,虽不请自来,但其心可鉴。”

    汉子一笑,道:“公子好生直白,倒不讲究礼节俗套。”

    陈剑臣正色道:“礼节讲多了反会显得虚伪,却不是我辈读书人所主张认同的。”

    汉子终于大笑,似乎认可了陈剑臣的“搭讪”行为,爽朗道:“某家,秦人,燕姓,字赤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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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醉意(求推荐票!)

    是燕赤侠,不是燕赤霞……

    一个念头飞快地在脑海掠过,随即抛之脑后了,不再纠结。纠结那一字之差,实在没有什么意义。

    当下问:“燕兄背负巨剑,莫非是传闻中的蜀山剑客?”

    燕赤侠双目精光闪过,转瞬即没,旁若无事地道:“公子也曾听闻过蜀山剑客之说?”

    陈剑臣微笑道:“燕兄不必客气,你直接叫我‘留仙’就好了……嗯,我曾听一个道士说过。”

    “什么道士?”

    陈剑臣回答:“崂山庆云道长。”

    燕赤侠哦了声,释然道:“原来是他。”

    陈剑臣马上问:“燕兄认识庆云道长?”

    燕赤侠呵呵一笑:“见过一面。”

    陈剑臣又问:“那崂山广寒道长呢。”

    燕赤侠面露惊讶之色,又扫了陈剑臣一眼:“你也认识广寒那牛鼻子?”

    说到广寒,他直呼牛鼻子,似乎很稔熟的样子。

    陈剑臣笑道:“和广寒道长喝过一次酒。”

    燕赤侠一下子明白过来,哈哈大笑:“原来你就是那个书生!”

    这下轮到陈剑臣感到惊讶了,可转念一想:他们之间既然认识,说话的时候谈论到自己也正常。如此正好,有这个门路就省了许多曲折功夫了。

    燕赤侠又问:“广寒曾与你说过我的身份?”

    陈剑臣摇摇头:“没有。”

    燕赤侠晒然道:“量他也不会说,败军之将,不足言勇。”

    陈剑臣听得入神,敢情这燕赤侠的修为比广寒还厉害一筹呀,莫非真是那传说中的剑仙了?不禁肃然起敬,道:“燕兄果然是世外高人。”

    燕赤侠一摆手:“我知你不是那等迂腐之徒,就不必多做客套礼数了,来,既然相遇就是缘分,喝酒。”

    从此绝口不提修为之事。

    他不提,陈剑臣也懒得扫兴,破坏气氛,两人便你一杯我一碗地吃喝起来,顺便说些家常闲话。

    这一顿酒下来,陈剑臣第一次有了醉的感觉,飘飘然,双脚似乎踩到了棉花之上,软软的。而燕赤侠显然海量,陈剑臣用杯他用碗,喝的比陈剑臣岂止多出一倍?然脸不红,眼不朦胧,一点事儿都没有。

    结完帐后,两人离开酒肆,燕赤侠告辞道:“留仙,为兄即日将赶往京城,参加一场弘法大会,他日有缘,定当再见。”

    又是弘法大会……

    陈剑臣愣神,道:“那我就祝燕兄一路顺风了!”

    ——他和燕赤侠算起来只是萍水相逢,但颇有一见如故之感。只可惜喝了一顿酒后,对方就要上京了。感觉,就和广寒差不多。不过修士,都是这般洒脱的,来去如风,哪里有多少交代?

    当下燕赤侠不再多言,转身大踏步而去。

    陈剑臣目送他离开,顿觉得脑袋有些眩晕,他刚才喝的酒,未免太多了些。他强打起精神,向家的方向走去。

    走了一段路,越发觉得头重脚轻起来,赶紧在街边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休息,准备等缓过这阵酒劲后再回去。

    “喂,这位公子!请醒醒……”

    恍惚间陈剑臣感觉有人在呼唤,声音飘渺,不知深浅。他霍然睁开眼睛,才发觉自己刚才竟眯着了。

    眼前站着一位丫鬟打扮的女孩子,不过十一二岁模样,正冲着他叫呢。

    陈剑臣晃晃头,问:“姑娘你叫我?”

    那丫鬟抿嘴一笑,道个万福,道:“公子想必是喝醉了吧?”

    陈剑臣苦笑道:“确实喝多了点。”

    丫鬟伸出手,手上有一根用白纸包住的东西,道:“这是陈年葛根,解酒效果很好的……嗯,是我家小姐叫我拿给你的?”

    “你家小姐?”

    陈剑臣有些疑惑,难道自己在街边打了会盹,一下子就被某个千金大小姐看上了?

    ——好吧,这绝对只是自我感觉良好!

    丫鬟手一指,正指着停在不远处的一顶精巧的轿子。

    轿子停在那边,帘布都盖得实实的,看上去,如同一个笼子般。仿佛感觉到了陈剑臣的注视,那帘布微微掀开一条缝儿,有盈盈的目光从里面往外探出来,和陈剑臣的眼神一触,帘布儿立刻又遮了回去。

    应该不是聂小倩,否则何必遮掩?

    陈剑臣干咳一声,站起来,道:“你家小姐的心意,在下心领了,不过我现在已经没事了,谢谢。”

    做一个礼,施施然举步离去——眯了一会,酒意散了大半,行动自如了。

    那丫鬟一跺脚,只得跑回轿子那边,说:“小姐,那书生不领情呢。真是好心被当做驴肝肺,多少人眼巴巴着要小姐送东西呢,他可好,居然掉头就走了;我看呐,就是个不解风情的书呆子。”

    从她的角度看,自是陈剑臣应该欢天喜地地接了葛根,然后彬彬有礼地道谢,再打听自家小姐的名讳——接下来顺利投缘的话,就可以演绎出一次荡气回肠的才子佳人的故事了……但那书生倒好,拍拍屁股走掉,屁都没放一个。

    轿子里传出幽幽的声音:“香儿,我们走吧,只是街上偶见,他这般做也属于人之常情。”

    那香儿很八卦地问道:“话说,为什么小姐要送给他葛根呢?难道是看那书生长得俊?”

    “香儿,你越来越多问题了。”

    香儿一吐舌头,嘻嘻一笑,吩咐轿夫起轿,依依呀呀地走了。

    陈剑臣回到家中,莫三娘闻到他一身酒气,忙道:“阿宝,快冲一杯浓茶来。”她以为儿子和王复去喝酒了,朋友之间的应酬,在所难免,自是不会多说什么。

    阿宝很快就泡好了浓茶,端过来给陈剑臣醒酒。

    陈剑臣喝了一大口,精神为之一爽,接着几口喝完,然后向母亲告了声罪,回房睡觉去了。

    时日如飞,十来天一晃眼就过去,八月十五来到,吴文才早早就把状元楼全部包了下来,不接外客,大摆酒宴,只接他请来的贵宾。

    陈剑臣也是其中之一。

    他和吴文才之间只是有些摩擦,谈不上怨恨,既然对方开口邀请,却不好拒绝。况且,他已经写好了送给聂小倩的字,恰逢其会,可以找个机会把字墨送给她,了却一桩心事。

    中秋佳节,月满中天,名流云集,肯定会是一场热闹缤纷的大宴会。在宴会之上,想必很多人都想争着出境要捞个引人瞩目的角色了吧。

    (有没有人能猜到主角给聂小倩写得是什么字呢?好吧,这个问题确实很唯心,很难猜,但我相信群众的智慧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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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宴会

    (第三更送到……明天还要不要继续三更呢?好吧,就看各位看官书友支不支持,热不热情了……)

    中秋,月圆之夜。

    夜幕初临,那圆盘般的明月就跃然跳上了柳枝头,急不可待地要向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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