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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寻找法律的印迹-第8部分

小说: 寻找法律的印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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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美国生活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最后,他庄严宣布:“联邦最高法院对本案,以7∶2的悬殊票决,坚持那条具里程碑意义的规则。即再一次重申:警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之前,必须对其宣读‘米兰达警告’”。
  许多美国的民众,当场爆发出一阵阵巨大的欢呼!
  而许多美国的警员,却长长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私下里,“全美警察协会”对此判决表示愤怒和失望!而公开场合,联邦总检察长、前司法部长雷诺女士则表示:对此判决保障了美国一项优良的司法传统而感到高兴。
  或许,还是前纽约警察总监帕特里克·默菲说的一句话最有风度而又最耐人寻味。他说:“在一个民主社会里当警察,是我们特殊的荣幸”。而这句外交辞令背后的潜台词,却分明在无可奈何地叹息:在美国,警察这份工,真的不易混!
  不管怎么样,“沉默权”在美国的命运,终于是“有惊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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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中国百多年来的思想史、文化史和制度史,不可脱卸的情结和责任,似乎总是纠结于“古今”与“中西”的问题。而它同样也构成所谓国家之显学的法律学的核心问题。从古今来看,中华法系之礼法合一、诸法合体、德主刑辅的法系特征,面临着现代理性和人性解放的社会所要求的平等、自由、权利、限权(力)等现代性价值的挑战;从中西来看,以两希的自然法—神法为
  源头、以罗马法为楷模、以资本主义世界的理性化、科层化为载体的法律秩序,始终是全球化法系交融的趋势下中国法律和观念变迁中的一个巨影。
  昔人严复以导引西学法理观念为要义,移译西方法律名典数种。今人除移译外,更尝试以多样的方式,在历史不能回溯的情况下,亲近西方以使惠益本土。抒写历史、钩沉摹物、幽思反照,并以法律史的比较梳理为内容,辅以散旷笔法,这样的读本,我们终于可以欣喜地在新近的书市上发现。它就是《寻找法律的印迹》。一本编辑设计同样精良甚至出色的书籍。
  法治的受众肯定是民人大众,而不是少数精英。昔日礼教中国之所以秩序井然,是因为国人无论耄耋黄毛,咸以儒家义理为信仰;而今日要建设一个法治的中国,须于国人心中植入法治的理念和希望,而且必须是国民之全体。启蒙的工作,随着法治的展开,显得多么的关键和迫切!发蒙,可以是三字经,也可以是五经四书,而对于中国的一般读者来说,或许前者更为合适。它把遥远的真理转变为眼前的迫切,并且那样晓畅地用游记的形式表达出来。
  《寻找法律的印迹》,涉足世界上几乎所有重要的、具有典型意义和发生典型事件的国度。从地中海、古罗马的知识考古,到发达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钩隐抉微,我们可以看到非常丰富的法理与案例。比如安提戈涅以自然法来对抗国王的命令、苏格拉底为了倡导守法的精神饮鸩以殉道、古罗马著名法学家西塞罗的伟大著作与演说、宣布恶法非法的纽伦堡国际战犯大审判、“你有权保持沉默”的美国“米兰达规则”、震惊全球的辛普森案、消费者获赔280亿的“万宝路”赔款案等等。这些著名的案件和事件,蕴涵着西方法治精神的精髓、法理学的要义、法律的信仰与原则。比如,自然法高于人定法,公民必须尊重法律的判决,罗马法的“共和”、“自由”、“法治”的伟大传统,恶法非法,公民有不自我归罪的权利和程序保障,国家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等。而本书的剪材和编排,无不按照“自由”、“平等”、“公正”、“权利制约权力”、“自然法和神法高于人法”等这样一些核心的价值元素来进行。
  书中提到的一些案件和事件,不少具有西方独有的语境。比如英法美近代的革命,希腊众神的故事,《圣经》与十诫,罗马法及它那群星璀璨的法学家和执政官。当我们读到这些内容的时候,或许有几分猎奇的快乐和异质的冲击,或许,它们——才是中西律法差别的根本?英国史家梅因曾说到中国社会自古以来的静止性,这为国外不少学者所认可。尽管国人有“天道”和“君子”观念,但无疑是没有高于国家法律秩序的更“高级法”的;儒家讲的君臣、父子、夫妇、长幼、士庶之别,在法律上并不能对人一视同仁;传统中国从没有过公民、法学家、法官等概念。而当下中国人的法制实践和立法活动中,虽然确立了法治的一些核心价值,如自由、平等、民主、限权等,但是我们依然对法的所谓神圣性和对法的骨子里的信仰,怀有持一种隔膜的、复杂的情绪。宪政、法治和公民国家,既是大词,也是本来遥远的;它源自西方,却要成为中国人明天的“文明”。
  在遥远和迫近的张力里,我们需要反思。如果这本《寻找法律的印迹》足够及时,我相信,它一定能给普通中国人的心灵带来一定的震动。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以传布公理人性为宗旨的文本,只有真正入道义、合人心,才可以行之久远矣。同样地,对于精神、对于法治。
  本文摘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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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寻法律星盘的“点”“滴”
  ——评《寻找法律的印迹》
  我知道,万物有因!我知道法律有它自己的根!我知道,法律有自己的轨迹——正如天际划过的流星,那辉煌的光亮中包含着无数的燃烧!那燃烧而形成的耀眼的辉煌正是法律星盘的“点”
  “滴”!
  一直以来,生为凡人,我们都在寻找法律的国度中寻找,寻找一种法律下的权利,寻找一种法律中的正义!寻找一种长久的理念——法是公平,法即正义!然而,我们对法的历史了解的又何其之少,为法的信仰的由来所经历的那些常令人热泪盈眶的过程又何等的欠缺!不读书,不知道自己知识欠缺!不读法律的历史,就不懂得真正的信仰法律!读完《寻找法律的印迹》,我的整个的身心都在颤抖,我一直以来都以法律人自居的灵魂受到一种洗礼!
  从古老的远古的非洲370万年的足迹开始寻觅,从尼罗河下远古的部落中小矮人的权利,从古埃及金字塔下那著名的农夫对威严的法老的“正义”演讲,从沙漠里挖掘出的《汉谟拉比法典》,从古罗马正义蒙眼闭目的正义女神的天平与宝剑,到英格兰《大宪章》,到法兰西《人权宣言》,再到美利坚《独立宣言》,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令人崇敬,让人不得不惊叹于法在人类历史中的伟大功绩!
  一个不懂历史的人仿佛没有根基的飘萍,漂泊不定!法是一部倾注着人类智慧与血泪的历史,不懂法的历史的“法律人”也不过是法条的阐释者,无法在包容着人类精华的法律的国度中寻找到真实的自己!我们懂得法律来之不易,我们懂得法律的轨迹——所以,我们将无悔地信仰法律!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
  本文摘自《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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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人知法去处,唤取归来同往
  -读余定宇先生《寻找法律的印迹》
  有这样一次旅行,其游历六洲十六国,登临各洲最高峰,却无心尽览风光;其遍访历史人文遗址却在廊柱穹顶间用心一个个不易为人察觉的文物细节。从非洲到中东到欧洲再到美洲,行程岂
  止千万里;从 5500 年前的埃及到 1995 年的美国,思绪绵延近万年。而这样一次“上穷碧落下黄泉”式地追寻只为了在历史的沙滩上分辨出法律的印迹。
  余定宇先生以其新著《寻找法律的印迹》引导我们做了这样一次长途旅行,我们不仅闻到了香榭丽舍的芬芳,也听到了罗兰夫人走上断头台时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我们不仅领略了无忧宫的雄伟宁静,也听到了民众法院宣判磨坊主诉威廉一世一案磨坊主获胜时,民众的欢呼声。全书读来像是一部地理志又像是一部大事记,像是故事集又像是人物传记,而在这一切中都有法的身影逡巡,我想这正是全书最大的特色所在。
  我们的旅行始自非洲中部的布隆迪,俾格米人的传说使探险家们在那发现了人类法律最原始的足迹-“权利”的足迹。由这出发,随着一个个空间的渐渐转换,我们在西奈山上的“摩西十诫”中,在苏格拉底杯中的毒酒里,在波茨坦郊外的老磨坊边,在夏威夷岛的椰子树下都看到了法律的印迹;随着一个个故事的徐徐展开,我们看到了“民众参与、平等诉讼”的法律之治如何在古希腊的神话中拉开序幕,也看到了波士顿老鞋匠约翰如何用自己的爱心捧出缓刑制度,一部栩栩如生的法制史画卷就此展开;而随着一个个人物的缓缓走近,我们听到了普利尼在元老院法庭上的疾呼:“他有权保持沉默!”也听到了汉弥尔顿的在陪审团前的呐喊:“你们有权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耳朵去听!用自己的良知和理解,对自己同胞们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作出负责任的裁决!”,法律的历史就在这声声呐喊中悄然转向。这样的叙述方式不仅能让我们更清晰地看到法如何在历史的积淀中生长起来,也能更真切地感受到小人物如何影响了大历史。
  虽是国际旅行,著者的心魄却始终守望着黄河长江流过的这方热土,轻轻喟叹虽只寥寥数语,却使一片赤子之心跃然纸上。目光在古今中外间顾盼流转,心潮亦随之澎湃汹涌,对于中国法治道路的追寻是几代人孜孜以求的梦想,而对“法是什么”的本体论追问也已在中国学者心间萦绕百年。余先生无意赋予新著如此厚重的哲思,但是读者的心绪却不由自主地从其喟叹中蔓延开去。
  余先生坦言,“法其实是一种‘公平正义的行为习惯’”,其本质就是“公平正义”,“一切法律的故事,其实,便应都是关于‘公平正义’的故事,而不是关于刑罚镇压、铁窗与镣铐的故事;是关于人类的‘自由平等’的故事,而不是关于人类的专制与压迫的故事。”为此,他请出了罗马的司法女神雕像,其后书有古罗马格言“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他也请出了马丁•;路德•;金的纪念碑,其上刻有金的一句名言:“直至公平与正义像滚滚江河,像滔滔溪流,奔腾向前”。然而正如书中内容所展示的,法律的故事里不仅有农夫胜官吏、平民胜国王的“正义”,也有百姓无辜入狱、罪犯逍遥法外的“正义”。正义的故事原来并不那么简单。看来法必然具有其他不简单等同于正义的特征,而这些特征究竟是什么?它们如何决定了法之为法?对于这一千古难题,余先生并不贸然作答,而是在法律印迹的找寻中给你一种感觉,一种思考,从而将这千年的追问继续下去。或许在周游世界之后,余先生要给我们的正是一个思考的起点。
  本文摘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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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边这本装帧精良厚实、书页泛着昏黄气息的《寻找法律的印迹》,是法律出版社刚出的一本融法律、历史、文学、政治等多种元素于一炉的书。一本轻松的书。一本有热情的书。
  它与往常齐整森严的专业法律书籍截然不同。从本质上说,它是散淡的、轻俏的、故事的、情绪的。因此,它也是难以定性的。好比作者在后记里说:该把它放在哪个书架上呢?法律?历史
  ?散文、游记?还是哲学?都像,也都不像。这种风格,我们可以从书的篇章布局与文字:“地中海沿岸——法律的足印”、“古罗马废墟——法律的沉埋”、“英格兰原野——法学的重生”、“西欧风云——法律的蒙尘”、“新大陆阳光——法治的成长”、“环球法旅——法律的趣闻”中略察一二;当然,史学出身的作者对正义、权利、自由的浪漫理解及诗性歌咏,读者更可以在直接阅览文本时去感受。书中的配图、编排与设计,更契合了文字和文本的情境。埃及纸草与浮雕,《汉谟拉比法典》石身,雅典卫城巴特农神殿遗存,古希腊陶器上的安提戈,苏格拉底服鸩之油画,帕比尼安、乌尔比安、西塞罗的雕像,贝卡利亚青铜像,《独立宣言》、《人权宣言》文本缩影,高耸的自由女神像,以及多幅充满传统风情与伟大召唤的历史遗址、城市建筑的油画和照片,都在文本中轻盈地闪现——法律浸透在历史中,显得既绵满又波谲。
  法理学和法理观念,是一个国家法治的思想源头;而自然法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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