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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吃玻璃的男孩-第18部分

小说: 吃玻璃的男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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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代已经过去。在二十一世纪,一切显得更快更轻。决定在一起的那天,没有人会特别写日记。分手的时候,不会有人去跳浊水溪。一夜情之后,是女方开始不接手机。乱七八糟的party,是由一对情侣主动发起。现在没有人溜冰,没有人在倒数北一女的校庆,大家都喜欢周杰伦的R&B,没有人记得罗大佑的巅峰时期。最近我重回南海路,在路上我问我的学弟说:“那个北一女的很正吧?”他看看我,嫌弃地说:

“拜托喔,Youarebarkingupthewrongtree。”

嘿,至少他将来没有悔恨。

 我不是木村拓哉

我和日本有三次的缘分。一九六七年,我刚出生,因为爸爸在日本工作,我们全家在东京的惠比寿住了几年。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一直在日本住下去,今天的我会是怎样?有没有机会成为SMAP中的木村拓哉或香取慎吾?还是沦落到无家可归,夜里在新宿车站打地铺?

一九九五年,我在纽约工作,公司要把我调到东京,不会讲日文的我抵死不从。后来发现日本分公司的地址和他们帮我安排的住处都在六本木,我才“勉为其难”地答应。去后两个月,美国老板问我东京如何,我在email中说,“这里公共厕所中的马桶,跟表参道上走过的美女的皮肤,一样洁白!”

我那研究债券的老板并没有回信,之后也没再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我想他可能同情我在异国遭遇的工作压力,或是提前到来的中年危机。把马桶和美女联想在一起,毕竟不符合正常人的逻辑。半年后,他把我调回纽约。我和表参道上的美女告别,她送我一个像小拇指一样大的东西,叫“SoftGrip”。“‘柔软地抓住’?”我用蹩脚的日文问:“这是什么东西?”“这是套在笔上面的,”她用流利的英文回答,“我知道你喜欢写作,一定会用到这个。把这个海绵套套在笔的前端,你拿笔时,中指就不会被压痛。”当时我立刻拆开来试用,果然写起字来很舒服。

她的小礼物柔软地抓住我的手指。她的心意柔软地抓住我的心。

后来我就没去过日本。一九九九年,我回到台湾,日剧正如火如荼地蔓延。虽然大家说我写的爱情小说有日剧的风格,但我惟一看过的日剧是《美丽人生》。那时我在追一个女生,她喜欢木村拓哉,所以我就买了《美丽人生》的DVD,陪她一起看。后来我发现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和想追的女生一起看比你帅的男人,只会让她不断地对你扣分。“你知道,木村拓哉已经结婚了!”我提醒她。“那又怎么样?他还是日本女性和我票选出的最性感的男人!”后来我们分手了。她把我送的东西全数退还,包括我的书。但她留下了《美丽人生》的DVD,和对工藤静香的嫉妒。

所以我一直很排斥去日本,直到今年七月。在我告别六本木七年之后,我回到东京。

第三次再见,我的感觉是:这个国家提供了一切生活中可能需要或不需要的舒适和便利。有时甚至让人觉得多此一举。生活中每一个细节,都有人,或是一种产品打点。这里,你不需要很有钱,也可以感觉被宠爱、被照顾。在这个极度产业化的社会,你很少感到低俗,但也因此少了生命的温度。

就拿我和日本结缘的马桶来说。在饭店,我见识到二十世纪的超级马桶。马桶上有各种按钮和灯光,就像高级轿车的仪表板。我坐上去之前犹豫再三,生怕会触电。向上冲水这种功能不在话下,有一个钮一按,“马桶盖”会变成温热的。什么样的社会和思维,会觉得马桶盖必须在某些时刻是温热的?

当然,超级马桶可能仅限于饭店,但就算在一般的公共场所,上洗手间也像上美容院,出来后你感觉像刚刚得到加冕。在东京湾旁新开发的购物中心“台场”的厕所里,洗手台上的肥皂管一压,挤出来的竟是像整发摩丝一样的肥皂泡。这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发明?不是!但挤出一坨摩丝,鼻子一下就闻到香味,手心立刻感到温暖,洗手也就突然变得好玩。打开水龙头,水源源不断。不需要用力压两下,只流出两滴水来。这样的慷慨,自然让人觉得愉快。手洗完了,怎么弄干?不是用会丢得满地的纸巾,不是用喷风猛烈的烘干机,而是用“烤”的。手放进烤箱槽中,暖空气温柔地把你的手烤干,你有一种别人帮你修指甲的快感。

啊,小东西!当时我想,这整个国家,都是建立在小东西上。他们虽然没有名山大川,却懂得在每一个小地方搞气氛。

所以我在日本shopping,不是去表参道的Gucci,而是到火车站旁的药妆店。这些店又小又挤,但里面的产品真让你觉得幸福其实非常容易。先讲大家熟悉的产品。嗯——OK绷。光是OK绷就有十几种:脚趾外侧、脚趾内侧、脚跟、脚底——不同的形状,贴在不同的地方。这样你用OK绷时就不需要勉强,贴起来不需要像欧巴桑。牙膏,再简单不过的东西,包装却很特别。它不是长条形,为什么牙膏一定要装在长条形的容器。既然是给牙齿用的,何不干脆装在牙齿形状的容器里?

至于大家不熟悉的东西,花样就多了。这些东西包装漂亮,非常实用。你看到后立刻大叫:没错,我就是需要这个啊!为什么以前没有人想到?

没有人想到便于携带的“便座除菌”器,让你在外面上厕所时能拿出来喷一下马桶盖,然后就可以放心地坐下去。敷眼睛的膜,让你眼睛疲惫时能放松。护唇膏形状的鼻头清洁膏,让你抹在鼻头,把上面的脏的角质去掉。优酪乳糖,让你在不方便吃优酪乳时(好比说地铁内),也能在嘴巴中丢一颗Yogurt。紫外线保护面膜,让你在出门前敷上,自然在脸上形成无形的保护,不必用防晒乳液把脸抹得白白的。包装像两只脚丫的“脚底角质磨砂乳液”,兼具杀菌、除臭、去角质和芳香的功能。这一套东西用下来,你觉得像王子和公主。一天的挫折,药到病除。

日本人把理性与感性、姿色与功能、文化与科技、西方与东方结合。大的例子很多:东京有从不迟到的地铁,地铁上来却是古色古香的明治神宫。新干线是科技的突破,却带你到京都的金阁寺。小的东西更明显:在面店里,筷子两头都是尖的。一头弄脏了,还可以用另一头。在文具行里,我看到像牛奶瓶形状和颜色的3M自黏贴纸(谁说自黏贴纸一定得是黄色的正方形?),表面上画了尺的刻度和九九表的铅笔(爽了学生,气死老师)。这个文化,要让你幸福。于是照顾你,彻底到不让你背九九乘法的地步。

有时我想:“日本人哪儿幸福?你没看到他们在电车上挤得跟肉酱一样!”这倒是真的。然而,就算在肉酱的状态,他们仍然维持平和的心情和完美的发型。他们挤到没有地方可扶,但每个人看起来都像电影明星。说起这个还真邪门,我在日本四天,没看到任何人戴眼镜。

完美的外在很容易,难得的是配合了守法的内心。地铁上,没有人在讲手机。他们只是不停地按着手机键盘,天南地北地送简讯。新宿站内夜里睡着游民,第二天一早迅速解散,地上不留下任何脏东西。JR火车站的露天月台上画了几个框框,是特定的吸烟区。你真的会看到吸烟者自动走进框框里吸烟。坦白说在框框内吸,跟在框框外两步吸,真的有那么大的差别吗?站在旁边等车的人,真的会因为烟是从框框中传出来就闻不到吗?不过那不是重点。重点是:地上有一个框框,每个人的心态,都觉得自己活在如来佛的手掌。

然而当生活变得如此一尘不染,心会不会反而因此瘫痪?

离开日本的那天,我见到表参道美女。我们在新宿站前的一家门口地上堆满打折商品的药妆店见面。她带来她两岁的女儿和老公的照片(气死我了,长得跟木村拓哉一模一样!)。我们走进店内,我告诉她这次我发现的新东西。她蹲了下来,拿起一支男性画眉毛的笔,走到柜台结账,然后回头对我说:“你眉毛淡,以后可以用这个画一下。”那一刻,店里飞进了一只黄、黑相间的蝴蝶,在颜色鲜艳、包装精美的产品间飞来飞去。我的眼睛追着蝴蝶,听觉突然苏醒,注意到店内播的歌,是披头四的“HelloGoodbye”。那一刻,总结了我此行日本的感受。自然和人工、内涵和表象、东方和西方、实用和梦想,一切都融合在一起。眼前的老友和东京看起来如此完美,但我却觉得好不真实。没有废气、没有噪音、没有拥挤、没有窘境,人,不就成了机器?活着,是不是只剩呼吸?

所以对日本,我说哈,也说再见了。表参道已经关闭,美女有了小孩。飞机两小时起飞,我不是木村拓哉。我喜欢那些美好的小东西,但仍想去探索生命的大道理。我想要“柔软地抓住”,但也想体会生命的痛苦。我庆幸自己不是日本人,因此仍有机会和生活中不悦的事物纠缠。这是不便,但也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遗憾的只剩热狗

有一部不有名,我却很喜欢的电影叫《凯文史贝西之征服钱海》,这部片的最后,有一段智者对年轻人的劝告,其中一句是:“一生一定要去纽约住一回,但得在残酷的纽约把你变得冷酷无情之前离开。一生一定要去旧金山住一回,但得在美丽的旧金山把你变得安逸软弱之前离开。”

我很幸运,当完兵之后,能有机会到美丽的旧金山去念研究所。在阳光、啤酒、蛋糕似的房子间完成学业。然后去纽约,在冰雪、头痛药、和天堂比高和上帝比聪明的华尔街工作五年。在和上帝的比赛中,纽约的确赢了。这里有最聪明最漂亮的人,最丰富最值得的消费,最多元的大众和精致文化,和——天杀的,最好吃的热狗!然而在这个人间天堂的第五年,我回到台湾,倒不是我体会到自己快要变得冷酷无情,相反的,我走时是我感情最丰富的时候。

很多朋友问我,为什么要放弃在纽约的一切?我从来没有告诉他们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和我一样三十几岁的人,应该都听过一部电影叫《二八佳人花公子》吧(《Arthur》)。它的主题曲非常有名,是ChristopherCross唱的,其中最响亮的一句是:“当你在月球和纽约市之间塞车时,你能做的最好的一件事,就是fallinlove。”不要问我这是什么意思。在纽约的第五年,有一回我去洛杉矶出差回纽约。晚上,飞机在回到纽约机场降落前,因为飞机太多,被迫在机场上空盘旋。那时我看着下面纽约市的高楼和灯光,突然懂了“当你在月球和纽约市之间塞车”的感觉,不过当时我并没有人可以fallinlove,而是突然有一个重要的体悟:“Ihaveagreatlifestyle,butnolife。”当飞机最后降落在纽约时,我知道我已经离开纽约了。

“Life”和“Lifestyle”间,有很微妙的差别。纽约提供了一流的“Lifestyle”。住在纽约,就像活在一个中央空调的ShoppingMall,所有有形无形的东西都是最新、最多、最好、最舒服的。但享受了五年之后,我突然知道,人不能永远处于住在ShoppingMall的状态。人偶尔还是要吸吸脏空气、流流汗、塞车、买到赝品。在跟年轻漂亮又酷又聪明的售货小姐交往五年后,你会怀念没听过Prada,没事对你大吼大叫的爸妈。

我三十岁的生日是在纽约过的。根据美国人的说法,过了三十岁就是“OvertheHill”(过了山巅),人生从此开始要走下坡的。我生日时同事在我办公室的门楣上挂了一个写着“OvertheHill”的彩带,我离开纽约时特别带了回来。现在在台湾,站在被机车挤得寸步难行的人行道,会想念纽约吗?当然!偶尔我会拿出那个“OvertheHill”的彩带,心里想:天啊,我被说中了!不过那种恐惧只维持了几秒钟,我就继续去看cable了。在心里我知道,虽然我还是没有完全找到当初在“月球和纽约市之间塞车时”所幻想的那种“Life”,但至少我的母亲就在隔壁,曾经目睹我初恋和失恋的好友只有一通手机的距离。

惟一遗憾的,只剩下热狗了。

 梦幻情人节

我的梦幻情人节是这样的:跟她约在捷运站市政府站的四号出口,这里有台北最长的手扶梯,我在底端等她,像一名管家迎接公主,看她花四十秒的时间,从天上翩然而降。我们绝不去什么高级餐厅,固定的菜单、制式的情调,整晚坐在椅子上大眼瞪小眼,看菠菜夹在对方的牙缝间,这怎么会浪漫?我们也不送鲜花巧克力,她双手捧着鲜花,寸步难行,吃了巧克力,发胖又要怪你。我会约她去散步,两双球鞋,justdoit。散步是最好的约会方式,两个人并肩走在街头,我可以转头看她,也可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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