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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极乐篮球风暴-第1部分

小说: 极乐篮球风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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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不可不看的序言 篮球与武侠

    我个人是一个非常热爱篮球的铁杆球迷,同时也是个痴迷的武侠爱好者。

    读了很多篮球题材的小说,当然,也看了很多的武侠小说。

    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先生曾经说过,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作者,如果只是描写“武”而忽略了“侠”,那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武侠小说。武,只是手段而已,侠才是目的。

    即使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只要他拥有悲天悯人的侠义精神,他也配称得上“侠”之一字;相反,一个人即使有通天彻地之能,但却为祸人间,或者挟技自珍,自私自利,也和侠字扯不上关系。

    那么是不是说,一个人无论是从事什么职业,只要他心存侠义,就可当得“大侠”二字呢?

    所以我觉得,不管你写什么题材的作品,只要表现出侠义的精神,都是好作品。那么篮球题材的书,可不可以也和武侠小说一样,表现侠义的精神,让人热血沸腾,心生向往呢?

    我觉得可以尝试一下。

    不管怎么说,武侠小说中的“武”字,也只是表现侠字的手段,那么篮球,也可以作为表现侠义的手段。

    时下很多篮球题材的小说,都已固定了一定的套路。一个篮球天才,被人发掘,先打高中联赛,然后打大学联赛,CBA,NBA,国家队,香车宝马,钞票美人,应有尽有。这类书读来是轻松的,回忆是没有的。至少这是我的感觉。

    但我无意贬低这类书,西哲有云:存在即合理。它们能在网上受到那么多人的追捧,自然有其出色之处。我还要向这些作者学习他们优秀的写作手法,毕竟读者肯看,才是硬道理。

    我只是想说,篮球题材的小说,到了该推陈出新的时候了。

    说到底,一部好的作品,不仅是读来朗朗上口,或捧腹或感动,最重要的,它可以让人反思生命中的一些东西,或发人深省,或当头棒喝。

    写仙也罢,写魔也罢,武侠也罢,篮球也罢,无非是借它们为载体,书写人性的卑微与伟大,阴暗与光明。所以,不管是什么题材,都可以写的很精彩,最终殊途同归。

    我的这部书,就是起因于这样的想法。当然,由于我才疏学浅,不一定表达得出我所要表达的东西,只是希望自己能抛砖引玉,给更多优秀作家一点灵感,把我们日渐式微的篮球小说和武侠小说,再度推上一个新的高潮。

    所以在这部篮球小说《飞天神戈》中,我吸收了武侠小说创作的一些元素。比如篮坛即江湖,有众多绝顶高手“华山论剑”,当然,他们用的不是武功,而是出神入化的球技。这中间,也会有阴谋诡计,正邪之分。

    篮坛“大师堂”名宿智者诸葛聪作篮坛兵器谱,将篮球场上最厉害的绝顶高手,按照他们的特点,分别把他们比作一件神兵利器,排名上榜。

    霸王杵,销魂钩,闪电锥,断弦刀,飞天戟,篮球场上的五名天才少年,分别代表五种兵器,在兵器谱排名第一的飞天戟戈锋的率领下,扬威篮坛,登顶封王。

    然而天才少年的成长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只有历经痛苦后的欢乐,才会让人刻骨铭心,也只有付出血汗后的成功,才会让人酣畅淋漓!所以,他们会苦闷,他们会彷徨,他们也会失败,但是他们从不放弃梦想,由互相猜疑到完全信任,由彼此不服到精诚团结,他们一起上演了一曲青春的热血童话!

    当然,这不是一部五个主角的书,最重要的人物,仍然是第一主角飞天戟戈锋,他的成长经历,他的喜怒哀乐,是贯穿本书的主线。他的侠义精神,在逆境中自强的勇气,在众多高手的包围中冲天而起的英雄气概,关键时刻力挽狂澜的刺客本色,都会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然,有很多优秀的女孩会爱上他。

    但绝不是像时下很多小说一样,美女就这样疯狂地往他怀里扑,然后就是上床,主角的性能力很强,一个人可以搞定七八个。这个看着诚然很过瘾,但太离谱,更多刻划得是欲,而不是情。

    这部书的主角与和他有关系的所有美女,都会有一段凄美的故事,喜欢缠绵悱恻的朋友,可以和我一起,为他们的故事神魂颠倒,感动莫名。

    *************************************************************

    秋风起,落叶纷飞,天地一片萧条!

    两个高大的少年相向而立,眼神交汇,仿佛冒出一道眩目的电光!

    他们的身形标枪般地挺立,浑身上下,散发一股凌厉的杀气!

    ****************************************************************

    看到这段,读者会不会有熟悉的感觉?是不是仿佛回到了那让人热血沸腾的江湖,两个绝顶高手,决斗于天地之间?

    其实,这只是两个天才少年,决斗于篮球场上!

    前文说过,武功或者篮球,只是手段,怎么写,又有什么关系呢?

    只要能刻划人性的伟大,卑微,幽默,爽朗,只要能表现侠义的精神,只要能让人感动于那一段段凄美的感情故事,不管是爱情,亲情,还是友情,使用什么样的载体,又有什么关系呢?

    所以才有了这部带有明显武侠元素的篮球小说。

    当然,这不是一部标榜清高,曲高和寡的作品,它的最终目标,仍然是娱乐大众的,希望能获得大多数读者的认同,只是会更用心一些,不会流于简单的俗套。

    在这部书里,我不会出现真正的名称,比如高中联赛,只会有枫陵高中,流云高中等等,联赛也会是M联赛,G联赛等,这也正如同武侠小说,可以写现实存在的少林派,武当派,也可以虚构逍遥派,五岳剑派等从未存在过的门派,门派或名称是虚构的,然而感情是真的,侠义的精神是真的,一样可以很精彩。我不写现实,实在是因为现实中的中国篮球,虽然不像足球那样让人绝望,毕竟也没强到让人为之自豪的程度,我勉强让它世界第一,自己也觉得假。

    所幸它只是手段而已。但是我保证,即使是手段,我也会努力让它很精彩。

    我的“篮球武侠”小说,已经面世了,我对它有很多期许,不知道众位书友,是不是也有一点点动心呢?

    渴望您的支持与鼓励!

第一卷 热血青春 解读五种兵器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英雄。

    篮坛就是小小的江湖,篮球场上,就是英雄傲啸敌群,逐鹿天下的地方。

    篮球‘大师堂‘名宿,智者诸葛聪作篮坛兵器谱,名动天下。

    霸王杵,一种至刚至猛的兵器,重物无锋,大巧不工;周鼎,篮板下的金刚,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人称‘霸王杵‘。霸王杵周鼎,篮坛兵器谱排名,第三位。

    黯然销魂者,唯离别而已。钩名销魂,因为钩一出现,就意味着对手的离别,与球场离别,与胜利离别。关峥谷鬼斧神工的勾手,足以让对手离别。销魂钩关峥谷,兵器谱排名,第五位。

    小李神刀,例不虚发。刀名断弦,此刀一出,切断了希望之弦,生机之弦,送给对手的,是绝望,是恐惧!李疾风小李飞刀般精准的远射,于生死关头,刀刀断弦,神妙莫测。断弦刀李疾风,兵器谱排名,第六位。

    来如疾风,去似闪电,如利锥一般,不管多么坚固的防守,都可以穿透,因为快,因为锋利。

    闪电锥欧阳野,如鬼似魅般的身影,于长人如林的敌阵之中,穿针引线,如入无人之境,兵器谱排名,第八位。

    戟是一种优美而且浪漫的兵器,它的造型独特,风姿仿佛风华绝代的美女,夺人心魄;它又是战神的兵器,犀利,霸道,非常人可以掌控。三国时的战神吕布,手持一杆方天画戟,纵横天下,难逢敌手。

    天才少年戈锋,他的飞翔身姿,透着一股非尘世的优雅,表达着人类对天空的无限向往。他仿佛君王一般统治球场,掌控比赛,像绝顶剌客一样招招封喉!

    篮坛战神,飞天戟戈锋,兵器谱排名,第一位!

    天才少年的成长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高手云集的江湖,要面临多少挫折,战胜多少挑战,才能沐冠封王,君临天下?

    巨灵斧,雷公锤,灵蛇矛,霸王杵,四大中锋,四种凶猛武器,争霸篮下,王者为谁?

    闪电锥对流星剌,断弦刀对穿云箭,巅峰对决,胜者笑傲江湖!

    而飞天戟的称霸之路上,更是要经历与众多绝顶高手的鏖战!烈焰刀,旋风斩,追日剑,无一不是身怀绝技,天纵奇才的猛将,他们展翼高飞,与飞天戟争夺篮筐上方的霸权,只有天空,才是他们决战的场所!

    五种兵器,五个天才少年,一生注定要面临诸多磨难,这,就是英雄的宿命!

第一卷 热血青春 第1章 百元赌约

    晚秋,晨。

    申城市,城南球场。

    这是一座公众球场。

    两个身材高大的少年,迎面对峙。

    秋风起,落叶纷飞,天地间一片萧条!

    戈锋冷冷地看着面前的对手,长发在风中狂乱地飞舞,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强烈的杀气!

    只有在篮球场上,他才能体会到这种掌控一切的感觉!

    戈锋两只手娴熟地在胯下倒着球,脚步快速地移动。面前的对手弓着身子,重心压得很低,随时准备抢断他手中的篮球。

    戈锋嘴角微微一撇,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他的右手突然一挑,球向对方头顶飞去,那少年急忙跳起封盖,球堪堪擦指而过。

    戈锋闪电般地从他身边滑过,在他身后捞到皮球,身体腾空而起,双手高举篮球,向篮网滑翔而去。此刻的他,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御风飞行。

    “砰”地一声,他重重将球灌入篮筐,双手挂在筐上,身体就势弓了一下,轻轻落地。

    “你输了,”戈锋冷冷地说,“100块拿来。”

    少年歪着脑袋看着戈锋,仿佛看侏罗纪恐龙似的。他,关峥谷,JC市枫陵高中校队主力中锋,竟然屡屡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街球小子。对于视篮球为生命的他来说,真是个幽默的讽刺!

    关峥谷打量着面前的少年,衣衫敝旧,神情倔强冷傲,一年前自己来这里练球时见到他,他就是这副样子。

    “打一场,输的付100块。”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关峥谷每到周六都会赴这个100块赌约,一年来,他在高中联赛中所向披靡,称霸篮下,但在这片场地上,却从没有赢过这小子一次。

    他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

    关峥谷取出了一张百元大钞,交给了戈锋。他每月的零花钱,至少有三分之一要被这小子赢去。他就不明白,这小子那些层出不穷的花招都是从哪儿学来的,自己十年苦练的扎实功底,在他面前似乎不堪一击。他那些怪异的招数如果在正式比赛中,可能华而不实,甚至贻误战机,但一对一和他对垒,却偏偏挡不住他神鬼莫测的妙着。

    “两个小鬼,刚才在这儿打球了是吧?”六七个流里流气的青年走了过来,一个个奇装异服,痞气十足。

    为首说话的那个满脸横肉,脖子上挂着根手指粗细的项链,黄澄澄的,也不知是真金还是假铜。可笑的是他的发型,两边光秃秃的,只有中间留了一道菜畦式的黄毛,根根竖立,离远看仿佛西瓜皮上粘着根香蕉似的。

    “这里是战狼帮的地盘,在这儿打球要交场地费。100块拿来。”黄毛看见了戈锋捏在手中的钞票。

    “这座球场是公共的,从来没听说属谁所有。”关峥谷气愤地说道,这也忒黑了,打一场球就要100块,比市体育馆要价还贵。

    “从今天起,城南所有的球场,都归战狼帮保护,我黄鼠狼就是这里的老大,小子,你不服吗?”黄毛竖眉瞪眼地对着关峥谷吼叫。

    “原来阁下叫黄鼠狼,怪不得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恶臭。”关峥谷双手插兜,嘴角扯出一丝嘲弄的微笑。

    “什么意思?”黄兄的脑筋看来不怎么灵光。

    “大,大哥,他的意思是说,你在大放臭屁。”旁边一个机灵的小弟提醒他。

    “操你姥姥的,你才大放臭屁咧!”黄鼠狼挥手给了那个小弟一耳光,恶狠狠地盯着关峥谷,喝道,“小子,你活腻了是吧?”

    关峥谷微笑了一下,暗忖黑社会唬人怎么都是这句话?动辄就问人是不是活腻了,仿佛他们跟阎罗王有多熟似的。

    “这里是我的地盘。和我打一场,你赢,100块归你。你输,马上滚!”一直不作声的戈锋突然说道。他俯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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