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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部分

公子风流-第296部分

小说: 公子风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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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踏朕的土地,朕是好欺的人么?朕能拱手相让么?可是他们是穷疯了,左右不是饿死就是冻死,所以宁愿冒这个风险也要狗急跳墙,大宋的时候,皇帝们倒是聪明,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送岁币,终究这些人是恶徒,左右是疯了,咱们就不和他们见识,省得真要打起来,朝廷徒费钱粮,最后落个两败俱伤,这倒是个办法,送了岁币去,人家即便遇到荒年,也可过冬,若是没有遇到荒年,却也改善人家的衣食住行,这区区岁币,虽然不是九牛一毛,可是朝廷终究是拿得出不是?”

郝风楼微微愕然了一下,道:“父皇……”

朱棣压压手,笑了笑,道:“你且别忙,先听朕说。”他顿了一会儿,才继续道:“法子虽好,可是朕不稀罕,他们要来抢,朕就不学历朝历代去送岁币。朕这个人呢,脾气不是很好,你若是好生来巴结,或许能赏你一口饭吃,可是若是把主意打到朕的头上,那么朕当然也不能客气,朕的心思只有一个,打,他来一次,朕就打他一次,他若是穷凶极恶,朕要比他们更加凶恶,他们犯朕的边镇,朕便让人踏平他那一亩三分的地,他动朕一根手指,那么从这永乐四年开始,朕年年要打,打到他们的男人的血都流干净,打到他们对朕畏之如虎,打到他们宁愿饿死、冻死也不敢动朕分毫。所以这一趟要做好打的准备,他们要小打小闹,朕奉陪,他们若是要大打出手,朕也奉陪。汉王人虽鲁莽一些,可是这些年跟着朕也学去了几分本事,这虎崽子总该要独当一面的,他是皇子,他不去谁去?边镇那些人,个个都是皮糙肉厚的丘八,朕若是委任其他人,这些人未必肯服气,可是汉王素来还是有几分威望的。”

郝风楼的心里不由觉得奇怪,说了这么多,似乎都是让汉王去大同,可是这和自己有个什么关系?这种事自是天子自己考量的问题,即便是要找人商量,这内阁大臣,甚至于各部的尚书,乃至于五军都督府的都督,哪一个不是比自己更有资格。

正在郝风楼迟疑的时候,朱棣微微一笑,道:“罢了,跟你发发牢骚罢了,你也休要做出为难的样子,朕也不打算听你的意见。”

郝风楼却绝不相信朱棣只是和自己发牢骚,却还是道:“儿臣惭愧,竟是不能有什么建言。”

朱棣摆摆手道:“你是锦衣卫武官,需要什么建言?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你呀,平时就是太多管闲事了,什么事都要逞强。”

挨了一顿训,郝风楼看朱棣也没什么谈兴,便长身而起,告辞道:“那么微臣告退。”

从暖阁中出来,郝风楼还在琢磨,方才朱棣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一时有些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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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十九章:基业

谁知郝风楼出来,却是撞到了一个老熟人。

那杨士奇或许是来待诏的,因此在外头侯着,这一对‘盟友’如今撞到一起,二人的目光交错一起,旋即,杨士奇笑了,淡淡地打招呼:“郝同知今日气色不错,想来是喜鹊挂枝,遇到了什么喜事吧。”

郝风楼连忙恭谨地回礼,道:“喜事谈不上,倒是有劳杨公挂心。”

杨士奇抿了抿嘴,道:“郝同知太客气了,快回去吧,回去好生修书,交趾那边怕也有够忙的。”

这杨士奇想来早收到了消息。

郝风楼暗暗揣测,这老家伙倒是会做顺水人情,故意点破这交趾土司的事,而他又时刻伴驾在天子身边,如今说出来,倒像是这土司的事,他杨士奇也出了力,为他郝家说了好话一样。

不过无论这家伙有没有出力,郝风楼都不得不假装出一副感激不尽之色,对这杨士奇,郝风楼有一种莫名的忌惮,虽然这人暂时不是敌人,可是却给郝风楼一种很可怕的感觉,比那解缙更加可怕,所以郝风楼道:“倒是多谢杨公美言。”

杨士奇淡淡一笑,只道了一句客气,旋即拂衣而去。

郝风楼吁了口气,没有去看他的背影,并不觉得很轻松,越是站在高处,他反而越来越如履薄冰,越加谨慎,他转念一想,猛地又想到了什么,顿时变得警觉起来。

方才陛下和自己说汉王的事,说是让汉王前去大同。节制九边兵马,以备不测。这个主意也是不得已而为之,那大同知府跑来告状。料来是和徐家有关,而徐家那位三少爷,肯定是做了什么荒唐的事,为了防止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乱子,所以不得不命人前去坐镇。

天子是不可能轻易去边镇的,而边镇那些丘八并非是土木堡之变后那番光景,那时候朝廷随便派一个大臣便可节制九边。武官的地位降到了最低,而现在,边镇的那些指挥和都督们。可都是天子从前的老兄弟,这些人肯听寻常人节制么?

能节制的只有太子和汉王,太子是储君,不能轻易涉险。而汉王曾经在靖难之中。多立功勋,边镇的丘八们也大多服气。

按理来说,天子既然做了这个决定,那么倒也罢了,可最大的问题却是,汉王是藩王,节制九边,而且素来就有野心。他手掌数十万精锐,又得到了边镇丘八们的拥戴。谁能保证不会出什么岔子。

一切……都明白了。

郝风楼明白的同时,整个人真是凉到了骨子里,天子没有将纪纲叫来旁敲侧击,只是因为天子知道纪纲和汉王走得很近,而将自己叫来,说了这么一大堆的话,就是因为自己是锦衣卫同知,同时手掌着神武卫。

某种意义来说,天子还是信赖自己的,其实说起汉王,天子照旧还是宠溺这个儿子,也绝对有足够的信任。

可是……天子就是天子,天家无情,即便是父子,亦要留有一些手段。

郝风楼不由叹了口气,他没有迟疑,立即出宫,并没有北镇府司当值,而是回到自己府邸。

“来人,去请周处来。”

周处的身份是一个成衣铺子的掌柜,不过这个铺子却是郝家的产业,此人明面上的身份是个掌柜,可是背地里却和神武卫息息相关。

这个身份当然是掩人耳目用的,郝风楼若是有什么交代,便请他到府上,让他传达至紫禁山,紫金山的神武卫再根据具体的命令,传达至相应的据点。

周处来得很快,郝风楼在侧厅已是等候他多时,见了他气喘吁吁的来,郝风楼淡淡地道:“传递消息……让人至于九边,随时监视各路大军动向,汉王不日要抵大同,大同那里可安排了人么?”

周处忙道:“按着大人的吩咐,边镇各处关隘都安排了人手,大同那边驻了两个校尉,此外还收买了七个人手,在军中有一个百户,还有一个大同指挥使里的书办。在大同知府衙门有个都头,亦是我们的人。此外还有一个商贾,几个青楼的娼妓……大人要打听的是谁的消息?”

郝风楼淡淡地道:“汉王……”

听到汉王的时候,周处不禁打了个哆嗦,不由愕然地看着郝风楼。

他当然没有想到连天子的嫡亲血脉,太子的亲兄弟,也会在被查探之列。

郝风楼淡漠地看着他,淡淡地道:“怎么,你似乎有话要说?”

周处却是晓得规矩的,他只负责传达,而神武卫里有人专门负责梳理情资,也有人专门负责联络和文书传达,再有人负责打探和收买人员,每一个人都是各司其职,谁也不会去管别人的事,一旦多嘴就犯了大忌,所以他固然震惊,却连忙道:“卑下没有话说,卑下这就去传达消息。”

郝风楼却突然想起什么,接着道:“且慢,还有一件事……”

周处驻足,洗耳恭听。

郝风楼道:“那个金幼孜告病回乡了吧?”

周处忙道:“是,最新的消息,已经过了南直隶,只怕此时已经抵达鄱阳一带了。当然,这只是卑下揣测,具体如何,可以让人尽快打探。”

郝风楼露以微笑,道:“叫一个人盯着,他在乡中有什么举动,一五一十都得打探清楚,每月把他的消息夹在简报里送来,我随时要看。”

一个已经致仕的阁臣,眼下对所有人来说,其实都没有了什么价值。

至于痛打落水狗,这是十分不耻的行为,况且郝风楼当然不可能和这个人有什么嫌隙,就算是有,那也没有到你死我活的地步。按理来说,这事儿有点多此一举,不过郝风楼却很认真。

周处点点头道:“卑下明白了。”

目送走周处,郝风楼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这是天子暗中授意的事,自己只是个执行者,所以对他来说,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除了感慨几句伴君如伴虎,郝风楼还能如何?

倒是把事情交代之后,郝风楼显得来了兴致。

圣旨……终于要下了,郝家在交趾的经营虽然不久,可是这两年,郝家在交趾可谓费尽了心血,好不容易有了今日的局面。而这任免土司的圣旨一下,那么接下来,这交趾一地,从此之后就真正算是半个郝家所有。

郝风楼搓搓手,在这京师折腾了这么久,与人勾心斗角,暗中布局,步步惊心,如今……终于得偿所愿,此时此刻不免难掩心中的激动之情。

他连忙让人拿来了笔墨,提着笔,修书一封,将京师的一些事,会同今日天子的召见,统统絮絮叨叨地写在信中,而后命人飞马送出去。

这交趾又要大变样了。郝风楼的心情不由轻快了几分。

什么边镇,什么汉王,其实统统都和他无关,至少暂时来说和他没什么牵连,而交趾就大大不同,这牵涉到的却是郝家子子孙孙的事,当然不能小视。

其实在不知不觉之间,郝风楼已经被这个时代彻底地同化,在这个以家族为单位的王朝之中,人绝不是一个个体,每一个人都如一粒尘埃,并不起眼,而家族却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家国天下,先要有家,方知有国,看上去这似乎是自私,可是天下就是如此,慢慢同化之下,郝风楼早已成为了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古人。

“少爷……”

此时,书房外头有个仆役小心翼翼地道了一句。

郝风楼也已习惯了,摆出一副少主人的模样,对下人们显露出威严,因此虽然年轻,可是潜移默化,已经不再是逢人和善了,恰恰相反,在这个小主人的脸上带着所有家主都一样的古板和严厉。

那青衣小帽的仆役进来,道:“老夫人听说少爷回来,叫小人来问问,是不是过去说说话。”

郝风楼冰冷而严厉的脸顿时缓和下来,这世上能融化男人的只有女人。一听到郝母,郝风楼便如烈火中烧烤的坚冰,瞬时便温和不少,他接话道:“你去回报,就说今日无事,待会儿我去问安,夜里呢,也在家里陪着母亲大人吃饭,哦,是了,让少夫人和香儿也一起来。”

这仆役连忙道:“是。”说罢,小心翼翼地离开了。

坐在这偌大的书房里,这本是郝政的书房,里头的藏书或许都是装饰,可是接触到这里,郝风楼便仿佛自己已成了古板的主人,居然情不自禁,去抽出书柜中一本书来,在灯下心不在焉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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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章:急红眼了

和京师的勾心斗角相比,谅山虽然同样喧闹,同样是此起彼伏的漫天要价和落地还钱,甚至于有一些并不诚信之人以次充好,惹得沸沸扬扬,可是在这儿,终究还是与京师紧张的气氛截然相反。

这里到处都是交趾的士绅,这些人掌握了交趾绝大多数的土地,一个个腰缠万贯,挥金如土。

亦有无数入驻的商贾,个个绫罗绸缎,锦衣玉食。

其实在一开始,无论是士绅还是商贾,他们并不曾打算在这里常住。

毕竟背井离乡,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不能接受的事。

可是渐渐的,他们来到这里,有的只是想要躲避战火,有的只是想来尝试做些买卖,无论出于什么目的,一旦在这里呆久了,渐渐的,心思就定了下来。

乡中的产业,可以委托子弟和管事打理,其实作为家中主人或者是族人,实在没有事必躬亲的必要。

而在这里,通宵达旦亦是万家灯火,在这里一切街道都是整齐干净,每日有专门的人,推车垃圾车清扫街道,这里的沟渠,事先便有规划,所以不必担心,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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