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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全球进化-第114部分

小说: 全球进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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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千倍,那里也许有血脉神石,甚至天绝石的出卖。

方宁向前前进,一路奔腾,三万里数天之后便就到达,前方出现一片荒漠,这就是克拉玛依荒原!

荒野外围草木茂盛,凶兽出没,很难想像,在这种地方,居然存在有一片荒原。进入荒原之中,渐渐的开始荒凉起来,到处都是一片片的砂石土粒,虽然有一些树木之物,可是无比的稀少。

这个荒原中,到处都是一种可怕的魔蚁,魔蚁大如巨象,小如猎狗,浑身有甲,牙齿锋利有毒,行动迅速而喜群居,喜欢吞食各种的野兽和植物,所过之处,寸草不生,故人称之为魔蚁。

传说这里原来也是一个富饶之地,就是因为魔蚁的存在,变成了一片荒原!

这里的魔蚁多得出奇,可谓杀之不尽,因此,很多魔人,很喜欢来这片荒原之上斩杀魔蚁,借机磨练自己。

面一些实力高强的魔人,也喜欢到这里。他们到这里来的目的,多半是冲着魔蚁蚁后而来的。

蚁后是魔蚁的母皇和制造者,所有魔蚁捕抓猎物,后都是由她来享用,它身上的血肉蕴含无尽元能,食之可让人延长寿命,但是想要捕抓魔蚁蚁后就相当于毁灭一个魔蚁家族,那魔蚁成千上万,很难很难!

方宁进入这个荒原之中,立刻就被一群魔蚁围住,它们向着方宁扑来,想要将它吃掉!那魔蚁个个都有水桶大小,露出锋利的巨撩向着方宁扑来。

方宁摇摇头,出剑!

倒卷银河,在方宁剑下,光芒万道,如同无尽的银河,随着方宁移动,所到之处,所有的魔蚁全部斩杀,无一个可以冲到方宁身前。

轰,一声巨响,在大地之中,爬出一个巨大的魔蚁,足足有一头大象那么巨大,他冲着方宁“吱,吱”的大叫!

这是蚁王,魔蚁强大的战士!

方宁摇摇头,看着他出剑,一剑斩出,庖丁解牛,这两年切割天绝石,练出的剑法,瞬间在这蚁王的坚硬利甲中划过,斩杀蚁王!

缓步向前,这里的魔蚁虽然多,虽然强,但是对于方宁,完全没有意义,全部被方宁灭杀!

终于,方宁来到荒原中心,这里是荒原中高的一处石山,这石山大约有十里大小,高出地面三百丈,到处都是光秃秃的石头,雪亮无比!

方宁登上石山,这里方圆百里,没有一只魔蚁,因为这里天道法则混乱,不时有法则落下,再强大的魔蚁卷入天道法则中,也是必死无疑!

方宁来到石山外围,缓步坐下,他也不敢太进入石山之中,看着石山上空,开始修炼!

这里就是记录中感悟消散、聚合、生灭等三大天道,云霞、虚光、夕阳等十一法则之地。

在这石山上空,云霞飘荡,彩云朵朵,好似人间仙境。无数的云霞汇集那里,那云霞在不断的翻滚,生生灭灭间,永恒不断!

观看这云霞,就有可能悟出这些天道法则,所谓消亡就是指这云霞的消散,借此领悟出消亡天道。而云霞的不断诞生,就是聚合天道。

云霞的不断消散,不断的聚合,就是生灭天道!

到了傍晚时分,这里的落日阳光将会无比的猛烈,什么云霞,什么虚光,什么夕阳,此可以领悟出十一法则。

方宁就在此地坐下,开始在此领悟这些天道法则,累了就休息一会,饿了就拿出自己准备的食物,随便的吃一口,这两年方宁在储物空间中,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和水!

看日出云起,看日落云灭,看夕阳无限,看云霞翻滚,看晚霞满天,看火烧云遍布天空,看风轻云淡!

第三天,天空浮云片片悠悠地浮荡在这石山周围,这浮云彩霞洁净无染,显得宁静而单纯。在那阳光之下,它们不断变幻出各种形态和色彩来了。

金色的霞光,犹如一只神奇的巨手,徐徐拉开了柔软的雾帷,整个大地豁然开朗了。霎那间,万簇金箭似的霞光,从云层中迸射出来。那些吸饱了霞米的云朵,鲜红鲜红的,在晨风轻轻吹送下,渐渐飘散了。那朝霞的云层像一片片重重叠叠的红色鱼鳞,不一会儿又都变成了金色的鱼鳞口仿佛绽开了一朵朵的白莲花。

真是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

方宁瞬间顿悟,他领悟出一个法则,云霞法则!

白云不息,彩霞不灭!

方宁悟道,这就是云霞法则,在他身上赤霞火云一层层流转,倏然轻挥,洒出一片轻红色淡淡的霞光,虽然并不特别鲜艳美丽,但是霞光重重,一层又一层,隐约中感觉得出芒近无形,鳞鳞而动。

但是方宁摇摇头,这是法则,不是天道,他逼迫自己,渐渐的将此法则驱散,放弃云霞法则!

第二十一天,方宁又有所悟,领悟夕阳法则!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但是方宁,还是将此法则驱散,没有留下,他的目的就是那消散、聚合、生灭等三大天道!

就这样方宁在此十一法则,他领悟了其中八个,但是天道迟迟没有领悟!

不过在此地,方宁的境界提升了两重!

他在领悟天道法则的同时,也在修炼,炼化血脉神石,开始提升境界,在雷罡城的宝库中,方宁足足得到三千多颗血脉神石,按照计算,借助这些神石,至少可以提升二重境界!

除了神石,还有切割天绝石得到的一些宝物,那逝家父舍不得使用,方宁可是不在乎,有用的拿出就用,那得到的第一个宝物明玉,逝家父万分舍不得使用,方宁拿起来就直接炼化吸收!

方宁就这么的在此开始修炼,使用了五百一十二颗血脉神石,进入第五十八重天。

其实虽然方宁在雷罡城得到三千颗血脉神石,但是根本没有那么是同一种类的血脉神石,那不过方宁早就想出了一个破解办法,那就是转化!

他使用自己的八阶神剑造化无为,选出一种使用自己的魔人血脉,然后将其他的血脉神石,转化为这种魔人血脉,那造化元能,可生万物,小小的血脉转化,对于造化元能,根本不算什么。

不过在转化的过程中,方宁会损失掉很多血脉元能,越是同种的血脉神石,转化的消耗越少,越是低等的血脉转化高等血脉,消耗就是越多!

这五百一二颗同样的血脉神石,足足花了方宁八百颗血脉神石,转化成功!

至此方宁进入第五十八重天,然后修炼到境界天圆满,开始冲击五十九重天!

五十九重天,方宁需要一千零二十四颗,同等血脉的血脉神石,方宁选择了大地爆熊这个魔人血脉。

开始转化,但是其中有一颗血脉神石出乎了方宁的意料之外,这颗血脉神石是雷魔人的血脉神石,转化之后,竟然顶足足千颗大地爆熊的血脉神石,借助这个,方宁轻松进入五十九重天!

方宁一愣,顿时若有所悟,看来这血脉神石也有等级,自己以前使用的应该是普通的,这个应该是高级的血脉神识,他不由的长出了一口气,看来有希望了!

这种高级血脉神石,方宁发现一共有二颗,自己使用了一颗,都是雷魔人血脉,方宁想起逝水草一家,他们都是雷魔人血脉,看来这是给他们自己准备的。

借助这三颗高级血脉神石,方宁一口气冲击进入到了六十重天,本来需要消耗二千颗血脉神石的六十重天,用一颗高级神石和其他的互补一下,方宁就顺利冲到了六十重天。

到此六十重天,方宁手中的血脉神石,也都没有了,他已经在此修炼的一年,那十一个法则,依次全部领悟,可惜三大天道,方宁就是无法领悟。

方宁摇摇头,走吧,这里消散、聚合、生灭三天天道和自己无缘,自己去琼华城邦看看!

就在方宁准备离开的那天晚上,方宁突然间感觉到一种奇异的力量!

这种力量,就好像是一种猛兽苏醒一样,就好像是可怕的存在诞生一样,方宁瞬间,全身汗毛倒立,看向荒原中心!

荒原之中,无数的魔蚁疯狂的奔走,好像在欢庆,他们的王诞生了!

然后一道神念,向着天空发去:“嘟嘟嘟!伟大的龙蚁族虫族元皇陛下,经过百万年,虫能次元辐射,本大陆魔蚁群落进化成功,经过十二万年培养,终于本魔蚁群落进化为虫族低存在部族!

经过三千年进化,龙蚁族五等时空开拓探索蚁战士,我,阿罗莫苏醒了,向伟大的龙蚁族虫族元皇,发出信息,为了伟大的虫族,我将征服这个世界!”!。未完待续

第二百章整(整百纪念)北京有高人

让热水冲走这唯一的不快,刘畅放下了心里刚涌起的圣人念头,怜惜外面的一百多万人,这种事情,在他看来确实是圣人念头。这种念头对生存无益,却会给他带来强大的压力,他拯救不了外面的人,甚至连自己都拯救不了,所以,这种念头连动一动都显得比洗热水澡更加奢侈。

热水临体,冲走了这最后的一丝不愉,他不希望这难得的轻松时刻被破坏掉。

不过这个澡他洗得却不如上次时间那么久了,简单冲洗了一下,落下墙上的干净毛巾擦干净自己的身体,刘畅去床上把床单扎裹在了腰间,起身准备去开门了——不穿衣服是因为洗过澡,再去穿那如同矿工似的衣服有点不合时——而裹着床单是因为,开要开门见的是一个女人。

打开房门之后,贺枝枝赫然就在门外。

“在外面转五分钟了,有话吗?”刘畅问道:“一路上也不见你一句话,还在生我的气吗?”

“没什么好生气的,事有轻重缓急,人也有亲疏远近,你去救小静,丢下我们一群人,仔细想想,这没什么不好理解的。”贺枝枝嘴上说着不生气,但是话语间还是有明显的敌对意味。

“别这么句句带刺好吗,你如果遇到危险了,我肯定也如同先前那般对你。”刘畅苦笑了一声把女人让进了屋,“只不过当时小静遇到危险。而你们相对也较为安全,所以我才有了那种选择。我相信克隆体们的能力,他们有把你们带出去的实力。”

“屁话,我们一路上能活着,一大半儿靠得还是运气。”贺枝枝毫不客气的躺在了刘畅的床上,“今儿我就睡这了。”

“那岂不是浪费了一间房钱,你如果早说睡这里,还不如在下面就说了呢。”刘畅不理解女人的心思。

“刚才我不高兴睡你这,但是洗了个热水澡之后,心情好多了。”贺枝枝笑道:“再说。这些天没我陪你,你睡得着吗?”

“还行!”刘畅起身关了灯,“起码晚上翻身的时候,不用担心被钩子勾着胸口了。”

“你是怕钩子勾着别的地方吧……”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起来,刘畅是神清气爽,各种清爽。身心的一夜放松,这种事情对连日来劳累紧绷的人来说,是最好的良药。这么一夜下来。刘畅起身之后甚至有种身体力量更加强大了的感觉,而且不知道是休息好了还是怎么的,隐隐的,身体还有一种其他的奇怪感觉,这种感觉和以前身体进化出能力的时候有些相似,所以这感觉他不陌生——所以。他知道自己又要变得强大了。

“最近似乎比过去进化速度快了许多。”刘畅有些纳闷,过去在郑州和平的那四年间,他才隐隐把哺乳动物的能力进化完毕,但是现在这些天,连日来不断的进化。褶皮,毒素,鳞甲还有两栖物种的视力——这一切都太快了,快得有些离谱。

“是身体逐渐适应了这种进化方式,还是战斗和危险能跟促进身体的进化?”这是刘畅想到的两种比较合理的解释——毕竟动物的进化过程,本就是有危险因素在督促着的。而且身体接受某个过程,也是逐渐而缓慢的。

“你醒了?”看到刘畅坐起身来,一旁的贺枝枝揉了揉眼睛,“好久没睡这么舒服过了。”

“嗯,我也是。”刘畅眯着眼睛,“这时候如果能来根烟,就完美了!”

“别不知足了你,我去给你叫早饭。”起身套上外套。贺枝枝打开房门走了出去,随后对着过道大声的喊道:“不是说供应早饭吗?在哪里领取呢?”

她喊了两声,没人回答,就掩上房门走进了过道。

“你鼻子不好使了,还是在卖萌?早饭在二楼的第三个房间那里,这么重的饭味儿你都闻不到?”刘畅冲着走廊喊道。

但是没人回答他。

不过他并不担心,因为走廊里只有人味儿和饭味儿而没有血腥味。果然片刻之后,贺枝枝端着一个餐盘走了进来。

“吃吧,面包还有果酱,不错的早餐。”贺枝枝说着话,往自己嘴里塞了一片面包,含糊不清的说道:“这的农作物不知道是哪种的,吃起来味道比其他地方的好多了。”

“来,我尝尝。”刘畅捏过一片面包,放在嘴里咀嚼了一番后点头道:“是不错的味道,看来北京也有高人啊。这种粮食能被普通店面供应出来当早餐食用,肯定很便宜很普及。而看起来北京这边吃的不是十分缺,可见产量也高。”

在末世生活过,所有人都知道粮食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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