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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草清-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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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说来,满鞑确实是骑射起家,但他们是靠火器发家!满鞑窃占华夏之后,别说红衣大炮,弗朗机炮都不让绿营用,就只准绿营用什么虎蹲炮、劈山炮、奇炮这类几十百来斤的小炮。这本是朝廷知而不宣的潜规则,康熙五十四年,山西太原总兵金国正这个傻大胆,向兵部上题本请造子母炮,也就是弗朗机炮。不知道兵部出于什么心理,居然允准,然后向康熙呈报,才逼得康熙不得不把潜规则变成明规则,非常严厉地强调说“子母炮系八旗火器,各省概造,断乎不可。前师懿德、马见伯曾请造子母炮。朕俱不许,此事不准行。”【1】
火炮不谈,就说火枪,有清一代,直到鸦片战争,绵延二百年,清军不管是八旗还是绿营,都一直用火绳枪,原因也很简单。当年康熙在雅克萨对俄罗斯,在西北对噶尔丹,都吃足了燧发枪的苦头,甚至自己的舅舅,指挥炮队的佟国纲都被打死。对这火枪的厉害,就跟红衣大炮一样,认识透骨入髓,后来乾隆征缅甸,更在燧发枪上栽了大跟头,但即使如此,依然没有去改进过火枪。
清初几个皇帝不是把火枪当作弱者之械,恰恰相反,一直都当作军国利器来看。火枪的技术发展,至少皇帝是清楚地看在眼里,就看康熙收藏在自家皇宫那各式各样的火枪就很直观,傻子都能明白萧胜之前说的道理。
就因为知道这火枪的厉害,才要坚决遏制它的发展。火绳枪早就广为应用,满清立国之后要再禁用,很不现实。幸好这东西缺陷太多,只勉强凑合能用,镇压没有火器的作乱草民足够。燧发枪就不一样了,它可是古代军队和近代军队的分野线,由它而起,再加上刺刀的话,就是全面的军事变革【2】。鞑子多半是看不到这点,但他们能看到,如果放纵火枪发展,就会面临一个非常恐怖的现实,那就是一枪在手,人人皆可为兵……
满人不过百万,汉人可是亿万。八旗兵的数字,历代皇帝都秘而不宣,二十万是后世的推测,而这二十万里,纯正的“满洲八旗”不过五六万,汉人每人一口唾沫就能淹死他们。大炮是战略武器,可以握在手里,可火枪却是普遍装备的,汉人兵丁握在手里的武器越先进,他们满人就越危险。
清初这几个鞑子皇帝很清醒,这个认识非常准确,在文治之外的这军事上,他们也很下了功夫。为了从根子上禁绝这种威胁,鞑子朝廷连八旗的火器营也没用上燧发枪。舆论和军制自然也得配合这个政策,宣扬骑射的牛掰,火枪的不堪,打压精于火枪的人才。这就是萧胜郁郁不得志的原因,也是他总觉得皇帝和朝廷不重视火枪的错觉来源。【3】
但李肆还没傻到直白地来说这些话,想的也不是辩倒萧胜,而是拉近两人的关系。眼下正是给这家伙埋下一颗种子的好机会,他的经历,他的命运,还有从他话里听出的不甘,被压抑的热血,一切都表明,他就是一个再合适不过的叛逆温床。
李肆缓缓说道:“萧大哥,我跟你说个小秘密。”
等着萧胜将一口酒咽下肚,嘴里再没嚼着东西,手里筷子搁下,腿也摆在桌子外,一切“隐患”都被消除了,李肆这才接着开口。
“说到这满汉一家,我想起了一件事,当今皇上……”
李肆虚虚拱手,当然,右手的中指翘起来冲着天空,萧胜并没注意。
目光转到萧胜那张已经红透了的面孔上,李肆一个字一个字地吐了出来。
“当今皇上,并没有剃发。”
【1:金国正确实是个傻大胆,他一边上奏一边造,等康熙不允的批复下来,炮已经造好了。为了不将事态扩大,康熙只好让他把子母炮收在镇标下,不准散往其他协营。之所以如此优容,笔者推测多半出于金国正的回-族背景。】
【2:禁绝火枪改进的一个例证就是刺刀,刺刀并非西洋独有,明代火枪初生时期,就有人在火枪上插矛头,赵士祯的迅雷铳也在尝试着将冷兵器和火枪结合起来,如果这势头延续下去,华夏军队在火枪上装刺刀是必然的趋势,不会比欧洲人晚太久。可满清入主华夏之后,火枪发展被禁绝,这么简单的一项改进居然都没获得应用。到了鸦片战争时期,鸟枪还是那鸟枪,军队也完全腐败,以至于满清步兵成了真正的远程兵种,就算是有胆子跟英军对战的清军,只要英军一发动刺刀冲锋,清军就全面溃败。】
【3:谎言的最高境界就是骗倒自己,康乾之后的皇帝,就被前代皇帝这些谎话给骗倒了,没搞明白自己父祖的真正用心,还真以为骑射无双……】





第一卷 第三十一章 酒不醉人人自醉
泡书吧 更新时间:2011910 16:32:05 本章字数:4203

李肆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当今皇上,并没有剃发。”
萧胜呆呆的哦了一声,看着李肆,表情似乎是要发笑,可对上李肆那清澈的目光,他一下楞住了,红晕片片从脸上急速退下。
深呼吸,捏起筷子,朝盘子里最后一片山猪肉夹去,萧胜像是没听到李肆这话,可筷子还没上肉,已经抖得哆哆发响。
啪地将筷子拍在桌上,萧胜咬牙切齿地说道:“这玩笑可是要出人命的……”
李肆微笑:“所以它不是玩笑。”
这话像是一盆夹着刀子的冰水,泼得萧胜浑身发颤,不止是畏惧,还有憎恨。他能感觉到这话的方向是什么。恨的是李肆这话,强自将他的脑袋拧到了那个他从小就埋在心底深处,久而久之,已经成为内心禁忌的方向,那是……每个冠着汉姓,写着汉字,说着汉语的人,心里共有的方向。和萧胜一样,大多数人已经将其封存为禁地,绝不敢去碰触。
李肆伸出筷子,将那片山猪肉夹走,丢进嘴里嚼得咕咕作响,有趣地打量着萧胜的表情。
气氛冷了下来,萧胜不再说话,勉力装着镇定,捏起筷子又去扒拉山珍,却将好几块山菌给拨到了桌子上。
李肆吞下肉,继续使坏:“好吧,我是开玩笑的,啊哈哈……好不好笑?”
萧胜嘴巴张合了几下,那像是在骂,笑你妹!你这话太没诚意了吧!
他额头泌起了汗珠,目光也在打着转,辛苦地忍着不让自己问出那一句“到底是不是真的?你怎么知道?”
“这肉不错,酒也够味,下回我请客。”
李肆不忍再见他这模样,丢下这么句话,施施然走了。
鞑子皇帝并没剃发,这可真不是玩笑。历代鞑子皇帝都留下过御容画像,有洋人画的,有国人画的。只是这些画像一直深藏皇宫,清亡之后大众才能看到。
前世李肆仔细看过历代鞑子皇帝的画像,可以肯定的是,顺治、康熙和雍正,都没有照他们对汉人的要求那样剃发。他们留的都是带帽画像,帽子下的鬓角再清晰不过。顺治最为明显,康熙的鬓角也非常茂密,《雍正读书图》里雍正免了冠,可以看到类似平头的发式。【1】
在这个时代,除了重臣近侍,其他人就算面过君,可隔着老远,根本看不清,更不可能拿正眼去窥“天颜”,基本没可能发现这事,而重臣近侍……他们敢说这事吗?
鞑子皇帝并没剃发这事能看出什么,后世人可能感受不深,无非也就是觉得他们借皇帝之尊给自己方便而已。可在这1712,离以“留发不留头”为口号,杀得汉人血流成河的时间才过去六十多年,剃发令像是刀子,刀刃上的血滴还在每个人的脖子上渗着,剃发令的精神支柱就是所谓的“满汉一家”。当年摄政王多尔衮强行剃发令的时候,孔子后人孔闻謤以孔子为招牌反对剃发令,多尔衮“大义凛然”地说:“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
话犹在耳,鞑子皇帝自己却不剃发,那这剃发令的用心就显露无遗。不过是让吊着猪尾巴的汉人时刻谨记,你们就是那脸上刺字的囚徒!那屁股上烙印的猪狗!再跟满汉不通婚不同住的政策凑在一起,以中二的逻辑能力都能得出结论:满汉确实是一家,只不过满人是家主,汉人是家中蓄养的牲畜,华夏大地不过是满人的殖民地。【2】
鞑子皇帝为什么不剃发?
嫌丑呗,华夏大地几千年历史,基本审美观并没太大变化。现代人看长须博冠的古人,依旧能感觉到美,而古人看脸上光溜溜的男子,也能感觉到美(虽然吧,嗯咳,方向不太一样)。可不管是古人,还是现代人,都不会觉得金钱鼠尾脑袋美。受汉人文化熏陶的鞑子皇帝,审美观自然已经不再停留在通古斯蛮夷的水平上,不少皇帝,甚至他们的一些满人亲信都还留有汉装行乐图。他们当然乐意借皇帝之尊不剃发,或者照着自己喜欢的发式剃,只要不大肆张扬,引起政治风波,就没人敢吱声。
李肆故意含含糊糊地忽悠萧胜,其实是让他自己去找答案。心中骨气早已磨成豆渣的人,不会把这事看得太重,反而会找出一大堆理由来辩护。可萧胜这种真心相信“满汉一家”的人还存着一分率真,这个疑问,会一直埋在他心中,合适的时候……
本只想着笼络人,却没想到这么容易就下了蛊,真是出乎意料的收获,李肆出了署房,正想哼哼小曲,一高一矮两个汛兵就迎了上来。
“四哥儿,怎的一个人出来了?”
李肆能跟萧胜平辈相交,他们这些“小弟”,自然对李肆客气起来,称呼都换了。这矮子叫张应,高个叫梁得广,都是二十出头,说话的就是矮子张应。之前李肆夺枪神射,给他留下了太深的印象。
“老大不会是吃撑了吧……”
高个梁得广随口开着玩笑。
李肆呵呵笑道:“你们老大喝醉了,等会过去,听到了什么,可别记在心上,那都是酒话。”
张应一脸的不信:“老大能被你灌醉?开什么玩笑呢?别说这黄酒,就算是北方的烧刀子,他都有两三斤的量!”
梁得广也是切了一声:“老大真醉得趴在桌子上,四哥儿你可就得躺到地下去了。”
李肆耸肩:“信不信由你们……”
看着李肆飘飘而去的背影,两人对视一眼,几步就进了署房,就看到萧胜呆呆坐在桌子边,盯着空荡荡的碟盘,两眼发直,嘴里正嘀咕着什么。
“他肯定是在开玩笑,肯定!”
“如果没开玩笑呢?不不,他怎么可能知道……”
“不对,这小子可是一直在牵着我鼻子走呢!这话可绝对不是随便说的。”
“真的没剃?怎么可能J上自己是满人,怎么还不剃,却让汉人……不是说满汉一家吗?”
张应和梁得广惊得脚下一停,再次对视,呼吸似乎都停了。
“老大真喝醉了……”
张应低声说,梁得广一个劲地点头。
英德县城,县衙南面,挨着城墙边立着另一座衙门。和县衙的光鲜比起来,这座衙门就破落多了,大门看似洁净,却能见到仓促抹擦的痕迹。
广东右翼镇总兵是经制名称,一般诚都叫韶州总兵,这座破败衙门就是韶州总兵衙门,平常没几个人,这会却是无数兵丁将弁穿梭来往,忙络不已。
衙门后堂,一个身材略微发福,慈眉善目,像是个商人的中年人,正眯眼看着手里的玻璃高脚杯,杯子里的暗红酒液映在他的脸上,让他看上去也像是喝醉了一般。
“葡萄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在台湾的时候,我收到的这弗朗机葡萄酒,就因为没合适的杯子,一直藏着。今天钟上位送来弗朗机玻璃杯,正合适。”
仰首举杯,一口饮尽,他闭着眼睛,腻意地品起味道来。
“大人这套水晶玻璃杯形制秀雅,晶莹剔透,杯座还有洋纹铭饰,在广州府出手也能值个二三百两银子,到了京城,怕不有千两之值?”
一个三十岁出头,穿着官服的人伺立在旁,笑脸谄眉地说着,官服的补子上绣着豹子,是个三品武官。
“去京里面圣那次,我见过养心殿的杯子,比这差得太多。这洋人的东西,还真是巧夺天工,真不知道是怎么造出来的。”
这位“大人”正是韶州总兵白道隆,平素都泡在繁华得多的韶州城里,不在英德县城这破烂总兵衙门呆着,由中营游击周宁,也就是身边这个家伙处理常务。眼下正是他的多事之秋,不得不回到英德,住进了这座让他浑身发痒的小衙门。
条件差,环境不好都是其次,知县李朱绶的衙门就在他的北面,从风水上说,正压着他这衙门的脉气,从事务上说,他这衙门还算是寄人篱下。即便贵为总兵,却没办法在李朱绶这么个七品知县面前摆威风,也难怪他不想呆在这,如果不是镇标在城南的兵营太过简陋,两个营署房也都租了出去,他还真想搬到城外去。
“钟上位此番心意可不浅,本该是想着为他妻弟申张,却没想到那不过是旁事,现在才是真正的祸事,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狗急跳墙,坏了大人的大事。”
周宁恭谨地说着。
“钟上位给你了什么?”
白道隆丢开心中那片阴霾,问着自己的下属。
“一套景德镇和华堂的五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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